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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少年韦帅望之二众望所归》  第28章

网友:care 打分:2 [2007-03-29 10:04:29]

  在丛林中迷失。
  不但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连自己在往哪个方向走都不知道。找不到路,迷失自己。
  在一个陌生的地带,这个陌生地带有自己的法则。
  你可以在城里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可是在丛林里,遭遇狼群,你必须选择杀戮。然后,这杀戮会在你心里留下伤口。到底怎么做才对?到底身处何地是迷失?我们是迷失在文明假象里,还是迷失在丛林杀戮里?
  你可看过狼向头狼表示臣服,低下头,露出自己的脖子,就象刚刚丁一他们放下刀剑,跪下。
  人,不就是一种动物吗?
  不管是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我们每个人,都在抢夺那个头狼位子,因为头狼可以得到更多生存资料,吃到更多食物,还是赚更多的钱,得到更高的地位,得到专业领域的更高荣誉,都是一样,然后,用钱来剥夺他人,用地位来压迫他人,甚至以权威来让他人为你工作,都是一样,当你得到头狼位子,愿不愿意就开始剥夺他人劳动,你剥夺得越多,就越强大,就可以得到更多。
  丛林法则,既然这样,那些个仁义道德岂可笑?
  没有人可以不参加抢夺,因为人,是群居动物。游离于狼群之外的狼,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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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时候引用这么一大段很不厚道。
但是真的太喜欢这一段的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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