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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天开心 ...

  •   说一起玩,韩凛并非临时起意,实际上他早早就做好了计划。
      只不过原本没打算在明天。

      突然决定改在明天,是因为早上韩凛走进医院大门前,习惯性回头看了眼。
      他看到朝歌还没走。

      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车里,望着医院花坛发呆。

      韩凛当时心里难受得要死,恨不得马上回去找朝歌,跟朝歌一起去方适家。
      但是他身上背着其他责任,走不开。

      韩凛喜欢了朝歌那么多年,对朝歌的了解程度说不定比朝歌自己都要深,他很清楚朝歌为了他付出了什么,舍弃了什么。

      如果可以,他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朝九晚五,周末双休,不会随时随地突然加班,甚至大晚上他们在做.爱的时候,被叫到也必须结束离开的工作。
      但他没有。

      所以韩凛只能尽可能的,平衡工作与生活。
      就像他说的,他的生活就是朝歌,朝歌开心,他才会开心。

      翌日韩凛早早起来喂猫。
      最近天气热,家里不开空调的话,小垃圾就格外蔫,像一滩水一样伸展四肢趴在地上。
      为了不浪费电,夏天他们会把猫笼放在主卧里。
      他们的房间进门后是一个小走廊,连着卫生间,把猫笼放在卫生间门口,晚上并不会影响他们俩的夜生活。

      朝歌走到他身后,趴到韩凛背上看他喂猫。
      韩凛揉了把小垃圾的头,对朝歌说:“不然我们把它的毛都剃了吧,夏天这身毛看起来就热。”
      朝歌对他眨眨眼,有点不敢想。

      去年韩凛就建议过剃毛,朝歌当时还没意料到这个建议有多么的“伤害”小垃圾,为了让小垃圾不热,当真给它剃了毛。
      结果剃完毛的小垃圾在镜子前转了圈,直接自闭两周才缓过来。

      朝歌用眼神婉拒韩凛。
      韩凛说:“你不觉得没有毛的小垃圾,非常的可爱吗,好像变得昂贵起来。”
      朝歌眯起眼。
      “有毛的小垃圾,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小土猫,而剃掉猫的小垃圾。”韩凛夸张地哇了一声,“突然就变成了斯芬克斯猫呢!”

      朝歌到底还是没忍住,一把捂住韩凛瞎逼逼的嘴,大眼睛因为被逗笑弯成快乐的小月牙。

      剃毛还是不剃毛,这个问题暂时被他们放下,朝歌去厨房煮早饭,韩凛则抱着小垃圾到客厅,开始了每天的锻炼。
      小垃圾的摇摇车,再次发车。

      吃饭时,韩凛说:“等会儿先帮我剪个头,有点长了。”
      朝歌看了眼韩凛的头发,抬手比OK。

      朝歌大学的时候玩cosplay,剪头发的技术都是从一顶顶假发上学到的,不是朝歌吹,只要给他一张图,他什么样的发型都可以复刻。
      还没进美院的时候,朝歌就被班上的同学戏称人体复印机,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朝歌是真的爱画画,最开始学画天天临摹,勤奋让他很快就能一比一完美复制别人的画,后来他玩轻黏土,玩章刻,玩cosplay,还原二字就是朝歌的代名词。

      虽然现在朝歌画原创个人风格强烈,但是画同人时也绝不会丢了人物的神韵。
      如此这般,无非热爱。

      饭后韩凛洗碗,朝歌去准备剪头发用的工具。
      韩凛是医生,经常做手术,所以朝歌给他剪的发型一般都比较清爽,又不失稳重。
      朝歌称这款发型为,医生头。

      韩凛毫不犹豫地嘲笑朝歌的取名能力。
      太难听了。

      韩凛洗完碗就到卫生间,朝歌已经站在凳子后等他了。
      [坐。]朝歌比划。

      朝歌剪头发时很专注,小剪刀被他细长的手指操控,在韩凛头发间闪动。
      带来细细碎碎的痒。

      韩凛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朝歌,心里是满满的温柔爱意。

      很快,朝歌放下剪刀,用大刷子把韩凛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扫掉,再解开罩衣。
      他满意地看了眼镜子中的韩凛,对他竖起大拇指。

      “辛苦。”韩凛说,“我又帅回来了。”
      [你一直都帅,就比我差一丢丢。]朝歌用小拇指挤出一点点缝隙。
      “恩,比你差一丢丢。”韩凛笑,“你去准备准备,我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咱们出门。”

      韩凛没说要去哪儿玩,到地方后朝歌才惊讶的发现,韩凛居然带他来了个画展。
      [啊这……]朝歌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实不相瞒,这个人和我不对付。]
      韩凛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认识他?”
      [大学同学。]朝歌比划,[我们理念不合,爱吵吵。]
      “你居然会和人吵架?”韩凛更惊讶的是这个。

      [也不是吵架,就是三观不合,不想理他。]朝歌比划,[浪费你一片好心了。]
      “那没事,我本来想带你来的也不是这个展,正好今天只有这个,还没来得及买票,你看里面也没几个人,估计不好看。”韩凛说,“那我们走吧。”
      [那我们去哪儿呀,韩医生。]朝歌挽住韩凛的手,下巴搭在韩凛的肩膀上,眨巴眨巴眼。

      “你想去哪儿?”韩凛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韩凛开车,路程不远,他们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欢的熊猫馆。
      他们市有熊猫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们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猫这个点正在泡澡,天气热,展馆里还放着几块冰块降温。
      “光吃不运动,和你一样。”韩凛说,“脸盘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头也没回,一脚踢韩凛小腿上,附赠国际手势。
      韩凛轻笑:“胖点好,捏起来舒服。”

      朝歌这下回头了:[再给你一次好好说话的机会,我的脸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韩凛说,“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没运动呢。”
      朝歌鼻息哼气:[算你识相。]
      “看,啃竹子了。”韩凛指向熊猫。
      朝歌立马回头观赏。

      朝歌喜欢熊猫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觉得熊猫憨憨的,还会抠脚,特别像小时候住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胖叔叔。
      那个叔叔每次干完活回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一边啃甘蔗,一边抠脚。
      大着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猫一模一样。

      那个叔叔经常给朝歌吃糖,还给他讲数学题,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钟,韩凛帮朝歌和熊猫一一合影,才带着恋恋不舍的朝歌离开熊猫馆,去往下一处目的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5章 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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