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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八章 ...

  •   就在昨天夜里,芯芯很突然的造访了乐影悠的房间,幸好她那时还未“卸妆”。见芯芯支吾了半天才害羞的吐出...她没有卫生巾了!哦!心不禁咯噔了一下,她这个做“妈妈”的还真是糊涂,每天只知道做饭,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呢。

      她知道这种事情对小女孩来说是难启齿的,她能理解。也很开心芯芯愿意来找她帮忙。可是,想着芯芯是因为从小就没有妈妈陪伴在她身边……才……。乐影悠的小脸也不禁染上一抹深深的愧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乐影悠已经在“新家”平安的度过了三天时间,对她来说,这似乎预示着一个好的开始。撇开她的心虚,以她目前的“身份”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在她身上的。与她日夜思念的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心时刻都在微微颤抖着,宛如梦境一般惬意得令她感动非常。

      短短几天时间,这个家还是不免出了些小插曲,但对乐影悠来说都还好,毕竟那些小插曲她可不是主角哦。且显然还有些置身事外看热闹的嫌疑咧。

      右手刚握上门把的芯芯正无奈地在心里叫嚣:“厚,真是要命,他竟然又表演这‘可怜’的目光。” 狠狠深吸了口气她微调整下情绪,随即转身以着温柔且不容商量的拒绝眼神盯着高大帅气的爸爸娇声叹道:“爸爸,我上学快迟到拉。”可心里正坏心地翻起白眼。

      刘远志一听也很赞同:“是啊,所以爸爸才说送你上课啊。你自己坐公车哪有爸爸开车快,再说爸爸也不放心你一个人...。”

      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芯芯直接打断显然很“健忘”的爸爸;睁大黑白分明的星眸,芯芯一脸的单纯无害地反问:“是吗?爸爸...”尾音拖很长很长,长到使得某人不禁开始心虚起来。

      “我想,爸爸还是老实呆在家里,我才会更安全咯。”

      “……”刘远志楞住,哑然无声。

      虽然她学习成绩一向名列前茅,红榜上也几乎都在前3名出没,却因她一向少言寡语的冷漠也很少会惹人注意。可就因为爸爸,她是瞬间晋升成为学校的大名人。成为名人的她也终于能理解那些明星的痛苦,走在校园里不时会有陌生面孔的校友“亲切”地“围堵”她,也不知老师和同学们打哪探听的小道消息,也都相信了开学典礼陪她去学校的“哥哥”就是她“亲生爸爸”,虽然从“哥哥”升华成“爸爸”,也还是没能阻挡住那些无聊花痴的流星飞弹。

      光是这几天她在学校开口说的话,已足足超过她过去17年说话的总和。看样子那些女生显然都不介意爸爸的身份;可是,她很介意好不好。厚!她可不希望找个同学来当她“后妈”。这也实在是太恐怖了吧。

      没错,这正站在屋门口拉锯战的2人不是别人,也就是不久前还抱头痛哭的父女俩。

      见爸爸正发楞的脸上仍写着不甘愿,其实她也很不忍;可是她更无法接受爸爸那看似合理实则“很无理”的请求。实在不敢再回想前天校门口那夸张的一幕,再来一次止不定能否留一口气活着冲入教室去...反正她是怕了。

      芯芯一直维持着无限甜美的笑容,然后朝屋内伸长脖子对着正收拾餐桌的乐影悠叫道:“李阿姨我去上学拉。”完全不再给刘远志任何发言的机会:“爸爸我走拉。”挥挥小手,尾音还没落定就听见门“砰”的一声被关上。她上学去咯。反正她是真的真的无法承受爸爸的超级影响力了。

      留下一张倍受打击的俊容半晌都回不了神,显然这对刘远志的打击不小啊。唉……男人无奈又郁闷地叹着气。着实想不通他这么积极的努力学习如何当一个“好爸爸”,结果竟然却……唉……又一阵叹息不止!

      要说这其实也没什么,就最近两天时间啊,在芯芯出门前都会上演刚刚那一幕。当然这也都是有原因的,话说前天也就是星期一的早晨,刘远志兴高采烈地的驱车送女儿去学校,一路上父女二人心情都很愉悦,本是完美感人的温馨场面就在即将收尾时却突兀遭到某个“超级女高音”的横生破坏。……噢!他只要一想起那天的混乱就感觉头疼加抱歉!不禁又揉了揉正发胀的太阳穴。

      他哪能想到高中生会热情得那么恐怖,那简直就只能用疯狂来形容...被人明目张胆的打量,都足够令他心生厌恶了,但那至少还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可这次......就完全超越他的底线。

      那天可是他第一次送芯芯上学啊!芯芯的书包都还挂在他手臂上,还未来得及说一些叮嘱话语,他们父女俩就被突来的爱慕人潮给挤散。无奈下他也只得先躲进车里,任那群疯狂的女生将他整个车身围堵得水泄不通,直至上课铃声的响起,她们才渐渐收敛疯狂,依依不舍的散去。他一直坐在车里等待那群女生全部撤离后,才下车将书包交给校警卫,请他们帮忙转送去芯芯的教室。如此意想不到的突发状况也令他难堪到了极点。

      唉!他无言的摇着头,没精打采的慢慢拖着身体走至离他最近的沙发上坐下,不明白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莫名其妙的就被Fired掉他每天最开心的工作。真的是令他扼腕不已。

      以往很少在家,所以也不觉得房子空间过剩,直到现在他才发觉,真的是很、冷、清。刘远志宽肩懒懒地斜靠在厨房门口,肆意打量着家里现在的另一个活物“菲佣”,也就是眼前正忙碌的身影。心里也不禁啧啧称奇:竟还是那身万年不变的打扮,真亏得她怎么能完全无视于自己的外观?

      对于女人,刘远志自认还是有着超强的审美能力的,而这点得归咎于他自小爱好美术所打下的基础了。以他的目测这女人身高应该在他肩部,大概有165以上,身高到还不错;可这身材嘛---那可就真的是完全不了拉。

      因他此刻正清楚发现到她身上衣摆的一角竟垒落了好几层衣料,眼底不禁透着“这女人彻底没救了”的神情。甚至恶劣地怀疑她不仅在审美观上有着严重的缺陷,说不定连大脑也不太正常,当然除了她那还算“合格”的厨艺外。

      刘远志心里着实是有些纳闷,修长的手指也不自觉地柔捏着下巴...思考着...嘴角也慢慢抿成了一条直线。若她如此怕冷,又何不直接穿一件厚外套呢,至于要这样一层层落起来吗?这人也真够怪异的,最后他臆断出一个结论:他家的“菲佣”的的确确“很不正常”。

      再说这天气?!刘远志斜眼侧目瞥了下窗外的艳阳---再看看他家的“菲佣”。呵!他此刻心里简直是无语到了极点,也忍不住笑叹着摇头,她还真不怕中暑,厉害啊。

      说真的,这年头希奇古怪的事是不少。但他也只见过冬泳不怕冷的,实在是没听见过有谁是夏天不怕热的。难道是他孤陋寡闻?!又或是她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疾?低头沉思了片刻...对了,犹记她初来见工那天就一直未清凉装扮过,她显然是真的很怕冷。他再度注视上她利索忙碌的背影,顷刻间眼底所有地揶揄之色顿时化为无限地怜悯。说真的,这女人都穿这么多层了可他仍未觉得她有多胖。

      想着他将中央空调的温度调至最低!想必这对她来说会是更加难受吧?可为何从未听她提极过这方面的要求?是因为她来到这个新环境不太好意思开口吧。思及此刘远志立即抬脚快步离开,马上关掉了一层所有的冷气。就算他再怕热,也不能看那可怜的“菲佣”在大热天里,里三层外三层压着那本就瘦弱的身体啊!

      他是位心地十分善良的男人,单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这男人其实心很细。只不过他永远都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判断认知一切事物,也从不去想着求证下他那些自我推理出的想法是否正确。当然,说起来他也没那个必要。

      反正这个男人是又细心来又冲动。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哪还想得到行动前,再去求证检验一下呢!看来,他也就这样拉!这习惯恐怕是永远改不掉咯!

      “咦...今天怎么格外热呢?”乐影悠正在心底感到纳闷。身上的汗水那自是不必说了,就光她脸上自额角处抑制不住汗水滴落的状况来看,这妆眼看着不久就要彻底花掉。

      “怎么回事啊!”难道是她穿太多了?可这刚刚还好好的啊,怎么突然就---噢!汗流浃背的她感觉自己正被炉火慢烤着,实在是热得不行了。看了看眼前剩余的活,想着外面还坐着一位大门神!不免懊恼开来。他不离开,那她怎么能有机会进房间补妆呢,若是一不小心被看出破绽可不好。呜!真烦死她了,苦瓜着小脸,五官现下也已完全皱巴在一起。想着自己怎么就没随身携带一个粉饼呢。可真是失算啊!唉!也只能说她在这方面经验还不够老道。

      乐影悠的心情这下是又急又紧张,身体也是又闷又热。该怎么办呢,站在这干着急也无济于事,还是先赶紧把厨房清理干净再说吧。恩!就在这焦躁郁闷的情况下,顶着身上的不适完成了她的本质工作。终于是做完了,第一次感觉做得如此吃力。她悄悄往门边移动着身子,想着找准个机会趁他没注意时赶紧先溜进她的房间再说,说不定他也不会注意到自己这身狼狈不是吗。也对。

      而此时,靠在沙发上的刘远志也正纳闷着平常早已能完成厨房工作的“菲佣”,怎么今天还在里面磨蹭。难道是体力不支昏倒了?这想法一出现的同时,他顿时起身往厨房飞奔而去。

      乐影悠才探出半个脑袋就那么刚好的对上正转身直线而来的刘远志。天拉。吓死她了都。

      还好嘛,她还是好生生的站在那里!瞧瞧她刚刚转身前那是什么眼神,一副看见他就似活见鬼的表情。真够怪的,人怪行为也怪,不过既然看她没事了那他也就放心了。对于自己竟然会为“菲佣”如此紧张!?他也有些觉得自己太过神经质了。看来这日子实在是太过悠闲了,也太过无聊了,闲得他时常有事没事的跑去关心家里的“菲佣”。一切原因都是因为自己太闲了。恩!应该就是这样没错!他笃定。

      他心里就是这么给自己的失常随时找借口的。每当心里动一个不合乎常理的念头,他就会给自己找出十个可以解释的理由来应付他的那些不合理。这男人就是有这本事!

      这是成熟男人该俱备的特质吗?想来是不会有人加以苟同的。他到底是如何在那复杂的商海里翻云覆雨的?可真是难以想象他们竟会是同一个人。

      不过不可否认,这男人的个性是非常固执且执着的。这样刚硬性格的人,都有着一股子蛮劲。也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促他完成了那些常人所未能坚持下来的意志,才有了今天成就的他吧。

      毕竟成功的路途是艰辛的,往往成功,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攀登得上的高峰。想那大部分人只要能阶段性的完成自己预设的一个目标,就算是一个自我价值的肯定了。那种小的成功相对来说也比较容易实现。

      然而,若想得到大多数人肯定你的成功,相对而言就比较难了。虽然很难,但刘远志还是达到了!只是他的成功有些不一样,他最开始的第一桶金是完全靠运气而来的。但运气也只是一时的,之后再如何,那还是得靠他自身的实力去博来这顶稀少的皇冠。显然他已经做到了。

      人的潜力永远是无穷地,当一个人处在绝望中,又毫无牵挂、没有束缚反而是更容易挖掘出、激发出自身那潜藏的能量。

      人是感性动物,可商场如战场......战场上需要的是绝对的冷静与判断力。那里可不需要人的感性与感情;它只需要合作的诚信与实力。

      而刘远志那时恰好完全符合了成功的一切先天要素,说是巧合也罢、是运气也罢。反正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人去关心他成功的原因。如果你对一个人的成就有深刻的印象,也就不会再注意到他其它方面的失败。

      人们都只是在他成功后去认识他。这是人性的特质,人性的虚荣,人性的偏见、也是人性的真实。

      现在的社会就是以金钱作为衡量一个人价值的标准,它决定了你的社会地位。出门消费,钱的价值就愈加显现出来了,金钱效应也是无处不在的围绕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

      所以说钱还是很重要的,但对刘远志来说,他的成功到是还有一点挺特别的。他本人恰恰不爱钱,却为钱去卖命的奋斗。

      这,也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偶然里面有必然,说得还真是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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