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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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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断肠红•泡沫
断肠红。上海百代出品。吴莺音原唱。
一九四四年。
CD:A:阵阵的春风吹开了断肠红往日的甜蜜记忆重回到我心中
我的婚期订在十月。她们说,秋季天气凉爽,适宜展示那些面目雷同的婚纱礼服。总是这样的程序。先要穿着白纱坐租来的加长花车,由娘家被接到饭店去。明森被人按着头在车门外鞠躬,鞭炮喧哗地响起。双双给喷了一身彩胶之后,尚不算完,还要站在台子上由那婚庆公司的主持人摆布,说出种种不知所谓的言语。那人插科打诨,时而逗得满场爆笑,我穿着白纱望着下面宾客,济济一堂,倒有一半以上的面孔未曾见过。
他们笑些什么呢?心不在焉,其实我只想到化妆间去,脱下这双三寸高跟鞋。红色闪亮漆皮,尖头犹如锥子一般,夹得脚疼。有生以来穿这种鞋子的机会绝没超过十次,平时上班,也是穿球鞋的。
此时如此地想念球鞋和牛仔裤——不,拖鞋更好。脚趾可以自由地活动,轻松凉快。明森买的那双木底拖鞋不好,敲在地板上会笃笃地响,太吵人了。明天还是应该去买一双塑胶的,那种厚底,彩色,透明,脚面上有朵大花的,可爱得很,还可以穿着洗澡——家对面的超市现在正在大削价。塑胶拖鞋,天气凉了,就便宜好多。
不知道其他人结婚的时候是否也像我这样胡思乱想,想的尽是些不相干的事情。总之觉得无聊,那些刺目的灯光,喧嚣的笑声,满眼晃动的一屋子喜笑颜开的脸,感觉其实离得很远。
像是布景搭得很假的一部电影。不如脚趾的疼痛更为切身。超市削价的漂亮塑胶拖鞋,还更接近。我在裙摆底下活动着脚踝。那蓬蓬的白纱直拖到地,一层一层又一层,被裙撑撑得中流砥柱一般,其中足够容纳惊涛骇浪。
母亲把红包塞在明森手中的时候含着眼泪。
“明森啊,小叶以后就交给你了。多照顾她。”
我转过头去笑。其实婚后我只不过是由5号楼搬到15号楼而已。连小区都没出,何须搞得好像原始部落被抢亲一样,生离死别的对白。母亲对悲情连续剧研究有素,这回终于找到施展的理由。人们总喜欢观看激烈的剧情,痛切的感情。若有机会也不介意亲身投入扮演一次。但哪里有那么多悲情可抒发。过日子,大家都是按部就班地读书、考试、升学、工作、恋爱、结婚……而已。城市生活,水泥板分割出许多小格子,除了面积不同,其中内容每家每户,大抵并无分别。
我坚决地认为那些激烈与悲切都只是连续剧里拖长来赚取收视率的噱头。明明两小时可以讲完的故事,偏要拉上四五十集,聚散悲欢,夸张离奇。把人的想象力及承受能力颠簸至风谷浪尖。
哪里有那许多曲折呢。从念书时起,同寝室的女生午夜找人倾诉甜蜜抑或失恋心曲便从不会爬到我床上来。众人皆知我听不到二十分钟便会呼呼入睡,次日还要抹着口水说,昨晚睡得好香。不相干的男与女要如何结为夫妇?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了恰当的人,那便在一起吧。等到不对劲了,就分开。
有什么牵扯不清?人生苦短,还要在这种事上耗费过多精力。实在无聊,就像看上去美丽却夹脚趾的三寸漆皮高跟鞋。感情不就是你情我愿,最好爱恨扯平两不相欠。若不是脚底太痛,我站着都要打起呵欠。无聊中脑子里轻轻哼着莫文蔚的歌。
“下面请新娘新郎向亲朋好友讲述相识经过。你们是经由红娘介绍,还是——”
略微谢顶的司仪说。席上有人发出哄笑声,都是他的同事。明森忸怩地望向我。
“哦,很简单的。那时他休假,参加我们的旅行团,就认识了。大家感觉都不错,回来后约会了几次,然后见过父母,然后就结婚了嘛。”我道。
我知道自己是个无趣的女子。任何事体,平铺直叙,一如我飞机场般的身材。一如这28年来的人生,不曾经过什么曲折。是这样按部就班地读书、考试、升学、工作,遇到了明森,然后,结婚了。在某一个晴朗的下午,他在麦当劳的奶酪气味中问我,苏叶,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衔着可乐杯子里的吸管说,挺好的。
那么你是否愿意考虑,和我一起生活。
我说,我不会跟人同居。
他笑了。当然。我是说结婚。苏叶,你是否愿意。
褐色液体里的冰块越来越小。可乐的味道在舌尖变淡。塑胶吸管上渐渐凝结细小的水珠。我的指尖自下而上,轻轻抚摸过它。
挺好的。我说。
“现在宣布,傅明森先生与苏叶小姐结为合法夫妻。傅先生,可以把你的新娘抱入洞房了。”
我将手中花球掷去,人群中引起一阵波澜。明森把我横抱起来,在满堂掌声与喧笑中,郑重其事地穿过红地毯,自一扇雕花木门内消失。大门合上了。
但,十五分钟后我们又出现在人群面前。那只不过是饭店为婚宴例行准备的化妆间。明森被化妆师赶出去。狭小的房间,容得三五个人转侧已是拥挤不堪。堆满桌椅、镜子,以及闲置的紫红丝绒幕帷,落了一层细尘,坐下时需小心翼翼。在头部被化妆师的手固定于某个角度摆弄的间隙,我转动眼珠,打量这疲惫而苍老的地方。此地据说是本城最古老的饭店之一,始建于解放前,不过前几年翻修过,暗淡的墙壁重新粉刷之后,显露出惊喜的细致花纹。蜷曲藤蔓,有陈旧的殖民地风格。可是粉黄色——鲜艳的粉黄色——像打碎了蛋黄调和草莓奶油——然后做成面膜涂在一个满面皱纹的老妇脸上。我只能想到这比喻,因为自从在出发前上了妆之后,至今还没有任何东西落肚。
我尽量想象老妇人脸上的蛋黄草莓奶油。满口令人反胃的甜腻。
即使如此,这饭店仍是本地最宏伟而知名的,喜庆宴会的首选地点。相较于几年前才建起的那些玻璃幕墙闪闪耀目的高层酒店,许多人趋之若骛,是看中它的历史与“品位”。
“说到底,还是这样的地方有味道。你们年轻人哪,只知道新潮、新潮——最新的未必是最好的。味道,是沉淀出来的。”我那附庸风雅的老爸说。(沉淀?但蛋黄奶油总是浮在上面的。)
我们听从过来人的建议,在婚期的半年前即已预订酒席,仍然被告之若再晚两日位子就满了。好险。这个季节结婚的人似乎前仆后继。是否秋天,春心萌动的也萌动过了,热情似火的也如焚过了,该折腾的都折腾得差不多了,于是瓜熟蒂落,争先步入平淡。
而我和明森不是。
我们从一开始就平淡如老夫老妻。怀疑那些萌动,那些如焚,大概只是看多了电视连续剧的男女心痒难搔的模仿秀,自读高中的时候开始,十多年来看着身边的人乐此不疲地折腾。从躲着老师家长、偷偷摸摸的早恋至令父母额手称庆的大龄青年之终身大事终于解决。在此类问题上,我与他大抵是最少让亲朋好友操心的了。
从未出过什么岔子。单恋、苦追、失眠、吵架、赌气、自暴自弃、酗酒嗑药、痛哭自杀——以上皆非我的剧本。假如星座这东西略有可靠的话,我这个魔羯座女子与明森这个金牛座男子便是最为波澜不惊的一对。土象星座,双双似大地般的塌实和平凡。之间没有谁追过谁,没有谁为谁辗转,没有三角恋,没有分而复合,甚至连口角与些许微小误会也没有过。在一个恰当的时间遇到了恰当的人,恰当地举行了婚礼。这些即是全部。
一如我无惊无险的人生。既没得到巨额奖学金被保送国外深造,也没被勒令留级辍学。在出生长大的城市念了个籍籍无名的普通大学,毕业后考了导游证,带些国内团穿梭于熟悉的几条路线。固定的季节,固定的旅游景点与酒店,固定的地陪。基本都是每年定向联系好的合作伙伴。在相同的地方说着相同的话,该是属于故宫的赞美与典故不会被用在秦陵之上。这工作并无想象中的流离浪漫。
而明森,不过是某一次某公司旅行团中的一名成员。集体休假,跟随公司整个部门出行的白领。旅途上的相识,其实亦属定向联系的结果。
并非好莱坞老电影惯用之神秘邂逅。那些事怎会是真实生活中常常发生的呢。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个意外。”我坐在椅子上对我的伴娘小敏说。
她当即瞪起美丽的眼睛:“意外?大姐,拜托,今天是你结婚耶。居然在典礼上脱鞋晾脚,真是服了你!”
“我没有晾脚,我只是穿高跟鞋穿太累了而已。”我委屈道,“你看这哪是鞋跟嘛!明明是钉子。人家穿不惯这种东西。”
“结婚哎大姐!一辈子就这么几个小时,有什么熬不过去的,又不是让你上老虎凳!你这人,反正你从小就懒,我也知道。难得让你美艳一次,你还只惦记着脚丫子舒服,没前途!”
小敏是我中学同学。工作两年后出国充电回来,如今在外企做高级职员,看去已全然一副小资德行。中长直发略染酒红,捋于耳后做知性状。精致的淡妆,项上海豚形铂金吊坠,一身淡紫柠黄碎花雪纺衫裙。十分女人味。
只有在我等死党面前,此女方显露旧日英雄本色。方才在台上站了那么久,我脚跟痛得不行,仗着拖地白纱遮掩,在底下东扭扭西扭扭,一不留神把搭扣松脱,结果当明森将我抱起来时,台上公然遗留了一只红鞋。站在台边的小敏趁众宾客不及察觉,抢险般冲上前去一把抓起。
美丽的伴娘拎着一只鞋子,做贼似地跟在后面趸入“洞房”。那张清秀的淑女面孔写满恨铁不成钢。
“我天天都穿这样的鞋子,怎么没事?看,跟你的是一样的。”小敏指着脚上银灰色系带凉鞋说。透明的水晶跟,大约五六厘米,衬得这厮的小腿修长。
我反驳:“怎会一样?你那鞋子好歹是正常人穿的。看这双。”
我撩开裙子将右脚伸出,歪着头端详。
化妆师的手在我脖子上突然用劲,有如杀手:“不要乱动。现在我要给你换妆。”
“这双怎么了?”
“这哪能穿得出去啊!这双鞋,估计我这辈子也就穿这么一回。回家就塞床底下去。穿上简直像个风尘女子。”
小敏笑:“你又没见过。见到了你也不认识。”
“反正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妖娆,张扬,浓妆艳抹,身上香气熏死人。还穿这样的鞋子。这种鞋子穿了根本就走不了路,就要往男人身上靠。”
“穿双红鞋就行了?你以为风尘女子这么好当。”
我斜睨她一眼:“啧啧,你怎么这么有感触。莫非……”
小敏啐道:“总之待会儿不准你再脱鞋晾脚,还得我替你拎鞋,毁了我的淑女形象。我可告诉你,今儿来的同学不少,我发动群众,看今晚不把你老公灌趴下。让你洞不了房,到时可别怪我。”
我红了脸。想要转过头去,脖子又被那双手一扳。继而打开多个不知所谓的小盒子,以手指沾起闪光的彩色粉末。我从镜子里瞥到她的指尖如蝴蝶般娴熟地在我脸上飞舞。冰凉。
“瞧你母老虎似的,还淑女呢。”我顾左右而言他,“这面孔哪像伴娘,整个一晚娘……”
她扬手示威。哗啦一下,背后忽发巨声,倒吓了众人一跳。
“这破饭店,什么化妆间,简直弄成了杂物堆!”她口中抱怨,一边回手将背后滑下的丝绒幕帷掀上去。它们高高堆在废弃桌椅上,刚才被她手中的那只鞋子挥舞之间挂了下来。日光灯下,细尘飞扬。小敏拍打着身上躲离了那里。
“算了,别管它了。好脏。”我说。
“你先把鞋穿上吧。还好没弄坏。”她拂了拂挂到幕帷的鞋尖,递过来。此时有人敲门。
是我妈。一进来就埋怨:“你这孩子,结婚也没个大人样。你没事脱什么鞋呀!”
“妈,你也看见了?”
“废话,就在我眼皮底下我能看不见吗。你这孩子。老话说,新娘子从离了娘家门,穿上的喜鞋就不能脱。”
“那要穿到什么时候?”
“穿到入洞房。”
“这不就是洞房吗?”我笑道,“刚才您没听见司仪说?”
她嗤之以鼻:“这算什么!我们结婚那会儿,都是在家里摆酒席,也正正式式的。如今越办越大,钱越花越多,倒越来越像儿戏了。什么抱入洞房,这不是闹着玩吗。”
“妈,为什么半途不能脱鞋?”
“这是老例。反正不能脱,不好。你太姥姥说的。”
我作出昏倒状。
“我太姥姥我连见都没见过。”
“别贫嘴了,快穿上。”
“稍等。彩绘马上就好。”这化妆师简直像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掉落的帷幔将门上那方磨砂玻璃遮住,光线变暗,略泛紫红旧色。
“太暗了吧?我去把它撩开。”小敏道。
“没关系。已经好了。那幔子全是土,还是不要动它了。”
黯黯的镜中,看着化妆师的手在我面颊上最后轻点几下。一串蜿蜿蜒蜒的葡萄花。映着那点亮光,金紫欲流。
“这个妆很配你这套衣服。”小敏打量着我换上的绛色礼服道,“穿上鞋赶紧出去吧,这么多席面,今儿你们俩敬酒就得转半天。”
她将脱下来的婚纱叠好。这件租来的洁白无瑕终于完成了它的使命,我再不用穿它了。
“帮我看看有没有踩脏。如果有太明显的脏,人家要罚钱的。”我说。
婚礼的记忆,在我脑中只是走马灯般地敬酒,敬酒,敬酒。整个厅堂的席面,依次穿梭过来,笑脸迎人。母亲跟在我俩旁边,随时提点顺序与称呼。老实说,要不是有她跟着,以我和明森早已丧失判断力及控制力的头脑,一准无法应付这冗长的木偶戏。
全然让人晕头转向。相信明森和我一样,都不记得跟哪些人打了招呼,说了些什么话。来来去去晃动的人脸,一律喜笑颜开,说着恭喜。
其实有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朋友,他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双方父母的老同事,老同学,老战友……七姑八姨,左邻右舍。一个人在世间,可以有这么多千丝万缕的关系。第一次感觉到。牵着扯着,将你牢牢固定于正常的轨道。
我觉得满意。这是最安全及稳定的生活,我不想改变。只是有点儿疲倦,相信是那双三寸高跟鞋所致。想脱下它,扯掉丝袜,将脚浸入一缸温水之中。我这个懒散平淡的女子,习惯T恤与规规矩矩、既没破洞也无流苏的普通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球鞋,虽然已经“二八”年华,看去总像是还没毕业的学生,而且是最老实的那一种。他们说最适合魔羯座的装扮便是保守朴素,我即是范例。如此刻这般穿着带裙撑的露背绸缎礼服、漆皮红鞋,头发挽得奇形怪状还洒上金粉,就连脸上与胸前也无法幸免、被描上时下流行的闪亮彩绘——敬酒时我在一个人的眼镜片上瞥到缩小的、艳丽如玩具娃娃的人形。只觉可笑。
诱惑众生非我所长。有些女子,或者并无天生丽质,然却有天生媚骨。读书时班里便有这样的女生。貌不惊人却赢得全校瞩目,语音、动作、看人的态度,种种无法用语言表述的东西,使她在严格规定必须穿校服留直发的学生时代依然成为校园里截杀眼球的风景——这人不是小敏。那丫头从初中时起便已立志冒充淑女。而我所说的那种娇媚,似乎与所谓淑女无关。我还记得那女生,她不但令男生颠倒,更令女生关注。她总有别出心裁的小点缀在不破坏学生着装规定的范围内巧妙地凸显自己。一个别致的发夹或是校服衣领的另一种折法,不出一星期便会成为全校女生悄悄模仿的样本。而她并不特别漂亮的脸上,笑容甜美得使人无法忽视。关于她“早恋”的新闻以频频更新的面貌在各个班级广泛流传。校篮球队长,教务主任的儿子,校园诗人……这些备受关注的话题人物总是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但大多数时候,只是听说,他们追求她,而她的反应,是个谜。校园里的恋爱故事有时亦是扑朔迷离,没了收梢。
那样的左右逢源与扮靓自己的坚强意志,是天生的么?像我这样一直不起眼、从来就没起过眼的人,即便有这心思,也没那个毅力。要天天、时时地留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吸引,穿衣造型是否与众不同,简直是最累的事。在工作之后,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我依然是T恤与规规矩矩、既没破洞也无流苏的普通牛仔裤,终年到底。甚至怀念被迫穿校服的日子,多好。大家都一样,不用费神去考虑漂不漂亮。
我只是个最老实不过的、乏味的女子。适合娶做家妻。是否这便是明森向我求婚的原因?省心,放心,不必担忧平地风波的可能。平平淡淡的肥皂剧可以一直演下去,天荒地老。他真的是这样想的吗?……但没时间细细思索这些了。我已经嫁给他。大红的证书向在场所有人展示过,印章铁案如山。
我正在自己的婚宴上。挽着我丈夫的手臂,面上挂着永恒的笑容,像个披挂整齐的玩具娃娃。挨桌敬酒。好多人脸,神情惊人地相似。晃动。并发出一致的对答。
“恭喜恭喜。”
“恭喜。”
“恭喜,恭喜……”
所有人都像机器人。事先安排好的程序,按部就班演完这场戏。没有意外。不容有失。
我是最像机器人的一个。即使在化妆师的铁手、小敏的忙碌、母亲的唠叨之下,先后换过了四套礼服与妆容。但无论身上是绛红、水绿、淡紫或湖蓝,头发变来变去,眼影十色流离——还是相同的一个机器人。笑容僵硬在脸上取不下来,摆出个敬业的姿势,任来宾们一个个地过来合影。
“宝宝来,跟新娘子照张相!”不知哪家亲眷,一个年轻的母亲拖着她极力挣扎的儿子。那孩子一路哭喊,蹬踢着狼籍的地毯想要回去找他刚刚认识的小伙伴。
“不许哭!”母亲呵斥着他,然后又哄,“宝宝乖,我们跟新娘子照张相!哎——你看新娘子多漂亮——”
一旁有人凑趣:“宝宝看新娘子漂不漂亮?你长大了也娶个这么漂亮的新娘子好不好?”
我低下头去,对那三岁大的孩子笑笑。他不哭了,正仰着脸睁了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我看,很是出神的样子。不知道这么大的小孩有些什么心思可想?我全然忘记了25年前的自己。太遥远。
“宝宝?”我笑道,“我们来拍张照片好不?”
“宝宝也想娶个新娘子吧?等你长大让你爸爸给你讨个漂亮老婆哦。”是谁这么逗小孩子?没道德。我取下头上插着的一支粉红百合,拉起他的小手塞给他。
“给,拿着玩吧。”其实我是怕他那双满是油汁的手去抓我的裙子。看起来很有这趋势——妈妈呀,这可是要罚钱的!
“快拿着,谢谢阿姨!说——谢谢新娘子,祝新娘子幸福——宝宝,说呀!”他母亲在旁催促道。
宝宝不错眼珠地看了我半天,没有去接那支花。忽然,他嘴角一耷拉,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哭得这叫一个伤心啊。
“伤自尊!——还笑!你还笑!哼!”我愤愤地说。明森今晚被灌了不少酒,脸色红红的。交往一年半,我知道他平日都不喝酒。难得竟没醉倒,看来他是真人不露相的。只是强撑到闹洞房的众人散尽了,便一屁股坐在床上再不肯起来。
还笑个没停。不顾我一再呵止,兀自倒在罩得整齐的大床上揉搓为婚礼而特意订做的西装。
那个“宝宝”,哭得惊天动地,引得全场注目。最后被他母亲强行抱走。她连连向我道歉。
“我妈还挺不高兴的呢。你知道,她从我太姥姥那儿听来不少老例。说什么大喜日子不能见哭声什么的……还好没得罪了人。哎,这娘儿俩是哪家的亲戚?你认识不?”
“我哪认得过来,今儿这么多的人。”他懒懒地解开领带,随口答道,“我还以为是你爸某个老战友的儿媳妇什么的呢。不过那孩子嗓门真大,我被他们拉着在那边闹酒都听见了。哈哈。”
“你就是在笑话我。”我立在梳妆台前费力地将头发上的发夹一只只取下来。它们隐匿在密林深处,同色,纤细的黑。平日清汤挂面的马尾辫经此一番炼狱,竟也变得如此幽深而叵测。几乎不像是我自己头上生着的东西。越解越解不开,搅成一团糟。心中烦躁,不由怨道:“反正我是恐龙。小孩子看了我都被吓哭——我从来就没好看过。那你也已经娶了我了。怎么,是不是后悔了?”
不知道为什么,今晚心情莫名地不爽。大概是因为连日来准备婚礼,睡眠不足的关系。相识这么久都没有吵过嘴,我竟然在花烛夜第一次对他使用迹近挑衅的语气。
仿佛自己也控制不了。边说边想,怎么会这样?莫非预料中平淡无波直至老死的剧情,在新婚的第一个夜晚便要被打破么?但嘴里却停不住,仿佛是被设计好的台词,机器一旦开动,非说完不可。
“你后悔了吧?昏了头才娶我这种女人——”
叮零零的轻响。几枚发夹自乱发间落下来,打着木地板,如同疏雨。
明森抬起头来看着我:“小叶,你在说什么?我当然是喜欢你才跟你结婚的。”他撑起身走过来,扶住我的肩膀,向镜子里望着。
“谁说你是恐龙了?嗯?你才不是。看我老婆,多漂亮。”
他的声音带着酒意,在耳边,轻而温热的气流。镜子里,醺红的面孔。下巴搁在我肩上。明森的手移至领口。
是唯一一件并非租来的衣裳。婚礼的惯例,最后一身要穿旗袍,母亲说旗袍不比那些露后背的大裙子中看不中用,趁结婚时正经做一身好旗袍,以后总是穿得着的。
玫红软缎旗袍,银色辫子滚边。胸前镶绣牡丹图样,繁复的大花朵,闪着银光。那些精致而麻烦的钮袢上他的手指正在逡巡。我垂下眼睛。
“今天好累,心情不好。对不起。”
“我没有怪你。我知道你很累,别说傻话。”
梳妆台上方的灯,被母亲贴上双喜。我看着木质台面上自己的手指。镂空的喜字,红影子映在上面。
“小叶,累了就早点休息吧。”
忽然觉得害羞。在洞房花烛夜,新的家,自己的卧房,这个已成为我丈夫的男人的注视下。我想我只是一时不能接受,我有丈夫了。
“我得去洗个澡。”我轻轻拿开他的手,“她们给我上的妆太浓了,肯定很难洗。还有这些彩绘。我这辈子从来都没有化妆化这么浓过。”
他仔细地看我:“好看。”
“简直都不像我了,是不是?”我向镜子里瞥了一眼,往卫生间走去。
还是进了浴室再脱这件旗袍吧。我想着。虽然它很娇贵,不适合折叠。
我还是有点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