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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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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该多管闲事的,其实他一早就知道这个道理,可那天,顾粤非还是神差鬼使地去干了一件多管闲事的事情。
“你站在这里很——”,他的话停了一下,最后终于选择了一个有些陌生的词——“奇怪”。
“怎么啦?不给呀?!”她仍旧站在那里,斜挑着眼睛用挑衅的口气对他说,尽管有豆大的雨珠落在她的脸上身上,被淋湿的头发一缕缕地贴在额上,像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可怜巴巴的小猫,而且她明明站在比他低的位置上,可说话时脸上的神情却有种让人奇怪的讽刺与嘲弄,仿佛被淋成落汤鸡的是他才对。
这样恶劣的回答显然大大地出乎了顾粤非的意料,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有几分狼狈,愣了一下,悻悻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句:“给——,允许奇怪,”刚刚说完这句话,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聊透顶,他好象还没有下作到需要在雨夜的野外与陌生女了搭讪的地步,于是转身想离开。
“哼——”刚一转身,他听见背后传来的声音,仿佛在嘲笑他自不量力地干了一件天大的蠢事,他有些出离愤怒了。
很明显,这是一个诡异的雨夜,一向自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他不仅去做了一件多管闲事的事情,在无功而返时所遭遇的嘲讽还让一向自制的他愤怒异常。
“你哼什么哼?!”他转头有些愠怒地问她。
她站在那里不说话,依旧是那样的姿势,那样的眼神。
他几乎气结,不为别的,他确实是在做一件天大的蠢事,连他自己都这么认为。于是他不再犹豫转身疾步离去,匆匆走出因大雨变得淋沥难行的田间小道,打开车门的一刹那,他回头再看了看她。
她仍旧直直地站在那里,像最开始他发现她时那样,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的深井。
一个对陌生人还能具有如此挑衅精神的人应该不会去自杀,他想,转动钥匙启动车子,车子缓缓地向后退了几米,然后又流畅地转了一个弯,慢慢地向旁边的车道驶去。
雨刷保持着不快不慢的频率,他忽然有些心烦意乱,抬手拂了一把被雨水淋湿的头发,终于又控制不住地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
一分钟后,他还是冲下了车,冲回了那条田间小道,像拎小鸡一样把她拎回了大路的人行道上,直接塞进了路旁的一个电话亭里。
“我不管你想做什么,你想奇怪——还是在这里奇怪吧!”,他恶狠狠地松开她,她的身体晃了一下,终于站定了,他不再看她,急急地冲回自己的车里,轮胎在积水的路上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
2003年8月25日深夜十一点半。
那是顾粤非第一次见到曾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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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她,是在一个新年聚会上,顾氏与同城商家共同举办的一个新年聚会上。
他的大哥顾粤南是顾氏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他则是财务总监。
顾氏是A城一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公司,同时也是名副其实的家族企业,当年他们的父亲从南非归来后穷尽一生的财产创建了它,虽然这几年为了淡化家族二字的概念,顾粤南前前后后聘用了不少非顾姓的人员,但企业的全部资产都是姓顾的。尽管当年顾粤非并不乐意涉足家族事业,但迫于父兄的压力,终是成了这条大船上的一份子。
那样的新年聚会,他不是第一次参加,年年奢华,年年套路。在第一次兴致勃勃地参加过之后,那样的兴趣便离他远去了,但兴趣归兴趣,作为顾氏的二当家,参加这样的聚会是不得不的必需。
曾彩云出现的时候,他正与顾粤南在讨论城南开发的事情。
一个年约五十来岁的男人一脸笑意地出现在他们面前,曾彩云很乖巧地站在他身边。顾粤南立即向他介绍了二人。
他才知道那是她父亲徐福鑫——鸿利康泰的创始人。
徐福鑫向他介绍自己女儿的时候,并没有冠上自己的姓,“这是小女彩云,”他如是介绍。
他一直以为他叫徐彩云。
她穿着灰蓝的丝裙,隐隐泛着微闪的光,丝裙最下面有蕾丝的花边,光洁的颈上还有一件很精美的挂饰,应该是价值不菲的蓝宝石,与那身中规中矩的服装很合衬的是她的表情,很淑女很乖巧地立在父亲身边,你只有仔细地看她的眼神才能发现里面的嘲弄。
她似乎天生都有嘲弄别人的能力,不管是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夜里,还是在这个灯光璀璨的宴会上。他看着她跟着父亲不断地与人打招呼寒暄,优雅地点头微笑,仿佛她已无数遍地做过那样的事情。
他忽然有些怀疑,这是那晚站在井边貌似要投井自尽的女人吗?
在这样的大型宴会上,长袖善舞顾盼生辉的女人他见得多了,光是这阵子在他大哥身边流连的莺莺燕燕都有好几个,哪一个不是社交场合上的佼佼者?
他一向疲于应付这样的场面,虚假的笑容,客套的对话,每个人看起来都是谦谦君子,一切都是一片详和,这就是场面,像女人脸上的脂粉,厚厚地铺盖下掩盖着的是斑驳惨淡的残酷与暗黑。一旦牵扯到利益,哪个不是锱铢必较?谁又会给谁留下什么情?他经常说他大哥笑里藏刀,每一次顾粤南总是说,“与其做肉,不如成刀。”
这就是商场,尔虞我诈,非刀即肉,非肉即刀。
他悄悄地退到了场外的观景台上,那里也设有桌椅,饮料与食物一应俱全。
腹中并无饥饿感,他只拿了一杯红酒浅酌。
“顾粤非,粤非——岳飞?!你背上有刺那四个字吗?”,这是她听到他名字时问的第一个问题。
“哪四个字?”,他被她的话给弄糊涂了。
“精忠报国啊——哈哈,你比我想象的还要笨!”,她微笑,嘴角边却有嘲弄的捉狭。
他终于明白她的话,却只能讷讷地笑,愈加不想说出自己名字的源由,其实也谈不上源由,他的母亲是广东人,临出生时父亲才刚刚从非洲归来,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她终于读出了他的一丝窘迫,于是又笑了起来,这一次她的笑容显得很灿烂,像湛蓝的天空下的阳光,他几乎被感染了,下意识地问了一句——“那你的名字呢?你出生的时候是不是有彩云出现?”
她脸上的笑容旋即淡了下来,几乎是在一秒钟内从明亮变得阴沉,但接着她又笑了起来,还故意眯起了眼睛,用一贯懒洋洋的声音说:“我的名字也是有典故的,彩云,彩云,”顿了顿,她笑着吟了起来:“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很美吧,哈哈,曾照彩云归,你看——这就是曾彩云的由来!”,她举起手里的杯子,继续冲他笑,可笑容里有一种他读不懂的清冷。
她轻轻地抿了一口红酒,嘴角留下一抹微红,他看见她灵巧地用舌尖舔了一下,这是一个很挑逗异性的动作,他的心跳差点漏跳了一拍。
“你知道的,男人经常用那样的话来打动女人……”她说,说这句话时她的眼神轻轻地掠过他,停留在一个他看不清楚的地方。
彩云这两个字,在他心里一直是个很美好的词,飘逸多姿,那一定是很美丽很美丽的女子,就象眼前的她一样。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两个字里还隐含着“彩云易散”,美好的东西容易消逝之意思,原来她曾经如此介怀自己的身世。
他看着她的笑容从先前的神采飞扬转换成了后面的阴沉郁抑,其实她一直是这样的,从他认识她第一天起,她的情绪总是波动不定忽阴忽明的。
他一直迷惑,一直好奇。
到底是因为迷惑才好奇,还是因为好奇而迷惑,他始终没有弄清楚。
在他还没来得及弄清楚自己到底爱不爱这个女人之前,她就成了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