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即国家把一部分公田(官田)以租借的名义分给丧失土地的农民,然后向他们征收相当于田租的“假税”,是安抚内地流民的一项举措。[65]在桑弘羊的领导下,大大扩充了租借于民的公田数量。除了大农所掌管的公田、原有荒地(“草田”)和兴修水利增加的溉田,还增加了算缗告缗时没收贵族、官吏犯罪和商贾的田产[66],并开放部分园池和苑囿的土地租借给贫民。[67-68]
假民公田的实施,使相当一部分丧失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得到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使得大批流民得以自食其力,缓和了由于土地兼并所激化的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内地许多荒地得到开垦,从而扩大了全国的垦田面积。还使许多流民不再成为国家救助的对象,不仅节省了开支,还为国家恢复和增加了税源。[69]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