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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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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小镇乱哄哄的菜市场,迎面走来一位风姿绰约的美娇娘。宽大的白T,过膝且过时的牛仔裙,脚踩一双木质高鞋底人字拖,吊儿郎当的走姿比她旁边那位七十岁的大爷还像大爷。
她站在一个小摊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拍了拍老板的西瓜。明明有切好的四分之一瓜,偏偏要摸人家完整的瓜,就算是大老爷们也不会抱着七八斤重的瓜逛菜市场。顶多问个价,等回去的时候再买。
可她却一本正经的挑了半天,问完老板价钱,又摆摆手表示不需要。一大早闲的没事找事,老板娘的白眼都快翻上天与太阳肩并肩了喂!
美貌的“单身贵族”并不在意已婚妇女的嫉妒,走自己的路任由老板的眼神垂涎,直到被他老婆发现,狠狠瞪上一眼,才发自肺腑的想起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
年近三十风韵犹存的“归乡派”,牢牢占据落后又闭塞小镇美貌的天花板。A+级的脸,D级的胸,S级的身材以及——
“嗯?”
一记眼刀飞来。
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刚认怂不到三秒,又忍不住骂骂咧咧的继续吐槽。如此不修边幅的穿衣风格,头发乱的像鸟窝,更过分的是出门竟然素面朝天!是我十八线乡镇淳朴百姓不配拥有一线城市多元奢靡的审美吗?(激动破音.jpg)
程绯懒懒地合了合眼,大长腿突然抬起,木屐底粘着一根被反复践踏的烂菜叶,精准无误的朝着镜头回旋踢来。
黑色蕾丝…安全裤???为什么要防备吾辈这样的正人君子啊噗!一口鲜血喷出。
激动的旁白君被踢飞了。
程绯拍了拍拖鞋上并不存在的灰才把腿放下,指尖扫过被风扬起的裙摆,耷拉着半醒未醒的惺忪眼皮,对早餐店老板娘说:“豆腐脑加韭花辣椒,两根油条,哦…带走。”
老板娘从旁边柜子上,熟练的捻了两个白色塑料袋,动作娴熟的套在一个大白瓷碗上。她掀开桶盖,从里面刮了两回白嫩的豆腐脑放进碗里,浇上一大勺大铁桶里的卤子,按照客人的要求再舀一勺辣椒油和韭花。穿着老头衫炸油条的男人,抽空装好两根油条扔在案板上。
程绯从口袋里摸出四张一元,从老板娘手里接过油油的塑料袋,等价交换之后转身往回走。
早上的菜市场人满为患。
准备出摊的三轮车车主着急的吆喝着不搭理他的行人;你急她不急、刚从体育场锻炼回家顺带来买菜的阿姨;以及那些为了抄近路把车开进菜市场的傻逼司机……所有人跟在闲庭漫步的广场舞大妈后面,一点一点的往前挪。
无业的家庭主妇,提笼架鸟的退休大爷,遛狗的讲究大妈,每个人穿梭在各个地摊之间,背着手跟摊贩讨价还价。
身后传来“he~tui”的不雅声音。
程绯厌恶的皱了皱眉,又被一群看热闹的人挡住去路。
“好可怜的孩子!”
“老头子,有零钱吗?那个五块给我。”
“现在出门都不带钱了,想给个零钱都没得。”
程绯借身高优势,路过的时候顺带瞧了一眼,原来是个乞讨的小姑娘。水泥地上用粉笔写着她的悲惨遭遇,大致是说:她父亲病重,母亲去世,还有一对弟妹需要照看,恳求好心人施舍帮助。
女孩梳着马尾辫,穿着一身算得上干净却款式老旧的运动服,还背着破旧的书包证明她的学生身份。
这种乞讨的人,在大城市的天桥和步行街随处可见。跟她比起来,那些缺胳膊断腿和活的更长的人显然更有优势。
十八岁的时候,看见可怜人会掏空口袋去救济;二十八岁的时候,会怀疑他们白天把尊严踩鞋底,晚上西装革履夜总会;等到了三十岁——
程绯拿起挂在胸前的翻盖手机,面无表情的“滴滴滴”按下数字键。
电话接通,“你好,110,请讲。”
“九号路菜市场十字路口。”程绯连报三遍地点,不给对方提问的机会,直接挂断电话。
十分钟后,警车鸣笛,飞奔而来。
路上的行人纷纷驻足围观,在这个数十年如一日的平静小镇上,能出动警车的必是够他们闲聊一年的大新闻。
吃瓜群众迅速就位。
年轻的民警第一个跳下车,目力所及之处暂时没有看到警情,他对着众人高声问:“谁打的报警电话?”
一只手慢悠悠地举起。
“我打的。”
民警张超穿过人群,走到程绯面前,一脸严肃地问:“你怎么了?”
程绯示意他去看路边的小叫花子,“困难群众。”
张超:“……”
“未成年。”程绯补充道。
张超摸了摸后脑勺。怎么说呢?这事儿有点难办。一般来说,警察不会主动管路边的叫花子。往大了说,管不过来;往小了说,乞讨也是一门手艺。不是还有个组织叫丐帮吗?当然,丐帮现在属于非法组织。
“不归你们管吗?”程绯见他一脸不情愿,不悦地说,“我上一次在金禾镇看到一白发老妪在乞讨,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儿了。”
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目光注视下,张超被说的无言以对。民不举,官不究。现在有人打了报警电话,他就得管。他走到小姑娘面前,弯下腰态度温和地说:“跟我走吧。”
小姑娘看到警察显然有些害怕,但还是乖乖收拾东西跟着民警上了车。
淳朴善良的围观群众,看到警察带走了小姑娘,纷纷鼓起了掌。
“这事儿政府肯定得管!”
“孩子还小,警察同志你可要帮帮她!”
“让娃先把书读了,以后可以为国家效力的嗦!”
张超在群众一片爱戴声中,关上警车后门,转身对“热心市民”程绯说:“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程绯给他看手里的豆腐脑,“我还没吃早饭呢!”
张超瞥了一眼,用力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你是报警人,需要做个笔录。”
程绯叹了口气。怎么又卷进这种麻烦事了?她护着豆腐脑小心坐上车,对不大高兴的张超说:“人民群众都看着你呢!开心点,小同志。”
车门“砰”的被关上。
警车开进派出所大院,车上下来一大一小。正要出门的老民警瞪着眼珠子问:“啥情况?”
张超自知赶上了个麻烦事,敷衍地解释:“报警人,困难群众。”
老民警:“……”
“王叔,所长在上面吗?”张超抬头看所长办公室的窗户。
“好像在呢吧!”
“行,那我进去了。”张超朝小姑娘勾勾手,带着她进了派出所大厅。
程绯像个没人招待的不速之客,站在台阶上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快走啊!朝阳群众。”张超见程绯没跟上,回头叫她。
程绯无奈叹气,还以为把她忘了呢,这样她就可以回家了。木屐踩在大理石地板发出呱哒呱哒的声音,程绯跟着进了大厅。
张超让程绯去办公室等着,他先带小姑娘去见所长。
张超一走,程绯无聊的在他办公室巡视起来。窗户前,两张简陋的办公桌摆在一起。左边放着个焊接的洗脸盆架子,坐着的盆还是搪瓷牡丹花。右边是存放档案的铁皮柜。
程绯一眼看见玻璃柜里金灿灿的“泡面碗”,小心把它取出来吹了吹,挺干净的。
吃饭的家伙事有了,程绯翘着二郎腿坐在小民警的办公椅上,大口吃起来。
张超把小姑娘安排好,一进门闻到一股韭花味。他眼神落在套着豆腐脑袋子的奖杯上,眼前一黑。
“你在干什么!”
张超一个箭步冲上去,从程绯嘴里抢救下散发着韭花味的奖杯。
程绯打了个嗝,“吃饭啊!还有半根油条,你吃吗?”
“你、你、你拿什么东西吃饭呢?”
程绯擦了擦嘴,“哦,借用一下你的泡面碗,一会儿给你洗干净。”
张超举着奖杯的手,微微擅抖,“这是我们上季度的联赛奖杯……你居然拿它吃饭?”
程绯疑惑的嗯了一声,看向他手里的泡面碗,“金禾镇第二十届荣誉奖”几个烫金大字落入眼帘。
“额……你这奖杯做的也太没有气质了!我竟一眼没认出来。是我眼拙,对不起,对不起!”程绯理亏,赶紧道歉,“要不我帮你拿去洗洗吧!”
“不劳大驾,我自己来。”张超再也不敢让这女人碰他的宝贝,“赶紧做完笔录走人。”
程绯见这事翻篇了,连忙点头附和,“那你快点,我还急着回去开店呢。”口气比他还急。
张超压着怒火,查户口似的聊了一通,终于合上笔,说:“你可以走了。”
程绯拿起吃剩的塑料袋起身,见张超坐着没动,“你不送我?”
张超皱着眉,这都什么穷讲究?为了让程绯赶紧走,他把人送到门口,“您,慢走。”
“我的意思是,你不送我回家吗?”
“……”如果不是他俩八字不合,张超还以为这是缘分的开始,“几个意思?”
“你把我抓来,现在无罪开释,你有义务把我送回家。”程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叫配合调查,是公民义务。”
“那我履行了义务,你是不是得把我送回去?我也可以不配合调查嘛!”
张超跟她说不通,没好气的抓起手机给巡警打电话,“什么时候回来?你先来派出所,送个人。快点啊!”
张超把手机往桌上一扔,“等着,一会儿送你回去。”
没过多久,一名年轻的巡警跑进来,笑嘻嘻地问:“超哥,什么事?”
“把她送回去!”张超一指程绯。
巡警看看程绯,又看看张超,似懂非懂地点头,“好咧!没问题。”
程绯出门以后,张超突然叫住巡警,“小孙,等一下。”
十分钟后。
程绯站在菜市场九号路的十字路口,那个小女孩乞讨的地方。
“几个意思?小同志。”程绯顶着大太阳问。
“超哥说,您是从这儿上的警车,只能给您送回这来。那您忙,我走了。”
说完,警车扬长而去。
路人好奇地盯着这个从警车下来的女人。
“看什么看!没见过热心市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