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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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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厌离将手伸过来的时候,金子轩就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莲香和青梅酸涩的香气。
金子轩微张着口,一时之间竟全然忘记了,平日里他在金鳞台被人侍奉的时候,是不喜欢旁人近身的。
等等,什么侍奉啊,他怎么想到这个词了,这个词放在江姑娘身上也不合适啊?
可当金子轩心里刚给这个词,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叉,他就又莫名的生出了另外一股别扭。
是啊,他们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把婚事退了,如今的江厌离于金子轩而言,至多也就是母亲至交好友家的孩子,金子轩的一个平辈。
虽说退婚后,金江两家的面子多少有些过不去,但由于金夫人和虞夫人的感情深厚,金江两家又同属五大家族,以后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碰面走动,若是见了面,至少总要打个招呼,做一个大概可能也许?的表面朋友。
可金子轩有些不太明白,心里的那股别扭劲儿究竟从何而来,正常来说,你面对普通朋友,会生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吗?金子轩现在,可没有对江厌离起了回心转意的念想。
算了,与其想这些有的没的,还不如把握当下,先把青梅吃完,然后只要安全地将江厌离带到金鳞台,后续的事情就可以完全由金夫人负责,届时金子轩也就不会再生出这般复杂纠结的心情了。
金子轩默默咀嚼着青梅,外皮酥脆,果肉绵软,汁水酸甜适宜,一口下去,竟真化解了喉咙的干涩感,待他将最后一口果肉咽下,金子轩侧过头,以他认为自己最真诚最感激的表情,看着江厌离道:“多谢江姑娘,青梅的味道很好。”
江厌离刚将地上最后一捧青梅收至乾坤袋,闻言,抬眸对着金子轩笑了笑:“金公子喜欢就好。”
嗯?嗯?就这些?你不再说点别的了?
金子轩的思绪,突然不知为何,就回到了小时候。
金夫人为了培养他和江厌离的感情,常带着他去云梦江氏的莲花坞串门。金子轩其实很不想去,但又拗不过金夫人的脾气,没办法,他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跟去了。
去了之后,金子轩自觉身份尊贵,江澄和魏无羡带着莲花坞的一群小孩来找他玩,他也瞧不上,就一个人在莲花坞随便转悠。
彼时正是炎炎夏日,金子轩实在不爱出去挨大太阳的晒,就窝在凉亭里,瞧着江澄和魏无羡一人光着个上半身,带着莲花坞众师弟,在莲塘里游泳划船摘莲蓬打水仗,好不快活。
虽然金子轩性子骄矜,但那时候的他,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看着一众同龄人在这么热的天能够下水凉快,说不羡慕也是假的。可羡慕归羡慕,金子轩总会想起来,金光善总在他面前谆谆教诲,说你将来是兰陵金氏的继承人,兰陵金氏的祖上可是皇室,你平日的一言一行不可太过乖张放纵,出门在外,要时刻顾及兰陵金氏的脸面......
所以,金子轩热归热,想到金光善的耳提面命,再加上他对江厌离没有好感,且平时和江澄魏无羡的关系又不好,只能一边装作不在意,一边贴靠在凉亭的柱子上坐着,企图让自己多吸来一丝凉快气息,以化解炎热的暑气。
就在这个时候,金子轩突然就瞧见,十三岁的江厌离,手里端着一个东西,正朝着这边走来。
他以为又是莲藕排骨汤之类的玩意,连忙大喊道:“江姑娘,大夏天的,谁要喝排骨汤!腻死了!不要,快拿走!”
金子轩抱怨的同时,江厌离也走进了凉亭,听了这话面色尴尬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的脸颊红一阵白一阵,过了好一会才道:“金公子,这不是莲藕排骨汤。”
金子轩被热的心烦气躁,语气也就没有太好:“嗯?就算它不是莲藕排骨汤,我也不想喝你做的东西!”
江厌离闻言默默低下头,将小汤盅上的盖子掀开,扑面而来的香气,并不是甜腻鲜香的莲藕排骨汤,而是泛着酸甜清凉气息的青梅莲子汤。
金子轩闻到青梅香气,就突然有些后悔,刚才他干嘛要把话说的那么绝?他是憨憨吗,就算要拒绝,好歹也要等看到汤盅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再拒绝吧!
完蛋,这下好了,说出去的话宛如泼出去的水,再想收回来也难了,金子轩只见江厌离微微合上汤盅盖子,低垂着眼睛,轻声道:“金公子既不喜欢,那我就不再打扰了。”
江厌离很清楚,金子轩不喜欢她,从他得知金江两家定下婚约开始,就不喜欢江厌离这个人,她也不是没有为此做出努力,可感情一事江厌离也明白,就像阿爹和阿娘,最起初也不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成婚的,作为他们的女儿,江厌离不愿再走之前父母的路。
江厌离端着青梅莲子汤,对着金子轩微一点头就离开了。
人虽然走了,可金子轩看着江厌离的背影,就总能想起方才江厌离揭开盖子时,青梅和莲子的酸甜清香气息,是有多么诱人。但金子轩很快转念一想,我又不喜欢她,将来更不会娶她,如今早早推拒这番好意,是为了让江厌离不生出些莫须有的心思,放在长远角度看,无论对谁都是极好的。
“金公子?金公子??”江厌离看向若有所思的金子轩,不知道他为何出神这么久,但这几声呼喊,总算把金子轩从回忆里拉至现实。
金子轩的意识被唤了回来,连忙咳嗽两声,掩盖住脸上的薄红,道:“江姑娘,你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吗?”
江厌离将乾坤袋收到自己怀里,又拿起摆在一旁的缘结,道:“金公子,我想说的是,青梅和莲子我都捡拾好了,非常抱歉耽误了您的时间,想必金夫人也等急了,我们不如尽快赶路回金鳞台,免得她担心。”
金子轩突然就反应过来,这才是他今天出门的正事!但他事实上前前后后,做了多少与之无关的事?
如此,金子轩也就找回了几分自信,道:“你说的是,那江姑娘,你的马还能骑吗?”
江厌离向她的马走了过去,不远处十几米的地上,躺满了温家人的尸体和昏死的马匹,而江厌离的马好巧不巧,在方才金子轩的岁华出鞘,金光乍现的一瞬间,也非常不幸的成了刚才一战的牺牲品。
她回过身看着金子轩,轻轻摇了摇头。
如今现在还能用的,只剩金子轩的马匹。
这下两人都陷入了几分尴尬。
一人御剑一人骑马也并非不可,只是,谁来御剑,谁来骑马?
若是让江厌离御剑,她本身就天资平庸,前去金鳞台的路还不算太近,时间久了,她的身体怕是会支撑不住。但反过来若是让金子轩御剑,江厌离骑马,让金家人看到了,他们该如何想?这马是平日里金子轩最宝贝最珍贵的汗血宝马,在金鳞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到时候再给人瞧见了....
金子轩瞧着江厌离这身行头,好似看不出其家族身份,她的佩剑在仙门世家中亦不出名,金子轩斟酌片刻,道:“江姑娘,你上来吧,我载你回去。”
眼见江厌离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纠结和犹豫,金子轩一咬牙一跺脚,又补充了一句:“一会天就黑了,我带着你从金鳞台的偏门进去,总不会叫他人看到。如此这般,便不会损了你的清誉,时间宝贵,你是上来还是不上来?”
不就是骑个马吗,这有什么的?
金子轩说完,翻身上马,朝着江厌离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