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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哥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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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刚拖过,瓷砖还有些湿。但是乔纳森并不在意这些。
走出大厅,来到自己的停车位后,用一秒钟目测了一下车内的状况,这才解开保险栓,拉开车门,坐上驾驶座,关上车门,插上车钥匙,启动自己的爱车“莉莲”。
就算新婚半年的妻子在刚认识之后,就对自己给车子起个女性名字而妒忌的发疯,可乔纳森坚决不要为了平息妻子的妒忌而给自己的爱车改个男人的名字。这感觉太“基”了。
可乔纳森绝不歧视同性恋群体。要知道,在选举时,他们投出的票和异性恋投出的票效果是一致的。
乔纳森想,五年前自己若是选择当个律师,那么现在自己说不定已经成了某个议员的秘书,然后现在已经继承了对方退休时留下的各种政治资本,而自己也已经成了年轻有为的议员之一。
不过,他想,没有谁会将自己的选区定为皇后区的。
比方说他——乔纳森`格兰特。
他出生自大都会的皇后区里面最糟糕的那一块犯罪频发的地方(具体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在他上大学前,他一直生活在那个地方。
官方统计的数据是,平均每十五分钟,在他家的房子几个街区内,都会有一声枪响。
见鬼。
刚知道这个统计数据的时候,乔纳森只想发笑。
那些调查员一定只捡地上掉下的弹壳去算出来的这个平均值,事实上,他从有记忆起所经历过(包括听见、看见或者有几次的亲身参与)的枪战次数,不论规模大小的话,可能比地球上的大多数人一辈子做`爱的次数还要多得多。
至于听到的开枪声?
乔纳森想,自己这辈子吃饭的次数全部加起来乘以三都没办法超过自己听到的开枪声的数量。
无论想多少次,乔纳森一直都觉得,倘若自己没有在十年级时遇上自己的地理老师——玛格丽特小姐——的话,自己怕是和街上的所有同龄人一样,初中没毕业就进了某个犯罪团伙。
可乔纳森却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这并非是出自某种狂妄自大的心理,反而是他在发现自己的记忆好得不可理喻后所得出的结论。
玛格丽特小姐告诉他,“你可以做得更好。”
但就连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劝导会带给乔纳森什么。
如果她没有死,怕是乔纳森在三十年后就会成为整个大都会市的□□里说一不二的教父。
不看《教父》的男人只能叫做男孩。
话说回来,究竟是谁给《教父》这部系列电影想到的广告词?
这让这部电影在乔纳森在录像带租借店里追逐了足足半年才终于得到了这部录像带。当然,在录像带的店主被随机抢劫犯给杀掉后,乔纳森就知道自己不用还这部片子了。
当时死在店里的,还有另外一个人。
玛格丽特小姐。
她和录像带店的店主是交往了六个月的恋人。
乔纳森在知道唯一认为自己会做出一番事业的老师因为犯罪而去世后,花了足足三天的时间,不眠不休的在家里颠来倒去的看着马龙`白兰度出演的《教父》。他在因此死掉前终于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上床睡觉。
一直睡了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后,乔纳森才终于恢复了过来。他强撑着从床上起来,给自己随便弄了点比狗食好上一点的东西填肚子后,脑子从来没有那么清醒过。
他绝不想像玛格丽特小姐那样,死得无辜又柔弱。
她是那样柔弱又和善的女人,完全不应该到皇后区这个地方来。她老老实实的在几个街区外的公立学校当自己地理老师不就好了?何必来这里?
乔纳森绝对不想向玛格丽特小姐那样,身为手无寸铁的平民,成为暴力和犯罪下的牺牲品。
他决定用一切能够得到的资源武装自己。然后——
消灭犯罪。
从人类诞生后就存在的犯罪,出自犯罪滋生地的男孩,发誓要消灭犯罪。
他决定给自己武装起能够武装的一切。
但是,对枪先天的恶感,以及对暴力先天的控制欲(打架和逃跑是必备技能),让乔纳森`格兰特最终决定以知识武装自己。
在图书馆里的那几年,让乔纳森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他有过目不忘的天赋。而这种天赋,他居然浪费了这么多年。
乔纳森坚决要去读法律。
他用成绩担保借到了助学基金。那贷款让乔纳森觉得毫无负担。他的头上一直悬着柄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的剑。他出生自一个被流弹射中,就算死掉也只能在上帝面前抱怨一句“见鬼!”的地方,他生长在那个地方。从小就生活在生命危险当中的乔纳森,对于自己毕业后需要交还的助学基金的态度非常的淡定。他毫不介意自己的头顶上再多一柄剑。
乔纳森的大学生活简直堪称一本最恶俗不过的励志故事。
过目不忘的记忆再加上随时随地都能恰当好处的与人交流各种信息的才能,友谊的学习成绩再加上自己那个吸毒过量而死的母亲不知道和哪个英俊男人上床后给他的英俊容貌,乔纳森`格兰特,就是一支传说中的绩优股。
大学毕业后,乔纳森的人生道路如同他规划的那样阳光明媚。
在Metropolitan(大都会)里的司法部检察官办公室的几年工作经历,他担任联邦公诉人的工作,参与没什么人愿意接受的棘手案子,他提起的公诉从来没有一起失败。
私下里被追问起其中的秘诀,他也只是笑笑,说了一句“准备好。”
他将所有相关的资料全部记在脑子里,构建起任何可能发生的意外,将所有的意外全部扼杀在萌芽里。记住一切该记住的事情。这是乔纳森最佳的秘诀。
谁也不知道,他那过目不忘的天赋。最多只是认为他的记性好罢了。
可记性好,这却是最关键的一步。
在今年,乔纳森被调去了哥谭市。
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是在去送死。
可乔纳森却知道,这是自己向上面申请得到的结果。
自从哈维`丹特死在了哥谭市的Batman手里后,他的所有同行都对这个地方唯恐避之不及。但是乔纳森却知道,倘若自己不投身进极度的危险,他一辈子都不要想达成自己的梦想了。
——消灭犯罪。
哥谭市就很好。
乔纳森从大都会离开时,送行的人当中自然有那位和自己因为公事需要而相熟的女性——
“露易丝,我这个讨厌鬼可总算要走了。”
乔纳森依旧是平日里的那随和的态度。
谁都知道,这个老是被超人救的女记者,身体里流着的就是名为“新闻”的血液。谁也不能阻止她的自由报道的权利。
“一路顺风。”
老是和乔纳森`布兰特争锋相对的女记者,这一回只是祝福了他。
乔纳森朝着她从容的笑笑,又特意将目光在女记者身边的同伴身上多留了几秒钟,他才让身边的妻子挽着他的手,走上了飞机。
现在,他要带着新婚三个月的妻子前往哥谭市。美国最大的犯罪聚集地。开始真正完成自己的梦想。
感谢上帝,让乔纳森这个持有“消灭犯罪”这个梦想,从而注定得不到恋人的男人,获得了这个世界上最适合他的女性。
西维亚`格兰特。
出自南方州府的某个保守家庭的女性身上独有的温柔体贴的态度,完全弥补了乔纳森那刻在骨头里、融在灵魂里的野性。
他是衣冠楚楚的中层阶级的体面人,也是出自犯罪温床与枪声为伍、打架玩命和逃跑是必备技能的野种。
这两者构成了乔纳森`格兰特这个人。他从来不会因为选择某一边从而抛弃某一边而产生过片刻犹豫,也从来不会压抑其中的某一部分。
他选择将两者融合起来,构建起现在的这个乔纳森`格兰特。
谢天谢地,西维亚是那么爱着现在的这个乔纳森`格兰特。
现在,这对新婚夫妇即将踏上哥谭市这个无药可救的烂泥坑,让美国法律重新顺畅的运行在这个城市里面。
这必然需要先去见一个人。
布鲁斯`韦恩,乔纳森`格兰特对哥谭市的熟知程度,在踏上那片土地前,就比在当地生活了十几年的人还要了若指掌。
所以,他当然也能从自己掌握的咨询中分析得出一个结论:这位花花大少,每一笔投资,都在各种地方支撑维系着哥谭市的正面积极的部分。
他在努力让这个城市变得更好。
那么,格兰特必须得见见他。
因为他们的目的一致。这就够了。
乔纳森`格兰特从一无所有一直努力到现在,就是不断地抓住他和原本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各种各样的共同点。
在这一点上,他的天赋帮了他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