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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七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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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天是七夕,但工作不会停止,该做的事儿也样样不能落下,所以对我和凌笙来说,要让回家的时光好过一些,只能比平日还要忙碌。
好不容易赶在下班的前一分钟处理了所有公事,黄妈妈又让我和凌笙去那边吃饭。吃完饭,黄女士早早去休息了,而我和凌笙因为工作太累,也不打算回自家的狗窝,准备在这里将就一晚。
大眼瞪小眼好几秒,我戳戳这个瘫在沙发上,没有什么浪漫心思的木头总监:“凌女士,我好像还没参观过你在妈妈这边的住处,不带我看看?”
凌笙不动,揉着怀里的抱枕,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等会就知道了。”
闻言,我注意到她眼底深深的青色,有些心疼。她最近要处理的事务比我的多得多,好几次都睡了才四个小时,又匆匆赶去公司,整个人越发消瘦。
看着我好不容易养回来的一丁点肉又给磋磨没了,我火的不行,但又理解她的辛苦,除了煲汤和好好照顾她,我也没有其他办法。眼见着她今天为了我,提前处理好原本应该加班完成的工作,别说不浪漫了,就算她凶我一下,我也接着。
然而,她的神情却越发迷困顿,眼皮一耷一耷,像是缓缓飘落在抱枕上的羽毛,疲倦地趴在上面,渐渐睡着了。
我心下一软,拿毯子给她盖上,自己随便在书架上抽了本书,顺带静音一切社交账号的狗粮轰.炸,倒了杯温开水喝着,一时也颇为惬意。
过了不知多久,她醒转过来,坐起身,毯子滑下她的肩膀。我听见动静,放下书:“醒啦?”
她嗯了一声,揉揉惺忪的睡眼:“阿珏,几点了……我睡过七夕了没?”
凌笙一觉醒来最先关注这个,我不知是该笑还是该恼,坐到她身边,捋顺她睡乱的头发,故意拧拧眉,点着手机壳道:“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十五分,睡过了。一年一度的七夕,你让我孤孤单单地看书,说吧,怎么赔我?”
许是才睡醒,凌笙眨巴眨巴眼,看着我“啊”了一声,像极了刚出炉的包子,软软糯糯的皮,装着委委屈屈的嫩肉馅儿,看上去就让人很想欺负。
我没忍住,凑过去,额头与她的额头相贴:“啊什么啊,不兴蒙混过关的,怎么赔我?”
她不答反问:“阿珏,按照上次你给我念的小说桥段,你应该把我抱回卧室,你为什么没这么做,是因为还无法抱起我?”
我:“……”
最终,在我们的两相退让下,这两个话题都到此终止。虽然时间没到我糊弄凌笙说的十二点过,却也不算早,知道她累,我不想折腾,就说早点休息。
于是,我们两个在她的房间门口站定。
“你家还有客房,我去睡客房吧,不然妈妈看到,不太好……”我嗫嚅道。
经过缓冲,凌笙已经清醒过来,听到我的话微微挑眉:“妈妈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我们是合法夫妻,就算我们做晚上的……”
我心头一跳,连忙捂住她的嘴,脸红成一片:“不许说那些话,你羞不羞的!”
她无辜地看着我,眼睛眨了眨。
等我一松手,凌笙说:“我刚才是想说,就算我们做晚上的宵夜,对酌三杯,妈妈也不会说什么的。阿珏,这句话有什么问题?”
我:“……”
要不是看到她隐隐的笑意,我差点就信了。
经过凌笙的同意,我推开了她的房间门。
这个房间一如她之前搬出去的地方,干净整洁,大方简单,占地最大的是一张床,一个沙发,一个书桌和一个书柜。依然是一水儿的冷色布置,很有凌笙的风格。
对这些,我大致看了看,便移开了眼光。毕竟,我也不指望能找到什么温馨,或者少女类的东西。
这边的书,倒是和凌笙那边的明显不同,这种差异让我有些好奇,朝着书柜走了过去。她没说什么,安静地跟在我后面。
我先是停在最左边。
幸好我的身高还不算矮,轻而易举就能看到最上一排基本都是历史、建筑、美学一类的书。还有杂七杂八的专业书籍,都按照类型分门别类地放好了。因为上下隔距较大,可以从书柜和书的缝隙中看到基本每个书都有便利贴纸和书签样式类的东西,像是有经常翻阅和记录的样子。
“小时候,我就对建筑这些比较感兴趣。由建筑又可以延伸到美学、设计、历史这些方面,就买了不少书。但那会太小,这些东西太高深,大多无法理解,所以很多都是看完就忘。等大了再翻阅,才懂了一点点。”凌笙微微一笑。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长得精致的小姑娘,笨拙地翻看着这些不适合她年龄的书籍,然后一脸困惑。想到此,不由笑出声。
随便抽了一本书,小心翼翼地展开,避免把里面的书签、便利签给弄乱。随意看了下,全是笔的勾划痕迹,还有小小的字迹。
写不完的时候才会加上便利签来补充,便利签上密密麻麻的小字,看的我一阵头大。从字迹上来看,勾划和批注笔记的时间并不完全都一致,由稚嫩到成熟,有很明显的时间间隔。
我轻轻抚摸着笔迹,好像借此抚摸到了她的成长。
最右边一排书不再和建筑有关,而是音乐一类。主要是以各种乐器和一些音乐文化的普及内容为主,我略略一数,虽然大部分乐器都有,但是其中一种是最多的——钢琴。
我抽了一本古代音乐分类讲解,一边看,一边随意地提问:“怪不得你会弹钢琴,你那时候就喜欢了?”
“嗯。钢琴的话,一方面是自己本身喜欢。”
我转过身看她:“说起来还没问过你,你为什么喜欢钢琴?”
凌笙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些孩子气地用手指轻轻在空气里拨弹。她的手指修长又灵动,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
“钢琴音质中性,可以弹奏的曲调类型很广,喜欢的音乐都可以用钢琴弹出来。无论是忧伤、凄苦、缠绵、温柔、快乐、疯狂等都可以表达出来。并且,钢琴无论是独奏还是伴奏都很好,我喜欢这样自由、不拘一格的乐器。”
看我若有所思的模样,凌笙反问:“阿珏,你喜欢钢琴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喜欢,很喜欢。”
想起童年,我又有些遗憾地补充:“可惜,小时候半途而废了……也许是那个时候家里负担不起,又或许是丁女士他们不重视音乐吧,让我不敢提?可是我还是很喜欢钢琴,总觉得弹钢琴的人特别特别帅。”
说完,我不禁轻叹口气。
小时候没机会,现在倒不是不能学,但是……一是懒,二是比起音乐,我更愿意把精力和时间花在工作和家庭上。
凌笙好似能明白我的遗憾,摸摸我的头:“那为什么喜欢钢琴,只是因为觉得帅而已?”
“这个嘛……”我把书合上放回原处,有些好笑地摸摸脸颊,“因为太喜欢Jay了。”
看到她微妙的神情,我急忙又加了一句,“而且,钢琴的质感很好。”
后面一句是为了哄凌笙瞎扯的,喜欢钢琴最简单粗暴的理由,就是我真的很喜欢Jay。
作为童年很早接触的一位歌手,周杰伦基本上占据了我的童年和青春岁月。我喜欢他的歌,也喜欢这个歌手,欣赏他的才华,也敬佩他的努力。
一旁的凌笙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没有一点意外的样子。
我突然想起了先前她说的话,问道:“对了,你刚才说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是什么?”
“另外方面啊……”凌笙拖长音,有些意味深长,“因为我预知到,我喜欢的姑娘会喜欢钢琴。”
我朝她翻白眼:“没个正形,指不定为哪个小姑娘学的呢。凌总监,没看出来啊,小小年纪就有这些心机,骗了不少芳心呢吧?”
凌笙笑,嗅嗅鼻子:“呀,哪儿来的酸味,我记得我房间没放醋啊?”
我哼了一声,翻了个更大的白眼,也没兴趣再继续看书,走到衣柜那边拿了她一件睡衣,准备洗澡。
凌笙在后面唤我:“阿珏,今天七夕。”
我脚步不停,头也不回:“哦,那是人家牛郎和织女,顶多还有喜鹊的事儿,关你什么事儿?”
“好吧。”她忍着笑,又道,“我跟你一块洗,当做节日的庆贺?”
“做梦。”我心里还酸着,啪嗒拉上浴室的门,把人关在外面。
见状,凌笙轻轻用手叩我的浴室门,还特别幼稚地配音:“咚咚,咚咚。某人刚才不是问,怎么赔你七夕,你把门关了,我怎么赔你?”
噗,烦人。
本着好好收拾内人的想法,我清了清嗓子,霸气道:“洗澡不用你陪,去给我暖床。”
她噗嗤一笑,没应我好,也没有应我不好,脚步声慢慢远去,听上去跟真的去暖床了似的。
我一下乐了,刚才的气闷瞬间消散。
骗了多少人的芳心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芳心归我。哼,总得逮个机会让凌笙给我弹钢琴,还得加伴唱。
杰伦的情歌就不错,比如……《告白气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