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设计师与作品
格罗皮乌斯
格罗皮乌斯于1903年在柏林技术学院学习,1908年担任贝伦斯设计所助手,1911年加入德国工业同盟,1919年任包豪斯校长,并于1928年创办柏林建筑设计事务所,后于1938年任美国哈佛大学建筑系主任,1948年任CIAM主席。他的设计贡献在于对早期功能主义的确立,现代国际主义建筑风格的确立以及现代设计理念的确立。
赫柏特·拜耶
赫柏特·拜耶期从包豪斯毕业并留校任教,在平面设计、摄影、展览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都有非凡的才能。拜耶一直坚持着功能主义和构成主义的道路,并发明了一种隐含网格的新构图方式。他在作品中经常运用红、黑色的字体,构图上经常使用简单的几何图形色块,并采用纵横线的构图方式,画面精细,富于活力。其商业设计工作主要集中在字体设计上,在版面设计上采用非对称方式,习惯采用非常简单的字体,创造了简练的无装饰线字体“拜耶体”,形成了当时在字体设计、平面设计上最为先进的局面。
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
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提出了著名的“少即是多”的立场和原则,通过教学影响了好几代的现代设计家,奠定了明确的现代主义建筑风格,从而改变了世界建筑的面貌。“米斯的原则改变了世界都会的三分之二的天际线”,这句话显示出米斯对现代设计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