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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哦,滚吧 打分:2 [2020-10-17 22:58:41]
宋朝女子的财产继承要分为出嫁女和在室女两种,而作者说的那种情况时户绝之家的出嫁女才会有1/2的继承权,户绝之家的在室女可以取得全部的家产哦,而非户绝之家的女子最多最多,只有在室女可以取得一份嫁妆,出嫁女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而如果出现立继的情况,还要分1/3给继子~但是宋朝的财产继承可以说完全是抄袭自唐朝,宋朝的法律文明确确实实是没有特别的出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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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44:50]
说宋代法律照抄唐代没有创新我不服!宋代法律框架是按照唐来没错,但是宋代比之唐代法律要更加全面和细化。
2 [投诉]
[2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48:48]
首先,从特点来说。宋代法律制度立法浩繁,以敕代律。皇帝直接参与立法。民事立法大量增加。更加重视证据,出现法鉴定理论。
1 [投诉]
[3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54:52]
接着说宋代的立法制度。皇帝重视立法活动,朝廷设置有专门的立法活动。如真宗时期的“编敕所”,一般由宰相兼任提举、副提举官。法典数量也是空前增多。主要的法律形式包括:律、敕(令、格、式)。元丰后敕成为了刑事法律规范。如果你去看现存的《条法事类》,就会知道宋代法律到底有没有出彩。
[4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57:26]
尤其是宋代的司法审判原则。翻导别推制度,放宽越讼限制,法官回避,限期结案等等……你就会发现现代的很多司法观念,宋代已经出现并在实际中得到广泛作用。
[5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07:13]
妇女财产继承自唐则有明文可考,至宋法规逐渐详细完备。在宋代根据女子法定承分由于承分人不同可分为三类:在室女(未出嫁的女子)、出嫁女、归宗女。在非户绝的情况下,即如父母双亡,兄弟分析家产时,姐妹等在室女也可以参与财产分割。北宋时《宋刑统·户婚律·卑幼私用财》中明确规定:“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可见,在室女与兄弟在承分家产时是极不平等的,其份额只有尚未娶妻男性额外分得聘财的一半。到南宋中后期,在室女的分产规定更加明确,即“已嫁承分无明条,未嫁均给有定法,诸分财产,未娶者与聘财,姑姐妹室及归宗者给嫁资,未及嫁者则别给财产,不得过嫁资之数”在此,已明确提出在室女分产是分得嫁资,至于嫁资的份额标准则不见有记载。不过,《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中又出现了“在法,父母双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的条文。这里所指明显地不是男子聘财的一半,而是全部家财之一半,这从许多案例中均可得到证实。
4 [投诉]
[6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13:55]
户绝情况下,又可以分为无继绝子情况和立嗣情况两种。首先是无继。户绝家庭根据女儿的不同身份,所继承家产份额也不同,其中,在法律规定上未婚在室女所继承的份额最大,一定条件下可承受全部的父产。宋刑统规定,“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在户绝状态下女儿可以继承全部的家产。宋哲宗元佑元年进而规定: “户绝财产尽均给在室及归宗女,千贯已上者,内以一分给出嫁诸女”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501),此即所谓“元符新规,这一调整使女子对父家财产的继承法更加完备。该规定在宋代的诸多判例中多有反映。在室女获得全部户绝财产的继承法通行于整个两宋时期,并且用日益明确的法律条文得以肯定下来。此外,该条法规依照女儿身份不同(在室女、归宗女、出嫁女)在户绝时对财产的分配也不一样,从数额上看在室女在无继子嗣的条件可以继承全部的家产,归宗女在一定程度上也被看作是在室女,出嫁女所分的份额最少。
[7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15:12]
有立嗣子孙分为有立继子孙和户绝有命继子孙两种情况,古代只承认男性可以继立门户,立嗣的目的保障家庭门户的延续。继绝子可分为立继和命继,同为立继,立继和命继的成立方式和继子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立继子的法律地位等同于亲生子,立继子具有延续宗祧、管理家产、以及照料家中老幼者的义务。在有立继子的情形下,出嫁女和归宗女没有财产继承的权利,在室女也不能参与家庭分产。在继绝子为命继子的情形下,承嗣的命继子没有尽孝养义务而仅有承继宗祧的责任。因此所能继承的份额比继子少,只能得到财产的三分之一,诸女儿对户绝家产有承分的权利,但依照不同身份其承分份额也不同。女儿及命继子对户绝财产的分产原则为:户绝命继之家若只有在室女,则在室诸女可继承家产的四分之三,命继子继承四分之一;若家中既有在室女,又有归宗女,则命继子可继承五分之一家产,其余五分之四由在室女和归宗女再依户绝法之规定,即归宗女继承份额为在室女的二分之一的原则进行分配;需要强调的是当家中有在室女或归宗女时,出嫁女就不能继承财产。
[8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18:06]
(瞎bb了这么多,主要是之前有个作业是关于宋代女性继承权的, 涉及到专业领域了哈哈哈哈哈哈)参考论文可以瞅瞅:【1】《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南宋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初晓旭【2】《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妇女婚姻问题》江晶【3】《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窥探宋代在室女的财产继承》张默予【4】《简析宋代在室女的财产权》宋东侠【5】《南宋“女合得男之半”分产法探究》魏道明【6】《南宋继承法规范初探》刘春萍【7】《南宋女儿继承权考察“建昌县刘氏诉立嗣事”再解读》邢铁【8】《南宋女子财产权判例研究》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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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23:30]
前三篇论文中有个书名被吞了。《明公书判清明集》,是研究宋代很重要的一部著作
[10楼] 网友:染音 [2021-01-09 19:21:14]
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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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锦方烬 [2021-01-27 22:12:57]
码住
[12楼] 网友:你为何物而存于世间 [2021-01-28 09:44:11]
大佬,码住
[13楼] 网友:你为何物而存于世间 [2021-02-04 18:17:38]
大佬啊!
[14楼] 网友:爸*******此 [2021-02-22 11:57:33]
为营造更好的评论环境,网站要求发评必须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用户评论暂时仅在发评用户后台自己可见,对其他人不可见,实名后评论将正常展示。
[15楼] 网友:破雪 [2021-05-03 21:07:53]
天呢 在复习中国法律史的我哭了
[16楼] 网友:踏云拂雪 [2021-05-04 23:15:10]
太强了!码住!谢谢大佬
[17楼] 网友:薰风 [2021-05-27 01:42:47]
[18楼] 网友:piao [2021-05-29 06:04:17]
大佬,码住!太厉害了!(? ??_??)?
[19楼] 网友:玖 [2021-08-14 01:20:51]
大佬
[20楼] 网友:树懒 [2021-08-19 19:10:59]
码
[21楼] 网友:天才周 [2021-11-27 13:25:27]
[22楼] 网友:诺贝尔文学奖 [2022-01-21 18:26:40]
[23楼] 网友:扛起好茶的茶园 [2022-02-14 00:01:45]
[24楼] 网友:Eaudouce [2022-03-06 00:00:57]
感谢大佬科普,码住
[25楼] 网友:吴玉珠 [2022-04-04 11:22:43]
大佬啊
[26楼] 网友:XIVV [2022-04-05 01:58:11]
[27楼] 网友:谭秋影 [2022-05-04 01:34:33]
哇
[28楼] 网友:手可摘星辰 [2022-05-10 12:07:44]
总觉得那位特别有钱的柴寡妇非凡人,搞不好是柴王一族的
[29楼] 网友:路人a [2022-06-12 19:10:54]
大佬哇,好厉害
[30楼] 网友:佰墨灵 [2022-08-24 18:01:34] 来自安徽
大佬!码住!
[31楼] 网友:寄语芙蕖 [2023-07-30 10:04:25] 来自上海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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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哦,滚吧 打分:2 [2020-10-17 22:58:41]
宋朝女子的财产继承要分为出嫁女和在室女两种,而作者说的那种情况时户绝之家的出嫁女才会有1/2的继承权,户绝之家的在室女可以取得全部的家产哦,而非户绝之家的女子最多最多,只有在室女可以取得一份嫁妆,出嫁女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而如果出现立继的情况,还要分1/3给继子~但是宋朝的财产继承可以说完全是抄袭自唐朝,宋朝的法律文明确确实实是没有特别的出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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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44:50]
说宋代法律照抄唐代没有创新我不服!宋代法律框架是按照唐来没错,但是宋代比之唐代法律要更加全面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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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48:48]
首先,从特点来说。宋代法律制度立法浩繁,以敕代律。皇帝直接参与立法。民事立法大量增加。更加重视证据,出现法鉴定理论。
1 [投诉]
[3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54:52]
接着说宋代的立法制度。皇帝重视立法活动,朝廷设置有专门的立法活动。如真宗时期的“编敕所”,一般由宰相兼任提举、副提举官。法典数量也是空前增多。主要的法律形式包括:律、敕(令、格、式)。元丰后敕成为了刑事法律规范。如果你去看现存的《条法事类》,就会知道宋代法律到底有没有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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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6:57:26]
尤其是宋代的司法审判原则。翻导别推制度,放宽越讼限制,法官回避,限期结案等等……你就会发现现代的很多司法观念,宋代已经出现并在实际中得到广泛作用。
1 [投诉]
[5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07:13]
妇女财产继承自唐则有明文可考,至宋法规逐渐详细完备。在宋代根据女子法定承分由于承分人不同可分为三类:在室女(未出嫁的女子)、出嫁女、归宗女。
在非户绝的情况下,即如父母双亡,兄弟分析家产时,姐妹等在室女也可以参与财产分割。
北宋时《宋刑统·户婚律·卑幼私用财》中明确规定:“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可见,在室女与兄弟在承分家产时是极不平等的,其份额只有尚未娶妻男性额外分得聘财的一半。
到南宋中后期,在室女的分产规定更加明确,即“已嫁承分无明条,未嫁均给有定法,诸分财产,未娶者与聘财,姑姐妹室及归宗者给嫁资,未及嫁者则别给财产,不得过嫁资之数”在此,已明确提出在室女分产是分得嫁资,至于嫁资的份额标准则不见有记载。不过,《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中又出现了“在法,父母双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的条文。这里所指明显地不是男子聘财的一半,而是全部家财之一半,这从许多案例中均可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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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13:55]
户绝情况下,又可以分为无继绝子情况和立嗣情况两种。
首先是无继。户绝家庭根据女儿的不同身份,所继承家产份额也不同,其中,在法律规定上未婚在室女所继承的份额最大,一定条件下可承受全部的父产。
宋刑统规定,“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在户绝状态下女儿可以继承全部的家产。
宋哲宗元佑元年进而规定: “户绝财产尽均给在室及归宗女,千贯已上者,内以一分给出嫁诸女”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501),此即所谓“元符新规,这一调整使女子对父家财产的继承法更加完备。该规定在宋代的诸多判例中多有反映。
在室女获得全部户绝财产的继承法通行于整个两宋时期,并且用日益明确的法律条文得以肯定下来。此外,该条法规依照女儿身份不同(在室女、归宗女、出嫁女)在户绝时对财产的分配也不一样,从数额上看在室女在无继子嗣的条件可以继承全部的家产,归宗女在一定程度上也被看作是在室女,出嫁女所分的份额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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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15:12]
有立嗣子孙分为有立继子孙和户绝有命继子孙两种情况,古代只承认男性可以继立门户,立嗣的目的保障家庭门户的延续。继绝子可分为立继和命继,同为立继,立继和命继的成立方式和继子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立继子的法律地位等同于亲生子,立继子具有延续宗祧、管理家产、以及照料家中老幼者的义务。在有立继子的情形下,出嫁女和归宗女没有财产继承的权利,在室女也不能参与家庭分产。在继绝子为命继子的情形下,承嗣的命继子没有尽孝养义务而仅有承继宗祧的责任。因此所能继承的份额比继子少,只能得到财产的三分之一,诸女儿对户绝家产有承分的权利,但依照不同身份其承分份额也不同。女儿及命继子对户绝财产的分产原则为:户绝命继之家若只有在室女,则在室诸女可继承家产的四分之三,命继子继承四分之一;若家中既有在室女,又有归宗女,则命继子可继承五分之一家产,其余五分之四由在室女和归宗女再依户绝法之规定,即归宗女继承份额为在室女的二分之一的原则进行分配;需要强调的是当家中有在室女或归宗女时,出嫁女就不能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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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18:06]
(瞎bb了这么多,主要是之前有个作业是关于宋代女性继承权的, 涉及到专业领域了哈哈哈哈哈哈)
参考论文可以瞅瞅:
【1】《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南宋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初晓旭
【2】《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妇女婚姻问题》江晶
【3】《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窥探宋代在室女的财产继承》张默予
【4】《简析宋代在室女的财产权》宋东侠
【5】《南宋“女合得男之半”分产法探究》魏道明
【6】《南宋继承法规范初探》刘春萍
【7】《南宋女儿继承权考察“建昌县刘氏诉立嗣事”再解读》邢铁
【8】《南宋女子财产权判例研究》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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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我见青山多妩媚 [2020-12-21 17:23:30]
前三篇论文中有个书名被吞了。《明公书判清明集》,是研究宋代很重要的一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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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染音 [2021-01-09 1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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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锦方烬 [2021-01-27 22: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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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你为何物而存于世间 [2021-01-28 09: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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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爸*******此 [2021-02-22 11: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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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破雪 [2021-05-03 2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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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踏云拂雪 [2021-05-04 2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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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薰风 [2021-05-27 01: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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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码住!太厉害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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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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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网友:天才周 [2021-11-27 13:25:27]
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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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网友:诺贝尔文学奖 [2022-01-21 18: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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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网友:扛起好茶的茶园 [2022-02-14 0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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