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楼说我给潘金莲洗白她的身世纠葛被赠予人都是靠我想象脑补内心苦情戏。哦,我想我只是比你多读了本水浒。 我不知道你说的潘金莲是哪里的潘金莲,可是为什么不去读读原著呢? 章回: 王婆贪贿说风情 郓哥不忿闹茶肆 “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不用谢。 施耐庵虽然写的是宋朝但是他的价值观是处于明朝环境下的,程朱理学让那时的社会道德深受其害,我以为评论中怎么也经历了最少九年义务教育下的现代人,肯定分分钟能够理解程朱理学和明朝社会观念根本就是逻辑错误。 结果我错了。 大明还没亡。 我就这么简单一科普历史环境竟然被扣上三观不正不负责任道德败坏的帽子。你的一目了然我不是很懂,你看到地面是方的得出地球是方的的真理推断,而我就不能说是圆的了,为什么要赞同你才能被鉴定为三观正啊。我宁愿不要改变,就让我做你眼里的道德败坏吧。 另外很愿意给五楼解答。 你所说潘金莲不知足因奸杀人这么多的前提不就是建立在两人互相平等, 潘金莲没有任何冤屈不公 她是喜欢武大郎心!甘!情!愿!嫁给武大郎 法律道德支持潘金莲随时能离婚 都能离婚那根本没必要杀人嘛。 其实我觉得楼上脑洞可能更大一点吧。 关于走头无路的处境虽然我认为自己解释的很清楚,面对刻意曲解也是没办法的。 走投无路是你对对方无感甚至厌恶。可是生身性命所有权还归属对方。无法脱离这段关系。这是无关于你的主人丑还是帅富还是穷的。只意味着作为生育工具的你在法律环境下是物品牲畜一样属于对方价值权利的存在。如果你认为嫁给□□犯了应该好好相夫教子过日子,不该想着离婚不能出轨应该否则就该浸猪笼杀掉,我只能祝你幸福。 还有,我也很好奇的一点是,为什么现实社会中偷偷囚禁女孩13年的罪犯被声讨,而社会舆论道德和法律环境囚禁女子一生却被认为理所当然。 不知道是不是真有没打在自己身上就觉得别人就不疼这种事,你周边人被拐卖走投无路时,你也能站在“大家都这样过来的,为什么你不行,心气真高”的道德高地指责她不嫁鸡随鸡不相夫教子不让□□犯近身居然还敢图谋杀害自诩为她丈夫的主人这种话吗。 我同样认为生命是公平的。但是人权就不应该得到公正吗。 或许施耐庵时普世观不一样,可是作为21世纪的我们拥有的是现代普世观 我不支持潘金莲的杀人行为,不是因为她是潘金莲,而是因为我是人。 可是我同样理解争取婚姻自由身体属于自己想活下去的潘金莲,不是因为她是潘金莲。而是因为我是人。 我从没认为杀人和抗争是一回事(划重点),所以我看到的潘金莲也不只是一个人,我所悲哀的是潘金莲没有合法维权,可是又一想她没有任何争取人权的合法途径。反而有些对自己出生时代的庆幸。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Martin Luther King, Jr. 最后我认为尊重是一切道德的开端,大到尊重生命和人权小到尊重他人自由意志,这个世界是由多元价值观构成的,交流也本就交换意见试图说服对方的过程,我虽然不赞同五楼的意见但同样尊重五楼的发言权利,更没必要互相道德审判,毕竟是来看书的又不是撕逼的。
网友:花花
1% 打分:2 [2016-09-23 19:38:49]
有读者说看到武大又矮又丑就理解潘金莲想要毒死他的心情,如果武大只因为长得丑就活该被妻子毒死,那些现实中那些人老珠黄的原配也活该被飞黄腾达的老公抛弃了是不是?谁让你都老了丑了不如小三儿年轻貌美呢?原配要是不肯乖乖的让出位子也活该被老公伙同小三谋害死是不是?谁让原配长得又老又丑,又通常没啥文化和家世呢?
我也不喜欢穷矮挫,可是穷矮挫就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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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睁着眼 [2016-09-24 20:13:26]
有谁愿意嫁给穷矮挫?如果潘能够离婚,相信她不会选择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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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何以言情 [2016-09-24 22:36:59]
可是潘金莲并不是自愿嫁的。她是被迫的。而且也只是说能理解。法律上道德上还是不能做的。就比如武松杀了潘金莲可以理解,但他毕竟还是犯法了。理解这种行为 但是不代表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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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阅读挑剔症候群 [2016-10-08 12:43:37]
原配和老公如果感情破裂可以走法律程序离婚分财产,好聚好散呗,图财而害命就过分了吧。
而潘金莲好像并不适用楼主的例子,她是在无选择权的情况下作为财物被赠送给武大的。所以原本的潘金莲应该是连人身权利都不存在。你认为他们俩会是两相情愿成就好事的吗。
说实在的,这和被人贩子卖去大山嫁给瘸腿王麻子还真没啥区别。她要是真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接受武大郎,我也尊重她的选择,可是她如果无法接受,你也不能苛责人家吧。
当然杀人肯定是有问题的。 在我们现代道德观看来不论是多么的走投无路受到了怎样的不公正待遇都不应该是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理由。哪怕是民众痛恨的人贩子或者□□犯都不该由私刑处置,那是因为我们有为我们讨回公道的公权程序的情况下。可是,如果法律导向并不是公正的呢,或者说法律无法解决问题呢??? 历史的发展并不一定都是向前进步的,有时也会大踏步的倒退。 例如被绿教极端思想洗脑的某a国,仅仅几十年就从繁盛辉煌和女性自立走向了国力凋敝人权衰微黑袍裹身。是你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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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阅读挑剔症候群 [2016-10-08 13:08:24]
这故事背景是北宋,但是作者是明朝,明清时期得到流传,咱们看看作者选的这时代背景,了解一下宋朝之后明朝清朝的价值观。
在靖康之难金兵第二次南下包围了汴京城,为了苟延残喘死活也要保留着统治权力,因为倾尽国库搜刮民脂恶性循环都付不起巨额犒军银,宋徽宗、宋钦宗竟以上万名宫廷、宗室和京城妇女为抵押品,明码标价地抵押给了金军。 开封府官员除对照玉牒将宫廷、宗室妇女全部押往金营外,还搜括京城民女甚至已经嫁人的宫女充数。这些被强行抓来的女性“皆蓬头垢面,不食,作羸病状,觊得免”,而开封府尹徐秉哲为了邀功,竟“自置钗衫、冠插、鲜衣”,将上自嫔御、下及乐户的5000名妇女盛装打扮送出京城,交付金军。 在金军的营寨中,她们遭到□□和蹂躏。 北宋政权灭亡后,金兵北撤,这些女性在金军的押解下随同北迁,在途中历经磨难、大批死亡。到达金国都城上京以后,她们被遣送到供金国君臣享乐的洗衣院、金国皇帝的各大御寨,赏赐给金军将领,甚至流落民间,被卖为奴、娼。
对于南宋道学家来讲,这场灾难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在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时期,金军的频繁入侵随时都会使女性们遭到贞节不保的噩运。因为这事确实丢脸,勿忘国耻的爱国者们把这份耻辱归罪于被赠女性的不自爱,如何在战场失利的情况下保住妇女的贞节成了道学家们关注的问题,他们舍弃过去重生存轻贞节的观念否定北宋时的女性地位,提倡妇女舍生命保贞节, 程朱理学,“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种观念也逐渐被士大夫们所接受。缠足也在这个时候兴起,后来明清鼎盛。
在几千年男权社会历史下,一个社会女性地位其实就是看贞洁对女性的操控程度。
故事取自北宋,却奉行的更接近明朝的道德观念。 而潘金莲则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被塑造出来的反面教材。
明清女性地位很低,人权地位高,奴仆是不能随意打杀的。可是在北宋时女性地位高点(普通妇女娘家有权有势点就可以单方主动和离),但是人权地位低,存在着良贱制度 。奴婢生命权利掌握在主人手里,可以拿去交换牲畜典卖质押打杀扒皮…
潘金莲不愿意嫁给有钱有势的老爷,被报复性转送给身有残疾性格缺陷的男性,并且法律是完全支持对方的正当权利的,你想离婚但是发现离婚选择权不属于你,身为奴婢换了主人也是有杖杀你权利的,而且作为人妇你出轨了但被发现出轨是要浸猪笼骑木驴吃官司的。
两种都是死路,难道因为公理要求你不能离婚又不能出轨,你就必须向命运低头给武大郎做老婆吗?潘金莲只是
如果是现代生活着的楼主你,你被拐卖到山区嫁给残疾人王麻子,周围无数眼睛也跑不了。
你在这个山沟被杀了都没有警察找得到,王麻子除了不放你走之外对你极好,你是否愿意侍奉王麻子生儿育女呢。
如果你不屈从命运,而且利用出轨攀附一个男人以期他能把你救出这样的困境。
可是在这个山沟里出轨是重罪。你不慎被有着你丈夫身份的王麻子发现了,他怒不可遏要送你去吃官司…不,去族里私刑处死,这时你是否乖乖顺从呢?
那你凭什么要求潘金莲违背人性去做你不愿意的事呢?
世人看得到潘金莲阴毒妖艳□□,可是不是走投无路谁会杀人?(我并不认为为了自己幸福去杀人是正确的,可是如果是你被拐卖为求生存杀死人贩子赎买者,我是实在可以理解的,同样我也能理解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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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霜叶红 [2016-10-25 02:59:24]
所谓三观的正斜就是有些一目了然的错事,三观正的人坚决的说不,认定这是错的不能做,不管什么理由和原因都不能做。而三观歪斜和摇摆不定的人,却可以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原因证明它是有理由和原因的。智慧多了,正直就少了。当你每一次为一件错误辩解,并不代表你的眼界和思想在增长,而是你的底线在逐渐拉低……这是成年人的特点。虽然人格成熟的标志是负责,宽容,忍让,和善。但这些都是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上。显然勾搭奸夫毒害丈夫不在此列,无论什么缘由!不必代入任何想像,在任何时代任何时期的法律和道德面前,因奸杀人都是罪行。和奸夫奸情被撞破叫走投无路,就能谋杀丈夫,说实话与其说我不能理解潘金莲倒不如说不能理解楼上。你到底给潘金莲脑补了多少内心戏和苦情内幕?我在看文时,记得某一章讲难怪潘金莲是第一□□,因为武大郎不行嘛……我在心里打个问号。嗯?丈夫不行,和妻子是不是□□有联系嘛?丈夫的下半身决定妻子的品行和道德?一个人的品性和男人的鸟挂钩嘛?!再看女主行事方式,普通现实世界里的普通现实女人。优先考虑自己生存,平庸但鲜活。可是,这样读者有认同感和代入感了,却没有闪亮点。当然也没有大缺陷,然而,这就导致了中庸。对这个作品处于不失望也不特别期待的状态。有名气的书,要么写的特别好被人夸,要么写的特别烂被人骂,中庸很难被人记住啊。水浒这个故事本身争议比较大,亦正亦邪。没有鲜明突出的主角个性,很难给人留下再读一遍的吸引力。说真的,本来对作者的这篇文挺期待的,晋江写水浒少,但水浒这个类别里写潘金莲的其实多,可惜都没有特别出彩的,本身同人作品是难出版的,利益收获很小,所以我相信每个写同人的作者都是出自热爱,应该被鼓励,希望作者笔力更加精进,更上一层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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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路人甲 [2016-11-08 17:13:02]
现在的女的都已经被奴役惯了,看马蓉,骂的最汹的确实女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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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P大求肉 [2016-11-18 22:53:37]
其实说到底只有自己能力够了,才会不畏惧别人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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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阅读挑剔症候群 [2016-12-04 18:30:37]
五楼说我给潘金莲洗白她的身世纠葛被赠予人都是靠我想象脑补内心苦情戏。哦,我想我只是比你多读了本水浒。
我不知道你说的潘金莲是哪里的潘金莲,可是为什么不去读读原著呢?
章回: 王婆贪贿说风情 郓哥不忿闹茶肆
“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不用谢。
施耐庵虽然写的是宋朝但是他的价值观是处于明朝环境下的,程朱理学让那时的社会道德深受其害,我以为评论中怎么也经历了最少九年义务教育下的现代人,肯定分分钟能够理解程朱理学和明朝社会观念根本就是逻辑错误。
结果我错了。
大明还没亡。
我就这么简单一科普历史环境竟然被扣上三观不正不负责任道德败坏的帽子。你的一目了然我不是很懂,你看到地面是方的得出地球是方的的真理推断,而我就不能说是圆的了,为什么要赞同你才能被鉴定为三观正啊。我宁愿不要改变,就让我做你眼里的道德败坏吧。
另外很愿意给五楼解答。
你所说潘金莲不知足因奸杀人这么多的前提不就是建立在两人互相平等,
潘金莲没有任何冤屈不公
她是喜欢武大郎心!甘!情!愿!嫁给武大郎
法律道德支持潘金莲随时能离婚 都能离婚那根本没必要杀人嘛。
其实我觉得楼上脑洞可能更大一点吧。
关于走头无路的处境虽然我认为自己解释的很清楚,面对刻意曲解也是没办法的。
走投无路是你对对方无感甚至厌恶。可是生身性命所有权还归属对方。无法脱离这段关系。这是无关于你的主人丑还是帅富还是穷的。只意味着作为生育工具的你在法律环境下是物品牲畜一样属于对方价值权利的存在。如果你认为嫁给□□犯了应该好好相夫教子过日子,不该想着离婚不能出轨应该否则就该浸猪笼杀掉,我只能祝你幸福。
还有,我也很好奇的一点是,为什么现实社会中偷偷囚禁女孩13年的罪犯被声讨,而社会舆论道德和法律环境囚禁女子一生却被认为理所当然。
不知道是不是真有没打在自己身上就觉得别人就不疼这种事,你周边人被拐卖走投无路时,你也能站在“大家都这样过来的,为什么你不行,心气真高”的道德高地指责她不嫁鸡随鸡不相夫教子不让□□犯近身居然还敢图谋杀害自诩为她丈夫的主人这种话吗。
我同样认为生命是公平的。但是人权就不应该得到公正吗。
或许施耐庵时普世观不一样,可是作为21世纪的我们拥有的是现代普世观
我不支持潘金莲的杀人行为,不是因为她是潘金莲,而是因为我是人。
可是我同样理解争取婚姻自由身体属于自己想活下去的潘金莲,不是因为她是潘金莲。而是因为我是人。
我从没认为杀人和抗争是一回事(划重点),所以我看到的潘金莲也不只是一个人,我所悲哀的是潘金莲没有合法维权,可是又一想她没有任何争取人权的合法途径。反而有些对自己出生时代的庆幸。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Martin Luther King, Jr.
最后我认为尊重是一切道德的开端,大到尊重生命和人权小到尊重他人自由意志,这个世界是由多元价值观构成的,交流也本就交换意见试图说服对方的过程,我虽然不赞同五楼的意见但同样尊重五楼的发言权利,更没必要互相道德审判,毕竟是来看书的又不是撕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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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阅读挑剔症候群 [2016-12-04 18:56:34]
我的道德底线是尊重和同理心。
我道德低就低呗,我没有当道德模范的想法。
拿自己轻飘飘无法换位思考的一句话去绑架他人,划太多道德条框却把本质扔了,活在他人的嘴巴里和要求别人活在自己嘴巴里都不是我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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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懒洋洋的高贵 [2016-12-04 19:07:06]
我赞成你的观点,潘金莲明明是被强迫嫁给一个矮矬穷而且根本没办法离婚,所以我觉得她的行为就是可以理解的,虽然这样的行为确实是错误的。最烦那些上来就道德绑架的人,好像全天下只要跟他观点不同就是三观不正了。对于这种人,说句难听点的,真希望他能去体验一把被拐卖到大山里嫁给一个矮矬穷感受一下,看看他本人能不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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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霜*******红 [2017-02-04 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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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霜叶红 [2017-02-04 22:56:44]
说说我都笑了……(是真的笑了),我居然延续了一个朝代,哈哈哈哈!那个,姑娘们,如果不分事情对错,支持同性才是正确的,那就全球男女比例而言,结果女性还是输的……摸摸头,我被拐卖到大山里嫁给矮穷矬我也不会杀人的,因为我不想坐牢也不想死。有比嫁给矮穷矬更悲惨的事。事实上,八成女人都嫁给了矮穷矬,过着鸡毛蒜皮的生活。没那么多高富帅给女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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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想致富,先修路 [2017-05-07 09:56:29]
我觉得杀人是不对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其它反抗途径,杀人是最优选择,我会杀人。一命换一命,杀人触犯法律导致我判刑,坐牢,我也认了。我觉得有的读者是这个意思,这是我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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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qwe [2020-05-09 03:21:50]
同意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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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w [2024-05-13 03:30:38] 来自江西
五楼是有点搞笑的,一副高三观高底线高原则的作态也不知道在端着啥,非黑即白叫什么人格成熟?基本原则也不代表是死框架,不然怎么会有法外容情这句话?被当作货物随意买卖赠送,被剥夺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女性这样的悲惨命运做出什么样的举动我都可以理解,法律可以按照它的衡量去判,但这并不影响我在情理上对受害女性的支持,这是很冲突的两件事吗?五楼搞笑的点在于,自己不是法官,却把自己当成教条之神,到大家为当事人扼腕痛惜的地方来审判并标榜自己,法律怎么判那是法律的事,但一个人如果抛却基本的共情心,那大谈特谈的高原则也变得可怕且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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