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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

  •   这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吉,宜搬家,宜动土,宜嫁娶。

      我已经记不清这是我失恋的第几天了,似乎是第三十天。不知道一个人从失恋到麻木再到重新振作需要多少天,眼下我每天都很累,累得回去就能倒下,完全不用任何的助眠工具就能睡死过去,没有心力感伤。

      周末是人类的伟大发明,把人类从自我限定的工作解放出来,不用被闹钟从深沉的睡眠中吵醒,也不用火烧屁股一样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地狂奔冲去地铁站,更不用体会地铁屏蔽门在面前以不容质疑的态度关闭时的绝望。

      如果说有什么能够解救上班族的困顿,除了假期就是周末。

      可惜,这个周末并没有以这样惬意的姿态到来。

      我睡得昏天黑地,手机响了。

      昨天不是说十一点来接我吗?我睡眼惺忪地看了眼手机,救命,才七点半。

      周明凯说他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到,我忍住骂人的冲动,硬生生把自己从床上拖起来。闭着眼睛刷眼洗脸换衣服。

      他到的时候我刚绑好头发,还没来得及化妆。

      “给我十五分钟,化完妆就可以走了。”

      “不用。”

      素颜参加婚礼?我本人都没对自己的颜值如此自信。

      “我帮你约了造型师。”

      我满脑子的问号,这什么情况?虽然我做好了准备,要精神抖擞,不给我的老板丢脸,可我既不是新娘子,也不是伴娘,一大早被喊起来做妆发是什么操作?!

      “你没搞错吧?真的准备去砸场子吗?”

      “你是给我撑场面的,邋里邋遢的怎么行?”

      简直欲哭无泪,邋里邋遢?!本姑娘好歹也曾经是J大的系花,昨晚还特意洗了头发,周凯明居然用邋里邋遢来形容我。

      周明凯一脚油门踩在他那辆崭新的奔驰S450上,我怀疑如果我再多说一个字,他下一脚会更凶狠地把油门踩到底。奔驰像一匹飞马一样向前奔驰,硬是把我的腹诽吓到了九霄云外。

      我打着哈欠,两眼无神地坐在镜子前,果然,我的黑眼圈浓重得如同隔了夜的美式。加上惨白的脸色,真是惨不忍睹。

      盘完头发化完妆,我望着镜子里的那个明艳照人的女人,内心奔腾而起只有一句台词“老娘天下最美!”

      我一贯认为自己是清秀佳人那一挂的,艳惊四座这种词跟我无缘。我顶多能够把自己倒腾成小家碧玉,但在化妆师手下,我的容貌居然能跟明艳挂钩,艳若桃李,灼若芙蕖。亚洲四大邪术的换头术果然不是吹的。顿时,望向化妆师的眼里充满了崇拜。

      有这么一门手艺,得让多少女性趋之若鹜。

      化妆师翘着兰花指,一脸警惕地看着我,“这位小姐,擦擦你的口水。我只负责你的造型,不负责你的饥渴。”

      周明凯看到我的时候,明显愣了下。

      他侧身,把咖啡递给化妆师,“谢谢你,明宇。”

      “咳,老同学了,还客气什么。”化妆师瞟了我一眼,说:“底子好,没那么费劲。”

      后来我才知道,给我化妆的是鼎鼎大名的Jacky Leau,曾经和现在的顶流都趋之若鹜的化妆师,请他化妆可不仅仅是钱的事儿。

      我站起来,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笑脸,我对自己的妆发很满意,“安冉然,你还是很不错的呢。”

      周明凯皱眉,盯了我半天之后问:“你……没有别的裙子吗?”

      “谁能想到还会有这样的场合。”我轻声嘀咕,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裙子。在没搞这个造型之前,它跟我的气质还算搭配得相得益彰,就那种清新小白花的感觉,尽管是一朵遭受了暴雨猛烈摧残后破碎感的小白花。可现在,在这一套明艳妆造之下,这条裙子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T市的商场,一般都是十点钟开门。

      “先去吃个早饭吧。”他突然转弯,向着旁边的小巷子走去。

      顶着这么一个明艳的妆容,坐在街边的早餐店,周围不知从哪里飘来的探寻目光和窃窃私语让我如坐针毡,而周明凯像个没事人一样,问我是吃油条还是麻球。

      一大早接受来自吃早餐叔叔阿姨的回头率,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的场景。我坐在那里,只觉得血往上涌,脸和耳朵都烫得厉害。

      周明凯如此接地气是我没有想到的。他就不能看在我这个跟早餐店格格不入的妆造上,去个咖啡店吗?刚刚我对自己的造型有多满意,现在就有多社死。好歹是国外本硕,怎么就不喜欢咖啡面包呢?就算不喜欢,为了人设不应该装一装吗?

      在百感交集中食不知味地吃完了早餐,然后云里雾里的被带到了高级礼服专门店。

      我翻了下标签,五位数的标价。就算是恶心前任,也不用这么花血本吧?!我身上这件打折后盛惠三百块的碎花裙,打折前也得一千块呢,怎么就不合适了?!

      又翻了几件,最便宜的也要三千多。

      我把手缩回来,“要不……换一家吧?”

      他走上前,往新品货架上看了几眼,非常利索地挑了三条小礼服裙,一条红色,一条白色镶钻和一条玫瑰黄,递给售货员小姐,“麻烦带她去试一下。”

      不是我吹,我安冉然作为衣架子,还是很合格的——店里有个男的一直盯着我看。

      我试第二套,拉开帘子就看见周明凯杵在试衣间门口。

      最后,他拍板买了那条玫瑰黄色。付款的时候,我差点没两眼一翻抽过去——让我窒息的价格。

      “我……发了工资还给你。”

      他像听到了天方夜谭,安静地看了我一会儿,“送你的。”

      “这……不太合适吧?”

      “算是今天的加班费。”

      欸?这么说,我突然又可以了,我爱加班。

      ……

      我穿着一看就是去砸场子的那身行头,甩着胳膊往前走。周明凯看了看我两条快摆上天的胳膊,眼神示意我应该挎着他。

      我战战兢兢把手勾进他的臂弯,就像挎着一瓶名贵红酒。

      周明凯也不在乎我僵硬的肢体,拖着我往那一片绿草坪走。

      “深呼吸,微笑。”

      我按照他的指示,深呼吸了两次,调整了步伐,在脑子里想了想机场里那些笑容明媚的空姐,昂首挺胸,露出八颗牙的微笑。

      新娘挽着新郎站在鲜花圆拱门前迎宾,她穿着粉红色缀满Bling Bling亮片的小礼服,脚上踩着镶着钻的尖头白色婚鞋,目测至少九公分。阳光照在她身上,离远了只能看见亮闪闪的一片。她化着浓妆,眼睛很大,穿着高跟鞋跟我差不多高。

      新郎长相普通,个子跟新娘差不多,体型圆润,戴着一副圆眼镜,显得憨态可掬。大概因为在太阳下站久了,他一直拿着手帕擦拭额头,但白衬衫还是洇出汗渍来。

      当有人走上前,他把手帕攥在手里,扯出笑容。

      周明凯还在往外掏红包,新娘突然走到了新郎的左侧,在他斜四十五度角的地方站定。

      “新女友啊?”新娘的笑浅了一点,“没听你提过……”

      新郎刚刚扯出来的笑容僵了一下,看新娘一眼,再看周明凯一眼,“晓晓,这也是?”新娘没说话。此时工作人员匆匆跑过来,“两位新人,仪式快开始了,咱们先进去准备下吧。”

      这场婚礼,还真有些与众不同,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年轻人,新郎新娘的爸妈和长辈都没出席。

      虽然只是六月初,可在太阳当空的正午,在草坪上站上一刻钟,汗水便细密地渗出来。新郎换上了白色的西装三件套,汗珠从他的额头和鼻尖一路往下滚;新娘略微好一点,虽然是重工绸缎的长尾婚纱,但胳膊和背都露着,看上去凉快不少。

      草坪中间的那一排金属椅子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着光泽。

      有几个穿着长裤的男生在金属椅子上坐了一会儿,便以各种理由站了起来。穿着短裙的姑娘,刚坐下,就像屁股上有弹簧一样,弹射起身,快步走开。这些金属椅子,经过太阳的炙烤,烫屁股。

      婚礼仪式即将开始,尽管摄影师让宾客落座,但宾客们都站着观礼。

      于是,形成了特别奇特的现象:草坪中间那一片,除了新郎新娘和司仪站在前面台子上,座椅区域空空荡荡,外围有树木遮挡的阴凉处站满了人,无遮挡的空地上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显得这场婚礼仿佛是没有观众的自导自演。

      幸好,草坪上的仪式时间并不长。新郎新娘火速说完誓言,交换戒指,亲吻,像是快进镜头。即使这样,在烈日之下,新娘的妆容花了,新郎的汗已经滴在地面上。

      当司仪宣布“祝新人白头偕老,永结同心,礼成”时,宾客们猛烈鼓掌,也不知道是真心为新人高兴,还是因为可以进大厅吹空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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