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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 暧昧 ...

  •   二十六岁的晚春,我想我终于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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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一天出院。建峰说这两天联系不上我,我只说是临时出差。何必又接受男人的怜悯?拿脆弱当武器的女人通常傻到可怜。
      钟磊照例扣掉我的全勤奖,我无话可说。通知扣我奖金时,他将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却摆出一副笑脸来。
      “主任还有事?”我问。他不论笑或怒都令人抗拒。
      他示意我坐下,“单伊,跟你商量一件事。”
      我微微吃惊。他很少与下属“商量”事情。“什么事?”
      “黄立黄先生,”他清清嗓子,“黄先生写一个剧本,但抽不出来时间,看你有没有空闲帮他执笔?黄先生看过你写的本子,很瞧得起。”
      原来是找我当枪手。小编剧替名作家写本子,稿费由名作家拿大头,小编剧拿小头。但即便是这小头,数目也比较可观了。
      “报酬怎么样?”我问。
      “这你放心。”
      “枪手我是不做的。要署名,哪怕笔名也行。将来评职称用得着。”
      我说的话在他意料之中。他知道单伊从来不是心思单纯的人。他顿了顿说,“可以署在黄先生的后面。你先拿出初稿,到时候我们再与黄先生见一面。”
      “好。”我一口答应。即便这样署名,也是枪手。这年头自尊不能当饭吃,生活才是大前提。况且我早就扔掉了那枚“金汤匙”。当年的清高是叫我吃了亏的,丢了工作丢了初恋,很快古板生锈。

      下班后,我车去了父母家的小区。在楼下,我抬眼看到客厅还亮着灯,大概他们都在家。
      开门的是母亲。她看到我,有些惊喜。“伊宝,今天怎么有时间回家?”
      “想你和爸爸了。”我抱住她。
      “傻孩子。都说叫你不要去离家太远的单位工作,你偏不听。你知道你爸爸有能力养活你一辈子。”母亲让我在沙发里坐下,去给我冲一杯奶茶。
      “妈妈,你要叫我做啃老族吗?”
      她把奶茶递给我,“什么啃老族,我不管。你有条件过更好的日子。”
      我不语,只低头喝茶。女人不自立,就只得忍气吞声。在这一点上我似乎永远无法与母亲沟通。
      “爸爸呢?”我想起来问。
      母亲叹一口气,“他大概还在忙公司的事情。你知道的,他回家一向很晚。”母亲眼神木然盯着电视,“他已经两个星期没在家吃过晚饭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不孝,“以后我周末都过来陪你。”
      母亲看着我笑,“你工作太忙,有时间过来看看就行。”
      我放下奶茶杯,头靠在母亲肩膀上。幼年的时候,以这样的姿态靠在她身上,仿佛依靠着一座山。但现在母亲已经比我矮了很多,我靠在她身上,感到她的瘦弱。

      电视里在上映热门肥皂剧,一大帮俊男美女,挤在一间宅院中明争暗斗。父子之间仿佛仇人老死不相往来,母亲有一个比她小十岁的情人,女儿第四次离婚,女婿离婚后再婚,两口子住在公婆的家中,不是冤家不聚头,婆媳明里客气暗里大斗心眼,自然,都是因为戏要演下去。当实在再无瓜葛再无噱头的时候,后来就有人生癌,有人犯谋杀,有人破产,还有人未婚先孕不知父亲是谁,剧集得以一季又一季纠缠下去。
      母亲现在只能靠这样的故事打发时间。原来肥皂剧还是大有用处的,至少能减轻很多人的寂寞。
      “最近在播你写的那个情景剧。我天天在看。”母亲说。
      “那部剧零点之后才播。你都常常告诫我要早点休息养好皮肤。”
      “女儿的作品我自然要支持。”母亲顿了顿,“伊宝你吃饭没有?我去弄点夜宵。”她站起来。
      我拉住她,“不用了。妈妈,我喝点奶茶就很好。”
      她只好又坐下。
      电视里开始播木地板的广告。我忽然想起徐衍之。
      “听说徐衍之在法国已经有一个相当不错的设计室。”我说。
      母亲点点头,“他现在回国,那个设计室交给他太太打理。”
      “他太太还在法国?他们什么时候结的婚?”我不禁好奇。
      “据你徐伯伯说,他们三年前结婚,还是你徐伯伯牵的红线。对方是剑桥的高材生,与你一样大。徐伯伯那时还跟我说,衍之三十岁娶到这样的妻子,真是幸运。只是,两人都是独立好强的。”母亲没有再说下去。
      脑海中闪过前天在医院,徐衍之青黑发肿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心里一阵酸。
      我打算晚上就在家里睡。房间还是老样子,连台灯的位置都没有变。没有一点灰尘。母亲是预备了我随时回家来的。父亲仍然习惯晚归,母亲每天看电视到凌晨,想来也是抱着等待父亲的愿望。母亲什么时候竟然开始为等待而活。
      我眼圈发潮。

      手机屏幕上忽然出现徐衍之的名字。我按下接听。
      “晚上好。”他说。这让我想起他那天在医院对我说的那句“你好”。
      我笑,“晚上好。”
      “你的身体好些了吗?”
      他仍记挂着问候我。我心里涌起一丝温热。“小病小灾。已经完全没问题了。”
      “以后一定不能轻视大意。”他的声音像一位长者。
      “谢谢你。”
      他轻声笑,“你已经说了太多谢谢。我怕承受不起。”
      “应该的。”
      “我发现约克的咖啡比我在国内喝过的任何一家都要醇正。”他说。
      我想起约克咖啡馆正是位于新房那个小区的对面。“我还没去过,想必音乐不错。”
      “你怎么知道?”他问。
      “门口的waiter穿金色小夹克礼服。”
      “你果真会看相。”
      “waiter有没有问你要不要小提琴伴奏?”我玩笑地问。
      “看我单身一人,他们就知道我这里没有生意可做。”
      “下次可以带上太太一起。”我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鲁莽。
      “她还在巴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答得平淡。
      我听到电话那头爵士乐的声音。“他们应该快要打烊了,有没有小块的甜点附赠?”
      “你知道我在这里喝咖啡?”他微微吃惊。
      “闻到咖啡香了。”我笑笑,又说,“夜里喝咖啡容易失眠。”
      “我已经习惯了。”
      我会意。他习惯当工作狂人。
      “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他说。
      “再见。”
      我们像老朋友一般互道晚安,但其中又多了点什么。我知道自己已经开始想念这个男人。
      又是一个围城里的男人——多么荒唐。我心里苍凉。我必须努力克制这场风暴。

      缩进被子里,闻到家里熟悉的被单的清香。隔壁房间传来母亲轻微的咳嗽声。我知道她仍然睡不着。自然,心里存着未完成的等待,是难以入眠的。
      我又想起前两天生病的晚上,在公寓的卧房独自一人承受病痛的折磨。那样的孤独,正如此时母亲的寂寞。
      这晚,父亲没有回来。
      当年,父母亲也曾经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她一句口渴他可以走很远为她买一杯甘蔗汁,他吃她做的粗茶淡饭夸奖一句她甜在心里。可是再深再甜的感情,也会有干枯的一天。就好像母亲从前盛满一潭秋水、而现在日益发涩老去的眼睛。

      隔周,巧姐出差回来,听说我替人写剧本做枪手,便揶揄我说:“你单伊不缺吃穿,偏偏和我们这些劳苦大众一样,喜欢劳累拼命。”
      我却不以为意,“人世无常,时刻得担心吃不饱饭的一天。世事难料,谁知道呢。”
      “知道你的,最不甘心别人说你靠父母,所以撞得一头鲜血也还要拼命。你还不如来我这里。我可是求贤若渴啊!”巧姐又撺掇我跳槽。
      我摇摇头,“我也就会舞文弄墨胡乱涂写几个方块字而已,其他的,一概不想尝试。”
      巧姐搔搔我的头发,“你小心。你从来不合群,不懂与领导相处,你在钟主任那里就是一条冰冻金枪鱼。”
      “金枪鱼?”我瞪她。
      “看过澳大利亚的扔金枪鱼大赛没有?冰冻的金枪鱼捏在手里转两圈,然后还是扔出几十米远,死活不管。你现在就是那条死板的鱼。”
      巧姐边说边比划,惟妙惟肖。我不禁一抖。这该死的巧姐。
      说来也是,现在谁不是一条金枪鱼。我叹道,“连夫妻之间都像扔金枪鱼。谁慢半拍,就被扔得头破血流。”
      巧姐唏嘘,“我正打算相亲,还想要你参谋,你倒给我浇冷水。”
      “相亲?”我睁大眼睛。巧姐相亲,这是大新闻。
      “再不成家,我父母连同爷爷奶奶都快要与我断绝关系了。”难得巧姐终于开窍。
      “什么时候约会?需不需要我扮丑去衬你?”我八卦起来。
      巧姐轻轻白我一眼,“我这样的年纪早已经脱离美女十万八千里,恐怕只有周星驰电影里的如花可以衬得起我来。”
      我噗哧一声。巧姐总是不着边际。
      “单伊,于建峰有没有向你求过婚?”巧姐突然问。
      “嗯,”我无谓地点点头,“但是我没答应。”
      “单伊,你是痴傻单细胞动物。你去问一百个女人,能有几个遇到于建峰这样的青年才俊?况且女人的青春很快会用完。”巧姐语重心长。
      我叹气。巧姐又怎么会知道,建峰并非我的柳下惠。人人都以为单伊的父母觅得乘龙快婿,单伊找到如意郎君。但是我与建峰,恐怕又是好多天没有见面了。他也并不担心,他仍然认为我嫁给他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习惯赌博,赌生意,赌运气,赌爱情。他认为我爱他,好比长江东流入海一般理所应当。自然,他也认为他爱我。

      周五傍晚,建峰照例打来电话问我行踪。每天打电话询问我,只是他与我之间的一个惯性仪式。
      “你在哪里?”他问。
      “刚下班,在轮渡上。”
      “我在南湖的日本料理店等你。”他的声音很柔。
      我答应他,然后打车去赴约。
      建峰事事追求精致,就连吃日式料理也是一个单独的包间。我进去的时候,那里正在播放与房间和空气不相适宜的《孤独牧羊人》。
      “来了。”建峰握住我的手,拉我在他身边坐下,“我已经点了鳗鱼情侣套餐。”
      “今天有事找我?”我问。他今天的声音与眼神都带着柔情。
      他凝视我,递出一个戒指盒,“单伊,我们尽快结婚吧。”
      我微微发怔。他的举动令我感到突然。我木然看着他,伸不出手去接他的戒指。他看我发愣,便拉过我的手,帮我把戒指戴上。我盯着无名指上耀眼的钻戒,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沉重。
      他果真连求婚都不给人留下考虑的余地。建峰的控制欲常常令我措手不及。
      “建峰……”我欲言又止。

      他伸手与我的手指交握,满意地笑,“等我们结婚,你就辞职在家,轻轻松松做全职太太。如果太闷,我可以帮你安排清闲的工作。”
      我顿时心口一阵窒闷,“建峰,我头脑四肢健全,不需要任何人为我安排任何事。要我辞职,不可能。”
      建峰皱眉,“你总是这句话。要知道女人家本来就该安逸享福。我不希望你太辛苦。况且你的工作很累,收入与付出根本不成正比。”
      “我只要吃饱穿暖就足够了。”我说,“建峰,大男子主义的人势必都想要女人听命于自己。你想控制我的生活。”
      “你这是什么话?”他声音发怒,但仍然耐着性子,“我只是想负责妻子的衣食住行,一个男人本该有这样的考虑。况且我需要的是一位知我冷暖的贴心妻子,而不是一个女强人工作狂。”
      我立刻上火,“你看看,你就是想控制我。于建峰的妻子必定是隶属于于建峰一个人的,不得有独立的事业,不得有独立的生活,事事听从他的安排,然后锦衣玉食碌碌一生。建峰,你想要的不是妻子,而是一件附属品。而我万万不可能当你的这件附属品!”

      “单伊!”建峰的脸色彻底黑下来,“我知道自己满身钱臭,不配你!”
      “你才不觉得自己身上的钱是臭的!”
      “你简直酸腐过头。怪不得都说读书写文章太多的女人容易神经质。你这么刻板,简直无可救药!”他怒火冲天。
      “我看我们再没有什么道理好讲了。”我气冲冲地提高音量,“你并不需要妻子,你只需要一个曼妙女郎,她天天为你等在家里。你晚上回家的时候,她会穿着长的黑厘士睡袍,秀发披肩,性感热情,倚在门框上说一声爱人你好。”
      我看了看建峰青黑冒火的面孔,然后取下手指上的钻戒放在桌上,“建峰,你要的风花雪月我根本无法给你!”

      我的声音有点过激,下意识转头看了看,发现邻桌一位男人正颇有兴致地盯着我。他浓眉大眼,五官很立体,一双眼睛带笑地关注眼前这场口水战。
      我有点局促。

      “你果真……”建峰气得说不出话来,“你这么迂腐,我再也不指望什么了。我们分道扬镳。去你的女性主义!”他咒骂起人来如同小孩子。
      “男人!”
      “女人!”
      “再见,于先生。”我挤出几个字,拿起手袋走出去。手脚太急,不小心与正面而来的Waiter撞了正着,碰翻了对方手上的盘子。
      正是那盘建峰点好的烧鳗鱼饭。
      走出料理店,后面有人叫,“这位小姐!”
      我回过头,是那个男人,刚才观看我和建峰口水战的那位男人。
      “你的手表。”他递过来。
      那只手表正是我的,可能是刚才撞到侍者时不小心掉的。
      “谢谢你。”我接过来戴上。
      “下次小心。”他温和地笑。
      他说“下次小心”,像是在告诫我下次看男人的时候小心一点。这人很有趣,他自己不就是个男人。我笑了笑,“好好先生。”
      “谢谢。”他也笑。也许同样觉得我也有趣。
      他并不老,甚至很年轻,但他的眼神和笑容像一位长者。

      走出料理店,我却被一阵冷风惊醒。建峰向我求婚,而我却与他开骂,母亲知道了一定伤心。我知道经过刚才那翻争吵,我们之间基本上已经结束了。我吁出一口气来。
      然而建峰有什么不好呢,能干上进,一表人才,还愿意供养自己的太太。而我已经二十六岁,不再是十六岁,我明白自己再没有什么浪漫爱情可以幻想和等待。这三年里,只交过建峰一个男友。如今连他也丢了。我果真如他所说,已经无可救药。
      尽管我抗拒与建峰结婚,此刻心里却仍然空出一个缺口来。
      走在微寒的夜风里,我想起十八岁那年的初恋。那时男友是大学同学,他是那样深深爱着我,约会的时候目光永远逗留在我脸上,我不看他也知他在看我,我生气的时候他永远迁就我,甚至从未大嗓门对我说过话。那时候,被蜜罐泡着却不自觉,心高气傲以为这是男女之间应该的。结果,后来终于分手。我眷恋他很久。
      然后遇见赵子明,他也曾经给过我无限关爱,只是那样的爱太廉价,已成伤口。

      所以后来不再相信爱情。只有人间尘土是最真实的。
      也因此,曼子和建峰都说我古板得老气横秋。我不相信未来,不相信时间,不相信与这两者有关的一切,包括爱情。
      所以单伊再一次失恋。我心里有一半苦楚。尽管这次与建峰的恋爱并不深刻。
      我在路边打了一辆计程车。并不想回家,于是对司机报了新房的地址。
      在新房小区门口下车,远远地看到对面约克咖啡馆的灯牌,深棕红色与灰白色的光在玻璃门上辉映,白天门口站着的金色小夹克礼服的waiter已经不在了,但是仿佛还能听见老爵士在那里唱得沧桑。
      我穿过马路,走进约克咖啡馆。年轻美丽的女服务员笑问我需要什么。我点了一杯焦糖玛奇朵,在二楼靠窗边的位置坐下来。

      只要进咖啡馆我就会点焦糖玛奇朵。很久以前第一次喝它,惊奇于那层泡沫的美味。这种美味的印象一直持续至今,但不再惊奇。生锈的单伊已经很少再对人或事惊奇。
      下一分钟的事却令我惊奇。

      我看到一个高个子灰白风衣的男人从楼梯走上来,端一个咖啡杯。他也同时看见了我。
      我又想起那晚我在他车里睡着,身披的他风衣的重量和气息。
      “你也来了。”我心里惊喜。这世界小得不动声色。
      我与徐衍之的相遇似乎总有点巧合,有点戏剧化。
      他在我对面坐下,微笑,“很巧,竟然又遇见你。”
      “你常常来这里?”
      “周五晚上常来。其余时间在工作室。”
      “周五是特别的日子?”我问。
      “惯例而已。我是惯性动物。”他说。
      “谢谢你那天送我去医院。”我始终不忘记他救我于孤岛中。
      “应该的。”
      我欠欠嘴角,低头默不作声去喝咖啡。有点苦。
      “你似乎有心事?”隔了半晌,他问。
      我抬起头来,正对上他探究的眼睛。这敏感的男人。
      “心事是烂漫少女的专利。古板生锈的人很少有心事。”我自觉早已远离了“心事”这东西。
      他放下手里的杯子,歉意地笑,“不好意思,冒昧了。”
      “不,是我心理老态。”我苦笑。
      他扬扬嘴角,伸手叫服务员。即时有身穿燕尾服的小提琴手走过来。
      “《欢乐颂》。”他对提琴手说。
      提琴手先是愣一愣。我也吃惊,哪有人会点这样气氛的曲子。
      “《欢乐颂》。谢谢。”他重复一遍。

      提琴手这才拎起琴弓。
      宏大的《欢乐颂》从一把小提琴的弦上跳出来,显得既单薄又滑稽,但仍然流畅不失欢快。
      徐衍之却很陶醉似的,一根食指轻轻敲击桌面打着节拍。我不禁发笑,自顾自去喝咖啡。
      一曲终了,那提琴手仍旧站在原地。我掏出钱包来,“谢谢你,拉得不错。”我付钱的时候却被徐衍之拦住。
      “请再来一首《梦幻曲》。”他对提琴手说。
      “还好不是欢乐颂第二号,否则众人雷倒。”我笑。
      徐衍之抬抬眉毛,“我本来想听小提琴独奏《啤酒桶波尔卡》。”
      我扑哧一笑。在咖啡馆中,面对一干食客用小提琴独奏《啤酒桶波尔卡》,恐怕会成为任何一名乐手的尴尬回忆。亏他徐大设计师想得出来。
      梦幻曲的音乐飘起来,面前的咖啡和空气都如梦如幻。舒曼大概在月夜写下了梦幻曲,给他远方的爱人。那个人应该比初恋更加令人牵肠挂肚。音符仿佛从提琴的弦上伸展下来,一圈一圈柔柔地围过来,令人感觉像置身于一场约会——不不,只是一场偶遇。我提醒自己。
      我抬头看一眼徐衍之。他眼光温润,凝视我一瞬,立即又转向别处。
      我感到心脏微微跳动两下。
      梦幻曲最后的那个颤音,一波一波如湖水的浪,在人脑中留下余痕。

      “心情好一些了吗?”他问。
      我一怔。
      他又说,“很多曲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听一听,会忘记一些事情。”
      他太厉害了。他的眼睛和耳朵都善于察言观色。而我的确在十几分钟之前心事重重,情绪低落。
      “谢谢你。欢乐颂和梦幻曲都听过了,畅快了许多。”我笑道。
      “那么,”他朝我举杯,“敬贝多芬和舒曼。”
      我也举起杯子,“你会是个不错的酒友。”
      “你也是。”
      “你比一般人浪漫。”
      “穷书生也会逛逛戏院,听听小曲良宵千金。”
      “穷书生和你之间,差得太远。”
      他温和地笑,眼角有私藏的浅纹。

      我想起很多年前,他尚且是个大孩子,骑脚踏车在浦街的石板路上飞奔,无限活力,青春飞扬。如今,他的面孔上多了岁月风霜的风度,多了历经人事的积淀,但仍旧保留了彼时孩童气的质感,使得他并没有一般男人的卖弄和叵测。所以我可以对他讲一些在别人面前显得“肉酸发麻”的东西而并不觉尴尬。
      “从前窘迫的时候,”他静静地说,“喜欢去路边小店喝免费续杯的清淡咖啡,听那里面循环播放的古旧曲子。那时候,为心里的目标奋斗,虽然清贫却是满足的,也没去想有一天会喝上醇正的意大利咖啡,住香榭丽舍的房子。”
      我羡慕他。易于满足但仍然追求上进的人,容易活得比旁人浪漫。这样的人并不多。
      “当年我做记者的时候,也从没想过自己会写了东西拍成电视剧上映。”我说。
      “我太太很久以前也写东西,”他轻声说,“但不得志,所以转行。没想到后来成为艺术总监。”
      “你们志趣相同,比大多数夫妻要幸运。”
      他笑一笑,不置可否。
      咖啡馆的音响里还在播放性感的法语老歌。我忽然觉得这样跟他对坐在窗下,无论如何都有些暧昧。

      我翻开手机,看看时间,已经晚上九点。旁边影城还有电影上映。
      徐衍之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对我说,“时间不早了,我去隔壁电影院打发今天剩下的时间。”
      我顿时吃惊,“我也正想着去看电影打发晚上剩下的时间。”
      “是吗。”他也吃惊,“那一起去。”
      出去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将手伸向玻璃门的把手。我们的手轻轻相碰,又不约而同缩回手,然后相视一笑。他绅士地推门让我先走出去。
      我会记得他手背上皮肤的温存。
      这个时间,电影院的看客已经很少。我和他分别去不同的售票点买了电影票。然后我们看同样一场电影。他在A厅,我在C厅。
      电影散场时,我在出口遇见他。我们只相互一笑。然后他往左,我往右。
      这样,二十六岁的晚春,我再一次失恋;二十六岁的晚春,我在咖啡馆与一个男人对坐,听欢乐颂和梦幻曲。后来我们去影院看同样一场电影,在不同的放映厅。
      音乐与电影都浪漫之极。
      但是他已经结婚。
      二十六岁的晚春,我独自看电影,心中有两个人的浪漫。而我必须克制心里正酝酿的一场风暴。多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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