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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逆水相逢(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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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两点,土星将我们送到了公寓楼底下。
离开的时候,庄沛生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微笑,撕破的袖口靠在车门边,跟我们告别:“有事的话可以联系我,名片上有电话号码。我会记得今晚的!”他又指了指我手上的那张米色名片,“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打那个电话,或者我可以帮上忙。”
“谢谢。”我朝他点头。
“今晚,”他扬了扬眉毛说,“真他妈特别。姑娘们,好好保重!记得,一定要对自己好一点!”
最后这句话他说得很恳切,就像兄长的劝慰。
然后他的瘦金体嘴角和眉毛一起上扬,带着安慰和祝福。他和他的土星就在深夜的街心消失。
不知道为什么,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去注意他的眼睛。我目光的背后,是记忆里和柏衿一起看过的A城的万里云天。
“这男人很有味道呢。像不像一个中世纪的欧洲骑士?”走进阁楼的小客厅,宛绚意味深长地朝我眨眨眼,“长得相当不错,而且,他还是中国人。”
我乏力地坐在地板上,心想那个庄沛生倒真是有点英国嘉德骑士的影子。
“打起架来也很有气势呢!”宛绚把脖子上和腰上累赘的饰链一并扯下来,扔到角落里,偎到我身边继续说,“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了,行侠仗义像佐罗,挨打的时候都像詹姆士邦德!还以为这种男人已经绝迹了。”
“宛绚,”我说,“骑士们都只能在妙龄少女们怀春的时候幻想一下,这类事情早就不属于我们了……况且如果真的有,也只是活在小说里。”我仰头在地板上睡下,盯着天花板。节能灯管开始慢慢亮起来。
“阿尔芒也一样。”宛绚轻声说。
这让我想起那个francis ,于是问她,“宛绚,你的骑士呢?我是说francis,你的新阿尔芒。你放了人家鸽子,总该跟人家解释一下的。”
宛绚欠了欠嘴唇,却没有说话,站起身径直走进了房间。不多时,她打开房门,很费力地拖出来一口旅行箱。
“宛绚?”我看着她拖出那口古旧的皮革箱子,不禁心里一凉。
她将皮革箱子拖到客厅中央,一屁股坐在地上,喘了一口气,“汐,我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他们既然能找到35°,就一定已经知道了我住的地方。今晚35°的老板也被他们打伤了,我不可能再在那里待下去。”宛绚说的老板,应该就是那个被砸得满脸是血的矮胖白人。
“……那你不会是想现在就走?”
“我收拾了一下,在天亮之前坐第一班电车去唐人街。我跟他们说会还钱,也只是权宜之计,我怎么可能还得清那么多钱?我想,能躲多久是多久吧。大不了再被他们找到,死活不管了。”她仰头靠在吐着败絮的沙发上,喃喃地说。
“宛绚,再等两天吧,”我撑起身子坐到她旁边,“我争取尽快帮你拿到工卡,祝盈盈的哥哥还在帮你申请庇护,工卡不久也会拿到了,一定会的。”
祝盈盈也是斯坦福的中国留学生,她的兄长是一名律师,已经帮十来个‘黑户’拿到了工卡。我现在就是后悔太晚认识她,不然就有希望在去年帮宛绚申请到庇护了。
宛绚吸了口气,一声苦笑,“一个月,一个月怎么可能拿到工卡?就算拿到了又能怎么样?我照样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弄到一万美元。”
我闭上眼睛,看来真的是没法子了。现实似乎永远都在人设定的轨道外行走,命运啊铁面无私,逼得我们连抱着上帝的脚踝亲吻的机会都抓不住。我,宛绚,还有和我们一样的人。
“宛绚,那你现在能去哪里?”沉默了一会,我问。
“总会有办法的。”她转头看着我,“你还记得罗乔吧?他之前说过他们餐厅还缺一个订餐电话接线员,那时候我在35°干得不错,就没去。现在看来也只有去那里了。”
我想起来,罗乔是和宛绚一起偷渡过来的同乡,现在是唐人街一家中餐厅的厨师。
“要不要告诉francis?他还不知道你惹上帮派的事。”我问。既然francis现在是宛绚的男友,我认为有必要告诉他实情。
宛绚深吸一口气,拿起茶几上的水杯猛喝几大口,然后很干脆地吐出三个字:“他走了。”
“走了?”
“在我们挨打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就赶紧离开了。”宛绚低声说,“奶奶的,我以为他会帮我,哪知道他走了。”
她的眉头抽搭了一下,额上的伤口含糊不清地溢出一点血痕。我脑中有些发颤,扶上她的肩,却感觉无力。
“汐,所以说千万别相信男人……”宛绚将目光移向窗外,眼里有些泛红,“要是我再相信一次,我就杀了我自己。”
她推掉我放在她肩膀上的手,站起来走进了卫生间。
我听见卫生间里传来哗哗的水声。水流嘈杂,却依稀有隐约的恸哭声钻进耳膜。顿时,我觉得身上的伤口好像随着这水流声一起涌进心里,灌了铅一般地往下沉……
过了好一会儿,宛绚从卫生间里出来,在我身旁坐下。她的额头因为磕了那三个响头,现在变得又青又紫,肿起一个大包来,似乎血水就要往外溢。
“宛绚,为什么那么傻?干吗要给他下跪?”我看着那青紫的伤口,觉得心里绞痛。
“笨蛋!你以为他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就放过我们?如果不是那三个响头,恐怕我们三个,今晚、明晚,说不定以后好多个晚上都要在某个暗房里挨饿了!”
在暗房里挨饿——这种日子宛绚以前经历过。她跟我讲起来的时候,总是很自豪地说她一点都不怕。今晚为了我和庄沛生,她竟然跪下了,向她一向不齿也不怕的大丰跪下了,还磕得头破血流。
“汐,真对不起,害得你也被打。”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声音里有些哽咽。
我伸手捋了捋她的乱发,“都说了没事。要不是今晚,我还不知道自己能这么耐打呢!我觉得现在马上去跑三千米都没问题。而且就算是挨打,也很痛快,就跟行侠仗义似的,痛快!”
她听完就噗嗤一下笑了,干涩的眼角折起浅浅的纹路。我看着她,突然觉得我们的身体都变成了沙漏,正数落着人生剩余的时间。
尽管我们都才只有二十三岁。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逼我试工。”宛绚用低哑的声音细细地说,“知道什么叫试工吧?我亲眼看见一个16岁的女孩子被他们□□,然后给卖了出去。幸好我逃了……然后,东躲西藏的,有时候也被他们找到。第一次被他们找到的时候,他们好几个人一起把我给……我记得那天我晕过去了,醒来以后光着身子回到住的地方。可我还是觉得够幸运,因为后来我还能在35°里调酒。要知道跟我一起过来的姐妹有两个就自杀了……再后来,我也被抓到过一两次,他们逼我还债,抓到我就是打……”
她靠在我身上,啜泣着再发不出声音来。我感觉沸腾的泪滴在我冰冷的脸颊碾过。无声。
宛绚身上欠着五万多美元的偷渡费。到美国的时候,她借了高利贷偿还这笔偷渡费。后来才知道,原来蛇头竟然与那个提供高利贷的帮派是一伙的。高利贷的利息高得吓人,宛绚说,要彻底还清怕是要十来年了。
我静静拥住她。夜里湿凉,我们彼此取暖。
她脖子和手臂上的伤痕有些都已经很旧了。我知道,到现在为止,她已经习惯了从一个地方躲到另一个地方,结识各色的男人,从一个怀抱流浪到另一个怀抱。却仍旧身心冰冷。
——宛绚啊,我们都是破碎的。
“汐,你想回家吗?”宛绚抬起头,布满泪水的眼里闪着迷离的光,“我想回家。太想了。”
我吸进一口气。要说的话滚到舌尖,我却突然感觉一阵苦涩。喉咙里仿佛有根鱼刺在呛。
是的宛绚,我也想回家。回到那个有柏衿的地方。但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不是吗?
夜已经深了,我透过窗帘看进夜。黯淡的窗帘身上爬满了细碎的云层,仿佛凝固的涟漪。
凌晨四点钟,我把宛绚送上开往唐人街的深夜电车,接着孤身回到阁楼。
夜将阑,我坐在床上等天亮,脑子里全是父亲、母亲,还有柏衿。
破晓时分,厚厚的记事本上溢满了柏矜的气息。到旧金山以后,我经常用纸笔这样与柏矜对话。尽管他永远不可能听见。
今天,我照样用深蓝色水笔写下一些并不新鲜的记忆——
柏矜:
生日快乐。
我猜几个小时之前,你一定是跟倪婧一起吃生日蛋糕。倪婧烤的蛋糕总是那么美味。
也许就在你吃蛋糕的同时,我被一群人殴打。有生以来第一次被打,竟有种淋漓的痛快。伤口很疼呢,自豪地疼。那群家伙毫不客气,像打男人那样打我,五脏都快碎了。但我没事,除了很疼,也很有成就感。哈,我发觉我很耐打,也很耐疼。
晚上洗完澡出门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忘了戴那颗绿玉坠子,你送我的那颗。不过,幸好忘了,否则它怕是已经被打碎了。
大学一年级的暑假,你送我这条坠子。当时我们站在中欣街的一个小地摊边,你看了一眼那个绿玉坠子,对我说,“我觉得这个挺适合你。”
你当然不明白,那一刻这句话在我心底弹起怎样的悸动。你站在我身后,帮我系上坠链,温暖的气息拂过我的脖子,我专注地享受被你的气息沐浴。呵,多像恋爱中的男女。
那颗绿玉坠子只花了三块钱。仓促成型的轮廓,带着瑕疵,却正合我意。
那只是很普通的一天,可是我记得。我还记得,那天之所以会跟你一起到中欣街去,是因为你说想为喜欢的女孩子买礼物。后来知道那女孩子叫做倪婧。你为她买了一个会弹琴的金色小雕塑,在烈日里闪闪发亮。多少个夜里,我的眼前就是那熠熠的亮光。呵呵,多么酸涩的亮度。
再说今晚吧。从35°回来,我脑子里就一直漂浮着父亲最后的影子,还有他临终前无欲的眼神。
一直觉得悲哀,父亲的印象如今已不甚分明。而当年公司仓库附近缕缕燃烧的青烟,纠缠父亲和我许多年。
十多年前的那个黎明,一场意外的熊熊大火将母亲化为烟雾,不知撒向了什么地方。我赶到公司仓库的时候,只看到父亲瘫倒在仓库门前,口里反复念叨一句话,“升天了,升天了……”涕泪在他的脸上凝结成无助悲哀的形色。
而我,眼睁睁看着母亲的余烬继续飘渺在头顶的上空。我干枯地抽泣,哑声叫,“妈妈,你回来……”母亲的身体化作烟灰,卷走了我的呐喊。
这世界太奇怪了,上帝在变着花样玩弄着他创造出来的生命。又能怎样呢?现在,我已学会用美化了的记忆,拼凑母亲破碎的形象。
关于母亲的死因,警方一直没有查明缘由,所以“自焚”的结论不明不白地持续到现在——自焚?荒唐的结论!把人当成低智商的动物吗?
我不甘心。每年母亲的忌日,我都会狠狠地发誓:妈妈,只要我还活着,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把你化成烟的人!
母亲莫名地飘走,风化成无数细小的颗粒。而父亲的脑疾日益加重,终于变成彻底的精神分裂。
他渐渐变得寡言迟钝。肿胀下垂的眼袋里,装载着两颗嫉俗的眼球。最多的时候,他就是坐在他的制药公司办公室里,对着母亲的遗像发呆,任泪水洗涤他干涩的眼睫。
我甚至可以体会他的惊惧和焦虑。我知道,带走母亲的青烟不久也将带他永久地离开我。他太爱她。
医生说父亲患上了器质性精神分裂。他幻听,被害妄想,而且情感偏执。常常在半夜时分听到他在阳台栏杆上攀爬的声音。幸而家里的阳台有防盗网,他从没爬出去过。就因为这样,在攀爬一阵却失败以后,他放弃,然后大哭起来,孩子一般。
“小汐,小汐啊……”我在房间里听到他叫我的名字,“小汐——快出来看,你妈妈升天了!好多烟!满天都是烟……”
这种时候我总是用被子蒙住脑袋,生怕他的叫声勾起另一些可怖的画面。长久以来,我就在父亲这样的叫喊声里熬到天亮。
我不能让他看到火,否则他会彻底癫狂。有一次我用燃气灶炒菜,父亲刚好经过厨房门口。等我意识到忘记关厨房门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看到燃气灶的火苗以后,立刻狂叫着母亲的名字,然后,客厅墙壁的震颤延伸的我的耳膜。
我飞快奔到客厅抢救他,却只看到客厅的墙壁上隐隐留下的几片血痕。
“你妈妈,升天了……”他似笑非笑地流着眼泪,额头青紫,滴下朱红的血,“小汐啊,你看到了吧,好多的烟,好多烟……”
我紧紧搂住他,“爸爸,没有烟,有水,有水!”我顺手拿起常备在茶几上的水壶朝他淋下去。零下的温度,水浇在他的头上,几乎立刻成冰。
终于,他不再发抖,不再撞墙,也不再叫母亲的名字。父亲这样的癫狂只能用水来制止。
这种浑浑噩噩一直持续到方姨进门。
这辈子我还从没像恨方姨那样去恨一个女人,一个侵入者。虽然她在父亲临死前嫁给他,并且在他的葬礼上很痛苦似的挤出两滴眼泪。
她总是有办法让父亲变得安静,或者是安定片,或者是镇定剂。不可否认,她是一名合格的护士。她所在的医院接纳了父亲,我指望他病况好转,但最后还是无力回天。
在饱尝了惊惧和焦虑的折磨以后,父亲终于离世。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一切都过去。解脱。
对于方姨,我从来就没高估过这个顶着“优秀员工”头衔的、有二十年工龄的护士。就在律师宣读完遗嘱的时候,这个女人歇斯底里地吼起来,“怎么可能,老头子怎么可能把公司给这丫头一个人?!”
这种女人见得多了,太没新意,庸俗得令人恶心。我鄙夷了她一眼,“我不想要,给你吧。”
她有些惊讶,却没再说话。
她的儿子坐在一旁,浑浊的小眼睛半眯。也就是他,后来把我从女孩变成女人。我恨!这个推我堕入深渊的人——蒋志贤!如今我鼓足勇气写下这名字,尽管它会让我做噩梦。
几天以后,父亲的骨灰被装进一个小盒子里,正式下葬了。我蹲在蓝湖的家门口,又感到浑身冰冷。即使十年以后的今天,这种感觉依然无比强烈。
那天早上,装着父亲的小盒子被放进一个死人的城市里。而我无家可归。
那天,也是我们初次相识。从那个亡灵的城市里回来,我抹掉脸上最后的泪痕,转眼即看见你斜倚在小区围墙边上。晨光在你头上倾斜,金粉似的洒在你发际,像湖水反射的粼光,充盈我枯竭的眼潭。
你住附近。其实这样的场景我已经见过多次,但那天看来仿佛格外温暖。经年不变的温暖。
父亲去世了。你来了。
你家搬来蓝湖以后,你变成我的朋友。你用温柔的语气说我“是个可爱的女孩”——那天我不过是穿了一件浅绿色的连衣裙,用一个蝴蝶结绑了马尾。知道么?当时听到你说我可爱,我真觉得有点可笑。呵呵。被遗弃太久的人,恐怕早已失去了可爱的天分。
你却这样夸我,让我觉得过分的温暖。
柏衿,“可爱”这两个字眼,实在是跟我无缘的。你还不晓得吧?刚来美国不久,我曾经用做了一个月应召女郎的钱来缴房租。
今天我没有在MSN上给你留言。因为我早已丢失了你,所以相逢不如怀念。
不过,那张我扎着马尾站在斯坦福法学院大楼前的照片,我发给你当作生日礼物。从前年开始,已经发了三张。我害怕,由于不会再见,我的样子会在你的脑海里溶解掉。
写了这么多,天刚好亮了。此刻,第一缕阳光洒进来屋里来。
早安,柏衿。
——天蓝色水笔在白纸上拖过最后一笔,墨水尽了。
我走近窗帘,一把扯开。有阳光滑过我盘绕着伤口的手背。
台历上晃动着轻飘的光亮。我瞥了一眼,下周五,就是祝盈盈回国前的告别聚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