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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橘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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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的橘子汽水,程彻回家时又多带了两瓶。
玻璃瓶身上冒着细小水珠,回来放着好一会儿没人碰,这会儿顺着瓶身滑落,滴在茶几上。
“等时初走了,你就回家来行不行。”刘云霞把他屋里的窗帘卸了拿去洗,借着洗衣机甩干的阵阵轰隆声,又开始跃跃欲试地探他口风,“我跟你爸说了,让他喝多了就别回家,住宿舍,他这段时间要是能说到做到,你就回家。”
程彻懒洋洋靠着沙发,胳膊架在沙发背上,显然没太在意这句话的重点:“林时初,什么时候走啊。”
刘云霞:“不知道,最迟过完年就回去了吧,之前听你爸说她好像准备出国,去外头读书。”
程彻坐起身的动作慢了一瞬,又很快恢复如常,伸手捞起桌上那瓶汽水,淡淡“嗯”了一声。
“虽然林聪跟你爸是从小认识的朋友,他以前在镇上结婚那会儿也是捉襟见肘的,还不如咱们家富裕呢,一家人都窝在郑东桥那最穷的地方。”刘云霞把他跟前儿的垃圾桶顺便打包,扎紧了口,“不过这人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林聪会做生意,离开镇上这些年做生意不少赚,跟咱们家,也早就不一样了。”
夏天的垃圾容易生味道,零食饮料混着香蕉皮,散出一股难闻气味。
程彻通常看桶里有垃圾出门就顺手带出去,不会堆着隔夜,这两天不知道在忙什么,没顾上。
“我下去忙了,晚上空调不要开太低,吹多了不好,别感冒刚好又接着扇风。”刘云霞掂上那包垃圾起身,看他半低着头有点儿走神,也没再啰嗦,转身走了。
再然后,是程彻听见刘云霞在门口说,“秦修来啦,好长时间不见你,感觉又长高了。”
男生大大方方笑了两声:“没有,我这是拐。”
“快进去吧,我下去忙了。”
“拜拜刘姨。”
秦修拄着拐,一步一晃地晃进门,“我可算是能出门了,这俩月整天在家躺着闷死我了,下午大刘在楼下喊我扔了拐去打球,还是不是人啊。”
程彻看他这行头,随口一问:“你怎么上来的。”
“我一条腿蹦上来的,没看我一脑门子汗。”秦修坐下后抱着纸抽,扯了好几张用来擦汗。
秦修两个月前骑电动车把腿摔断了,不久前刚拆了石膏,这两天拄拐勉强能走,就迫不及待出了门。
程彻看他拄拐走路费劲巴力,感觉下一秒就要当场摔在他屋里造成二次伤害,难得动了恻隐之心:“你叫我下去不就行了。”
秦修字字泣血:“我给你发了一百条消息您倒是看啊。”
“哦。”程某人颇没良心地应了声,“手机放卧室充电去了。”
秦修也压根儿没指望他,就是在家太无聊,出来透透气:“我听大刘说了,我没出门这俩月,你家新来个人?”
程彻含着吸管儿,姿态懒懒散散的:“怎么。”
秦修缓慢地把腿往回收了收,靠着后面舒服些:“没怎么,好奇,她要是愿意加入咱们四人小分队的话,我倒是没意见。”
程彻淡笑了声,把还剩一半的汽水放回了桌上。
“人家可不见得乐意跟你玩儿。”
程彻刚刚细数一下自己身边的人,一个开锁的,一个赌球的,还有一个……拄拐的,那个开锁的还酗酒,能集齐这么一帮卧龙凤雏也是实属难得。
当然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四个人凑在一起就是狐朋狗友,狼狈为奸。
程彻从没想过把林时初拉进这个圈子里。
两个人就好像两条泾渭分明的直线。
不过是机缘巧合之下,在尧山这个节点短暂相交,之后,各自为营,再无交点。
纯属没必要在这短暂时间里制造出过多纠缠。
“我怎么了?天地良心,我在学校还是很受欢迎的好吗?”秦修嚷嚷道,“我,秦修,要不是她跟你有关系,我还不一定乐意带她玩儿。”
程彻微弯着身,手肘搭在腿上,漫不经心侧头看他眼:“人待不了多久就走了,没准儿还出国了。”
秦修一个鲤鱼打挺,坐直了身:“出国?你听谁说的。”
程彻淡淡撇下俩字:“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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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初晚上出门忘了带钥匙,程建军不在,刘云霞这个点儿应该在麻将馆,家里没人。
她身上穿了件藏蓝色的吊带长裙,刚过膝盖,此时站在路边就是一整个蚊子的移动血包。
小时候家里人说是她爱吃甜食,血甜,所以一到夏天才老被蚊子追着咬。
有没有科学依据她不清楚,反正这么多年,她没能断掉爱吃的甜食,也一如既往的讨厌有蚊子的夏天。
林时初站在麻将馆门口待了半分钟,最终忍无可忍,推门进去了。
刘云霞做生意倒是大方,夏天空调开得很足,一进去和外面全然两种温度,让人进来就不想再走。
大堂里有人吆喝:“云霞,上壶水。”
刘云霞账盘一半,起身去倒水,林时初看她忙着,也没上前去要钥匙。
视线往边上一移,程彻单手叉腰站着,垂眼看着地上一个小孩儿:“怎么又是你啊。”
长方形的大玻璃鱼缸里飘着零星瓜子儿皮,小孩儿个子太低够不着,在他的“威压”之下,老实爬上实木凳,拿起小网兜可怜巴巴地清理鱼缸。
再旁边,还有一个拄拐的男生靠墙站着,尽管脚下寸步难行,心却已然去了巴厘岛,手里抱着颗椰子,居高临下审视那小孩儿:“等会儿回去告诉你妈,说东西我收到了,谢谢二姨。还有你能不能别老往这里头扔垃圾,我认养的麦麦和冰冰都被你扔的垃圾毒嗝儿屁了,回头我上你家告状让你爸妈收拾你。”
程彻慢悠悠抬眼:“这是你……”
“我二姨的孩子,皮得很,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我二姨是忙着打麻将顾不上打他。”秦修抱着椰子有点手酸,放旁边空桌上了。
秦修抬眼的空隙,瞧见过道上多了一个人。
因为不能下地走路近俩月没去学校,秦修和林时初完完全全没有任何交集,但就凭那一眼的第六感,他转头看向了程彻,“你家的?”
程彻偏头看过来时,林时初的形象实在算不上好看。
她手里捧着在旁边蛋糕店两块一杯买来的纸杯蛋糕,杯子底部是一块相对干巴的面包,上面是朵非常复古的粉色奶油裱花,这东西她小学之后就再没见到过,刚刚路过瞧见,心血来潮,想尝一口。
身上藏蓝色的裙子很衬肤色,在屋顶灯光下照得肤色透白,腿上那七八个蚊子包也分外显眼。
男生拄上拐杖,朝这边走了两步:“你好,我叫秦修,程彻的朋友。”
“你好,我是林时初。”她免了后缀,因为词汇匮乏,难以描述。
再然后,是林时初问有没有花露水之类的东西,程彻上去帮她拿,林时初也一并跟着上了楼。
少年从卧室抽屉里翻了瓶花露水,还有一小瓶风油精,拿在手上递给她:“山里蚊子毒,被咬一口三五天都下不去,如果下次不想被咬成这样,晚上最好别穿裙子出门。”
林时初坐在床边垂眼接过,拧开盖子,弯着腰往腿上抹药,其实他说什么她这会儿都听不进去,只淡淡应了一声:“好”。
姑娘此时大脑轰然一片,耳边还回荡着程彻回应秦修的那句话,少年语调散漫,自然而然。
“嗯,她,我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