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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手指到来 ...


  •   天气晴朗,一朵孤单的白云静静地停在蔚蓝天空,像是一只慵懒的绵羊。

      微风吹过平原,吹过平原上无尽的丛林,还有河边青草中偶尔露头的牛羊,以及绵延半个低矮山坡的木屋村落,将村中威严赞颂长诗的声音,传到更远的地方。

      大树下,一名头戴着兽牙额饰、皱纹满面的巫祭正用威严唱颂着祖灵,在他身前,七八个粗布麻衣、戴着同款兽牙项链的少年正盘膝静坐,捧书静听,虔诚地沐浴祖先的荣光。

      林昭就是这些少年里最年轻的一个,他眉目英挺,只是下巴上带着一点稚气的婴儿肥,头顶的短发冒出一缕,在微风里展示着他的桀骜。

      相比周围少年那带着野性的古铜色肤色,他肤色白得像手里的骨书,斑驳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如同生出了微微的光。

      嗯,好像没有人觉得我哪里不对!

      林昭小心地的把手里那少说也有十来斤的白骨书放到膝上,不留痕迹地舒展了一下酸痛的手臂,如南郭先生一般,不时在祭司提高声调唱了祖先的神威时,发出一声声“战战战!”“大风、大风!”“灵威、灵威!”等呼喊,让整个场面更加庄严肃穆。

      苦也!

      没想到暑假没过,就已经提前感受摸鱼混子日的学习时光了。

      林昭心中暗自叫苦,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前几日,他好不容易把六月七八这两日大劫成功渡过,清北虽然不敢想,但211稳过,甚至能报一些专业分不那么高的985。

      美好生活就在眼前,但突然间就穿越了。

      回想前日,林昭依然是愤恨不平,凭什么啊!

      他就骑车回个乡下老家,结果就在一条无人的普通村道公路上,先是躲过了突然失控的泥头车、再发现端倪,又凶险避开山体滑坡,本来还感慨大难不死必后福,却在看认真看周围山势时突然天降陨石,察觉不对时,陨石已在抬头瞬间把他送走……

      这苍天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他不服啊!

      等他从噩梦中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躺在这村落里的屋宅中,穿了!

      可这穿的又不完全!

      说是身穿吧,他却穿着破旧麻衣,周围人都认识他,和善地唤他“昭”,他也能说一口以前完全没听过的语言。

      说是魂穿吧,但他指尖那长年拿笔的细茧、还有高中三年少见阳光闷出来的白净皮肤、整齐洁白的牙齿,却与周围见过的所有村人格格不入。

      更可怕的是,当时他从惶恐中走出门去不远,就在路口看到如今站在树下的巫师大人,拿着巫杖,面无表情地从火堆旁尤带血肉的骨架里抽出一条扭曲透明的东西,那玩意看起来非常像人,连痛苦恐慌的表情都栩栩如生,在挣扎哀嚎中,被巫杖顶端的骷髅张嘴如鲸鱼般吸入口中。

      吸完那个和传说中的“灵魂”相似度极高的玩意后,巫杖上骷髅还张开的下颚,发出了三声让人毛骨悚然的“桀桀桀”。

      林昭当场就吓懵了。

      好在巫师大人并不介意,甚至都没抬头看他一眼,就提着沉重的巫杖,平静地离开了。

      等巫师离开了好久,林昭才拖着已经软了的腿,跄踉地滚回房去,什么打听消息,什么翻箱倒柜,什么出村探查,什么一鸣惊人,见机行事通通被他按到心底。

      他怂了。

      好在,周围的人似乎没发现他的异常。

      好在,今天一天,都是在这里听念经,并不算困难。

      想到这,他又没忍住低头看手上那本白骨书。

      书本用一张张像是贝壳的巨大骨片做成,用铜环锁成书本,一个个字体像是生物的骨头上自然生长的纹路,他的初穿越过来一日,记忆还不太清楚,却又能认出这些文字,像是刻入骨血一般。

      《巫咸威德》,是一本语言简单的叙事书,开篇写的是上古之时,炎帝黄帝大战巫神蚩尤,蚩尤虽败,却牺牲自己,成功拖延时间,让九黎部族的十二位大巫师在大战中结成都天之阵,斩断山河大地,将九黎所在土地与山海大荒世界斩出,同一时间,大巫夸父追日,后羿射日,随后,从射下的九日里捡了一个尚且存活的大日,把山海大荒近一半的土地,从“那个世界分裂出来,自成一界,渡入星海,从此,九黎部族便不再受战火之苦,繁衍生息。

      十二位大巫自此带着各自部族在“新世界”建立自己城池,成为十二位司辰神祇,执掌天地,划分时令,成为这个世界当之无愧的万物之主。

      “这是交待背景故事么,剩下的呢?不是都几万年前的事了么?”

      林昭在心里默默诽谤着,做为一个优秀的古文化爱好者,他来这的第一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但书好像就写了这些故事,祭司每天也都讲的这些,后边几千几万年的历史呢?那么厚重的一书,只写了十分之一,剩下的都是空白,难道是故意弄重点,好锻炼我们这些学生的臂力么?

      这时,祭祀已经赞颂完书里所有英雄,高举着巫杖,向正南方向跪拜过像征着六月的仲夏司辰后,便算今天的功课做完了。

      林昭也随着众学徒向南跪拜六月司辰,便捧着自己的白骨书,跟着一起去村口的篝火处分享了一只长得像白马,但有一口鲨鱼牙的野兽。

      白马的皮挂在一边的木杆上完完整整,在篝火上的肉身却已经头骨碎裂,一口鲨鱼牙整个爆开,像是被人生生捏碎了头骨。

      五名头戴兽骨面具的,肌肉虬结的勇士静立一旁,他们恭敬地拜服祭司,双手奉上一把分肉的铜刀。

      部落的巫接过利刃,他把嫩肉分给老者,筋腿分给青壮,内脏分给幼儿,分量大小不一,但族中百余人都没有异议,可见威望。

      不多时,那野兽只剩下骨架。

      林昭分到一块后腿肉,一斤左右,烤的半熟,没有盐,还带着血丝。

      就当是五分熟的牛排了,林昭捧着肉啃了下去——在最能吃的年纪穿越到这地方,过去一天一夜了,他这才吃上第一口饭,就是生的他也能不加酱油地嚼下去。

      但这没盐的肉,入口意外的好吃。

      香!弹牙!自带盐味!肉丝里好像还有厚厚的油脂!

      林昭差点吃出泪水来。

      这算是一整天下来,他惶恐心灵得到的第二大安慰了。

      三两口吃掉了肉,林昭看着剩下那些要用来占卜、刻咒、制矛、做针的巨大骨架,很想上去把脊髓嗦干净,但他用强大的毅力忍住了,兽魂在脊髓里,是不能嗦的,要等晚上抽出来了才能吃……

      吃完后,族人散去,林昭也混迹在人群里,走到自己的家门。

      他的家很特别,相比其它人的木屋,他的家是用白石垒成,四四方方,像个艺术品,连门都是一个长着独角的巨大兽首做成。

      入门是青石地板,藤网做成吊床,除此之外,再无一物,说一句家徒四壁,不算夸张。

      林昭在墙角放下白骨书,深吸一口气,盘膝坐在青石上,伸手遮住双眼。

      下一秒,他面前出现一个血红的进度条。

      进度条已跑完99%。

      一行小字在进度条下方。

      “人生模拟器,充能中,剩余时间,15分钟23秒。”

      字是这里的甲骨文,数字用的是这里特殊的符号,连分秒都日换算过的本地时间。

      但没有关系,这些都不重要!

      林昭的心跳加快,健康光泽的肌肤间都升起一丝薄红。

      这就是他穿越最大的惊喜,也是他到现在能维持心神的底气。

      他的系统!快来了!

      不就是分裂出去的世界么,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等我成为大巫祖巫,破碎虚空,必然把你捏回去!

      巫之颠,傲世间,有我林昭就有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金手指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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