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音乐与女人 ...
-
音乐是我的本命。
在组合里我的主要任务是演唱和作词,作曲几本上是我搭档在负责。说来很头痛,但不得不说在音乐上杜亮(亮哥)是专业的,金曲奖也有赖这位的学术劲儿。
虽然这让我们在合作时非常痛苦,说来话长。BUT 我真是没想过我的音乐能走成现在的状态,已经超出我的想象了,起初就觉得大概就是大学的玩票,结果一路到现在了。没有死在毕业和社会的洪流里,我很感恩,很多是亮哥的坚持吧。
他是比我更纯粹的人,他只爱音乐,也只想做音乐,想成为音乐史上的somebody。我很佩服,并羡慕这种天生有使命感的人。
我有时候觉得他们是上帝的宠儿,我们只是平凡的做题家。
乐队总是不温不火,但好歹还活着,也参加过音乐会,对了最大的荣耀就是某年的金曲组合奖。业内的肯定不要太棒了!
本人精力旺盛,可能是多血质,音乐和律师反倒是让我找到了生活的无限乐趣,不至于太过无聊。而手上的钱也是比一般年轻人要好上许多。
在B城这个城市,我可以付一个房子首付了。如果说出去得让多少人嫉妒啊,算了还是低调行事的好。
好吧,说回来。
最近除了所里杨总和一些新案子我们组在负责之外,还不算得上特别忙碌,正好开春儿了,万物复苏,演出也开始频繁了,不是巡演哈,就是我们去Live和爵士吧的表演。
新阳区我们有家店很常去,名字很有意思,叫女巫店。和和台湾女巫店有啥关系没,那里是我心中的音乐殿堂。懂得人都懂。
我们是从在音乐餐厅给人演奏开始的。大一那会儿我参加了校园歌手大赛,止步前十,亮哥比我大三届,音乐学院的,在学校小有名气,他虽然没我帅,但也是蛮多人喜欢的,书卷气太足,喜欢吊书袋子,和我真不是一路人。比赛结束后,他想拉我入伙儿他的乐队,搞个组合,当时还有海哥,梦姐,他们玩爵士。那是我第一次听说真人爵士乐队,摇滚我知道,民谣我知道,爵士?王若琳或者小野丽莎吗?
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本来梦姐海哥就比我大三届,算亮哥同级。亮哥读研,他们毕业后就回老家了。B城不相信年轻人的眼泪,有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吃的。后来听说他俩考公了,宇宙的尽头啊。很难想象啊,往事如烟。
当年我毕业时,亮哥研三,他问我是不是也要走。我俩那天都喝高了,一个1米8山东大汉,在那儿给我上演悲情戏。他希望我能留下,如果我走了,乐队就真没了,那是他的命。有点自私,但能理解,一个不太喝酒的男人在你面前喝醉了哭着谈理想,这画面太美,这辈子我可再不想看到了。辣眼睛啊,真的。
当然,我留下有一点亮哥的因素,但还是对自己的了解。我不想在读书了,那时候我爸妈希望我继续深造,因为我真是个读书机器,当年GRE和国外学校我也跟风考了。准备了一段时间的JD,但想着以后不想做理论,去读LLM也没意思,那大概率就在对岸考BAR留下了,那这片土地,就真跟我没关系了。
我的乐队和我没关系了,还得去适应新的地方,而且英美法和大陆法系差别太大了,最后,我一土狗居然进了红圈,也是很神奇了。再加上,当年和初恋女友还好着呢,我俩都快奔着结婚去了,在B城离她公司近的地方租了个老破小,我远点儿就远点儿吧,那时我俩很幸福。心很踏实的感觉,一切很顺利,偶尔也去女巫演出,一进所就是佳哥带,每天充实而快乐虽然也贫穷。
但是耐不住高兴啊,我畅想着未来的生活,我的家族,我的理想,我喜欢。
当时和她我以为会是永远,还嘲笑那些毕业就分手的众生们,结果,我们还是没逃过时间和世俗生活。谁知在上帝面前,我们谁也不特别,太阳底下无鲜事。
那一段伤我挺深,EMO了好一阵子,一度我渣了些人,不再相信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