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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乱世离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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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487年的晋城是白色,柔软的雪落在地上、屋顶上、结了冰的河面上,如同给大地铺了一层白色的棉被。
但更多的雪,盖在了流离失所的人们身上,就像一个个雪白的坟堆。
婉安是不必担忧这些的。从她的窗口只能看见自家院子里高耸的雪松和楼下来来往往的宾客。
“你来做什么?”
她有些吃惊,自己的声音第一次这么冷,冷得像这五十年难遇的大雪,而不像她自己。
而站在雪松刺人的树干上的男人的名字就叫雪松,李雪松,兴城军阀的小儿子。
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有着笔直的脊梁,笔直的眉峰,和一双总是直直僵着的嘴唇。寒冬压不垮他,万斤重的雪层或许能让他断上那么一两根树枝,却压不断他执拗得有些讨人厌的脊梁。
“我来和你告别。”他刚毅的眼睛对上婉安的目光时也忍不住瑟缩了那么一下,“我要去汉城参军,明天的火车。”
雪花纷纷扬扬从天上洒落,落在他短短的头发和平直肩膀上。婉安忽然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是这个男人爬上了这棵树,一个人喝酒。
她本来不敢与陌生男人说话的,已经拉上了窗帘,翻开了书本,却静不下心,总怕这个好看的年轻人喝醉了摔下来,跌个头破血流。
“你小心些。”
就是这句话,现在正好拿它作结束语。
李雪松等了片刻,发现婉安再无一言,他终于忍不住道:“你怪我吗?”
婉安认真地望着他,温柔的桃花眼配着那张桃花般娇嫩的脸庞,不愧是大文豪齐旬先生评语中最适合当妻子的当代名媛,冰冷的外壳维持不了片刻,就土崩瓦解:“我不怪你。”
其实她已经决定不再和他说话了,但少女的心肠总是软的,看着他站在冷冰冰的雪里,她按耐不住自己的怜悯心。
是的,她还可以怜悯他,她见他、和他说话,都是因为怜悯——至少婉安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她不怪他,她只是可怜他。
“今晚之后,我就不再是你的未婚妻了。”她说,“赵万钧是个容易多心的人,你不要再来了。”
“他对你不好?”
婉安摇了摇头:“他对我太好了,好得我要加倍的对他好才行。瞧,这是他重金从锦绣坊订做的嫁衣,这盖头,还是他亲手绣的呢。他本来准备全部自己绣的,但说自己手上血债太多,怕煞气冲着我。”
李雪松冷笑:“一个戏子,封建迷信。”
他轻蔑的口气令婉安有些恼,她的恼没放在脸上,更没放在语气里,只淡淡一句:“他的军队直逼兴城,你去汉城也好,韩司令会重用你。”
李雪松的脸色立刻变了,苍白,好像旧伤复发。
兴城李家的军队没有败给赵万钧,因为在最后一刻,赵万钧用唾手可得的兴城换了她——晋城的小公主,李雪松的未婚妻。
李雪松和婉安的婚约几乎立刻就被解除,赵万钧的军队退回湖州,接着,就是李家和韩家联姻的消息。李雪松既然要去兴城,娶韩家小姐的多半会是他。
乱世里最不缺的就是英雄佳人的传说,不是英雄,如何护得住佳人?
“爹说,你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也许再过五六年,你就能护得住我了。”婉安想安慰他,却忽然惊醒,自己已经是赵万钧的女人,不能给李雪松一丝妄想的余地,那样勾三搭四实在太不知羞耻!她立刻转了语气,又变成冰棱般的冷硬,“但今天之后,我就是赵万钧的妻,无论你五年之后如何了不起,都和我钱婉安无关!”
说完,她重重关上窗,拉上窗帘,把那个雪松般的男人关在冰天雪地中,假装自己能不闻不问。
今天之后,她就是赵万钧的妻。
衣柜把手上挂着那件锦绣坊订制的嫁衣,艳红的缎子上绣了金灿灿的花鸟纹,看着它,婉安就能想象出那个眼角眉梢都带着丝丝旦角媚意的男人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模样。
他们之间是有渊源的,比她和李雪松的渊源更久远,却不那么深刻,只有一面之缘。
赵万钧信一见钟情,婉安不信。她只信红纸金字定下的姻缘,夫妻,夫妻,一辈子注定纠缠不清,总有一天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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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兴韩联军与赵军在晋城外万马坡决战。
婉安为自己的夫君扣上最后一粒纽扣,轻声道:“一切小心。”
赵万钧握住她的手,上挑的丹凤眼深深望着她,几番张口都吐不出字句,最后居然张口唱了一句:“今日里败阵归心神不定……”
婉安忙捂住他的嘴,回头张望,见士兵都站得远,才训斥他:“一军主将,未战先怯吗?”
赵万钧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她,这一仗自己必输。因为以前的每一场仗他都不怕,唯独这一场,他怕得差点簌簌发抖。
他深吸一口气,笑起来不像霸王,倒像虞姬:“当年我一直唱虞姬来着,在你家唱了好几场,你家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偏见不到你。”
“虞姬好,霸王没本事输给了刘邦,他的女人却没输。”婉安为他扎好皮带,“你当戏子好自豪吗?我可拉不下脸包戏子。”
他望着她,脸上居然露出点委屈来,苦笑道:“若我不是戏子,哪轮到那些仗着父辈余威的纨绔耀武扬威?唉,偏我就是个戏子。”
他原本是没有家底的,一切都靠抢。好在他或许真的在打仗方面真有天赋,也曾风光一时,可没粮就没人,没枪就打不了胜仗,当能抢的都抢完了,他也完了。原来一群吃不饱穿不暖的苦命人联合在一起,也只能苟延残喘。
“这一仗若我输了,你就去找李雪松……”
“闭嘴!”婉安喝止他,“我是你的妻!”
“你原本是他的未婚妻,是我抢了你,而事实证明,我确实配不上你。”赵万钧叹息,“新婚那夜你就告诉我,你的夫君必须是一个英雄,而现在,李雪松比我更英雄。他的叁万大军对上我的两万人,胜败已定。”
“啪!”婉安居然扇了赵万钧一巴掌!
“你相信胜败已定才是真的胜败已定!”婉安雪白的小脸被怒火染成红色,那副典型的大家闺秀的相貌是缺少英气的,可她骨子里有一种东西,和虞姬一样的刚硬的东西,“你已经英雄了这么多年,难道要死得像一个狗熊吗?我不管你是逃还是战,我要你当一个英雄,一个戏文里一样的英雄!戏子怎么了?戏子更应该知道礼义廉耻,更应该知道国人千万年来传承的骨气!”
她总是细声细气的,这些年来被赵万钧惯得有些骄纵,却还是第一次这样喊叫得像个疯妇。到最后,她的嗓子都哑了,嘶声道:“我这辈子,只嫁一个英雄,如果你是个英雄,我就为你守节,如果你不是,我就再找一个英雄改嫁。”
赵万钧怕老婆,他总记着自己是个下九流,觉着自己能娶到婉安是高攀了她这大家闺秀。他从来没对她说过甜言蜜语,也没说过一句狠话,他以为婉安从小养成的礼仪是客套,是不爱他的表现,所以在军中意气风发的天才将领回到家却战战兢兢像个小媳妇。
“你觉得我是个英雄吗?”
婉安坚定地点头道:“你是最了不起的英雄,但如果你死得不够英雄,我仍当你是狗熊。”
“我……”赵万钧的脸也红了,兴奋的红,因为婉安原本是李雪松的未婚妻,他高不可攀大家小姐,现在承认他是个英雄。
婉安抱住他:“好好打这场仗。没有人知道你爹是谁,但人们会记住你是谁。”
赵万钧紧紧回抱她:“嗯,我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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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钧走了,昂首挺胸。
他回来时背脊是弯的,伤了肚子,肠子都差点掉出来,但他赢了。
九死一生,终究还是赢了,因为他在最后一刻找回了自己的勇气。
英雄的路很长很长,他还没走到尽头,还得在这乱世挣扎着给后辈的戏文里添加点儿内容。
但婉安没有等他,她像虞姬一样,在夫君失败之前,杀死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