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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险记》 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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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作者这篇文章,写得不如《转角》好。
《转角》的小受,虽然虚伪,并且,有点冷漠自私,性情温吞,但是,那个角色的心理性格,是我可以理解的。
这篇,小受无疑比那篇善良热情很多,但是,越看我就越发现,这个人,很遗憾我不是那种我能理解的性格。
所以,刚一看这文章,就决定了对小受的不喜欢。
看文看太多了,所以,一向不喜欢那种毫无原则的滥好人。善良是不错的,可以,一个毫无原则的人,不管他是毫无原则地对人好,还是毫无原则地对人坏,事实上,都是不值得人尊重的。
人在这个社会上生活,不可以太有个性,太张扬的。不然,很必然会侵犯到别人的生存空间。但,你也不能太无个性,不然,怎么区别你和别人的不同呢?或者说,怎么区别你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猫一条狗呢?
别跟我说什么球形也是身材,善良也是个性。不,善良啊邪恶啊自私啊热情啊,那只是一个人性格的特色,就像一只猫或一只狗皮毛的颜色一样,有所不同,那是必然的。
而做人的原则,才是一个人个性的基础。
……有谁觉得沈国栋有个性吗?
刚一出场,他被撞死。灵魂出窍,他看着同样出窍的罪魁祸首,没有仇恨。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近于无奈的接受,然后——心软,原谅,同情,愧疚(只是因为他占据了对方的身体),再然后,歉意——这是他和人不过交谈几句话之后的心路历程。
看完了头两章,我真想问问作者——你觉得这心理描写现实吗?!
还有第二章,骆云起的灵魂对沈国栋的评价:男人明明比他多着十来年社会阅历,却还是不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的情绪。
还记得作者在《转角》里一句还算精辟的见解——很难想象一个成年人会纯洁地、天真地、以满腔真诚不说一句假话地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样白痴的人就算是在童话故事里也不会有吧。
在这一篇里作者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曾经说过的这句话给忘了。
不知道为什么作者要塑造这个一个角色。
说实在的,很不成功。
因为不现实。
别跟我说什么“小说都是虚伪的,太真实就不叫小说了,叫记实文学”,不过……记得鲁迅评价《三国演义》时说的话吗?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也就是说,小说可以虚构,不过,还是要以现实为基础。太过脱离现实……不知道别的读者感想如何,反正我是觉得别扭。
再说这个沈国栋,善良到不自然不现实没原则也就罢了,更别扭的是,一出场明明啥事都还没干呢,先自觉背上一屁股债——你看他说话办事那样子,好象每个人对他,都有救命之恩。畏畏缩缩一副欠揍样。说话声音大点都怕吓着人——好吧,这也罢了,一出医院就寄人篱下,是人都得小心翼翼的。可是他实际行为上,又是怎么做的呢?
信任也分几种,有些人的信任,是让人感激的,比如说上司的信任;有些人的信任,是让人感动的,比如朋友爱人的信任;有些人的信任,是让人讨厌的——就比如沈国栋这种——你无条件对他好,他觉得这是应该的,他接受得心安理得。而且,他还觉得你这一刻对他好,那么,就合该一辈子都对他好。否则,就是欺骗背叛和出卖。
这也是一种信任。而这种信任表现有两种,一种是任性妄为贪得无厌那种,比如某些被家长宠坏了的孩子。这我就不说了。还有一种,就是沈国栋这种,你看他接受得谦恭卑微,他没有贪得无厌过也没有抱怨厌烦过,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也不是不懂付出回报,但实际上,其本质与前一种没有区别。
别人对他好的时候,他从来不想想别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好。
最突出是郎杰对他好的时候,他虽然要求不多,不贪心,可也接受得心安理得。当别人提醒他郎杰是个同性恋的时候,他还觉得自己是安全的。第一,他自以为背景不俗,他觉得霍家可以为他撑腰,虽然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那姓霍的已经把他卖了,不过,他应该知道那姓霍的很明显不喜欢他吧?而且他对那姓霍的,毫无牵制能力可言,就算人家没卖了他,他在外面受了欺负,那姓霍权衡利弊也不会为他出头。丫一个在社会上混了有段日子的灵魂,又不是一个还没出象牙塔的小白,再没心计,这点经验应该有吧?不然,他怎么可能活到这么大的呢?第二,他觉得人家郎杰已经照顾他两个月了,要出手怎么也不可能拖到今天——靠!他还有意思说这话,他就不想想人家凭啥对他这么好啊?!该他的?这个人的想法,不是希望这社会上都是好人,而是希望,这社会上都是“对他好”的人!——郎杰要真是好人,咋不请一个可怜的老乞丐到他家里住呢?咋不把他那别墅捐给一孤儿院呢?咋不把他自己所有财产都送希望工程呢?咋不天天都上医院候着绝症病人好捐款救人呢?咋就偏偏对你一个人好得跟亲儿子似的呢?靠!沈国栋啊沈国栋,你自己说过,你没觉得自己姿色出众,没觉得自己是个玛丽莲·梦露,那,你是不是以为自己是国家领导人啊?!仅仅只是不娇纵任性不贪得无厌,乖巧可爱处处给人面子就觉得自己挺完美简直可以和孔夫子比肩了。真奇怪,他真的在社会上混过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好象挺通俗的嘛!他没读过书,难道,也没和人交谈过?!
作者如此安排,是不是讽刺俺们这帮学历低的统统都是智商低下什么人都可以拿来耍着玩的家伙(俺承认俺是有点敏感了,俺觉得作者是无心的,不过,《何以》也曾经被人骂过讽刺女大学生,俺同样也相信那作者也是无心的,呵呵)?
还有,当初和郎杰提出要住读的时候,他“他其实并不擅长向别人提出自己的要求,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处于被领导和被指挥的位置,早就习惯了服从别人作出的安排,但是看郎杰今天好象心情很好的样子,甚至还跟他聊起了小时候的事,也许这个老大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可怕,所以他想大着胆子跟他表达一下他想住读的心愿”
这么小心翼翼地,有必要吗?郎杰和他什么关系?有没有必要这么关心照顾他的生活?或者说,有没有权利干涉他的人身自由?一个学生想住读,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要求。没必要这么小心翼翼的。反而提出不要住读也不要住家里,而是上外面租房独住,才是一个需要小心翼翼提出的出格要求。而且,就算提,也应该是和自己的正牌监护人提,虽然姓霍的把他托付给郎杰照顾——就当是最单纯的托付和最单纯的照顾好了,他也没必要提。郎杰不过是一个“辅助监护人”。就好象孩子要上外地读书,家长特别托了那地方的朋友“你照应一下啊”。而那朋友会怎么做呢?如果孩子家长和自己感情或利益关系很近的话,照应多点,但也不过是吃饭啊居住啊什么的,反之,少点,顶多那孩子病了或者闯什么祸了,在自己能力和情绪允许范围内,伸手帮衬帮衬。而郎杰,虽然和霍家有利益关系,但是,还是那句话,霍家对沈国栋这人,并不喜欢。也不上心。所以,他如果没有其他意图,应该就没必要通过照顾沈国栋来博得霍家好感。更别提跟亲爸爸似的连他住不住校都要管。
沈国栋还没怎么着呢,碰见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把自己放到一个“被监护人”的地位上去。而一个男人愿意监护的人,只有两种人,一个,是儿子,另一个,是情妇(现在多数男人,连老婆都懒得“监护”)。沈国栋很明显不是郎杰的儿子,那么,既然把自己放到被郎杰监护那地位上去,被人上了,也没什么值得抱怨的。
就算霍家没有默许这事发生,沈国栋自己这态度,郎杰搞不好也要误会——你小子是不是想傍我又不好意思说?!
沈国栋这人,怎么说呢,好象别人都是他亲爹亲妈,天生就该对他好,而且毫无理由原因。别人出卖他伤害他,正好表现他的柔弱无辜;他偶尔回报别人,也正是为了显示他的善良体贴、懂得回报。
这样塑造一个人物,只能证明你是个所谓的“亲妈作者”,而不是一个“好作者”。
虽然写文看文,不过都是消遣而已,何必如此认真,不过,作者写这文章,应该也是花了不少时间心思的吧?既然已经付出努力,何不做得尽善尽美?作者又不是没有那个能力,何必为照顾loli喜好,委屈自己作品流于庸俗?
如果是我,我想我就宁可写出一个颇受争议甚至被人非议的小受,也不要写出这样一个毫无原则毫无“心计”的滥好人。
你看看这样一个人,心计没有,学历没有,地位家世没有,谋生能力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唯一有的,就是那点所谓无害的善良无辜,天生灰姑娘的料子,这年头,连女人都不屑于被人“金屋藏娇”了,而他沈国栋一个大男人,如无人把他“金屋藏娇”,他活得下去吗他?
要么给人当情妇,要么给人当保姆,除了这两个职业,作者认为,他还可以干什么?
善良不是这意思,可爱也不是这意思,小鸟依人也不是,可是,现在就是很多人有这种曲解。真没办法。
俺写这么长评论,不是拍砖,也不是故意想要贬低或讽刺作者,只不过,看到沈国栋被人出卖和伤害之后,确实义愤填膺,但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成分,更多。所以,情绪有点失控。言语之中,如有冒犯之处,俺先自抽三百鞭子。不过,这文章,写得不错是不错。不过,塑造人物,不太成功。没一个角色有吸引力的。就连其轩,也是个懦弱有余勇气不足,有道德没立场的人。让人失望。所有人,都让人失望。所以,个人希望,还请作者勉为其难,稍微变变人物风格。
当然,作品是作者自己的,作者皇帝大,变,是意外之喜,不变,那也是应当的。毕竟,作者写文,不是单纯为了取悦读者,更想表达自己一些思想。就算完成自己“扬善惩恶拯救世人”的伟大愿望,也没什么不应当的,谁说的来着,存在,即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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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错 凭什么要报在其他人身上呀 PS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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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来补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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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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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中意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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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改了,但没看出改了哪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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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意的小攻是其轩。
姓霍的还是一个人到老到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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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轩就这样闪人啦???
霍英治你也够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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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怎能买到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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