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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幸福的生活 ...

  •   自从思莲赢了赫丹后,凯农的幸福生活就来临了。马大勿在凯农的小屋旁又建了一个木屋,马大勿和思莲就住在木屋里。凯农记得他傍晚带着乐不思蜀的思莲回家时,看到马大勿在新屋前烤兔子,那时他对这个老人除了害怕还有敬佩,在短短一天里就建了个小屋,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马大勿后来还做了些家具、修补了凯农的小屋、做了新的被子和衣服给凯农、养了兔子和鸡鸭、种了些不知道名字的花花草草。那些漂亮的花草散发幽香,让凯农在睡梦中都在怀疑马大勿真的是杀人的恶魔吗?

      思莲是真的喜欢这里,这里的人很淳朴,里拉婶婶经常会叫思莲去她家,然后拿些好吃的给思莲吃,其他的人也对思莲很友善。赫丹自从输给思莲后更加努力的跟老师学习,过一段时间就会找思莲比试。当然,赫丹也学聪明了,他不再和思莲打赌,只是输了后任思莲在城堡里探险。

      赫丹听从老师的话,在言语上对思莲毫不客气,因为他们想更多的知道思莲的身形步法,以便从思莲身上学到更多的武技。但是每当惹怒思莲后,思莲所展现出来的阴郁气质,真的很恐怖,常常会让赫丹毛骨悚然。

      “啪!”的一声,思莲的拳狠狠地敲在了赫丹的后背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赫丹压抑住痛呼,整个身体都痛的缩了起来。思莲下手从来没有留情过,每次比试完汗格都会检查赫丹的伤势,看着那些黑青的伤痕,汗格总是陷入沉思。为什么看起来轻描淡写的一拳会造成这么大的伤害?要知道,赫丹的贴身衣服里穿有牛皮和锁子甲,十几公斤重的锁子甲藏在牛皮里,全是用一个个钢铁圆环衔接而成,圆环紧密相扣,它不仅有护体功能,能防御刀和普通的弓箭。就这样,思莲还是将赫丹打的身上带伤。

      “认输没?”思莲歪着脑袋看着赫丹,那天真无辜的样子好象不是她打了赫丹一拳。

      赫丹半跪在地上,嘴里吸着冷气,痛的眉毛都绞了起来。如果不是穿了锁子甲,这一拳就要打断他的脊椎了。想到这里,赫丹心中无端的气恼起来。

      “不认!”话音刚落,赫丹的手往地上一撑,整个人借着刚才缩起来的余势往后面就恶狠狠的一脚踹了过去!

      任谁看见一个漂亮的少年贵族踹出这么阴险的一脚出来,也会为思莲感觉到紧张。

      “哼!”思莲身体一晃,轻巧的躲过了这一腿,回应赫丹的,只是很简单的一声“啪!”思莲的小拳头打在了赫丹的后腰。

      赫丹摔倒,这一次又是思莲胜了。

      “不打了!”赫丹摸着自己的腰,不停揉着。汉格使了个眼色,旁边的女仆立即端了蜜糖水给思莲。

      没错,不是给赫丹,是给思莲。

      思莲对女仆一笑,毫不客气的拿起银杯喝了起来。如今城堡里的人都知道思莲是比他们少爷还要大牌的人,连汗格老师对思莲也是带着三分敬畏。思莲也把城堡当成了自己的游戏场所,经常和凯农在里面玩躲猫猫,有时候赫丹也会加入他们,三个人玩的不亦乐乎。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转眼思莲已经十岁了,她的头发如今由里拉婶婶来打理,里拉婶婶剪的可比马大勿强多了,再加上赫丹将自己小时候的衣服送去给思莲穿,如今的思莲不单只是看着漂亮,她还多几分贵族气息。

      赫丹也长大了,他现在已经十三岁,城堡里的年轻女仆会看着他脸红,这么多年被思莲“欺负”,(赫丹在心里是这么认为的)赫丹傲慢的性格不知不觉的改了很多,人也变的成熟起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他在思莲的身上深刻体会到了。本以为这个如小恶魔般的漂亮少年除了会点拳脚外,就一无事处,结果思莲会认字,每天的下午思莲就会在赫丹的书房里度过。(古代欧洲人大部分是文盲,尤其在中世纪,识字基本上是僧侣和小吏的特权,就是贵族也有相当多的人不识字。)

      思莲会认字这当然是马大勿的功劳,他曾经救过一个落魄的贵族,这个贵族在死前曾经教过思莲两个月。教什么其实马大勿全不在意,他根本看不上这里的文化,他自己也教思莲认字,学习符咒的写法。当然,马大勿教的是中国字,在马大勿心里,咱中国的那才叫文化。(为马大勿的爱国精神鼓掌!)。这里的文化的水平也是相当低的,那贵族教来教去的就是那些内容。思莲非常的聪明,她过目不忘,还会举一反三,没多久就把贵族的老底都学了去,那时思莲才三岁。

      思莲看的书非常的多,尤其喜欢看自然科学、医药、炼金术,赫丹不明白思莲为什么喜欢看这些复杂难懂的书,男孩子不是应该喜欢看军事方面的书吗?虽然有疑问,但是赫丹还是通过自己的势力,四处搜寻此类书籍给思莲看。

      这个问题赫丹的老师汗格也曾经注意过,他派人调查过马大勿和思莲,结果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汗格还曾经在白天化装成小偷,想进凯弄的小屋,当时他并没有把马大勿这个奇怪的瘦小老头放在眼力,他只是想在思莲身边找些线索,结果他连小屋都没进去就被马大勿给定在屋外了。

      巫师!

      那个老头,漂亮小男孩的爷爷居然是巫师?!

      这是汗格没有想到的,他望向小屋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骇异,汗格的心从来没有跳的这么快过,他第一次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关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们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魔与噩梦的神灵。

      巫师当然会巫术,有些巫术可以用来保护村庄和部落,抵挡邪恶的敌人和灾害等,但如果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所利用的话,它也可能是非常邪恶的!虽然巫师主要是使用咒语,但也会使用魔药。不过无论是哪一样,都可以用来夺取他人的生命……

      汗格以为马大勿的定身咒是巫术,当时他诚恳的对屋子里的人道了歉,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打搅这里,过了一会儿,汗格发现自己可以动了,这才赶紧离开。

      其实来的是什么人马大勿心里是非常的清楚,思莲和赫丹的打赌他也知道了。如果不是为了思莲,马大勿可不会对汗格客气,他定住汗格只是想敲山震虎,让赫丹他们不要轻举妄动。而且难得思莲有个陪练对手,赫丹还承诺保密,所以马大勿也就由得思莲去折腾了。

      等汗格回到城堡和赫丹说了这件事情后,他们才明白为什么思莲喜欢看这些书,他们也一致认为让思莲留在城堡,利大于弊。此时四处战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仗会打到这里来,有个巫师在城堡附近,当然对自己有利。从此后,赫丹和汗格对思莲的态度变得恭敬了些,毕竟思莲不同一般的孩子,人家以后可是巫师!

      满意的喝完了糖水,思莲用女仆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嘴说,“明天我不来了!你自己练吧!”

      “为什么?”赫丹奇怪的问道。

      “爷爷要我和他去莱因森林!”

      “为什么要去哪里?”

      “找东西!”

      “找什么?”

      思莲慢吞吞的说:“为什么要告诉你?”

      “……”

      站在旁边的凯农看着赫丹发抖的眉毛,觉得赫丹在遇到思莲后的人生里非常惨淡。

      出了城堡,凯农就看到两个英俊少年在门前站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翡翠般的眼睛在看到思莲后,白净俊秀的脸上漾起了朗朗的笑容。另一个少年和他很像,只是头发的颜色不是棕色,而是浅棕色,这两个少年就是当时马大勿救的雷格纳和罗尼。

      “思莲,你累了吗?” 雷格纳讨好的问。

      “还好!”思莲依旧笑的很无邪。

      雷格纳和罗尼其实是拉瓦齐亚公国施□□茨二世的人质,他和他弟弟是特兰西瓦尼亚公国的王子,由于政治原因他们被送来了这里,由赫丹的父亲莫里斯伯爵看管。虽然莫里斯伯爵没有限制他们的出入城堡,也派人照顾他们,但是雷格纳知道,他们只要离开了城堡就是死路一条。

      自从马大勿救了雷格纳和罗尼后,他们就成了思莲的跟班,当然,凯农也是。只是赫丹不允许雷格纳和罗尼出现在他的面前,这也是出自于自身安全的考虑,雷格纳和罗尼住在外城堡,内城堡里他们是进不去的。所以每当思莲和赫丹在一起的时候,雷格纳和罗尼就只能在外城门等待。

      “思莲,你今天和赫丹怎么比试的?”雷格纳想拜马大勿为师的愿望,总是被马大勿一次次地不给面子、不予理睬给打发了。雷格纳心里明白,自己除了“偷艺”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这样!”思莲边走边比画,雷格纳暗自记着。

      “思莲,明天你和你爷爷去莱因森林找什么?”凯农问道。

      “找……妖怪!”思莲一直微笑着,她天使般纯洁的脸庞正遮住半个太阳,光与影交错的一瞬间,凯农在她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味。

      “妖怪?”三个男孩异口同声的问,每个人脸上的表情也不一样,凯农是担心,雷格纳是探询,罗尼是害怕。

      “吃人的妖怪哦!” 思莲露出了她的小虎牙,本来在阳光下琥珀色的眼睛似乎变成了……一种深邃得让人心颤的黑色,“它抓住你后,会吸你的血,将你的肉活生生的咬下来,让你听到它啃你骨头的声音……”

      “哥……哥哥……我好怕!”胆小的罗尼躲到了雷格纳的身后,雷格纳看着思莲冰雕雪琢般的可爱小脸,欲言又止。

      “怕什么,有我在这里!”思莲豪气的拍了拍罗尼的肩膀,罗尼害羞的笑了起来,“现在,我们去抓那头大鹿!”思莲这孩子,精力旺盛,有她带着,其他的人胆子也大了起来。探险一直是孩子们最爱的游戏,昨天他们发现了一只驯鹿,因为凯农的不小心,驯鹿惊慌的逃跑了。今天,思莲特意准备了绳子,想抓驯鹿叫爷爷烤鹿肉吃。

      赫丹站在城堡的塔楼看着四个少年往城堡外走去,狭小的窗口与使得城堡内部光线暗淡,给人一种神秘幽暗之感。

      “老师,我不想去。” 赫丹看起来有些忧郁。

      “赫丹,你已经装病拖了三年,再不去的话,恐怕莫里斯伯爵会亲自来这里,到时候,思莲……”

      在这里,当一个贵族家庭的孩子长到十岁时,就要派到一位贵族身边去学习,学习宫廷礼仪,学习剑术,学习马术,目的就是要学习怎样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一个具有高贵的理想,并且完全效忠于国王的人。赫丹为了思莲已经推脱了三年,如果再不去的话,赫丹的前途......

      赫丹看着思莲瘦弱的背影,心中无端的烦躁起来。

      汗格拿着药走近,“以你现在的身手,当个骑士已经绰绰有余,你应该让莫里斯伯爵知道你的实力。”

      赫丹沉默的扶着腰趴到了床上,汗格将药倒在赫丹的腰上轻轻的推揉起来,“但是你最终是要进宫见陛下的,你要尽快学习那些宫廷礼仪,而且莫里斯伯爵还为你物色了结婚对象,埃莱娜小姐和贝拉小姐,她们是居梅内侯爵的女儿,你一定要去见见,挑一个订婚,做你以后的妻子。”

      前年宫里政治动荡,不知道有多少王公贵族都在那场政变里死去,最后皇帝陛下牢牢地控制住了局势,血洗了无数王族贵族之家,而莫里斯伯爵虽然也是位贵族,却很奇妙地依然保持着陛下对他的信任,但是皇帝陛下的心思又是谁猜的到的?所以莫里斯伯爵想通过联姻的方式来巩固地位。

      贵族的婚姻大多为政治婚姻,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爱情就成了牺牲品。

      赫丹闭着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要离开那个美丽的少年了……

      思莲……

      赫丹睡着了,汗格也离开了房间,风吹进了塔楼,温柔的掠过赫丹金色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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