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西洋韵式,可以重点看看四行诗。因为西洋的诗节中,四行诗是最常见的典型诗节。四行诗有四种韵式:
交韵(alternating rhyme scheme)又叫“交叉韵”、“换行韵”——一三行押,二四行押(ABAB);
抱韵(enclosing rhyme scheme)又叫“首尾韵”、“环抱韵”——一四行押,二三行押(ABBA);
随韵(running rhyme scheme)又叫“连续韵”——一二行押,三四行押(AABB);
叠韵(overlap rhyme scheme)又叫“重叠韵”——两行押韵(AA)。
因为音乐合律的需要,十四行诗的格律亦相当严密,某些地方(如押韵要求)的苛刻程度甚至超过了中国古诗词。
自欧洲进入文艺复兴时代之后,这种诗体获得广泛的运用。意大利的诗人彼特拉克成了运用十四行诗体最主要的代表。他一生写了375首十四行诗,汇集成《抒情诗集》,献给他的情人劳拉。在他笔下的十四行诗,每首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即按四、四、三、三编排。其押韵格式为ABBA,ABBA,CDE,CDE或ABBA,ABBA,CDC,DCD以及ABBA,ABBA,CDC,CDC等格式。每行诗句十一个音节,通常用抑扬格。
十四行诗的起源可能起源于第13世纪西西里法庭诗人当中的游吟诗人爱情诗的影响。接着传播到托斯卡纳,在那里它达到最高的表达在他的“canzonieri,”一个序列的爱情诗写给“劳拉,”他理想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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