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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乘凉 ...

  •   小山楼是宜都最出名的酒楼,不光酒好菜好,人也好,十二个清雅美人,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且只卖艺,不卖身,故宜都所有达官贵人有事没事都爱聚集在这里,听听小曲儿,聊聊诗书字画。

      怎么说来着,附庸风雅。

      久而久之,小山楼便成了宜都最大的信息集散地,不管朝廷或江湖,黑白两道,只要在这里坐上一坐,喝杯清酒,多少都能知道一二。不过这些美人们可清高的很,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跟她们吟诗作对的,总要风雅有才气一些才得以接待,且一人只对应一人相陪。

      唯一例外的便是此刻二楼正中央位置的那位公子,温朝玉。

      说起身份,他只不过是宜都衙门里一个小小的捕头,上任几年来也没办过什么大案子,只不过帮东家捉捉小贼,西家断断家务事而已,他又是极其懒散洒脱之人,从不爱穿什么捕快官服,只说自己便衣在外,这样子比较不引人注意,也好叫贼人疏于防范,连知府大人也拿他没办法。

      就是这样一个不拘一格的人,偏偏长得风流倜傥,且人如其名,温润如玉,对女孩子极其温柔有耐心,红颜知己无数,每次只要他一来,姑娘们便纷纷扔下矜持,争相跑来同他品酒吟诗,谈天说地,常常被他逗的哈哈大笑。

      “花田,朝玉已经陪你喝了好几杯酒了,你还拉着他不放。”
      “采薇,喝酒多带劲儿啊,你那画先拿一边去,一会儿酒杯倒了,浸湿了你的画,你又该哭唧唧了,朝玉不喜欢爱哭的女子,是不是啊朝玉?”

      夹在中间一直保持微笑的温朝玉一手揽一个:“好了,先陪采薇喝杯小雕,然后咱们三个一起赏画,好不好?”两女同笑,都道好。

      不过一会,几人正谈笑风生,温朝玉无意间瞥向楼下,见楼下正中央正掐腰站着个水灵灵的女孩儿,十八九岁的样子,左顾右盼,见人就问:“看见温朝玉了没?”

      温朝玉登时如同见了鬼一般,急匆匆向左右二位美人悄声道:“我有大案要办,先走了,你们俩悄悄的,有人找我就说没看见,知道没?”说完便急匆匆冲向二楼的后门,顺着楼梯跑向后院。

      花田采薇二人一时没反应过来,对着他的背影大叫:“朝玉!你去哪!”楼下那丫头一听见温朝玉的名字,立刻向楼上看去,没见着人,马上反应过来,从前门出去拐向后院。

      温朝玉一边急匆匆想从后院溜走,一边自言自语:“真是阴魂不散,怎么哪哪都有她。”不想迎面直撞上一姑娘,那姑娘劈头就问:“温朝玉!你说谁阴魂不散呢?”温朝玉见是她,忙求饶道:“姑奶奶,求你了,放过我吧,我真的不是故意救你的,早知道你这么知恩图报,当初我就不该替你挡下那木棍子,任由你被小流氓欺负好了。”

      那姑娘见他如此说,更义正言辞了:“你说得对,我江清月就是个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人,你救了我,以后我就跟着你,帮你一起办大案子,给你打下手,我们俩一起行侠仗义,叱咤江湖!”

      温朝玉眯着眼睛上下打量江清月,一双黑亮的眼珠闪烁着粼粼光芒:“江清月,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

      江清月忽闻此话,小脸儿刷的一下红了:“你,你哪里来的自信,我这是知恩图报!”

      温朝玉嘿嘿一笑:“不喜欢就好,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看我那些个红颜知己,哪个不是身材婀娜,媚眼如玉,温柔体贴,再看你···啧啧啧。”说着上下打量江清月,边看边摇头,清粥小菜,清汤寡水。

      江清月见他盯着自己的胸部,脸更红了,忙两手抱紧前胸:“喂!瞎看什么看!我告诉你,我可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可不是你那些随随便便的什么红颜知己。”

      “大户人家,怎么个大法?”
      “我不告诉你。”江清月一挺脖。

      这时她身后的墙角处忽然闪过一道黑影,温朝玉忽然收起笑容,正色道:“好了,不和你闹了,你先回家,我还有事。”说着向那黑影方向追去,速度之快,江清月还来不及反应,就已看不见人影了。

      在一个胡同拐角,温朝玉道:“出来吧。”
      便见从暗处走出来一人,一身棕色衣衫,玄色束腰,面无表情,此人正是迟遥那日见到的站在孟氏身旁的一身凌然正气之人。

      “罗幕,找我何事。”温朝玉问道。

      只见罗幕从袖口内抽出一本薄册子:“这是账簿,可作为物证,如今尚缺人证,我正极力争取,此物先放在你那,府里不安全。”

      温朝玉点点头,将账簿塞进衣襟内:“那我就先收着,你替我转告他,一切小心。”
      罗幕道:“你一定要好生保管,这本账簿得来不易。”温朝玉郑重答应:“放心,我知道轻重。”

      罗幕这才施展轻功飞上了墙沿,几步便没了踪影。

      江府。
      在府中已经晃悠了好几天,迟遥早已了解这个江府的底细了,原来这江府来头着实不小,是宜都乃至整个大宁朝最大的药商,也是朝廷御药房指定的供药世家,所有宫中使用的药材,保养丸药,天仙保命丹,均出自江府,在大宁各地,也大大小小有上百家药馆对外经营。

      怪不得如此财大气粗,那么大一颗珍品人参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墙上,也怪不得,孟氏想尽办法压榨削弱大房势力,这有朝一日真正独吞了江家的产业,可真是有数都数不清的银子了。

      这日天已黑透,屋子里实在是闷热,虽然江府地窖里有冰块,但是就那么一点儿,送到孟氏和二少爷的房中还不够,怎么可能轮到无权无势的大少爷这边,迟遥热的不行,大晚上跑到院中亭子里乘凉,因见江北冥也是一脑门汗,便也把他拉了出来。

      自从那日知道江北冥是江明川的先祖后,迟遥心里就一直别别扭扭,算算时间,分手到现在也不过几天而已,迟遥心里还是有些堵挺,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江明川这朝三暮四始乱终弃的基因说不定就是从江北冥身上遗传过去的。

      两人一同倚靠在凉亭边上的护栏上,迟遥转头看向江北冥,自言自语:“别说,这侧脸和江明川还真有点像,不对,应该是江明川像你,我怎么这么倒霉,走到哪里都脱不开姓江的魔爪,玉镯也不知道在哪里,哎,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呢。”

      迟遥一个人嘟嘟囔囔,无意间看向天空,忽然就被天上的星空深深吸引:“好美啊···没有雾霾的天空,原来这么美,上一次见到这样的星星还是小时候呢。”无数挣破夜幕的星星无规则的倾洒在无边的黑夜,那么璀璨夺目,点点星光清晰可见。

      转头对江北冥道:“咱们听个歌吧。”说着从衣襟内掏出手机,解锁,电量77%。

      不错,已经几天了,电量还是77%,一点也没减少,迟遥发现后,又惊又喜,惊的是这手机好像时间静止了一样,无论多久,电量纹丝不动,难道是因为穿越了时空,使得物品时间静止?不知道。喜的是,虽然不能联网,可依旧能拍照,录像,听手机里缓存的音乐,看下载过的电影,这多少能缓解一下迟遥糟心的情绪。

      迟遥翻出那首《小幸运》,安静悠扬的旋律缓缓飘出: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那为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陪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一尘不染的真心

      这首歌是当年江明川追迟遥的时候,唱给她的歌,回想那时两人也是很甜蜜的,迟遥有些伤感,望着星空:“江明川,你这个混蛋。”

      江北冥双目微动,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隐隐显出了丝忧愁。

      夜已深,温度终于渐渐降了下来,迟遥扶着江北冥回了房间,很自然的去帮他宽衣,这几日因孟氏说大少爷已经有了妻室,以后丫头们便不必去侍候了,一切琐事皆由新夫人打理,于是迟遥便被迫无奈接了这差事。

      每日都好好的,谁料今日江北冥被扶着走到床边后,竟不动声色的躲了迟遥的手,自己笨拙的脱起衣服来,迟遥站在一边抱着臂膀,这大少爷怎么回事儿,忽然想锻炼一下自理能力?奇怪,随他吧,反正本姑娘还不愿意伺候你呢。

      一直站边上看江北冥脱衣服,迟遥是越来越放肆了,她现在觉得一个帅哥就应该是瞎子,这样才能让如此怂货的自己可以肆无忌惮的花痴。

      江北冥的腰带被他解成了死扣,怎样都摘不下来,迟遥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笨死了,我来吧。”说着凑上前去认真帮他解开,迟遥低着头,差一点点就靠在他的胸前。

      她没有看到,江北冥偷偷低头看着她的脑门儿浅笑的模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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