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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一月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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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下前,裴井然眼前闪过了名为“走马灯”的东西。
然而裴井然的一生其实根本没什么好回顾的。他和丑到极致的史佩均不同,他不需要美的救赎,也不需要圣洁的恩泽。他之所以迷恋和玉笙,全因为空虚。
裴家不比他表弟家有钱,但比起寻常老百姓,即使没有朱门绣户,也称得上锦衣玉食。裴井然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要什么有什么,等回过神时,已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了。
因此当他看到和玉笙时,他整个世界都被点亮了。
和玉笙很美,美得超凡脱俗,美得令人魂牵梦萦;而他的内在更美,温良俭让,宅心仁厚。他就像一枝傲雪凌霜的红梅,看似柔弱怯懦,却铁骨铮铮、坚贞不渝;他又像一朵亭亭玉立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正好比那些极端丑陋又不堪入目的畸形怪物,表里如一的十全十美,亦是一种极端。
他想让那极端之美仅受他的瞻仰膜拜。
他想将那极端之美占为己有。
但他深深地明白,和玉笙的美是神的境界,永远无法为他一人独吞,所以他才爱他。所以他才选择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极力避免一颗尘埃染上他的衣衫,才在搬家后不顾父母的反对,返回至他的所在之处,如曾经那般,默默为他驱散企图玷污他的所有不洁之物。
然而时间一长,他就为这种卑微无闻的生活感到了羞耻。他想光明正大地与他并肩齐行,而不是像条寄生虫一样蜗居于暗处。他放弃了家,放弃了父母,只身前往法国,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只为把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以重新获得站在他身边的资格。而当他好不容易熬过最艰苦的岁月、脱胎换骨,鼓起勇气去找他时,他的身边却站了一个最丑最脏的人。
一个罪恶缠身、不堪入目的杀人犯,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剥夺了他拼搏了五年、十五年甚至一生的位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可不是单纯的杀人犯,你那些对付凡人的招数顶不了多少用处。”那个女人说,“他就和我一样,是该为世人所驱逐的怪物。如果你不信的话,这针可以让他现出原形。”
“他的原形,你看到了吧?”那个女人又说,“那么丑陋,那么恶心,究竟有谁会爱上?他一定是使用了某些下流的手段蒙蔽了他的双眼,所以他才会甘愿滚一身恶心的液体,被糟蹋得又臭又脏——你难道忍心看他继续堕落下去吗?去拯救他吧,去让他重现光辉吧。只有让他永远消失,他才能变回你心中的样子。”
然而那丑陋的怪物就要死了,可自己的神却变不回自己所憧憬向往的那样了。裴井然仰面倒在地上,望着天花板,流下了不解的眼泪——这到底是为什么?
缩回的爪子慢慢伸出,和另一只爪子一同撕开肉堆的表皮,一个人形的畸形体——不,应该说,他就是人——挂着黏液和浓血,久违地脚踏在了实地上。他看了眼双目虚合、脸色惨白的史佩均,俯下身,为他斩断背上的肉疮,然后一手绕到他的背后,一手伸到他的膝盖下方,抱起来,行将从窗户离开,身后却冷不防响起了一个冰冷的声音:“一块皮换一条命,值了。”
刘禅嗣转过身,冷冷地瞟了下眼前这名宛若一块蓝水翡翠的俊美少年,“你是来和我争夺他的?”
“不,我是来救他的。”
“救他?”
“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若再不接受治疗,便会彻底死亡。”
“我会救他。”
“史佩均背上那肉疮的运行机制,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是为了复活你才奄奄一息,而是为了拒绝你,把你排出体外。”
话音落下,刘禅嗣的目光如尖刀般落在了沈连寂身上。沈连寂漠然置之:“已经没有时间给你犹豫了。他的死活,全在你一念之间。”
刘禅嗣低头看了安稳地靠在他怀里的史佩均,沉思几秒,将他轻轻放下了。
“外面有多少人?”
“很多。”沈连寂如实答道。
刘禅嗣抚了抚史佩均的脸,站起来,瞥了瞥倒在一边的裴井然。下一秒,裴井然翻着白眼、垂着脑袋和两手,像被无形之线操纵着似的,笔直又诡异地仰面站了起来。刘禅嗣扫过沈连寂,似乎在问他是否能带走裴井然。沈连寂眨了下眼,仿佛在说请便。
刘禅嗣与裴井然翻窗离开后,耳机里传来了甯安的声音:“沈连寂,情况怎么样了?”
“已经成功按照计划救下史佩均并引开刘禅嗣了,”沈连寂答,“让医护人员进来吧。”
史佩均逃出设施后的某一天,沈承信约见了和玉笙,在场的还有沈连寂。沈承信不喜欢事先客套,遂开门见山,向和玉笙介绍了异噬细胞的相关知识,然后说:“作为接受‘怪物’实验的后遗症,史佩均的身体会定期产出一些没用甚至有害的异化细胞,他背上那团肉就是专门用以将这些异化细胞排出体外的器官。但他体内的异噬细胞在吞噬这些异化细胞的同时,促成了他身体的二次异变,使其变成了无需肉团,也能自行排出异化细胞的体质。”
和玉笙问:“我可以把这理解成一件好事吗?”
“从史佩均的角度看,应该是一件好事,毕竟他再也不用拖着那团肉生活了。”沈承信答,“可我刚才也说了,异噬细胞是‘怪胎’存在的极端产物,能够像病毒一样传播。前不久,就出现了一名受害者。”
“……受害者?”
“一个名为杜泽的小偷。”沈连寂说,“他正是因为感染了史佩均身上的异噬细胞,才在犯下割脸案后死亡。其实,史佩均早该被隔离起来了。”
“怎么会……”和玉笙的心情不禁跌入谷底。
“检验异噬细胞的技术,近年才发展起来,在那之前,史佩均又一直在收容所,所以我们现在才发现他体内有异噬细胞。”沈承信道,“这虽然是不可抗力,但追根究底,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好好处理的。不过,你也不用过度悲观。”
和玉笙缓缓抬眼看向沈承信。
“史佩均本人不知道自己身上有异噬细胞,所以肯定没有故意感染他人的企图;另一方面,刘禅嗣,即异噬细胞的原主,应该也无意感染别人或是夺取包括史佩均在内的其他人的身体,不然这么多年过去,不可能现在才出现感染者——刚才忘记说了,你的体检报告没问题,所以我才敢把你直接叫出来。我想,杜泽大概是因为他的偷窃行径,令史佩均对他产生了敌意,从而刺激到了刘禅嗣的细胞,乃至遭遇不幸。也就是说,只要史佩均的情绪保持在平稳状态,就不会出什么事。”
和玉笙隐隐听出了对方的话外音:“你的意思是,佩均可以继续留下来?”
“嗯,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会派人暗中监护他的。”
“太好了。” 和玉笙松了口气,“谢谢你沈院长,还有连寂。我和佩均真是麻烦你们了。”他感谢完,见两人的表情都不太好,又说,“怎么了?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沈承信顿了一下,“起先为了研究史佩均背上肉团的运行机制,我尽可能的给史佩均输入异肽素,以刺激它的活动,后来我又为了弄清发生在他身上的异变,对他留下的那团肉所进行了一系列测验。结果发现,我先前给他注入的异肽素全被刘禅嗣的异噬细胞吸收了。这部分异肽素不仅让其得以改造史佩均的身体,更使他的力量壮大至了足以夺取宿主身体的状态。换言之,刘禅嗣随时可夺下史佩均的身体复活。”
和玉笙的双瞳骤然一缩:“既然这样,不是更应该将佩均保护起来吗?等等,你刚才不是说刘禅嗣无意夺取任何人的身体吗?”
“刘禅嗣的确没这个意思,但在细胞状态下,他的生存本能远远超过主观意识。况且留刘禅嗣在体内,始终是个不可预测的隐患。”沈承信遗憾地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史佩均的特殊体质,让他主动把异噬细胞排出体外,达到一次性根除的效果。然而这个方法难就难在,史佩均的身体已经习惯了异噬细胞的存在,若想让它将其识别为有害细胞,就必须刺激异噬细胞的生存本能,使它吞噬史佩均的正常细胞。至于如何刺激,目前还是个难题。毕竟异噬细胞几乎免疫所有药剂,继续使用异肽素也只会壮大刘禅嗣,置史佩均于九死一生的境地……”
“所以我们决定交给塞勒涅。”
此话一出,和玉笙即刻睁大眼睛,惊讶地看向沈连寂。沈连寂淡淡道:“史佩均是美杜莎刘婵娟的目标,她为的不消说,自然是她弟弟刘禅嗣。这也是约瑟夫·李两个月前弄出那样一番闹剧的原因——他的目的根本不是在挑拨和老师你和部门的信任关系,也不在把史佩均当作试验阿克索的实验品,而是借由我们的手,光明正大地复活刘禅嗣。”
“不错,”沈承信接上了沈连寂的话音,“刘禅嗣复活所需的异肽素量不容小觑,只有研究院能够提供。如此想来,不止你们这边的行动,就连我也被算进去了。”
和玉笙难以置信:“约瑟夫医生擅长的领域是心理,异类的研究,他应该不懂吧?”
“他不懂,但塞勒涅里有人懂。”沈承信的脸色阴沉了一秒,继而恢复了常态,“这个话题还是就此打住吧。既然塞勒涅企图复活刘禅嗣,那么就说明他们肯定有相应的办法。因此我们现在需要商量的,是如何防止史佩均沦为刘禅嗣复活的牺牲品。”
“有专人暗中监护史佩均后,刘婵娟他们不好直接自己出面,必然会借助他人之手。”沈连寂分析道,“而这‘他人’,很有可能是你们所熟悉的人,如此才不至于引起你们的怀疑。”
和玉笙若有所思:“我们所熟悉的人……”
“特别是与你们渊源匪浅,或是一度关系非常好,却因各种原因而疏于联络的人。这种人出现的时候,和老师,你一定要保持警惕。”
“我明白了。”和玉笙坚定地点了下头,“一旦出现了你所说的这种人,我会马上通知你们并让佩均远离他的。”
“不行。”
“……诶?”
“你一定要让史佩均和他产生接触,”沈连寂斩钉截铁道,“最好是他们两人独自一起。”
和玉笙的声音立刻软了下来:“为什么?”
“叔叔刚才说了,唯一拯救史佩均的办法,就是利用史佩均的特殊体质把异噬细胞排出体外。而能刺激异噬细胞吞噬正常细胞的方法,在塞勒涅手上。”
和玉笙愣了愣,茅塞顿开:“你们想把佩均当诱饵吗?”
“史佩均是刘禅嗣复活的唯一钥匙,异噬细胞不除,塞勒涅只会对他穷追不舍。这点,和老师你必须理解。”
和玉笙:“……”
“或者,老师你可以这样想。”沈连寂换了个委婉点的说辞,“只要你们扛过了这关,就没人再来骚扰你们了。”
和玉笙明白他和史佩均如今的处境,可他又怕史佩均遭遇危险,沉默良久,问:“你们会保护好佩均的,对吗?”
“嗯。”沈连寂道。
“沈院长,佩均如今能够脱离肉团生活,全靠异噬细胞,如果没了它……”
“放心好了,”沈承信答道,“史佩均很强韧,没你想的那么脆弱。”
和玉笙犹豫顷刻,首肯道:“我明白了,我会配合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