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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第九十三章 ...

  •   路之恒的伤势在逐渐转好,医生对他突然醒来也惊讶极了,频频称“这是一个奇迹!”

      他躺了两个月,走路有些不便。黎乐陪着他去做训练,又请了贝西尔医生帮他看那条被黄壬伤到的左手臂。

      贝西尔医生诊治一番后摇摇头,“时间太久了,已经很难恢复了。”

      这在路之恒的意料之内,当年祁榛找来的骨科医生也是这么说。

      黎乐却不死心,继续追问还有没有别的法子?

      但依旧得到否认。

      送走贝西尔医生后,黎乐忧心忡忡回来削苹果,路之恒以为是给他的,刚要伸手去拿,结果黎乐自己咬了一口。

      路之恒讪讪收回了手,轻咳一声来缓解尴尬,“其实不影响生活的,你看那一年我不也这么过来了吗?”

      “可你还是被人欺负了。”黎乐想到在加油站时路之恒小心翼翼的模样,更是于心不忍,“如果你没受伤,就不用忍气吞声,你以前打架很厉害的,唉。”

      路之恒心虚地摸了摸鼻尖,很快岔开话题,“对了,朗星是alpha这件事情,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吧。”

      提起这事,黎乐咬苹果的动作一顿,他的眼神四处乱瞟,音量也下意识提高了一些,“我当然知道。”

      “可你在他的出生档案上写的却是beta。”

      朗星的腺体已经长好了,那时他闻到的大海的味道就是从朗星身上散发出的。朗星睡着后,他轻抚过那只小小的腺体,他的孩子是一个奶酷的小alpha,信息素是海盐。

      黎乐骗了他,或者说,骗了整个路家。

      他知道黎乐这么做的原因,如果是他,或许他也会这么做。

      路家就是个巨大的染缸,任何干净的人进去都会被荼毒成最可憎的模样,朗星那么可爱,那么纯白,黎乐将他教育的很好,他绝不能沾染一点路家的气息。

      “所以呢,你在怪我?”黎乐将果核扔到垃圾桶里,用纸巾擦了擦手。

      路之恒听着他沉了几度的语气,笑道,“怎么会?”他坐起来,轻轻拉住黎乐的手,“我只是有一点点嫉妒。”

      “嫉妒什么?”

      “他们都知道孩子的性别,而我这个亲生父亲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我既没有在你孕期陪过你,也没有照顾你生产,我真的很失败,我更不配在你身边。”

      看着路之恒受伤的目光,黎乐深深叹气,“这话你都说过多少遍了。”

      黎乐反握住他的手,“你听好了,你现在只管好好养身体,不要乱想,至于配不配的你现在都只能留下来,我很欣慰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所以就用你的余生来补偿朗星,补偿我,好吗?”

      从路之恒醒来到现在足足十四天了,他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自己不配的话,有时候黎乐听烦了不想理他,他会先安静,过一会儿自己去床边望着外面的风景默默伤神,怎么说也不吭声。

      最后惹得黎乐没办法了,只好好言去哄他。

      他曾问过医生脑震荡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吗?医生说不会。

      可现实的情况却不然。

      路之恒偶然会闹点脾气,尤其是当岳凡来的时候,他动不动就说手臂疼,要么就是头痛后背痛,总之岳凡来的时候浑身不舒服,岳凡一走立刻好的像个没事人。

      幼稚。黎乐一眼就看出来他的作什么妖。有时候也不知道他和朗星究竟谁才是小朋友。

      路之恒与他十指相扣着,“阿乐,你对我真好。”

      从前的他就是瞎了眼了,没有看到黎乐的好,还辜负了他的付出。现在黎乐愿意原谅他,他不会再让黎乐失望了。

      他会成为一个好父亲,一个好的伴侣。

      “对了。”黎乐把手抽出来,拿着手机对屏幕一顿点,“昨晚姐姐给我打电话了,她说母亲想回国了,这次回去可能就不再回来了。”

      路之恒微微一怔,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这些年我一直在巴黎,有时候还是挺想念从前和温言一起逛街吃饭的时光的,国外再好,可我的家始终在那里。姐姐需要忙着公司的事,我们也不放心妈一个人在国内,正好我有一个演奏会要在北临举办,所以我准备一起回去。”

      其实一个月前黎音就间接问过他想不想回国的事情,可当时路之恒没有醒来,他不想离开。但现在路之恒的状态越来越好,他也得做决定了。

      路之恒犹豫了,“那朗星?”

      “他和我一起。”

      “……”路之恒只觉得心中的石头终于还是砸了下来。

      黎乐看出了他的为难,“我知道你不想回去,你怕见到那些人,所以我不强求你。我在贝西尔医生那里给你找了份助理的工作,七楼的公寓你也可以继续住着,我每个月会带着朗星回来住几天,你也能见到孩子,这样……”

      他继续顺着自己的安排,可路之恒却什么也听不下去。

      黎乐走了,朗星也不在,他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如果没有他们,那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路之恒?你觉得怎么样,如果你认为哪里不太好的话,趁这几天我再安排。”黎乐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询问他的意见。

      路之恒却避开了他的触碰,神情也落寞了下来,“你不要我了。”

      “什么?”黎乐以为自己听错了。

      路之恒抬眸望着他,“你觉得我是你的累赘,你觉得我这个样子给你丢脸了,你觉得我不配站在你和孩子身边,是不是。”

      “你在说什么?”黎乐不明所以,“你发烧了吗?怎么在说些我听不懂的话?”

      他想去试探路之恒的额头,却又被路之恒躲了过去,“难道不是吗?因为你认为我不会回去,所以连说都不和我说,直接安排好了。可黎乐你想一想,我是怕那些人的人吗?我是有担忧,可我担忧的是你和朗星在国内照顾不好自己!演出那么累,你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你能忙过来吗,还是说请保姆?”

      他一通输出,让黎乐一时哑口无言。

      ……原来路之恒是这么想的吗?

      路之恒又道,“其实你根本没有把我放在你的计划里,你是直接把我从你的计划里放弃了,既然如此,你还通知我干什么,那天直接带着孩子走就好了,反正我已经被你丢下好几次,我已经习惯了。”

      黎乐皱眉,“不是……”

      路之恒却不给任何说话的机会,他用被子将自己蒙住,背过身不去看黎乐,“你走吧,明天出院我一个人也可以。”

      黎乐本想说什么,可见路之恒根本不想再和他说话的样子,他只好作罢。

      这样的路之恒让他觉得无比陌生,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小说照进现实,路之恒被什么古灵精怪夺舍了。

      “好吧,贝西尔医生那事先不提了,你好好休息,明天出院的事我们都说好了,我还是来接你。”他等了一会儿,也不见路之恒回应。

      “那我先走了?”

      路之恒还是没有反应。

      黎乐叹了口气,帮他把被子盖好。他刚一转身,还没走几步,突然听到身后有什么动静,随即他听到路之恒快速下床找拖鞋的声音,下一秒他就被从后牢牢抱住。

      “……我真是败给你了,你就不能再哄一哄我。”

      路之恒的声音闷闷的,像是被从睡梦中吵醒后的委屈,“你订机票了吗?”

      “还没有。”

      “那给我也订一张,你知道我的身份证号。”

      听他这么说,黎乐就知道这事算过去了。他转过身来,两人的胸膛紧紧贴在了一起,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那强有力的心跳,扑通,扑通,每一声都在诉说着由衷的爱慕。

      “真决定要去了?”

      “当然。”路之恒低头轻轻蹭着他的鼻尖,“保姆哪有我照顾的好?”

      黎乐轻笑,他想推开路之恒,对他来说两人靠的太近还是有点不太适应。

      可路之恒却不愿意撒手,“过去我总是追求变数,但现在我更渴望安稳。我很满足如今的生活,有你,有朗星,这就是我最大的幸运,也是最幸福的事情。”

      他的脖颈间散发着淡淡信息素的味道,这三年间黎乐几乎避如蛇蝎,可现在他想试着去接受它,也接受它的主人。

      ……

      黎乐用积蓄在北临市买了一座独栋别墅,虽然没有原先黎家和路家那般奢侈豪华,可这个温馨的小家有着浓浓的感情。

      黎母养了很多花,朗星放学回来便和她一起打理花园,顺便浇浇水修剪些杂草,玩累了就跑回屋里,正巧路之恒做好饭出来,除了四菜一汤外,还有专门给朗星做的营养餐。

      自从接受了路之恒的信息素,朗星成长的飞快,半年就长高了近四厘米。路之恒带他去做体检时,医生笑称“这孩子以后长个185不是问题,是当模特的好苗子呢。”

      朗星也越来越粘路之恒,每当黎乐在外巡演不能回家时,他就会抱着被子和小枕头敲响次卧的房门。路之恒给他讲故事,最后是自己先睡着了。

      可他还是喊路之恒“叔叔”,只是会在前面加上点前缀,比如“做饭好吃的叔叔”“接我放学的叔叔”“住在家里的叔叔”“和爸爸抱抱的叔叔”等等。

      他也问过路之恒“你和我爸爸到底是什么关系?”

      路之恒将卫生间的洗手池擦得锃光瓦亮,然后洗好抹布放在窗边通风,“通俗来说,你爸爸在外挣钱养家,而我负责在家照顾你和姥姥。”

      朗星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路之恒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他定的闹钟响了,黎乐快到家了。

      今天吃梭子蟹,昨天和黎乐打电话时听他随口说了一句今年的蟹很肥,于是他早起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放盆里养着。螃蟹比上个月贵了十四块钱,付完钱后他摸着瞬间空了一半的钱包,心想晚上又要问黎乐要些生活费了。

      蒸螃蟹很快,他得再做几道菜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黎乐回来了。

      朗星听见开门声,连动画片也不看了直接奔去黎乐的身边,“爸爸终于回来啦!”

      黎乐抱起他,亲昵的和他碰了碰额头,“乖乖又重了,这几天是不是吃很多好吃的了?”

      朗星很响亮地道,“保姆叔叔做了好多星星爱吃的菜,星星喜欢吃!”

      黎乐无奈道,“你又取这些外号,这可不礼貌。”

      朗星吐吐舌头,表示下次还敢。

      在厨房正忙碌的路之恒闻声走了出来,见是黎乐回来后,他笑道,“马上就好了,快去换衣服洗手吃饭吧。”

      路之恒的厨艺越来越好了,他将蟹肉一点点挑出来放在蟹壳里推给黎乐,满满的蟹膏蟹肉看上去让人垂涎欲滴。

      黎乐吃了两个后就说不吃了,“螃蟹性寒,朗星只能吃一个,不许多吃。”

      朗星不情不愿的应了一声,却偷偷的在黎乐去洗手时,拉着路之恒的手一口咬住了盛满蟹肉的勺子,然后抹一抹嘴巴,在黎乐回来前迅速坐好,装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路之恒根本奈何不了这个小鬼头,于是在洗碗的悄悄告诉了来陪他的黎乐,导致朗星今晚被罚自己一个人睡,从此路之恒又多了一个称呼“告密的坏叔叔”。

      然后他又收到了黎乐的眼神杀。

      他缩缩脑袋,乖乖去找姥姥玩了。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黎乐放了假,这几天在家里休整,“帮我照顾母亲和朗星,一定很累吧。”

      路之恒给他捏着肩膀,一副温柔贤淑的模样,“还好,我挺喜欢这种生活的。”

      “可你之前……”

      “不要再提那些过去了。”路之恒轻靠着黎乐的后背,“如今你养着我,我做这些是应该的。”

      黎乐失笑,“你这话说的很有狭义,好像我在包养你一样。”

      “我就是在被你包养着。”

      路之恒蹭着他的衣服,闻着最好闻的水蜜桃味道,“现在你是家里的老大,我一切都听你的。”

      这半年来,路之恒变化巨大,几乎看不出来往日叱咤风云的样子。

      他似乎很享受这种操持家庭的工作,而面对黎乐的夸奖与认同,他只觉得无尽光荣,更是乐得其中。

      ……越来越像家庭主夫了。黎乐心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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