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正妻养成手册》  第73章

网友:EMMA 打分:2 [2009-07-10 10:22:09]

一直都说,习惯是最无趣但往往也是最可怕的东西。说无趣是因为,很多人都说,习惯这个东西,无所谓有,无所谓无,都是人自己做出来的;说可怕是因为,很多时候,它就像一颗种子,不经意间就已经在你的心中生根发芽,丝丝缕缕缠绕在你心间。
在第一篇长评里,我曾经说过,红叶和李小四之间的感情是一种从量边到质变的过程,这种变化,微妙,隐晦,但却根深蒂固,就好比那千年古树,那埋在泥里的根脉错综复杂,坚强而不可分。
红叶和李小四之间的感情,私以为,很像我父母那带的感情(再老那一辈的原谅我说不上来了,我出来的时候,就只有外婆一个人了,人老人家没读过书,估计也没脸跟孙辈谈爱不爱这码事)。
我想牵扯在我的父母中间的,早就已经不止是互相欣赏这种最原始的感情纽带了吧?他们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互相了解,互相包容,互相支持,他们也会吵架,但是吵过之后,找个台阶又仍旧是老夫老妻,年轻的姑娘们可能无法理解这种在她们眼中平淡如白开水的感情,但是,事实上,这种感情背后所蕴藏的深情是我们所无法了解的。
曾经很羡慕,夕阳西下,一对白发夫妻互相扶持河边散步,老太知道老头爱发脾气,所以总是让孩子们多让让;老头知道老太不爱吃辣,所以一个从小吃辣长大的蜀人陪着妻子吃了大半辈子的江南小菜。这种让,能让一个星期让一个月让一年,但是要让一辈子,让到自己已经不觉得那是让,而是一种本能,这已经不单单是爱情二字所能阐述的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离婚率如此之高了,小年轻们,一时兴起,能容忍对方一时半会儿,然后一旦要将改变边成一种习惯,又觉得难以忍受。
红叶和李四,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复杂的,请允许我没有用爱情这简单的两个字来描述,因为我觉得所谓的爱情可能是曾经爆发在李四和林彤之间的,但是在他和红叶之间,他们不曾有过这样的感情。他们之间的无法离弃,起源于曾经的共患难,起源于曾经的纠结,起源于曾经的咄咄逼人,起源于一直以来的互相懂得,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能无法惊天地,但是最终却能泣鬼神。
当亲情、友情、患难之情种种搀杂一起,一种无法割舍的爱情从此产生了。对于此时的李四来说,给红叶写休书那是万万无可能的了,除非他祖坟被人阴再被牵连进啥政府大案里。红叶的离开可能给李四造成的心理创伤是远远会大于当初之林彤的。
说到这里,你是不是会忍不住拍案而起怒骂李四是陈世美忘恩负义始乱终弃,人林彤为了他不惜委曲求全改嫁刺史为妾,他居然别转头就和红叶白头不相离,无耻啊果真是无耻。针对这点,我只想说,那姑娘们乃们想怎么办呢,李四是不是该怒发冲冠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冲到刺史府,以缺了左手小指,患有心疾,肺病的残败之躯,拼死把林彤带出来,然后握着她的手说“彤,能在死之前再见你一面,我就死而无憾了,我对不起你,李家对不起你,下辈子,我一定要补偿你”,说完,头一歪,见上帝去LIAO。然后林彤哭成泪人,一头撞向路边大树。然后一对恩爱恋人化身蝴蝶,远离尘世LIAO;红叶化悲痛为力量,擦干眼泪,重振李家雄风,就是可怜李家一门女将,快赶上杨家将了。
看完这段,你们H不H?乐不乐?兴奋不兴奋?女神,小心你的桌子,快被你捶出窟窿了。如果真的这么写,那么林彤牺牲的意思何在?还不如一早两人就双双殉情算了,身后事你们爱怎么着怎么着吧。这也绝不是李四的性格,从他事先的未雨绸缪我们就应该能看出的。
至于是不是应该为林彤守身如玉,我觉得这个就要看各人各想法了,就我看,林彤就是前世那个把你从海里捞起来的人,而红叶却是那个为你盖上遮羞布的人,不是无缘不是无爱,只不过上天注定,林彤对于李四,甚至红叶来说,都会是一个深藏在心底的过往,他们会感恩,会回忆,但是也绝不会因为如此而放弃未来那几十年的生活,我们提倡的是励志文,而不是灰暗文。
所以,我再强调一句,习惯其实是很可怕的东西,那么女神殿下,你应该明白,当我们习惯每天早上9点准时看新更的时候,忽然这种习惯被打破,你知道后果会是怎么样的么?(对手指,这算不算变相的威胁?)作者回复:
EMMA姑娘……我想说乃的这篇长评(是长评吧?我在后台看不出来 囧)真是太萌了!拇指!
咳 正题正题~的确啊,虽然年少时总是幻想过期待过轰轰烈烈的爱情,然而,这种爱也许正因为太过于纯净和脱离世俗,所以很难在这个平凡而琐碎的人世间扎根生存。而相对的。作者回复:
(接上文)而相对的,那种平凡生活中滋生蔓延开来的相濡以沫的眷恋和复杂情感,或许并不纯粹,更不若最初设想的那般美好,但却是能够真正伴随一生的。
若说炽烈的爱在根除的时候往往会让人剧痛,那么这种淡如流水却深植心间的情感若要剥除,却更像是一刀刀剜除自己的血肉一般,比起前者,是更为缓慢却沉重的痛苦。
正经完毕,然后说,EMMA姑娘啊,你这一波三折的评论真的让我笑到锤桌了,我在脑内欢乐的补完了那个囧囧有神的情节~~
好吧……我要爱惜我的桌子~~~
最后……乃催文催到这个程度,真是已臻化境啊 流泪……

   

[1楼] 网友:EMMA [2009-07-10 12:40:09]

右手一摊,我长评给了,你的分乃。

    [投诉]

[2楼] 作者回复 [2009-07-10 12:51:18]

噗~我很想说不给呀~(可是怕你掐死我。。。。。)

    [投诉]

[3楼] 网友:EMMA [2009-07-10 12:57:16]

你你你~~朗朗乾坤啊,你居然想过河拆桥~
不给也不要紧,不是很CARE啦,真的。

    [投诉]

[4楼] 作者回复 [2009-07-10 13:17:58]

摸摸~~我有给啊~~(好吧,鉴于我经常后台回复评论,所以其实我经常忘了还有赠送积分这件事情orz)

    [投诉]

[5楼] 网友:明快子 [2010-08-16 10:55:58]

真好评论!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作者的番外篇呢。这篇小说我昨晚看至两三点,其实已是看了第三第四遍,没想到一开始看又掉坑里去了。
这是越看越好看的美女,我的最终结论!
这篇小说我是要收藏的。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4-07-03 10:49:57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