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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

  •   第三十一章

      年兽BOSS难缠,但在场的都是顶尖高手,磨了两个小时才把BOSS打剩一层皮。这最后一剑是于千重砍的,他一向不爱跟人抢功劳,但爱抢掉落品,所以最后一剑基本不会是他补的,他只喜欢在BOSS奄奄一息时蓄势待发准备捡掉落品。
      但这次有东方不败正常就不一样,他就是看东方不败不顺眼,灭灭他威风。结果,RP啊!
      【队伍】于千重:建城令?
      【队伍】东方不败:我靠!真的假的!
      【队伍】深渊:千重,你好RP!果真是信千重得永生啊!
      【队伍】七步莲华:建城令掉落几率只比剑灵蛋高一点,千重不愧以运气著称的高手。
      【队伍】玄英:这块破牌子就是什么建城令啊?就一个怎么分?
      他问到点子上了,在场五个人,撇除他总共是四个公会,其中三个是会长,都对建城令虎视眈眈。本来这个组合就是不合理,三个剑士,一个盗贼,一个剑灵,为了平衡,玄英担任了琴师的职业。作战时好商量,但战完后“分赃”就容易产生分歧,谁都想得到最好的,七步莲华建议索性把东西都拿去卖了,然后平摊钱。但建城令,是万万不会拿去卖的。
      【队伍】于千重:东方不败,教主,你们都建了一个城了,就不要贪心了。深渊,我们PK吧,要不,合并?
      【队伍】东方不败:喂喂喂,建城令我可不会嫌多,咱公会有的是人才,要PK嘛,一起来!
      【队伍】七步莲华:文明社会整天打打杀杀的多没情调,不如,我们来赌博吧!
      【队伍】深渊:……我无所谓啊,千重,我让你。
      【队伍】于千重:对我这麽好,你看上我呢?
      【队伍】深渊:哈,你把笑笑嫁过来,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嗯,哥?
      【队伍】于千重:少来占我便宜。不过,合作愉快^^
      【队伍】东方不败:喂,你们两个狼狈为奸,那我们……莲华,我们也来双剑合璧吧!
      【队伍】七步莲华:好啊,我没意见,我这个山寨教主早想会会你这个真教主了^^
      四个人组好阵线,就要PK,玄英出来插嘴:这个令牌我保管啦,反正,我家千重一定会赢!
      说的也是,于千重的实力有目共睹,东方不败是深知其中滋味的,同样的苦头他不介意再尝,但他不会拿建城令开玩笑。
      【队伍】东方不败:深渊,你还在S市吧?
      【队伍】深渊:嗯。
      【队伍】东方不败:正好,我们五个人都在S市,游戏里PK太没意思了,不如,我们在现实中PK一场?
      【队伍】玄英:现实中PK?听起来很有意思,怎么个PK法?
      【队伍】东方不败:令牌你保管好,咱们四个明天到市中心的爱心咖啡厅见。
      【队伍】深渊:怎么PK法?打架么?
      【队伍】东方不败:我不介意啊。明天见了再说嘛~我先撤啦。

      大过年的可以想见市中心有多热闹,爱心咖啡厅爆棚,东方不败提前订了一个小包间,四个座位一个秋千。
      “小玄英,你坐秋千。”四个人准点到咖啡厅报道,东方不败坐那有一会了,烟灰缸里散着四五个烟蒂,咖啡杯是空的。
      “别为难他了,秋千是儿童座位,他塞不进去。”于千重笑着帮白莲华脱了外衫,“待会跟我挤挤。”
      他们坐得靠橱窗位置,窗外车水马龙,还有女生在橱窗口拍照。东方不败是招蜂引蝶的体质,有女生来拍照,他就笑得一脸风骚,大大方方地任人拍。白莲华目光盯他胸前有一会儿,低V领,啧啧,性感。
      东方不败说:“好了,人到齐了,先点咖啡,然后慢慢讨论怎么个PK法。”
      深渊说:“你请客。”
      东方不败勾起嘴角:“没问题。”
      深渊与白莲华凑到一块:“那我们不客气了,小玄英,咱们多点几个黑森林,你多要几杯冰激凌咖啡。哇,一杯就要50多块,抢劫啊!”
      “深渊大哥,我不会客气的,你要多吃一点啊。”
      于千重朝东方不败歉意一笑:“不好意思,玄英没吃早餐。”
      七步莲华说:“我们是文明人,文明人就不要打打杀杀的,不如我们比赛跑步吧,看谁跑得快。”
      “……”四个人无言。
      七步莲华认真地笑:“去爬山,谁先跑到山顶谁就是赢家。”
      东方不败说:“那不是太简单了,咱们背个一百斤的铅球,再比好不好?”
      深渊:“一百斤?我可不可以不背?”
      “你可以弃权。”东方不败长期在健身房锻炼身体,对自己很有信心。“莲华,你有没意见?”
      白莲华说:“我没意见。”
      “我没问你,问他了,七步莲华。”
      七步莲华噗嗤一笑,表示没意见。白莲华纳闷,游戏里的朋友都习惯叫他玄英,可莲华也是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七步莲华为教主,或者全名称呼,哪个闷骚的会亲热地叫他“莲华”的?除了东方不败这个贱人,他一定是故意的。
      喝完就结账走人,一行去买了五个背包,四套运动服,四双球鞋,八个各五十斤的铅球,五瓶水和面包饼干等零食都由白莲华背着。其他四个人装好铅球,深渊背上时颤抖了一下,不爱运动的宅男就是悲剧:“小玄英,待会我晕倒了记得打120。千重,我全靠你了。”
      七步莲华也略为吃力,他大学跑马拉松的,一座山难不倒他,加上铅球估计也得腿软。东方不败得瑟地背起铅球,向于千重挑衅:“你行不行?看你弱柳扶风的。”
      “我比你高一点。”于千重高瘦单薄,但跟“弱柳扶风”四个字沾不上边。他早就背上背包,叮嘱白莲华,“你待会去坐缆车,在山顶插个旗子,谁先摘得旗子谁就赢。”
      “嗯。”

      (更新)

      白莲华在地上划了一条线,四个男人在起跑线上站好。正是旅游旺季,满山都是人,这给四个人的比赛更增添了难度。但四个高大英俊的男子站一起本就惹眼,何况他们四个身着运动服背着看似很沉重的背包,似乎在比赛。路人游客都被他们吸引,就在一旁看热闹。
      “五,四,三,二,哔——”白莲华吹响哨子,四个年轻人冲出起跑线,看客们都沸腾了,个个都给他们加油打气。
      “我靠,累死老子了。”跑了两百米,深渊受不了,越往上越艰难,虽说山道铺了石路,但陡得厉害,前天又下了雨,平时走路都有可能滑倒,何况用跑的。
      “敢把背包扔了算你自动弃权哦。”东方不败悠哉悠哉的,笑得十足大坏蛋,“喂,教主,你行不行啊,是男人就给我撑住。”
      “我的肩膀仿佛要被压断了,不过,能挺住。”
      路上的游客更似障碍物,他们见一群就绕道跑开。一个不慎,深渊脚底打滑,幸有于千重拉住他:“喂,深渊,你没事吧,坚持不了就算了,交给我。”
      “没事,死不了,你先跑吧,我歇一会。”深渊躬下身大喘气,背上的铅仿佛又沉了一倍,他的腰喂!
      于千重跑了没多远,就又绕回来,一把架住深渊:“我扶着你跑。”
      东方不败回头看看,只看到七步莲华慢吞吞地跑着,于千重和深渊不见人影,笑得更加得意了,这场比赛,他们赢定了!

      白莲华在山顶的凉亭插了旗子,一边吃零食一边等四人归队,旁边围了一圈看热闹的游客,他们连风景都不看了,专心等四个美男跑上山。
      “小玄英~~~”
      先听一道呼唤响彻山野,紧接着东方不败的身影出现,白莲华眉头一皱,不理。
      到了九百米,已经到了他体能的极限,东方不败每跑一步脚都像灌了铅,几乎是走着上山。身后的七步莲华早不知到哪去了,但另外两人同样不见身影。
      终点就在眼前,东方不败拖着脚步,背已经直不起来。
      “深渊,我不能管你了,东方不败快到终点了,你自己加油。”一路被于千重拖着跑,深渊体力逐步恢复,剩下的路程自己跑完也没问题。
      “千重,你行不行?”
      “可以。”沉稳的两个字一如平常。
      奇怪,平常人跑两百米都会喘着气说话,于千重背着一百斤重的背包拖着一个大男人连走带跑八百米,但大气不喘一口,这个体力太变态了吧!
      于千重放开深渊,俯身向前冲刺。深渊抬头注视着于千重的背影,由衷地感叹:“风一样的男子。”
      眼看东方不败离终点就差50米,白莲华不禁站起,眺望他想见的那个人。终于……
      胜利就在眼前,东方不败目不转睛盯着白莲华,他抿着唇,墨镜下的神情看不真切,只能透过他的唇瓣来判断他此时的心境。抿得紧,不高兴。不高兴又怎样,胜利还是他的。
      忽然,那唇瓣向上弯起,笑了……为什么会笑?不可能是对他笑,他没那么自作多情,那么是……
      “千重!!”
      白莲华一蹦三尺高,于千重出现了,在东方不败离终点只有10米的时候。本能的危机感让东方不败加快了脚步,可是,身边一阵风掠过,长发飞扬,蓝白相间的运动服在终点拔出了旗子。
      于千重站在终点向东方不败招手,他从容不迫地笑,手中红色的旗帜鲜明。东方不败一口气冲向终点,一举夺下旗子。人群爆发出喝彩,游客们按下快门,定住这一刻。
      “于千重,你耍诈!”
      “愿赌服输。”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
      于千重转过身:“背包还在我身上,你要不要检查一下?事实就是,我跑得比你快,建城令是我的。”
      东方不败摔下背包,装了铅球的背包把石地都摔裂,东方不败去拿于千重的背包,好沉……没作假。
      “东方不败,你先喝水。”看他喘得像一头牛,眼睛充血得像兔子,脸红得像涮羊肉,白莲华体贴地递上水。
      东方不败猛喘气,忽然发现不对,惊愕地抬头看于千重,他在笑,一贯优雅,他的额头没有汗,他也没喘气,甚至一丝疲累的样子都没有。
      “你是坐缆车上来的吧你?”
      于千重真想给他一个白眼:“坐缆车?我是扶着深渊才慢了点,七步莲华也看到我超他的。喂,敢比赛就要输得起,反正,你就没赢过我。”
      “你这样像跑步上山的吗?没流汗没喘气,你他妈的是不是人啊?”
      “我是鬼,你满意了?玄英,给我苹果。”
      三个人坐凉亭上歇息,等东方不败恢复元气,深渊和七步莲华两个人才勾肩搭背地出现,这两废人!东方不败的体力在常人里已是惊人,从小到大,他打架从没输过,在小学三年级就能挑倒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他从小就有个绰号叫做东方不败!从没有人能打败他!超越他!
      直到这个叫于千重的贱人出现,让他从游戏到现实中都一败涂地!这个混蛋!
      深渊猛灌水,七步莲华喘着说:“我看我们俩个输定了,就干脆慢慢走。你们谁赢啊?”
      深渊把水瓶丢给七步莲华:“千重,你太牛了,背着我跑了那么久大气不喘一口,后面还跑得那么快!”
      东方不败冷笑:“是啊,跑上来脸不红气不喘,一滴汗都没流。于千重,你好样的。算了,我愿赌服输,建城令给你们处置。”
      深渊哈哈一笑:“真的是你赢,建城令给你吧,我没资格要,下次组队再找你啊。”
      “没问题。”
      七步莲华说:“千重,你是不是当过特种部队啊?我很好奇。”
      于千重笑道:“你当我是吧。”
      东方不败嗤道:“我跟七步莲华这次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下次跟你比床上功夫,就不信我还会输!”
      白莲华从游客那里借了相机:“你们四个照张相,纪念一下。你们的运动服好像改良版的琼华校服。”
      “咔嚓!”
      照片上,深渊七步莲华背靠背,相依相偎,于千重东方不败面对面,剑拔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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