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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琉璃萤火虫 打分:0 [2011-12-01 23:09:21]
晋江又吞回帖了,能不能不要吞的这么利落啊——————————————————————————我来履行每章一长篇的诺言。本章一开头就是《寻唐》第一谐星薛表舅的咆哮时间,想来前一夜在裴府的所见冲击性过于巨大,以至于薛表舅不咆哮一番不能纾解胸中闷怨。‘书生,又是书生!’二十多年前的一个书生半路杀出抢走了青梅竹马的表妹,二十多年后的一个书生又来祸害表妹留下的唯一血脉。薛勇对东来最大的心愿,不是他能查清四年前的案子为亲人报仇雪恨,而是成家立业传宗接代,毕竟亡者已矣,重要的是生者如何活着——这是为人父母的心态,薛勇不是把东来当外甥看待而是当成亲儿子看的。因此上对包子不但是恨这个书生勾引了宝贝外甥(反正在薛勇眼中心里,不好的肯定是包子),还有点类似于婆婆对媳妇的那种儿子被抢走的不爽心态吧——宝贝外甥居然为了这个书生跟自己扛上了,这让薛表舅情何以堪。东来对薛勇的态度很有趣,他不是讨厌表舅,以他性子,若真不喜表舅,只会行礼如仪地将表舅当上司看待,礼数周全而冷淡,不声不响拉开距离。他对薛勇如此态度,倒有点像叛逆期的孩子对家长一样,大概是薛表舅嘴太碎,管得太多,让东来不爽了。从本章看,薛勇其人,断案不能说是把好手,甚至过于武断,他的优点在于官场经验丰富,进退得当,大理寺在他手下于女主当政时代混得风生水起,固然与天后为巩固政权严刑峻法有关,但做这行当得罪人太多,大理寺审理的要么是洛阳城的大案,要么就是与官员有关的案子,可想见若薛勇没两下子,早该被政敌寻了不是打压下去了。本章里薛勇对待薛怀义的登门问罪,打着哈哈,说话间貌似恭敬实则刺人,偏偏又说的义正言辞合情合理,让薛怀义憋了一肚子气却寻不着由头发作,不可谓不高明。让薛怀义憋气自然痛快,可惜这份痛快在看到包子的那一刻变成不痛快,而包子身上表妹为爱儿亲手缝制刺绣的胡服映入视线时,薛勇都快被气炸了吧。不管剧情以后如何发展,单就现今来说,薛表舅误会了。东来真对包子没那方面的想法。扒包子衣服事件上,有多重因素。东来那天本就不快,被神秘的假胡姬和僧人‘戏弄’的挫败感,遇上包子这么个一问三不知、死而复生一身是迷可自己偏解不开的书生,郁闷感多少有些,再加上路遇索元礼这个自己最不待见之人,回到家中老家人又多事到将自己最不愿提起的家事告诉一个外人,本就不是好脾气的东来已经临近爆发点了吧。东来其人应该是有些许洁癖,从不让旁人碰自己衣服,这次善心大发拿自己的衣服给包子穿,包子却偏偏不知好歹,对这套衣服的腹诽应该是表现在眼中了,被东来发现了。几样相加,东来就动上了手。可是,不管有多少因素,能让东来做出这样孩子气的举动,包子应该是头一个了。包子有种特质,他能让心中无鬼之人对他放下戒心,不加防备,因为能感觉到这个人不需要防备,可以放松面对。东来应该也是被这样的包子影响了,而在他面前无意识间放松下来,否则人前人后向来都绷得紧紧的东来,绝不可能做出这般举动来。进入第三章,气氛愈加诡异,镇妖宝塔,离奇命案,凶手是人是鬼?道人死在佛塔上,这到底意味了什么?遇上案子,包子气场全开,薛勇面对这样的包子,想必在气恼之余也暗暗咽了口唾液,心中打鼓这书生到底什么来头。宝塔底层埋没在尘埃中的名珠鱼目,引出了一桩四年前波斯胡商被害的命案。宝塔悬尸与胡商遇害可有关联?极品鱼目这般名贵的宝珠,按理说应是供奉宫中,然而胡商被害财货失踪,又在这一可能性上打了个问号。可即便不是宫中贵人所有,镶嵌这颗鱼目的器具也定是富贵人家之物,怎会出现在镇妖宝塔底层?从执事僧人的话看,宝塔镇邪,寻常人等无法进入,有门锁钥匙的,只有主持薛怀义和执事僧两人而已,盲道人之死会与这二人有关吗?可若是真的有关,薛怀义不会笨到把尸体挂在自己寺里招人来查吧,暗地里处理掉尸体的办法太多了,选择在自己寺庙里招摇示众引起朝野市井的一致注意…………稍微有点智商的都不会这么干吧。薛怀义看到包子时的反应之大,说明他肯定认识包子,确切说是包子现在的身体,并且八成知道此人已死,否则不会有这种白昼见鬼的惊骇。那么,薛怀义是否跟包子胸口上那道致命伤疤有关?若有关,一个书生又是哪里能碍着权势显赫的他了,这些谜团还得看作者后文。吐槽下薛怀义的穿着打扮,金线缝银丝织的内衣,大红绣金镶嵌明珠的袈裟,琥珀制成的持珠,整个毫无品味的暴发户气象,连持珠都要金色琥珀来做,他是不是以前卖跌打膏药时穷疯了以至对金黄色的东西有执念啊…………幸好他进宝塔之前包子发现鱼目,否则有这么个金光闪闪珠光宝气的移动发光体在,鱼目那么点光华早被挡了个一干二净,包子就是长了双显微镜眼也看不到了。脑部了一下浑身闪闪发光的薛怀义走到塔顶,阳光从窗中透过照在他满身的金丝银线明珠琥珀上折射出更强的光来,本就畏光的东来被刺的眯缝了下眼,包子则是楞了,万想不到一个人(还是个和尚)身上居然能挂那么多金珠宝货,活似个移动展台,噗。对西市的那段描写我很喜欢,加强了文章的历史厚重感,行文间有种金庸那般将历史与故事相融合的风格,增加了真实性方面的说服力,让读者在心态上有种‘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的感觉,而能更容易地进入故事中。如果一篇小说在真实感上打了折扣,那么单就我而言,绝不会再有兴趣继续看下去,太虚假了,既然说服不了我这些故事曾经存在过,那么故事中的波澜曲折悲欢离合也就打动不了我,又何必再看呢。西市一行让裴包弄明白了鱼目的来历,也让读者见识了东来软硬兼施的本事。我从不认为东来就是个仗着家世和表舅而年纪轻轻爬上少卿高位,他若真是一味冷峻跋扈,只会以势压人,是破不了案的,办案那么多年,官场市井,人情世事,有什么是他没看过的?他虽不屑周旋应对,不代表他不会。波斯胡商这种人,离家万里到大唐还不是为了求财,这样的异国商人,最怕的就是在大唐惹上官非,东来对胡商心态看得很清楚,许以重利后又迫以重罚,不啻于将天堂地狱两条路摆了出来,至此波斯胡商若不‘知道的就说,知道的全说’,就是白痴了。说道这里赞一下作者对小角色的雕琢,出场少不代表花的心思少,前有洛阳京兆尹的狡黠圆滑,中间有波斯胡商的精明世故,后面有食肆老板的胆小爱财,看到食肆老板一瞧大理寺的人和金吾卫的人扛上了,立马将值钱而易碎的物品抱进里屋,爆笑之余又觉这老板甚是可爱——官老爷们要打架,劝不了惹不起,总躲得起吧,起早贪黑的血汗钱换来的东西能少损失点就少损失点啊。羌人食肆里,索元礼再次出场,文中这个描写我很喜欢,走进食肆走到裴包桌前的索元礼,像一头鹰对着猎物展开巨大的羽翼。虽然索元礼默然而立,但那充满了掠夺性的运动感之美跃然纸上了。文章到此可以看出索元礼并非杀死雇主的凶手,受雇于人离家万里,在大唐这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他国,蒙受不白之冤。薛勇的断案委实武断,仅靠身材就认定索元礼是凶手,若非奇遇,索元礼早成了冤魂一缕。“被告之人,问皆称枉”,“斩决之后,咸悉无言”。两行大字看得人浑身发冷。索元礼身陷囹圄如何苦苦熬刑,文中虽没有说明,但也想象得出会是怎样的折磨,□□上和精神上,他苦撑着反复申辩,是对生命还抱着希望,是不甘心就这样死去,蒙受污名而死在他乡。但在裴炎谋逆的案子震动朝野之时,一件胡商遇害案谁会放在心上?谁会去听他一个异国人申辩之词?若真有公理在,为何杀人的逍遥法外,无辜者却要受刑抵命?对求生之念绝望的索元礼认下自己未曾犯过的罪行之时,是什么心情?而死里逃生因祸得福成为金吾卫时,他又是怎样的心态?这些都无人得知。在外人眼中,他无疑是极其幸运的,杀人了吞了巨额财货却不曾获罪,还在大唐皇帝的亲军里当上了官,可以在世界上最强大繁荣的帝国首都里逍遥度日。外人眼中的风光,真是他想要的吗?杀人凶手的恶名如影随形,波斯族人当他是凶手瘟神避之不及,他在波斯的名声想必已经臭到底了,而且在大唐不受追究,不等于回到波斯也一样。家国归不得,只能在异国过活,说异国语言,与异国人来往,眼中所见耳中所听全是异国风物,中国人有句古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诛’,想必也没几个唐人当他是自己人吧,这种环境下,整个人都活的空空荡荡。没人相信他,没人相信他不是杀死雇主的凶手,这或许是最为难过的。也正因如此,包子那一句看起来像是凶手的未必是真凶,才如此打动他。或许那一刻他有了踏实感,空落落的脚碰到了地面的安心感。一句话对他的冤情起不了实质帮助,但对他的心却是由衷的安抚。不管前一天晚上试图带走包子的索元礼如何想,现在索元礼对包子是没有丝毫恶意的,默默扔了那支发簪给包子,并非是对包子那句话的感谢,从‘索元礼想不出书生出于什么目的要替自己辩白’这句来看,索元礼是太现实主义了,大概这些年来的遭遇让他认定一个人为另一个人说话做事必然有其目的,不可能是全然出于本人的善意而不带丝毫功利目的。他自己或许都不知道到底为什么看见那书生为散乱的发丝苦恼时送上了发簪。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这种举动表示的是善意。索元礼的外形参见《画壁》中的猫头鹰金甲武士,脑补了一下后,得说索的脸是相当英俊的,身材更是非常性感的,加上浓郁的异国风情,迷倒一票女人不是不可能的。以他的寡言程度,想象不出他会对女人甜言蜜语追求,看文章意思,那些女子应该是倒贴了,喜欢他的异国风情,喜欢的沉默寡言,以为沉默之后是深情。可惜,说话太好听的男人虽然不可信,沉默寡言的男人也不见得就可信了。索元礼扔给包子的发簪,应该是唐人少女送他的定情信物,定情信物向来只会是一样,那么他扔给食肆老板的,想必是另一个女子送的,同时脚踏两只船啊………难怪东来骂他下作了。东来此时对包子未必有情,但心态上已经把包子当自己的人了,不要会错意,这个‘自己的人’并非那种意思,而是包子吃他的、穿他的、住他的,就是他的所有物,这是类似动物的领地意识的一种所有权感。另一方面,经过接触后,东来想必已经发现这书生除了在案子上精明强干,日常生活里就是个天然呆,淳朴保守到看见衣服少穿几件的胡人男女就脸红得差点背过气去,因此上对包子多少有点保护心态。不愿包子收下那支明显是女子送给索元礼的发簪,有他厌恶索元礼的因素,也有担心包子的因素。哈,怕包子被索元礼骗了去么。不过得批评下东来,西市卖发簪的铺子不少吧,走了一路也不给包子买个救急,存心看包子笑话么?包子这一章里,精明帅气和天然呆结合的那叫一个天衣无缝,案发现场上,验尸时的精密利落,宝塔底层里的细致入微,让人佩服,而后面听到食肆老板笑问索元礼又从那匹小野驹子那里得了彩头时,茫茫然不解为何堂堂金吾卫还去贩马,他这番心声若是被东来和索听到,两人大概只有抚额无言的份了。一头雾水奇怪着金吾卫贩什么马的包子萌死了,他这样真叫人恨不得推到后吃掉啊~~~~包子你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被吃的皮都不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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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琉璃萤火虫 打分:0 [2011-12-01 23:09:21]
晋江又吞回帖了,能不能不要吞的这么利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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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履行每章一长篇的诺言。
本章一开头就是《寻唐》第一谐星薛表舅的咆哮时间,想来前一夜在裴府的所见冲击性过于巨大,以至于薛表舅不咆哮一番不能纾解胸中闷怨。
‘书生,又是书生!’二十多年前的一个书生半路杀出抢走了青梅竹马的表妹,二十多年后的一个书生又来祸害表妹留下的唯一血脉。薛勇对东来最大的心愿,不是他能查清四年前的案子为亲人报仇雪恨,而是成家立业传宗接代,毕竟亡者已矣,重要的是生者如何活着——这是为人父母的心态,薛勇不是把东来当外甥看待而是当成亲儿子看的。因此上对包子不但是恨这个书生勾引了宝贝外甥(反正在薛勇眼中心里,不好的肯定是包子),还有点类似于婆婆对媳妇的那种儿子被抢走的不爽心态吧——宝贝外甥居然为了这个书生跟自己扛上了,这让薛表舅情何以堪。东来对薛勇的态度很有趣,他不是讨厌表舅,以他性子,若真不喜表舅,只会行礼如仪地将表舅当上司看待,礼数周全而冷淡,不声不响拉开距离。他对薛勇如此态度,倒有点像叛逆期的孩子对家长一样,大概是薛表舅嘴太碎,管得太多,让东来不爽了。
从本章看,薛勇其人,断案不能说是把好手,甚至过于武断,他的优点在于官场经验丰富,进退得当,大理寺在他手下于女主当政时代混得风生水起,固然与天后为巩固政权严刑峻法有关,但做这行当得罪人太多,大理寺审理的要么是洛阳城的大案,要么就是与官员有关的案子,可想见若薛勇没两下子,早该被政敌寻了不是打压下去了。本章里薛勇对待薛怀义的登门问罪,打着哈哈,说话间貌似恭敬实则刺人,偏偏又说的义正言辞合情合理,让薛怀义憋了一肚子气却寻不着由头发作,不可谓不高明。
让薛怀义憋气自然痛快,可惜这份痛快在看到包子的那一刻变成不痛快,而包子身上表妹为爱儿亲手缝制刺绣的胡服映入视线时,薛勇都快被气炸了吧。
不管剧情以后如何发展,单就现今来说,薛表舅误会了。东来真对包子没那方面的想法。
扒包子衣服事件上,有多重因素。东来那天本就不快,被神秘的假胡姬和僧人‘戏弄’的挫败感,遇上包子这么个一问三不知、死而复生一身是迷可自己偏解不开的书生,郁闷感多少有些,再加上路遇索元礼这个自己最不待见之人,回到家中老家人又多事到将自己最不愿提起的家事告诉一个外人,本就不是好脾气的东来已经临近爆发点了吧。东来其人应该是有些许洁癖,从不让旁人碰自己衣服,这次善心大发拿自己的衣服给包子穿,包子却偏偏不知好歹,对这套衣服的腹诽应该是表现在眼中了,被东来发现了。几样相加,东来就动上了手。
可是,不管有多少因素,能让东来做出这样孩子气的举动,包子应该是头一个了。包子有种特质,他能让心中无鬼之人对他放下戒心,不加防备,因为能感觉到这个人不需要防备,可以放松面对。东来应该也是被这样的包子影响了,而在他面前无意识间放松下来,否则人前人后向来都绷得紧紧的东来,绝不可能做出这般举动来。
进入第三章,气氛愈加诡异,镇妖宝塔,离奇命案,凶手是人是鬼?道人死在佛塔上,这到底意味了什么?
遇上案子,包子气场全开,薛勇面对这样的包子,想必在气恼之余也暗暗咽了口唾液,心中打鼓这书生到底什么来头。
宝塔底层埋没在尘埃中的名珠鱼目,引出了一桩四年前波斯胡商被害的命案。宝塔悬尸与胡商遇害可有关联?极品鱼目这般名贵的宝珠,按理说应是供奉宫中,然而胡商被害财货失踪,又在这一可能性上打了个问号。可即便不是宫中贵人所有,镶嵌这颗鱼目的器具也定是富贵人家之物,怎会出现在镇妖宝塔底层?从执事僧人的话看,宝塔镇邪,寻常人等无法进入,有门锁钥匙的,只有主持薛怀义和执事僧两人而已,盲道人之死会与这二人有关吗?可若是真的有关,薛怀义不会笨到把尸体挂在自己寺里招人来查吧,暗地里处理掉尸体的办法太多了,选择在自己寺庙里招摇示众引起朝野市井的一致注意…………稍微有点智商的都不会这么干吧。
薛怀义看到包子时的反应之大,说明他肯定认识包子,确切说是包子现在的身体,并且八成知道此人已死,否则不会有这种白昼见鬼的惊骇。那么,薛怀义是否跟包子胸口上那道致命伤疤有关?若有关,一个书生又是哪里能碍着权势显赫的他了,这些谜团还得看作者后文。
吐槽下薛怀义的穿着打扮,金线缝银丝织的内衣,大红绣金镶嵌明珠的袈裟,琥珀制成的持珠,整个毫无品味的暴发户气象,连持珠都要金色琥珀来做,他是不是以前卖跌打膏药时穷疯了以至对金黄色的东西有执念啊…………幸好他进宝塔之前包子发现鱼目,否则有这么个金光闪闪珠光宝气的移动发光体在,鱼目那么点光华早被挡了个一干二净,包子就是长了双显微镜眼也看不到了。脑部了一下浑身闪闪发光的薛怀义走到塔顶,阳光从窗中透过照在他满身的金丝银线明珠琥珀上折射出更强的光来,本就畏光的东来被刺的眯缝了下眼,包子则是楞了,万想不到一个人(还是个和尚)身上居然能挂那么多金珠宝货,活似个移动展台,噗。
对西市的那段描写我很喜欢,加强了文章的历史厚重感,行文间有种金庸那般将历史与故事相融合的风格,增加了真实性方面的说服力,让读者在心态上有种‘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的感觉,而能更容易地进入故事中。如果一篇小说在真实感上打了折扣,那么单就我而言,绝不会再有兴趣继续看下去,太虚假了,既然说服不了我这些故事曾经存在过,那么故事中的波澜曲折悲欢离合也就打动不了我,又何必再看呢。
西市一行让裴包弄明白了鱼目的来历,也让读者见识了东来软硬兼施的本事。我从不认为东来就是个仗着家世和表舅而年纪轻轻爬上少卿高位,他若真是一味冷峻跋扈,只会以势压人,是破不了案的,办案那么多年,官场市井,人情世事,有什么是他没看过的?他虽不屑周旋应对,不代表他不会。波斯胡商这种人,离家万里到大唐还不是为了求财,这样的异国商人,最怕的就是在大唐惹上官非,东来对胡商心态看得很清楚,许以重利后又迫以重罚,不啻于将天堂地狱两条路摆了出来,至此波斯胡商若不‘知道的就说,知道的全说’,就是白痴了。
说道这里赞一下作者对小角色的雕琢,出场少不代表花的心思少,前有洛阳京兆尹的狡黠圆滑,中间有波斯胡商的精明世故,后面有食肆老板的胆小爱财,看到食肆老板一瞧大理寺的人和金吾卫的人扛上了,立马将值钱而易碎的物品抱进里屋,爆笑之余又觉这老板甚是可爱——官老爷们要打架,劝不了惹不起,总躲得起吧,起早贪黑的血汗钱换来的东西能少损失点就少损失点啊。
羌人食肆里,索元礼再次出场,文中这个描写我很喜欢,走进食肆走到裴包桌前的索元礼,像一头鹰对着猎物展开巨大的羽翼。虽然索元礼默然而立,但那充满了掠夺性的运动感之美跃然纸上了。
文章到此可以看出索元礼并非杀死雇主的凶手,受雇于人离家万里,在大唐这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他国,蒙受不白之冤。薛勇的断案委实武断,仅靠身材就认定索元礼是凶手,若非奇遇,索元礼早成了冤魂一缕。
“被告之人,问皆称枉”,“斩决之后,咸悉无言”。
两行大字看得人浑身发冷。索元礼身陷囹圄如何苦苦熬刑,文中虽没有说明,但也想象得出会是怎样的折磨,□□上和精神上,他苦撑着反复申辩,是对生命还抱着希望,是不甘心就这样死去,蒙受污名而死在他乡。但在裴炎谋逆的案子震动朝野之时,一件胡商遇害案谁会放在心上?谁会去听他一个异国人申辩之词?若真有公理在,为何杀人的逍遥法外,无辜者却要受刑抵命?对求生之念绝望的索元礼认下自己未曾犯过的罪行之时,是什么心情?
而死里逃生因祸得福成为金吾卫时,他又是怎样的心态?
这些都无人得知。
在外人眼中,他无疑是极其幸运的,杀人了吞了巨额财货却不曾获罪,还在大唐皇帝的亲军里当上了官,可以在世界上最强大繁荣的帝国首都里逍遥度日。外人眼中的风光,真是他想要的吗?杀人凶手的恶名如影随形,波斯族人当他是凶手瘟神避之不及,他在波斯的名声想必已经臭到底了,而且在大唐不受追究,不等于回到波斯也一样。家国归不得,只能在异国过活,说异国语言,与异国人来往,眼中所见耳中所听全是异国风物,中国人有句古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诛’,想必也没几个唐人当他是自己人吧,这种环境下,整个人都活的空空荡荡。
没人相信他,没人相信他不是杀死雇主的凶手,这或许是最为难过的。也正因如此,包子那一句看起来像是凶手的未必是真凶,才如此打动他。或许那一刻他有了踏实感,空落落的脚碰到了地面的安心感。一句话对他的冤情起不了实质帮助,但对他的心却是由衷的安抚。
不管前一天晚上试图带走包子的索元礼如何想,现在索元礼对包子是没有丝毫恶意的,默默扔了那支发簪给包子,并非是对包子那句话的感谢,从‘索元礼想不出书生出于什么目的要替自己辩白’这句来看,索元礼是太现实主义了,大概这些年来的遭遇让他认定一个人为另一个人说话做事必然有其目的,不可能是全然出于本人的善意而不带丝毫功利目的。
他自己或许都不知道到底为什么看见那书生为散乱的发丝苦恼时送上了发簪。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这种举动表示的是善意。
索元礼的外形参见《画壁》中的猫头鹰金甲武士,脑补了一下后,得说索的脸是相当英俊的,身材更是非常性感的,加上浓郁的异国风情,迷倒一票女人不是不可能的。以他的寡言程度,想象不出他会对女人甜言蜜语追求,看文章意思,那些女子应该是倒贴了,喜欢他的异国风情,喜欢的沉默寡言,以为沉默之后是深情。可惜,说话太好听的男人虽然不可信,沉默寡言的男人也不见得就可信了。索元礼扔给包子的发簪,应该是唐人少女送他的定情信物,定情信物向来只会是一样,那么他扔给食肆老板的,想必是另一个女子送的,同时脚踏两只船啊………难怪东来骂他下作了。
东来此时对包子未必有情,但心态上已经把包子当自己的人了,不要会错意,这个‘自己的人’并非那种意思,而是包子吃他的、穿他的、住他的,就是他的所有物,这是类似动物的领地意识的一种所有权感。另一方面,经过接触后,东来想必已经发现这书生除了在案子上精明强干,日常生活里就是个天然呆,淳朴保守到看见衣服少穿几件的胡人男女就脸红得差点背过气去,因此上对包子多少有点保护心态。不愿包子收下那支明显是女子送给索元礼的发簪,有他厌恶索元礼的因素,也有担心包子的因素。哈,怕包子被索元礼骗了去么。不过得批评下东来,西市卖发簪的铺子不少吧,走了一路也不给包子买个救急,存心看包子笑话么?
包子这一章里,精明帅气和天然呆结合的那叫一个天衣无缝,案发现场上,验尸时的精密利落,宝塔底层里的细致入微,让人佩服,而后面听到食肆老板笑问索元礼又从那匹小野驹子那里得了彩头时,茫茫然不解为何堂堂金吾卫还去贩马,他这番心声若是被东来和索听到,两人大概只有抚额无言的份了。一头雾水奇怪着金吾卫贩什么马的包子萌死了,他这样真叫人恨不得推到后吃掉啊~~~~包子你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被吃的皮都不剩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