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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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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卿是某位脆皮鸭文学作者菊苣新坑中的小受,由于菊苣粉丝众多,这篇文才刚写好文案,立刻就被数万粉丝小姐姐们收藏了。文案上菊苣的‘受追攻’、‘痴情受’等标签更是戳到众人的萌点,于是纷纷给菊苣投雷催更。
电脑前的菊苣看到粉丝们的留言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把存稿贴到更新区,用鼠标轻轻点下了发表。
二十分钟后,留言区炸开了锅:
“小受好痴情,好可怜!求作者大大不要开虐,快让小攻爱上他!”
“攻这样都不知道受喜欢自己?注孤生!”
“抱抱小受受,呜呜,这么好的人以后一定要被攻好好宠着。”
“我好喜欢小受!攻嘛,一般般吧。”
……
而书中的林卿根本不知道原来自己竟有那么大的魅力,他外表平凡,长得也就算个清秀,好在皮肤白皙细腻,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常年隐藏在眼镜之下,许多认识他的人都为他感到惋惜。此刻他正站在公司的十二楼,透过玻璃窗看着那个挺拔的背影上车,然后绝尘离去。
他哀伤的想:苏默,你永远不知道每天晚上我都在想你,我爱你。
苏默就是这本书中的正牌攻,他像所有菊苣粉丝们渴望的完美攻一样,英俊高大,霸道专一,而且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总裁。林卿就是因为无意在电视节目中看到关于苏默的采访从此对他情窦暗生。
林卿大学刚毕业就来到苏默的公司应聘,刚巧公司这时候也缺人,林卿就顺利地离苏默又近了一步。他原以为每天上下班都可以碰到苏默,谁知来了两年,跟苏默打照面的机会屈指可数,就算碰见,也只是他远远的看上一眼,自己就紧张得心如擂鼓,苏默压根不会正眼看向自己。
他每天下午三点都会准时站在窗前,目送苏默离开公司。苏默是老板,他可以十点钟来,三点钟就可以下班,而林卿只是一名不起眼的员工,他要从早上八点待到下午六点,所以,两人更加没有机会碰面。
林卿心里又有些泛酸,又转念一想,没关系,就这样挺好的,他高高在上,我只是个普通人,就算见到了又能怎样呢?他那么优秀,还是不要打扰他了吧。
终于到了六点,林卿却不想回家,一想到整洁的公寓里就自己一个人便觉得冷清清的。他今天心情有些低落,于是半路走进了一家新开业的酒吧,他没注意到,这家昏暗的酒吧里一个女人都没有,见他进来,好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都盯着他看起来。
林卿当然不会注意到,他的人设就是有些迟钝的痴情受。他走进酒吧,在酒保的极力推荐下点了一杯烈酒,他仰头一饮而尽,自然也没注意到酒保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
这时候,林卿有些晕晕乎乎起来,有人上来搭讪,用轻佻的语气说道:“美人,没人跟你说过你的眼睛很美吗?”一只不安分的手自作主张地摘掉了他的眼镜,然后轻轻摩挲着他的眼皮。
众所周知,在这位菊苣的笔下炮灰攻是必不可少的存在。他们或温柔,或邪魅,他们深爱小受却求而不得,因此为了拆散官配无所不用其极,也硬是把浅薄的剧情地拖长了几十万字。
而本篇文中的炮灰攻季白,长相邪气俊美,虽然风流成性,但是在菊苣的安排下,他对本文的主角小受一见钟情。
季白看到摘下眼镜后的林卿明显呼吸一窒,他勾唇一笑,“美人,做我男朋友吧。”
见攻二终于出现,菊苣的粉丝又沸腾起来:
“哇!我就喜欢季白这样的攻!让小受和季白在一起吧求你了大大!”
“攻啊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小受的心意!再不追妻老婆都要跟别人跑了!”
“我就知道受肯定很好看,我最喜欢美人受了!这样的话配小攻完全配得上嘛,受受不要再难过了呜呜……”
“反正我最喜欢喜欢小受!攻二嘛,一般般吧。”
……
林卿醉眼朦胧地看着眼前高大俊美的男人,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了苏默,顿时所有的委屈都化作眼泪,顺着尖白的下巴簌簌落下。他主动搂住季白,啜泣着说着自己的爱意,“你知道吗,我好喜欢你……我每天晚上就会梦到你,我努力进入你的公司……和同事处理好关系……都是为了你,你看看我好吗?”
季白一愣,随后搂了上去,在他的腰间细细摸索着,低头在他耳边轻声道:“我不是那个人,你认错人了哟。”
林卿从他怀中抬头,露出一张哭得梨花带雨的脸,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不是他?那你是谁?”
季白看着他那副傻乎乎的样子心里痒痒的,但他只是把名片塞入了林卿的手心,“如果你移情别恋了,欢迎来找我。”随后利落的转身离去。
林卿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呆呆地攥着那张名片。这时服务员过来了,用亲切的语气问道:“先生,还需要点什么吗?”
林卿怯怯道:“不用了,结账吧。”
服务员面带微笑,“好的,一共8400元,是现金还是刷卡呢?”
林卿的酒意瞬间醒了,涨红了脸问道:“8400?我不是就喝了一杯吗?”
服务员面上的笑意有些挂不住了,指了指墙上木刻的牌子,“先生,我们这里都是明码标价的,您刚刚喝的是英国进口的名酒,是著名酒庄创始人查理兰德亲手酿造的。”
林卿只好掏出了钱包里的卡,心像是在滴血,声音都有些颤抖,“刷卡吧。”
林卿从酒吧出来后晃晃悠悠的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公寓,往床上一趴就再也不想动了。等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九点多了,他心里暗道了一声:不好,上班要迟到了!赶紧去洗手间洗漱,往镜子中一看,身上穿的还是昨天的衣服,已经变得皱巴巴的了,手里怎么还有个东西?
展开看去,原来是张名片:季氏集团总经理季白。
季白?自己怎么会有他的名片?突然脑中闪过一句话“如果你移情别恋了,欢迎来找我。”
是他?
林卿甩甩脑袋,随手将名片放在洗手台上,匆匆洗了把脸就往公司赶。
今天他破天荒的打了个的,就算一路催促司机踩油门加速,等他到公司时也差不多十点了。林卿跑到电梯间,眼见电梯门就要彻底关闭,忙冲上去喊道:“等等!”
有人在里面按住开门键,林卿总是挤上了电梯,还没松一口气,只听一道声音响起,“你迟到了。”
林卿不敢置信的抬起头,那个朝思暮想的人就在眼前,大脑瞬间当机。
苏默看着这个浑身衣服都是褶子的人,皱眉道:“你不仅迟到了,还衣衫不整,你是哪个部门的?”
林卿紧张的脸都憋红了,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不是故意的,昨天……”想了想终于鼓起勇气说道:“昨天我没说什么奇怪的话吧?”
苏默一脸莫名其妙,“什么昨天?”
林卿委屈地说:“昨天在酒吧,我遇见你了……”
苏默有些生气,“什么酒吧!我从来没去过酒吧,你因为喝酒上班迟到,真是太不把公司放在眼里了,你叫什么名字?”
林卿低下头,小声的回答道:“林卿……”
苏默哼了一声没有再看他,电梯停在总裁办公室那层时,苏默下了电梯,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卿心中苦涩莫名,默默喊着:苏默,你再看我一眼,再跟我多说一句话吧。
因为早上和苏默碰面了,虽然他并不承认昨晚在酒吧见过自己,但林卿还是有些高兴的,可到了下午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主管拿着一封辞退信扔到他桌上,冷着脸道:“从今天开始你就不用来了,总裁最讨厌散漫的人,你赶快把自己的东西搬走吧。”
林卿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苏默会那么狠心。他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收拾着东西,失魂落魄的回到公寓,满脑子都是苏默赶我走、苏默竟然赶我走。
他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摘掉眼镜在镜子前细细的凝视着自己。细白的皮肤,尖尖的下巴,还有柔美的眼睛。他有些失神,心中疼痛愈甚,心想:你既然不肯承认见过我,那我就再去一次酒吧,如果碰到,看看你这次还有什么话说。
他暂且压下悲痛,冲了个澡,换上一身休闲的衣服,也不再架上眼镜,像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出了门。
依旧是那家酒吧,林卿想起上次那杯昂贵的酒,不禁有些肉痛。决定这次绝对看清楚价格再点。
走进酒吧,他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坐下,这个位置很偏僻,再加上下午人少,几乎没人会注意到这边,然后点了杯啤酒默默的等着。
过了一会,还是没见苏默的人影,倒是有两个男人凑了过来,“你好,可以坐这里吗?”
林卿点点头,见他们在对面坐了下来,自顾自地喝着自己的啤酒。
对面两人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扫视着林卿,而后互相对视一眼,从口袋中摸出一枚胶囊,掰开偷偷地洒在了杯子里。然后把杯子推了过去,“帅哥,请你喝酒。”
林卿看了他们一眼,推辞道:“不用了,谢谢。”
那两人又劝道:“没事,就当交个朋友,喝吧。”
林卿也没多想,冲他们笑笑,也不拒绝,抿了一口。
没过多久,林卿就感觉浑身不舒服,一股燥热袭来,脸烧的像是只焖虾。对面两人见药效发挥了,一左一右□□着坐到林卿身边,“小美人,第一次来酒吧吗,不知道陌生人递给你的酒不要乱碰吗?”两人对他上下其手起来。
林卿身子一软,倒在沙发的靠背上,流着眼泪,软绵绵的推脱道:“不要、不要……”
两人在角落里对林卿尽情地亵玩了一番,然后像丢破布娃娃一样把他扔在了酒吧。
菊苣敲完这一章,抹了抹眼泪,在作者有话说里写道:“我真的是小受的亲妈,真的!相信我!”然后等了半个小时后去看评论,果然评论区又炸了。
“啊啊啊!小受好可怜!攻一攻二为什么不来救他!关键时刻不英雄救美要你们干什么!”
“渣攻!气死我了!菊苣一定要狠狠地虐虐他才能解气!”
“受不了了!求菊苣不要再虐受了,受受那么可爱,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虐的啊!”
“我就搞不懂了,一个成年人不知道陌生人递来的东西不能乱喝?”
“回复楼上:受都被QJ了你还说风凉话?滚吧!”
“回复楼上的楼上:呵呵,对呀对呀,他被QJ活该呗,什么都是受害人的错!你满意了吗?”
“抱抱小受受,咱们不要渣攻了!你值得更好的男人疼你!”
“一开始我就只喜欢小受,攻一攻二不是什么好东西。”
……
菊苣看完评论,揉了揉眼睛,这一天实在是码了太多字了,总感觉眼睛里模模糊糊的,就在她眯着眼的时候,电脑里突然闪过一道绿光,将她罩住,片刻之后,本该被主人坐在屁股下的椅子已经空了,菊苣消失了!
菊苣放下手的时候,就觉得眼前不一样了,怎么是高楼大厦?上面还写着季氏集团有限公司。她不敢相信的四处张望了一会,只见两个人影并肩走来,一个帅气英俊,一个邪气俊美,一般高大,同样迷人。
菊苣立刻两眼放光地盯着那个帅气英俊的男人,只听另一个人叫他:“苏默,你什么时候找个女朋友啊?你年龄也不小了吧,作为好朋友的我很担心你啊。”
苏默瞥了旁边的人一眼,“你不是也没定下来?”
旁边的人正是季白,只听他轻笑一声,“最近我看上了一个人,干干净净的跟小兔子一样,正在想怎么追他呢。”
苏默道:“既然喜欢人家就别再朝三暮四到处勾搭别人了。”
“哎呀我知道了!你呢,你上次跟徐家千金约会……”
“我们挺好的,我有数,你放心吧。”
两人并肩往前走,菊苣心中大震,原来她竟然穿到自己书里去了!那么那个人就是正牌攻苏默了!菊苣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这么优秀的男人,一定要属于我!
于是冲着两人的背影大喊道:“苏默我喜欢你!”
苏默和季白一脸诧异的回头看着穿着居家服、趿拉着拖鞋的菊苣。
与此同时,听到菊苣告白的还有一人。
林卿自从上次在酒吧被人QJ后,一直郁郁寡欢地待在公寓里,不吃不喝,犹如失了魂一样,这天早上,他看到了洗手台上季白的名片,突然想起他说的那句话。
移情别恋?喜欢苏默那么多年,还可能放下吗?自己已经是残破不堪的人了,还能配得上他吗?林卿捏着那张薄薄的名片,决定去找季白。他收拾了一番,刚来到季氏大楼下就听见一个女人喊道:“苏默我喜欢你!”
接着他就看见了苏默和季白。
苏默对菊苣淡淡地道:“对不起,我们好像不认识吧。”
菊苣双眼放光,看着这个符合自己全部审美的男人,激动地说:“没关系,不认识也可以试着交往嘛!我知道你喜欢吃蓝莓,不爱喝酒,最喜欢的饮料是碳酸饮料,有时候还会自己偷偷躲在办公室里喝冰可乐。你看我那么了解你,一定很适合你!”
苏默皱眉,“你到底是谁?”
菊苣心中想:我是创造你的人啊!嘴上却说:“我喜欢你好几年了,最开始从电视采访中看到你,你的样子、声音,都印在我的脑子里,后来我努力学习,毕业想到你的公司上班,就是为了多见见你……”
这时一道声音响起,“你……你胡说!”林卿气的浑身发抖,他跑到几人面前,对菊苣吼道:“这明明是我!是我一直喜欢着苏默!”
苏默被这接二连三的告白惊呆了,“你说什么?你又是谁?”他早都忘了那个在电梯里与自己相遇的员工了。
林卿哭道:“你为什么不记得我!我爱你爱的那么深,为了你才进的公司,为了你整夜失眠,为了你去酒吧喝酒,为了你还……”
菊苣看着这个与另外两人相比明显平凡些的男子,突然明白过来,“哦,你是林卿!”
苏默像看着神经病一样看着两人,对林卿道:“你怎样我怎么知道?我也不想知道,那是你的事。”说完就要拉着季白走。
季白看了林卿一眼,突然想起来了,“哎呀,你是那天我在酒吧了碰到的人吧?我还给你留了一张名片呢。”
林卿眨了眨泪眼,“是你?”
季白不好意思的道:“对不起啊,临走时跟你开了句玩笑,现在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祝你以后也幸福。”于是跟着苏默离开了。
菊苣见苏默走了还要追上去,但看到林卿那副可怜的样子,还是说了句:“放心,你是主角,会有大把人喜欢你的!苏默还是让给我吧!”
林卿心如死灰,他一步一步离开季氏公司大楼,每一步都像是赤脚踩在玻璃渣上般的疼痛。不知走到了何处,突然闪过一道绿光将他笼罩住,林卿再也支撑不住,身心俱疲地倒了下去。
王甜甜这天照常在追的文底下留言道:“我最喜欢这个小受了!攻快走开!”
她刚刚回复,突然见眼前的地上出现了一个人,长得还算可以,皮肤比自己的还好,上前摇摇他的肩膀,“喂!你醒醒,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
林卿睁开眼,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出现在自己眼前,“我……我怎么在这?这是哪里?”
王甜甜警惕地看着他,“这是我家,你是谁?”
“我是林卿,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王甜甜猛然想起最近在追的一篇文中有个主角就叫林卿,看样貌和书中描述的确实有些符合,而且又是突然出现的,这难道是穿越?
王甜甜问道:“你喜欢的人是不是叫苏默?”
林卿听到那个名字苦涩的点点头,“那是曾经了,我现在……谁都不喜欢。”
王甜甜松了口气,“还真是穿越啊,你放心!小受就是要被人保护的,我一定会给你找一个宠你疼你的老公!”
林卿摇摇头,“不,我对男人已经没有兴趣了……”
王甜甜眼神一变,后退数步捂住自己的胸,“你想干嘛?我记得你在酒吧被人。。过,我才不想要你当我男朋友咧!”
林卿的眼神又暗了下去,“那……那我走了……”
王甜甜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出自己家,然后松了口气,继续追文去了,并且在喜欢的文下留言:哇哇,这个小受好萌!我好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