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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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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绍叫阿飞拣着小路走,他将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还嫌不放心,再扣了一顶圆边的黑帽子,低低压到鼻尖上。他的鼻子长得很挺很直,一副眼镜架在上面更是平添了几分俊气。楚碧君不止一次揪着那玩艺说,你要是个行伍的男人,一顶军帽衬着这鼻子,不知得迷倒多少女人。沈绍呸了一声回她,也就是爷要饭的也不去当兵!
沈绍也不禁伸手摸了摸他那宝贝鼻子,他小时候生得不算好看,全靠着这个鼻子撑撑场面,逢人都会夸一句这孩子是个做大事的料。谁知长着长着那一双桃花眼渐渐喧宾夺主,满街的大姑娘小媳妇看一眼不丢手,看两眼跟着走,看三眼就要解裤头。见过的人明面上赞一声沈二爷好面相,背过身就骂几句色胚子。
到了城南的饕餮居却看见店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个跑堂的懒懒散散坐在门口剥豆角。沈绍将车窗拉开一线,问道:“你家掌柜的不在?”
那伙计头也不抬:“到何次长家帮厨去了。”
“教育部的那个何次长?”
“还有哪个何次长?”伙计翻翻眼,跟着谢家声久了,也沾了他那古怪习气。
“什么时候回来?”
“这可所不准,”那伙计一心一意剥着豆角,脸上甚是不耐,道,“或许一两个小时,有时一晚上也不定回来。”说着,他端起簸箕进屋,再不理睬沈绍。
沈绍浑身骨头蓦然一空,腹中的馋虫都像是爬进骨髓里去,痒痒的搔的人难受。口腔里那一碗馄饨的味道越发清晰,事隔多日还能闻到那汤水似的,又鲜又辣,烫得他出了一身汗,顺着那高挺的鼻尖滴下来。
阿飞看着不对叫了他几声,沈绍就像聋了哑了,坐得木头桩子一样。
这时巷子口响起一阵喧闹,几个女人一路说着“好惨”过来,不多时,两三个年轻人搀着个男人缓缓朝这边挪过来。阿飞初始以为是哪个喝醉了走不动路,近前来却发现竟是受了重创,伤得血葫芦似的,前胸上还有两点弹痕。阿飞一眼就瞧出来,是中央军最常用的□□。
饕餮居里的小伙计也坐不住了,一溜烟跑出去扯着个人就问:“那不是四嫂家的儿子么,这是遭了什么孽了?”
有个人街坊攒眉咬牙道:“这小伙子不懂事,跟着一群愣头青学什么游行,这不,出事了吧!”
另一个看闲事的挤上来道:“听说市政府那一条街都戒严了,几百个大头兵,个个扛着火枪,见人就打……惨哟!”
沈绍听了脑子一炸,那何次长家离着市长府不过几百米,窗户望出去都能看见市长的后花园。他一个眼神丢过去,阿飞何等敏锐,脚底下一踩油门,发动机轰的一声车子后面冒出黑烟飚出老远。
隔着市长府还有好几条街,沈绍已经听到零零落落的枪声,黑压压的人群蚂蚁似的从大街小巷里钻出来,不时看见有人身上挂彩,有的伤轻些,被人扶着往外跑,有的伤重,走着走着就顺着墙根倒下去,再也动弹不了。
人太多,车子走不动。黑色的铁家伙混在人流里,就像是一只缓缓爬动的小虫子。沈绍看见几个女生,穿着蓝棉袄黑裙子,一身土一身泥地从巷子里钻出来,扑在地上就开始哭,指甲都抠断了。还有个老师模样的人,那长袍像是从血池子里爬上来,辨不出颜色,他怀里还抱着个少年,该是他学生,左半边身子都被染红了。他看见沈绍的车,像看见救星似的挥舞着一只手,拖着那学生就往这边冲过来,转眼就被奔流不息的人从淹没了。
这时沈绍听到一句“某某人死了!”,那名字却能没听清。满街的人忽然静了一静,连哭着的都收了声,眼睛里满当当都是北平冬天晴空的颜色,灰蒙蒙的。
又是几声枪响,震得人耳膜发痛,鞭子一样,赶着惶急人群像受惊的羊群一样四处逃窜。沈绍冲阿飞打了个手势,方向盘立刻拐进一个胡同,转过弯,正对着总统府的大门,门口少年们的肢体堆得像一座小山。掉了扣子的中山装,还有勾着线的白色短袜,爬满或青白或鲜红的□□,指缝间露出一只突兀的眼睛,闪着刀锋般的光,沈绍忽然觉得有些恶心。
他让阿飞沿着墙角慢慢地开,不远处手持木棍的警察正在追赶两个少女。女孩跑得像轻巧的小鹿,警察们追得如狼似虎,他们一拥而上,第一棍击在她们的背心,咚的一声,小摇鼓似的,沈绍从那漆黑一片的肩膀间看见那更加漆黑的,飞扬起来的长发,还有她们仰起脸上,张大了的嘴。少女们还在反抗,用她们的尖叫、手指和牙齿。一个警察高高抡起木棍打碎了其中一人的肩胛,她的身体顿时像一朵折断了根茎的花儿一般萎顿下去,另一个女孩想扶起自己的同伴,突如其来的一棍正敲在她的后脑,她高张着的四肢以一种正在盛放的姿态偃伏在同伴的身体上,无比轻盈。
沈绍的眼睛转向另一边,四个男学生从角落里钻出来,轻捷得如同一只只年幼的猎豹,他们竟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攀登上总统府门前的讲演台,在卫兵还没回过神来的瞬间,撕开身上的学生装,里面的白衬衣上是用同学和老师的血写成的四个大字——还我中华!他们手挽着手,背靠着背,八只脚牢牢钉在地上,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被四面八方呼啸而来的子弹射穿胸膛。远远传来一声嘶喊,一个人从长街尽头狂奔而来,屋顶上一梭枪声响起,只见他身子一晃,叫道:“他们……都是我的学生呵!”
阿飞突然道:“二爷,这里太不安全,我们回去吧……”
“混账!”沈绍抽了根烟点上,转瞬吐出一串白烟,“我堂堂沈二爷,怎么有临阵脱逃的道理?”阿飞伺候他十几年,他在东北的时候烟瘾极大,一天二十余条不在话下,熏得那一口牙都泛黄,来北平之后却极少见他再抽。他口袋里虽时常装着一包,却总是拿出来摩挲几下又放回去,只为了求个心安。
沈绍此刻也是极为忐忑,自五年前从东北仓皇逃出来,他才想起那个时候沈阳的闹市街头,日日都有学生们的游行,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少年,拣着块石头就敢跟荷枪实弹的警察硬碰硬。他的哥哥,沈家的大少爷沈昭那个时候是沈阳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不过几天就吆五喝六带着一帮子和他差不多大的青年学生,手臂上别着红色的袖章,喊着口号浩浩荡荡从沈家门前经过,傍晚再灰头土脸地回来。学生们走街串巷,警察们穷追猛赶,两方人马都攒足了劲,联袂上演一出出斗智斗勇的好戏,到最后那几个学生头头的脸都在警察局混熟了,局长都知道这位是沈大少爷,几百大洋一扔,连口供都懒得录就放回家来。
有的时候在路上遇见刚刚喝完花酒回来的沈绍,兄弟两人总免不了口角一番,口角还不尽兴,公然就在家里上演全武行,老爷子开始还吹胡子瞪眼家法处置,后来长大了藤板都打断多少条都管不住,只好随他们去了。两个儿子,一个将钱撒在风月场上,一个将命赌在生死道上,没一个让他省心的。
沈绍想他那狠心短命的混账哥哥无疑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他天生就想当个英雄,却在成为英雄之前就默默无名地死去,再将一家人都推倒深渊里去。乱葬岗里的伙头兵还有个花名册,他的牌位却没来得及带出来,留在了沈阳的老宅里,如今不知积了多少灰尘。现在老爷子也气死了,这个世上再没有人能管得了他这个魔星。
前面的枪声越来越密集,却还有人用赤裸的胸腔去低档尖利的子弹。
“都是些不懂事的小孩子,都是些傻子……”沈绍想,他的哥哥算是白死了,戏文里说伍子胥临死前将眼睛挖出来挂在城墙上,只为亲眼看见吴国被越国灭亡,而沈昭躺在棺材里,骨头都冷了多少年,这个世道还是这个样子,一成不变。就像是钟秀林别在上衣口袋里的那条白手套,卷在那里的血迹一辈子也洗不干净。
阿飞眼尖,猛然一个急刹车,指着路边堆沈绍道:“二爷,快看!”
那个赭红色的食盒子,沈绍一眼就认出来,敞着一张大嘴,饕餮似的。他的双目牵扯住一个奔跑着的背影,膝盖一弹站起来,脑袋撞到车顶他也顾不上喊疼。“那里!在那里!”
阿飞立刻打了个转弯,脚下油门直踩到那人身边,沈绍顺势打开车门:“来,快进来!”
这人在胡同里转了大半天糊了一身泥,一张脸儿都分不出五官,只露着两个越发黝黑的眼睛滴溜溜望着沈绍。“沈二爷!”
“还磨蹭什么!”沈绍不由分说,将他连拉带拽拖上车来,即刻吩咐阿飞,“回去!”那黑色汽车原地打了个旋,一头扎进一条胡同里,沈绍这才腾出空来好好打量这妙手无双的名厨。
谢家声惊魂未定,两只手团在一处,轻轻颤抖着,他的十个指头扭锁在一处,结出一朵还没开放的绣球花。沈绍拿出手绢却不去碰他的脸,先将他的一双手擦干净了,他跑得匆忙,不知磕到碰到哪里,向来修理得整整齐齐的指甲被割出一个又一个小缺口,沈绍看着不喜,身边有没有带指甲刀,竟低下头去将那冰冰凉凉的指头依次含在嘴里,那边儿上的牙齿一点一点咬规整了,手掌摸上去一丝儿凹凸都觉不出才放开了。
那手带着泥土的腥味儿,沈绍品咂着,似乎还有些别的滋味,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就像是他二十年来日日跟厨房里打转,那世间的美味都浸润到他的皮骨里去,煎炸煮炖烧,切砍剁片削,再和着文火慢慢熬上个三五七天,诸般花样使尽了,才熔炼出这样一双手来。沈绍越想越入魔,一不留神竟一口咬在那手指上。
谢家声“哎哟”叫了一声,眼睛这才渐渐清明起来。他脸上的泥还没擦净,结得干巴巴的一层硬壳,一动就皲裂开,扑簌簌往下掉。
“我看见了!”
“你看见什么了?”沈绍听他没头没脑喊了一句。
谢家声黑黢黢的脸转过来,只有一口森森然的牙齿是白色的。“死人!”他红红的舌头在空中停顿了一两秒,又重复了一遍,“好多死人……”
沈绍拍拍他的脸道:“死人有什么可怕的,不过是骨头架子。你现在在我的车上,谁也不敢动你。”
“可他们会说话……”谢家声的表情像做完一场大梦之后还没醒过来。
沈绍难得看他这样依从,心情大好,也不管是否身处险境,抓着他的手问道:“他们对你说什么?”
谢家声眼睛抡空转了转,最后定定落在沈绍身上,轻轻吐出两个字。
“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