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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有来生 02 ...

  •   我第一次意识到男人和女人,是我六岁时候在门缝里无意中偷偷看到小姑和管家抱在一起在房里窃窃私语。可我第一次对男人感兴趣,却是在16岁的时候。

      那时候家里的老车夫刚刚去世,换了个慌慌张张的年轻人,每天放学的时候我都要站在学校对面等好久才能看见他拉着个小车缓缓地跑过来。

      那天比平时都要热,夏天,闷闷的,一场大雨将至未至。我站在学校对面等车夫来,看着对面学校里的女生一个个的都走了。天阴沉沉的,灰色的云没有带来一丝凉意,反倒叫人生了许多不耐烦。我看见旁边有个小铺子,上面的牌子写着“冰镇梅汤”四个字,便走了进去。

      “你好,这是卖酸梅汤么?”店里只坐着几个人,我走到柜台前,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计,他正在倒弄着,听见我叫他,转而回头看我。

      他长得很好看,有一对好看的梨涡,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暗夜里的星辰。他的皮肤是那种小麦色的,与我平时认识的那些奶白小生不同,他的胳膊上有鼓起来的硬邦邦的肌肉。他的额头上有汗,回头一边看着我笑,一边拿起一旁的毛巾擦拭着。“这位小姐,我们不是写着呢,‘冰镇梅汤’,不卖梅汤卖什么?”说着,他挑挑眉,玩笑似的看着我。

      “你……”我先是皱了眉,又过了一霎功夫,昂起头,做傲慢状,“我要一碗冰镇梅汤。”我用很不耐烦的口吻与他说话,不过是个卖梅汤的,就是皮相不错,也不至于这么调戏人。

      他看我不耐烦的样子,倒是忽然笑得更灿烂了,明朗的笑在这个阴沉沉的闷热傍晚,像大海里翻滚的波浪般让人心神晃荡。我却没有晃荡,我把身子一侧,目视着门外的风景,故意不把他放在眼里。眼角的余光瞥见他转身去盛酸梅汤,心里有股气憋着,闷闷的。

      “小姐,小姐。”过了一会儿,他轻声有礼貌地喊我,“您的酸梅汤。”

      我故意装作出神的样子,没有搭理他。

      “小姐,您还没付钱呢。”他耐心地站在一旁。

      我却忽然慌了。我上学从没有带钱的习惯,却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我装作在身上翻找的样子,一边故作镇定,一边在头脑里狂想着当他知道我没有带钱的模样,感觉心里憋得气更多了。可任凭怎样,手上没钱的我总归是理亏的。

      他似是能看透我心思般,“小姐,找不到就不用找了。要是没带钱,就记我账上吧,算我请你,你这么漂亮。”他冲我眨眨眼。

      我不理他,继续在身上翻找着,尽管我明知道不可能找出来。可是转念一想,总不能就这样一直找下去。我抬头看他好笑地看着我的样子,从他手里一把抢过那碗冰镇梅汤,用我有生以来最快的速度把一大碗梅汤灌进肚子里。“咕嘟……咕嘟……”喝得太猛,连嗓子都被冲得生疼,从喉咙到肠子快要结成了冰棍,然后把一只空碗搁在桌上大步流星地迈出了店门。我迈出去的时候腿都是轻轻发抖的,我这算不算是霸王餐呢?嗯,应该不算,是他答应了要请我的。

      我从那铺子里出来,就看见家里的车夫正在一旁等候。我一般是不与他说话的,那天却问了他身上有没有带钱。我从车夫那里得到了一些零钱,像是一团火把在快要熄灭的时候重新燃了起来。我重新迈进那家店,挺直了高傲地走到他对面。掏出一张钱放在他面前,“不用找了。”然后转身,傲慢地走开。

      憋了好久的一场大雨终于来了,空气里卷起一股泥土腥味,人也变得清爽安心了许多。我坐在车上看着外面变换的风景,有一些雨丝挂在我身上,凉凉的。

      ——————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能听到隔壁里弟弟嘤嘤的哭声以及父亲的咒骂,也能听到母亲袒护时的争吵声。窗外的雨还在继续下,屋子里也泛着一股潮味。我把被子蒙在头上,布料里纠缠的一股霉味让我安心地进入梦乡,梦里,我似乎又见着了白天时候那个笑着调侃我的少年。

      那天以后,我几乎每天放学都去喝一碗酸梅汤。一开始全然是为了在他的面前高傲地走过,向他展示我的傲慢以及优雅。到后来,我才渐渐发现,他果然是不同的,不同于父亲表面上懦弱沉默实则腐烂暴躁,不同于祖父的严厉,也不同于冯书扬外表英俊儒雅实则古板无聊。他就像是夏天里突如其来的一场雨,给我燥热的生命注入一个清凉的梦。我至今仍然记得,我们相识两个星期以后的那个下午,那天店里人比较多,我忽然问起他叫什么名字。他先是没有听清,茫然地望着我,叫我再说一遍。

      我张大了嗓子冲他吼:“你……叫……什……么……名……字?”

      他望着我,眼眸里含着我能读懂的温柔,“金……招……我……叫……金……招。”

      我冲他点点头,从书包里掏出一支笔,又从荷包里拿出一只手绢,写上“张嫣”两个字,递给他。他接过手绢,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张小姐。”然后笑呵呵地把手绢小心叠好,收起来。直到两个月后,我俩正式开始相好,我才知道原来两个字里他只认得那个“张”字,他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唤我“嫣儿”,这个连我父母都不曾唤过的名字。

      我俩的恋爱如雨后的春笋般疯长起来。认识他,并与他相爱,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过的疯狂事。那种快乐,就如同向乱世里的暴政突然宣战,说不出的畅快。没错,我甚至把它当成我对我母亲,以及祖父的一场宣战。在那个天气无比潮热的十六岁的夏天,我觉得我就像是停靠在码头的一只船,已经迫不及待地出发了。

      金招身上有我不曾经历过的一切。金招的父母在他出生以后就不在了,他甚至都没有搞清楚他们是怎么死的。金招记事以来就是跟着时常神智不清的祖父,直到十四岁那年,祖父老死了,他便跟了现在的师傅,在女中对面靠卖酸梅汤为生。金招除了下午在店里帮忙张罗生意,晚上的时候他会沿着街市乱逛,或者是坐在院子里望着星星发呆。金招的祖父原是木匠,金招有时候也会偷偷地做几个漂亮的玩意儿送给我,不过那时候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躲在某个角落里聊天。有时候是在教室里,有时候是在一片荒无人烟的树林里,有时候是在某个茶馆或者小吃铺子里。金招常常找各种理由骗他师傅,在我放学以后陪我出去玩儿。我也学会了瞒着家里在外面逛或者干脆逃学。好在我平时总是一副安静又冷漠的样子,所以很多情况下即便我不在大家也没有发觉。

      就这样,我和金招终日沉溺于彼此的小世界里。我觉得,他就像一只鹰,自由自在地翱翔于广袤的蓝天里。认识他以后,我再也不喜欢和冯书扬那样的人说话了,就是见面也不想。我常常在傍晚的时候,望着夕阳在金招好看的面庞上描摹出光彩的轮廓,靠在他坚实的胸膛上,倾听他蹦跳有力的心脏声,抬头看见他小麦色的喉结滚动着,低头深深地呼吸一口他身上混杂着一丝汗味的男性气息。那样的岁月里,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了蓝天的一部分,一样地诚实,一样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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