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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王子,当然应该娶一位公主。
      于是我,多伦国的储君,踏上了求婚的漫漫征程。漫漫?是的,在过上“从此幸福”的生活前,总要经过一番磨难的,为的是显出手中美好的珍贵。
      邻国萨利的公主爱蜜丽,据说十分美丽,公主都该美丽。她的双眼明亮如晨星,可以唤醒贪睡的露珠;她的双唇鲜红如宝石,可以灼伤偷窥者的眼睛;至于她柔软的长发,金黄卷曲翻起一层层波浪,可以收藏所有爱恋的目光……啊,我并没有见过她,不过童话里的公主都是这个模样的,不是吗?
      带着满脑子一厢情愿的想象,我只身一人骑马来到萨利国的城门前,在那里遇到邻国的两位王子。一位叫凯特拉,他长得真英俊,我差点以为是尊供人瞻仰的蜡像;另一位是班吉,大概三十多岁吧,身材高大健壮,前额虽然有点秃,不过不碍事,这让他看来有勇有谋。
      你也是来向公主求婚的吗?凯特拉问我,白蜡般的脸微微有些红晕印上去。
      是啊,苍鹰的归宿总在天空。我随口答了一句,让他们觉得莫测高深,然后施了一礼,驾马进了城门。这两个对手都不错,身后浩浩荡荡的车队,显出两国富有殷实。希望公主能爱上他们中的一个。
      而我,找个灰姑娘就可以了,我要找个让我心动的灰姑娘。萨利是个国泰民安的富饶之地,放眼看去,街上的老百姓步履矫健,目光清亮,找个健康活泼热爱生活的平民女子,应该不是难事。
      没办法,虽然出身王室,我对王宫里的女人却都厌烦透了。我的继母娜莎莉最爱说话,她叽叽喳喳飞溅吐沫星子的时候,你简直无法把她和王后联系起来——但你又不能不听她说,不能表现出一丝厌烦,因为她的权力至高无上。首席女官克莱尔实际上是我的姨妈,她有一对尖利的眼,只要一盯你看,你顿时觉得自己是个贼。阿格尼斯、贝茜和范妮是叔叔们的女儿,我幼时的玩伴,可她们除了议论自己的新裙子是否漂亮,就只对那些使她们越来越胖的美味食物感兴趣。甚至连宫中最得宠的公主狗维维安,也是母的,整天在宫里追逐衣冠挺拔的侍卫们,对我却凶极了,只会狂吠。
      所以在这样一堆女人群中,我变得从小就不爱说话。是的,我也不受女人们欢迎。我长得不帅,有几颗雀斑,喜欢发呆。本来从不惹事生非是个优点,但过分安静使大家都当我是怪物。这孩子太不像一国之君了,娜莎莉总是忧郁地叹息,然后哄着她刚满三岁的女儿。
      我可爱的小妹妹有两颗钻石般的眼睛,当它们骨碌骨碌转的时候,我的心情愉快极了。不过她才三岁,你没法指望这一个可人儿就改变我对王族女人的看法。我也曾经见过几个来访的公主,她们优雅,她们迷人,她们让你怦然心动。可一旦你要是在后花园不小心撞到她们窃窃私语,会发现她们把你说成最不堪的乞丐。
      于是我彻底失望。公主们不会爱上像我这样的王子,而我对她们装腔做势的高贵也没有丝毫感觉。但有什么办法呢?生来是王子的命,就必须娶位公主!这是我来到萨利的原因。看到有另外两位杰出的求婚者,我简直喜出望外,他们为我的落选给出了再明白不过的解释。
      掩饰住喜悦的心情,我们牵着马在广场上觐见国王塔诺。国王一点不老,王冠下的脸活像充满自信的猎手,须发张扬,显出勇者的力量。我和凯特拉、班吉一字排开,接受他的审视。
      你是多伦国的……塔诺先问我。
      亚历山大。我回答,感觉有点紧张。我的爱马山姆用前蹄不停地蹭着地面的尘土,发出粗重的喘息声。
      很好。塔诺把视线移到了另外两人身上。他一定发觉他们比我更出色。
      我满怀信心地吸了口气。满怀被淘汰的信心,紧张就渐渐离我远去,我开始打量这广场的建筑。喷水池清凉的水珠溅到了我的脸上,围观的百姓中有蒙纱的妙龄少女,引人遐想。我真想去那边洗个脸,偷看她一眼,听她的笑声悠悠地穿过繁忙的人群。
      突然,我注意到国王身后的侍卫群里,有个出挑的人影,那样与众不同。那人的眼神格外锐利,像一颗颗钉子,把我们揿在高高的城墙上。
      ——是公主?躲在那里挑选她未来的佳婿?有这可能。温柔的公主虽然一切都愿听从父王的安排,但正值青春年华的她同样拥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想知道谁是真正的白马王子,她想在爱情来临时睁大眼看仔细,这无可厚非。
      我左看右看,凯特拉和班吉都骑了匹白马。非常理想,它们是没有一丝杂毛的纯种贵族马,高昂着头颅,对周遭一切非常不屑,符合主人的身份。而我忠心的山姆是匹老黑马,它就快退休了,这一路上腿也不大利索,有点一瘸一拐的。什么人配什么马,我庆幸这次旅行挑选了马厩中岁数最大的山姆。
      那个侍卫灵活的双眼在我们的马上溜来溜去。是的,这一定是公主乔装改扮的。如果她就是爱蜜丽的话,我承认她的男装扮相英气逼人,甚至赛过凯特拉。
      她是个美人啊。
      我小小地动摇了一下,然后又坚持不做盲目爱情的牺牲者。为了第一眼的好感而毁掉一生幸福的事,在我身边不胜枚举。我记得母亲死后,始终沉浸在悲伤中的父王,就是在看到娜莎莉的第一眼后,决定娶她为妻,以塞住大臣们不断唠叨的众口。他一个人独身熬了十年,仅仅因为娜莎莉笑起来有点像我母亲,就从此断送了清净的生活。不,我可不能学他的样。
      我考虑是否要犯个小错,让自己看起来更愚蠢。不,你已经够傻的了,我自嘲地想,两手空空就来求婚了。娜莎莉虽然给我准备了一颗硕大的夜明珠,可我把它忘在了桌子上。故意忘的。没有哪个王子会这样寒酸,这是留下坏印象的第一步。
      凯特拉和班吉与塔诺国王滔滔不绝地聊开了,他们知识渊博,彬彬有礼,我越看越满意。有人会替我受苦了,他们是那样出色。就在我出神欣赏的时候,山姆发出一声哀鸣,“嘭”地一声重重摔在地上。
      我吃惊地去看,它的臀部居然插了一支小箭,天哪!这是怎么回事?我仓皇四顾,那个奇特的侍卫手里,竟然拿了一张弓!而且她的第二支箭已在弦!
      塔诺也发现了她,口中喊了一声:爱蜜丽!
      她果然是公主。只是不是温柔可爱型的,而是另一种公主的典型:刁蛮而任性。她把箭瞄准了凯特拉的白马。
      凯特拉让开路,把整匹马暴露在她的射程中,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他说,爱蜜丽公主想做什么,我都悉听尊便。
      他的情话飘荡在空气中,听见了这话的爱蜜丽又将箭指向了班吉的白马。
      班吉张开两臂拦在马身前。这是我的马,谁也不许伤它一根汗毛!他的吼声中气十足,很有男子汉的气概。
      凯特拉像个为情人不惜一切的骑士,班吉像个为朋友豪气冲天的勇士。很好,他们表现得都很好。公主显然也这样觉得,在国王走到她面前时,笑眯眯地收起了弓箭。
      可是,我的马就该受罪吗?我心痛地跪在它身边。山姆,我不该带你来的。我是个倒霉蛋,干吗还要拉你受苦呢。
      山姆一动也不能动,两眼可怜地瞧着我。
      爱蜜丽走到我跟前。杀人凶手!我愤愤地站起来,冲她喊。可又有什么用?她父王会赔给我一百匹骏马做偿还,王族的人从来不知道什么才真的有价值。我的山姆。
      你杀了它。我难过地重新跪下,无力的手垂在地上。
      她蹲下,轻轻地抚摩山姆的皮毛。很快就没事了。她似乎在安慰山姆。
      走开,它不要你可怜。我推了她一下。
      她生气了。你真没礼貌!你难道不知道它已经受伤了吗?
      当然知道,而且是拜你所赐。我从来没有这样发过火,生气地朝她喊。
      不,它是拜你所赐,我射的是麻醉剂,只想给它疗伤。
      我傻了眼,看到她从山姆的右股拔下一支很细很短的小箭,又掏出一把刀来。她身后的侍女递上一杯酒,她仔细浇在那刀上,然后把刀移向山姆的右后腿。我这时才发觉,原来它的腿早就被什么东西刺伤了,一根黑黝黝的玩意正插在它腿的内侧。
      难怪它一路走得踉踉跄跄,而粗心的我,全然没有察觉它的异状。
      爱蜜丽认真地做着兽医,塔诺欣慰地站在我们背后。这是个能干的孩子,是吗?
      他是对我说的,我尴尬地点点头。她不是刁蛮任性型的,而是智慧善良型,属于公主中比较少见的品种。
      不,女士们别用番茄砸我的头。我改口,智慧善良的公主有很多,而爱蜜丽是其中之一。我承认对公主以及所有的王族女子有偏见,可这不能怪我。
      随后的王宫午宴,我像个做了亏心事的孩子,低头闷闷吃饭,全无聊天的兴致。塔诺国王仿佛明白我的愧疚,在向我介绍萨利国的特色菜“青石虾”时,拍拍我的手,夹了一支最壮实的虾给我。这种虾喜欢躲在石头下面,很少和别人打交道,他说,但是,它们从不去伤害别人。
      我命令自己挤一点笑容给他,说,可是,它们有这样尖利的爪子,还是会不小心夹伤别人的。
      爱蜜丽在这时抬头看了看我,眼光很快移到别处。她没有不开心,这让我放下心来。我听到塔诺接着说,它们的爪子看起来厉害,其实夹到并不疼。不信,你试试。
      我把左手的食指伸进青石虾的大钳内,果然,不疼。但是手上还是留下两道轻微的印痕。再看长桌那边,爱蜜丽在凯特拉和班吉之间应付自如,从天文地理谈到风土人情,从国家治理说到养花种草,她似乎搬了一座国家图书馆在脑子里。我插不上一句话,只能闷头啃我的虾。
      考验。塔诺忽然说。
      呃?没头没脑的,他想说什么?
      想娶到公主,你们三人就必须经历一次考验。
      我就知道。一般公主不是被妖魔抓去,就是被巫婆施了咒语,总之心爱的人是唯一解药。现在爱蜜丽好端端地在我们面前,不知道塔诺想用什么来考验我们?或许,她家里也养了条神龙,预备趁我们不注意时把她掳去,再找我们报失。
      可惜,我打小除了填字游戏玩得不错,其他都不大灵光,一定过不了关。英雄救美的好事轮不到我。退一万步,如果天上真的掉馅饼,肯定是说故事的人编不出好结局,只能安排傻人有傻福的惯常戏码,为爱幻想的听众提供不努力的借口。
      好啦,年轻人,你们慢慢聊,我去午睡啦。塔诺意味深长地与我们告别,笑容中不乏期盼。望着他宽厚的身影消失在餐室门后,我隐隐觉得宴席上的气氛在改变。转头看去,爱蜜丽透出诡异的笑容,凯特拉和班吉则被即将到来的考验弄得神情紧张。
      爱蜜丽啪啪拍了两下,王子们,你们准备好了吗?我有话要说。
      凯特拉和班吉齐刷刷地洗耳恭听,我刚放进嘴里的虾探出半个脑袋,等着爱蜜丽的下文。
      她用笑吟吟的眼,扫视我们一遍。感谢你们刚才的合作,我要宣布一件事,希望你们可以配合。就是——我不想嫁王子。
      她吐字清晰,神情认真,说完又强调一遍,听清楚了吗?我——不——想——嫁——王——子!
      餐桌上就像被丢了无数鸡蛋,混乱一片。凯特拉激动地站起来。这怎么行?你是公主啊!只有王子才能配得上你,不要说这些傻话。班吉使劲一捶桌子,把银制的餐具都吓得跳起来。爱蜜丽,不管你是否想嫁王子,我都会执著地向你求婚,直到你同意为止。
      可是王子都是夸夸其谈的寄生虫,都是只会跳宫廷舞的傻子。爱蜜丽高傲地说。我宁愿嫁给一个身无分文的骑士,他至少还有英雄气。懂吗?我喜欢Hero.班吉把右手贴在胸前,慷慨激昂的样子像极了英雄。可我愿意为你去死。他说。
      凯特拉也不甘示弱,立即单膝跪地,骑士般忠心耿耿地表态。从看见你第一眼起,我已不可自拔,我会永远保护你,请让我留在你身边。
      我愣愣地看着他们,没有插嘴。会跳宫廷舞的,还是傻子?她一定要求太高。要知道王宫里的每一种舞,都起码有七七四十九种步法,配合六六三十六种手势,加上摇头、动肩、扭腰、转臀等等动作,复杂得眼花缭乱。我到现在才学会“康纳舞”和“波克舞”这两种最简单的,却换来表妹们红肿的脚板和无数白眼。
      爱蜜丽却望着我,一副踌躇满志的模样。你呢?她问。
      很好,这和我想的一样,我也不想娶公主。我兴奋地说。心里偷笑,既然大家想的一样,我这趟可以交差啦。
      事情解决了。我马上开始盘算,爱蜜丽身边不晓得有没有美丽聪慧的侍女?也许,那人已经盼她的王子,盼了许久。
      但事情显然没有轻易结束。爱蜜丽红扑扑的脸蒙了层霜,额头的皱纹也多了三条。我忽然明白,拒绝别人的时候,女人更喜欢听到是痛哭涕零的挽留,而不是爽快干脆的同意。这时理解根本毫无价值,而让男人想不通,体会到女人的珍贵才是最重要的。这是绅士风度,更是一个王子应该做的。
      可话已出口,我连骂自己蠢。看来我已不可救药,这辈子别想有女人青睐,更别说爱蜜丽的侍女了。恐怕连找个灰姑娘的伟大理想,也不大容易达成。
      午宴不欢而散。
      一回到属于我的客房,我立即飞奔到床上闷头大睡。长途跋涉,真有点倦了。临睡前想起爱蜜丽水汪汪的双眼,那长而细密的睫毛,一眨一眨,仿佛能拨弄人的心弦。唉,她真是位漂亮的公主啊。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急似雨点的敲门声打断美梦,睡眼惺忪地开门。哦,我的美丽侍女出现了。她乌黑的长发安静地垂在肩上,衬出白雪般无瑕的肌肤。精致的小嘴,灵活的两眼,活脱脱一个温柔的古典美人。
      她急切地对我说,不好了,公主失踪了,请殿下快来帮忙找公主吧。
      她的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我以为她是我梦中遇到的仙女,上天赐我的爱妻。拉住她的手,我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她诧异而羞涩地甩开我的手说,殿下,找公主要紧。
      凯特拉和班吉已经全副武装地冲出了卧室,这下我清醒了。怎么,公主失踪了?也就是说,考验开始了?
      不,不,侍女拼命摇手,不是这样的,公主还没有来得及安排考验,人就不见了。
      你叫什么名字?她微微的红晕引出我更多的好感。
      我叫兰黛,我要和你们一起去找公主。
      凯特拉性急地说,那还不快走?班吉犹疑地问,从哪里找起呢?王宫外面那么大。
      还是我看穿了整件事,这注定是公主安排的好戏,考验的地点一定是穷山恶水。我问兰黛,萨利国内有什么去处地势险恶?
      兰黛奇怪地盯着我看,就在王宫后面不远处,有座山叫龙的呼唤,据说曾经有飞龙出没,保佑萨利国不受敌人的侵犯。但是,几十年了,一直没有人见过山上的龙,这只是个传说,然而,它仍是座有魔力的山,登上山顶就会有奇迹发生。过了龙的呼唤,就出了萨利边界,通往骑士之乡“隆里”,那是个只有英俊少年,找不到丁点女人的地方。
      大概公主跑出去,是想找她的骑士去了吧。我开玩笑说。魔力云云,我的宫廷魔法师一定很感兴趣,可惜,我缺少灵性,怎么也学不会。
      凯特拉和班吉对我怒目而视,你到底是不是来求婚的!公主怎会丢下我们!
      我抬起手,食指上的痕迹早已不见,忘记也是种美德。说真的,我不希望爱蜜丽遇到意外,因而寻找骑士这一说,给我的内心很大安慰。我认定了是这么回事。爱蜜丽射箭的功夫那么好,谁能把她从警卫森严的王宫给掳走呢。除非是巫婆。
      与巫婆相比,我们这三个只会一点剑术的王子,实在不堪一击。但是怎么办呢,男子汉就要勇敢,我们义无返顾地骑上马,朝龙的呼唤赶去。兰黛换上了骑手装,英姿飒飒地跟在我们后面。
      我们四人很快来到山脚下。山路,只是羊肠小道,我们不得不放慢速度,免得马儿打滑,朝悬崖摔下。细心的兰黛为我找了匹健壮的好马,她喂饱了我的山姆,叫它安心地睡午觉。一面骑,我一面想,要是山姆陪我奔波,可就害死它了。偷看兰黛一眼,心里砰砰直跳。
      马越走越慢,山路也越来越陡,顶峰在望。
      风中依稀有人声传来,一声长一声短,是谁在歌唱?我提醒他们去听,可他们除了马蹄声,什么也没听见。我知道,因为我习惯独处,所以也习惯了自然的声音,多一点少一点,都会分外敏感。
      我幻想耳朵被拉长,可以偷听群峰的细语。正在这时,怪事发生了,我的耳朵果然长了两尺,在半空中招摇。于是,啄木的小鸟、打鼾的田鼠、摔交的蚂蚁、赶路的蜻蜓、偷食的蚯蚓,它们的行动在我耳中纤毫毕现,我甚至能听到血管里汩汩流过的血液。
      天哪。没等我惊叫,凯特拉的眼睛珠子像探照灯般突出两米,班吉的鼻子也一下子大了两分,我们都成了怪物。再看我美丽的兰黛姑娘,身后长出了一对天使的翅膀,雪白的两翼在空中扑哧扑哧扇着。
      班吉说,我闻到公主的气味了,她的确在附近。
      我仔细听风中的声音,是的,是公主在喊救命。东边的山顶!我叫了一声,看见兰黛嗖地飞翔而去。
      剩下我们三个面面相觑,然后指着对方的怪样,哈哈大笑。
      这是一座有魔力的山,幸好尚未发现有魔力的妖怪。马儿不能再向前,被留在原地,我们朝着山顶急行军。离顶峰也就十来步路时,兰黛愁容满面地飞了回来,停在我们身边。
      公主掉下悬崖了,我力气太小,拉不动她。
      凯特拉的心灵之窗都要碎了,化担心为力量,牵引他奔向心爱的人。班吉像青蛙跳起,十步并作一步,抬高他的鼻子,朝失事地点赶去。而我,听见了路过的翠鸟,在笑话公主的笨拙,居然花了一顿饭的工夫,还没能爬上山崖。
      我一边奇怪为什么会明白鸟儿的语言,一边走到了山顶。在看得见山村的东崖上,班吉与凯特拉正倚在崖边松树上,朝下呼喊。
      公主,我来救你了!
      我好奇地走到崖边俯瞰,就像站在城堡的顶端,看城下的她。崖上有青苔,有水迹,滑不留手。兰黛只能飞在她身后安慰与鼓励,无法直接抱她上来。虽然我的力气够了,可无论怎么幻想,我的耳朵还是那么长,背上也长不出一对翅膀。
      大概在龙的呼唤上,对同一个人,魔力只能发生一次。
      那两位聪明的王子,已经开始搓绳子了。在传奇故事里,树木能做船、藤蔓能编绳、叶子能烧菜、根块能解毒……可是,他们忙了半天后,除了挤出一大堆青青黄黄的汁水,那藤蔓脆得一拉就断。爱蜜丽已经累得叫不出声了。
      他们并没有泄气,脱下宽大的外衣,用剑割成一条条的,再相互打个结,缠成一条布绳。一头系在松树上,另一头垂下去。班吉不放心爱蜜丽的臂力,自告奋勇爬下去,说要带她上来。凯特拉忧郁地看着班吉庞大的身躯说,你太重,还是让我来吧。
      在凯特拉和绳子就快到达爱蜜丽身边时,绳子断了。我突然想起,这两位王子的衣料都太名贵,不如老百姓的土布衣服结实,怎么刚才忘了提醒?
      还好凯特拉命大,在迅速下滑的瞬间,兰黛果断地飞上去,一把抓住了下落的他。虽然她气力不够,但终于让他顺利地挂在一根突出的枝干上。凯特拉的脸吓得更白,像一朵云,飘忽在半山。
      那喜欢讥笑人的翠鸟又飞过来,对着在崖上看热闹的蚂蚱说,早知道人是最愚笨的动物,连这里的法则都不知道。
      蚂蚱说,他们只关心自己,当然不知道山的秘密。
      我吃惊地盯住它们看。翠鸟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叽叽喳喳乱笑,是啊是啊,只要默念三遍神龙显灵,山神就会出来救他们了。可你看这个傻子,只会看着我们发呆。
      蚂蚱摇头,就算你告诉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你。
      班吉被翠鸟吵得心烦,用石块砸它。翠鸟不高兴地飞走了,蚂蚱一见不妙,连忙夺路逃去。
      我连忙把翠鸟的话告诉班吉,它们是朋友,不要赶走它们,这里真的有奇迹啊。班吉奚落地一笑,你要是魔法师,我就相信你,可你什么都不懂。还是想点正经办法吧。
      可我知道动物从不说谎,它们没有必要伪饰自己。班吉既然不信,只能我自己来了,凡事要试过才知道。在心里默默地念,神龙显灵,神龙显灵,神龙显灵。
      奇迹如约而至。一只手掌般大的小龙“嘭”地出现面前,头上套了个草圈。其实它更像只顽皮的海马,作为龙太袖珍了。我惊喜地看向班吉,他没有反应,似乎这小龙对他而言是隐身的。
      小龙打完一个喷嚏,摩拳擦掌地说,有什么可以效劳?
      你没看见有两个人掉在下面吗?
      知道呀。它懒洋洋地回答,那个公主,是自己愿意下去的呀。
      我一头雾水。
      她说想知道如意郎君长什么样,要我满足她的愿望。所以我就送她下去了。
      我隐隐猜到,可还是装成不知道,继续问这只龙。这有什么关系啊?
      谁能救她上来,她就会把谁当成未来的丈夫。
      我吓了一跳,这可万万不能。
      小龙狡黠地笑,你想不想救她?
      我再往崖边一看,天啊,班吉正在试坡度,打算徒手下去英雄救美?也太智勇双全了。他只会跌得比凯特拉更惨。我内心苦闷地斗争。让爱蜜丽错会,还可以解释;万一有人出事,可就于事无补。
      我救!
      夜幕很快降临,小龙在救完人后不知所踪,我们身上的魔法也被解除了。他们都不明白为什么我手一招,三个人都能安全地站在松树旁边看风景。凯特拉和班吉认定我隐瞒会魔法的事实,很不满我起初有所保留;爱蜜丽则时不时偷看我,一会皱眉一会微笑。
      天色太晚,我们无法下山。兰黛为我们燃起篝火,冉冉火光映出她俏丽动人的脸。我多看了两眼,爱蜜丽就狠狠拉着我的袖子,把我拖到树丛中。
      哎,放开我!他们看到了要误会。我连忙朝另两位王子赔笑,跟她消失在树丛后。
      你很讨厌我吗?爱蜜丽气呼呼地问。是因为我不够美貌,还是不够温柔?
      你……很好,很好。我尴尬地回答,一个女人这样问话,再笨我也知道该说好听的。
      那你为什么懒得看我一眼?
      我……不好意思。我适当地红了脸,寻思脱身之法。还好,她只是介意我的不礼貌。不,是太礼貌而已。
      你救了我,我该谢谢你。
      可她的语气绝不像谢人,倒像是我欠的债还清了。哦,我说,没什么,他们两个才叫奋不顾身。
      是啊,他们是很好。爱蜜丽怅然若失地一摇头,似乎想甩去烦恼。你知道这是座有魔力的山,它能帮你实现愿望。
      糟了,她涉及正题。啊哈,我连忙打哈哈说,是啊是啊,所以我的耳朵才会变长,才能听懂小鸟的话,才能救你上来。真是巧。要是我当时想用眼睛找你,可能就像凯特拉一样,成了凸眼睛了。哈哈,哈哈。
      很好笑吗?她幽幽地叹气,这是命运啊。
      我一时没了话,不知说什么。胡乱地说,你父王很好。
      你呢?你的父母什么样?她开始对我感兴趣,麻烦来了。
      我的父亲样样皆能,像你父王一样厉害。我含糊地说,我的母亲叫辛格瑞拉……
      我听说过她的名字!爱蜜丽欣喜地叫。她是灰姑娘,她是世上最幸运的人!
      可能吧。我实际上并不清楚。上天给了她太多好运,在她青春时一下子花完了。生下我没多久她就过世了,我甚至连她的美丽与善良都不曾亲眼目睹。但我想,她依然比其他人更像真正的王后。
      这些心里话我当然不会对爱蜜丽说。她不是我心目中的灰姑娘,她不像我母亲。
      我有点任性,是不是?
      她说这话时很温柔。我呆了呆,急急忙摇头,不啊,你很有主见。
      真的?
      真的。你想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们都一样,出生时的高贵注定了一生被这地位所控制。不能随意结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娱乐,更不能选择心爱的人。政治联姻,组成战略联盟,是我们做王子时对国家唯一的贡献。父王没有走这条路,因而一直受到指责,直到娶了同样出生高贵的公主娜莎莉,人们才觉得他有所交代。
      身不由己。我默默想,如果找到了我的灰姑娘,父王一定会原谅我,而那些王公大臣,则更加不喜欢我。其实爱蜜丽和我一样,也不喜欢被人当作工具,我对她,不该那么有戒心。
      她水汪汪的眼睛,泛出迷离的光芒。我有点走神,连忙往丛林外面看。凯特拉好像跪在地上,向兰黛诉说什么。这刻我才知道自己也会有嫉妒。不,灰姑娘啊,你不能被第一个向你求婚的王子冲昏头脑,你要用心去体会爱与感激的不同。
      可惜,兰黛犹豫着,最终还是拉起他的手,绽开一朵害羞的笑容。像凯特拉那种优雅俊美的男子,即使是平民,也很难有女人抵抗得了他的追求吧。
      爱蜜丽突然在我耳后悄悄地说,你心目中的爱人,是她这样子的,是吗?
      是吗?我被这个直接的问题弄懵了,心里有点怀疑。只是需要一个可以倾听我内心的姑娘,而侍女显然比公主更适合这个角色。那些王族女人们对我的嗤笑,仿佛还在眼前,我害怕爱蜜丽也有一天发现我的平凡,说出和她们一样的语言。
      当然,也许因为她的不同,才让我宁愿保持朋友般的距离。想到幸运的班吉,凯特拉已经退出了,我又无心恋战,他将会抱得美人归。往林外看,班吉摩拳擦掌地在篝火边走来走去,时不时拔出他的剑,朝空中劈砍。出于礼貌,他不能跟过来,但他已迫不及待。
      如果我不是公主……爱蜜丽叹息说,我就不用嫁一个娇生惯养、颐指气使的王子。还好,你不是。
      我心底小小欢呼了一下,为她把我和其他王子区别开来。但是我无法立即回应她的好感,仅仅因为我凑巧救了她,这个意外不能演变成爱情。
      这时候树丛簌簌作响,凯特拉牵着兰黛的手冲进来,兴奋地对我们说,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
      爱蜜丽甜蜜地望了我一眼,爱情让女人柔软。
      我曾经以为我一定要娶一位公主,凯特拉说,可是我错了。他幸福地凝视兰黛。她就是我心目中的公主,值得我终生呵护的人。从她救我那一刻起,我已经不能自拔。
      兰黛挽着他的手,羞涩而满足地浅笑。我心底祝福了一句,可爱的灰姑娘,你终于找到你的王子了。虽然我,有一丝遗憾。
      最后,凯特拉说,原谅我,爱蜜丽。希望你能够成全我们。
      爱蜜丽点头,当然,我祝福你们。并且也希望你们可以祝福我。我也找到了我的王子,亚历山大。虽然我知道他还没有爱上我,但我会努力争取,因为他,值得我去爱。
      我惊异地倒退了两步。天哪,这是爱蜜丽的爱情宣言!她如此勇敢,让我一时说不出话。
      班吉的询问声冲破了我们短暂的沉默,凯特拉和兰黛会意地对视一眼,走出去拉住等得不耐烦了的班吉,把空间留给我们。
      爱蜜丽清澈的目光,在月光下闪着奇异的光辉。她说,看着我的眼睛。
      我像被施了魔咒,痴痴凝看——那些过往,仿佛我也曾经历,那些色彩,似乎我也曾拥有。还有一些看不懂的神秘,令我有好奇去探寻。这一刻,我忽然被打动。
      爱是生命里突如其来的礼物。在你措手不及时,一下子砸在你头上,让你昏头转向。我有点晕,用手扶住了树干,血液拼命往我迟钝的头脑涌上去,涌上去。我忽然理解了传说中的那些爱情故事,为什么如此简单、却隽永,经久流传。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理由,只是某时某刻就这样爱了,就这样觉得,有了你哪里都是天堂。
      我愿意接受任何考验,亚历山大,来证明我对你的爱。
      从没有一个人这样重视我,尊重我。如上云霄,心里被巨大的喜悦包围,我的心轻飘飘地飞。呵呵,早知如此,我不必躲避。
      为什么,爱蜜丽,我并不出色啊。
      你真实,勇敢,而且善良。不,爱是说不完全的,我宁愿在漫长的一生里慢慢发现你的好。
      被她完全打败了。我被爱情俘虏了。在她说出她的爱时,我感到的是甜蜜,是乐趣。小鸟的歌唱更悦耳动听了,玫瑰的芬芳更直入心底了。我忽然感到每一棵草都在笑,每一朵花都在舞蹈。而我亲爱的爱蜜丽,就像巨大的珍珠,散发出晶莹洁白的光泽。
      我抱住了她,我终于抛开所有的顾虑紧紧抱住了她。
      我原来也希望我的爱情故事,可以更曲折感人,海枯石烂,生死相许。可是,它就这么简单,没有太多考验,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怀疑猜忌。那些复杂离奇的感情,养刁了听众的胃口,而大多数人的幸福其实很平凡。
      我爱你。
      我也爱你。
      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一直白头到老。我内心里期望的,也只是和所爱的人白头到老。不管她到底是谁。
      ——我们其实都是,宁愿被温情锁住的寂寞孩子,所以才喜欢,听大团圆的俗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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