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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每天都被劝分手[综+七五]》  第7章

网友:灼灼2% 打分:2 [2016-10-26 12:04:27]

所以七五是现代文?近代的吧?传说中的直男癌?放古代表示理解,放现代的确很奇怪。据说很多古代人买卖妻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现代也有好多不公法律,家暴杀人算过失杀人什么的,总是对女人不公。现代说是男女平等,难道家暴还指望女的都能干的过男人?

   

[1楼] 作者回复 [2016-10-26 13:29:22]

在宋代,买卖人口是犯法的,不清楚可以找百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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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灼灼 [2016-10-26 15:27:32]

呃,纯属吐槽,可能和本文没什么关系。照红楼看,贾公府死个丫头都压不下去,应该说还是有人权的,但是妾又通卖买,所以说妾属于人口呢还是牲口?表示不懂古人法律。当然本文是妻,就没什么好争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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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锦茗 [2016-10-26 17:32:35]

差着好几个朝代呢,曹雪芹是清代的,清朝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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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2016-10-26 19:47:00]

妾,在宋朝,是类“物”,可以转让(有身契),但是不管怎么转让,都是有年限的,到了时间,就要再次转卖。杀了妾室,比照杀人罪罪减一等。但是仍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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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灼灼 [2016-10-27 07:59:48]

清比宋更严苛,清死个丫头不行,可见宋更不行。但是妾依旧可以买卖,所以妾应该和更早的牛有类似之处。是物品,类似国有财产,全国的生产力or生育力,所以可以用,但是不能杀了。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我已经对古代法律表示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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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2016-10-27 21:57:19]

楼上,你还真想严重了,首先,妾在宋朝是物品没错,但宋朝不歧视做过妾的女性,多的妾是为了赚嫁妆而当妾的,没错,嫁妆,连续做满三年妾(转卖也累计),如果她不继续做就会变为自由身,用当妾三年的钱去嫁人。如果想继续留在主家,只能钻法律空子,转为婢女,最多七年,共计十年,还想再当,就转为“养女”,这就是永久的了(辈分怎么论就不管了),所以说她们是打工者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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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2016-10-27 22:00:33]

当然,为妾三年后,嫁与主家,成为夫人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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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作者回复 [2016-11-01 12:36:24]

楼上涨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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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642972 [2016-12-07 00:47:08]

涨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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