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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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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谣言火烧火燎,传遍了整个学校。
事实上,我从来没觉得那么引人注意过,一大早和锦嫣走在路上,回头率基本上是200%,平均一人回头两次,也不排除回头N次的可能。
如果是因为什么光荣的事被人看也就算了,偏偏我心知肚明,这是为了莫须有的绯闻。最糟糕的是,好像我的信誉度没有那位绯闻男主角高,他只是轻松的几句话,就让我背上了始乱终弃的罪名,并且永世不得翻身。而那些传播谣言的人,也像是被他蛊惑,成为了他忠实的信徒,将批判我当作一种神圣的事业。
事实再次证明,厕所是一个最好的八卦集散地。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平时去厕所时总可以听见一些有趣的信息当作消遣,但事情轮到自己身上,就不怎么好笑了。
“喂,昨天的大新闻,你听说了没有?”
我的手刚摸到门板的插销,便听到有人这样说,动作不禁停顿了一下。
“你是指那个师生恋VS同性恋的传闻?那个我听说了,只是知道得不详细。你知道些什么就赶快告诉我吧!”她的声音带有一丝兴奋。
这样的情况下,我索性就不出去了。反正也是好奇,不如就听一下现在传言进行到什么阶段吧。
起头的女生继续说:“是这样子的,昨天食堂里,有一对同性恋女生公然发表爱的宣言,其中一个女生传说是医务室老师的女朋友。”
嗯。我暗暗点头。这个消息还挺准确的,看来我将谣言估计得太坏了,反省一下。
“耶?好劲爆!不过我听说医务室的老师很帅耶,但是那对同性恋长得很丑的,怎么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嘛!”
很丑?我皱眉。凭什么说那个死男人很帅,说我就很丑?我反倒是觉得把我们俩送作堆是把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我是鲜花,撇撇嘴,我倚着门,继续偷听。
“我听说详细情形是这样的,帅哥老师有把柄被握在那个丑女生手里,于是就被迫跟她交往了。后来她发现自己喜欢女生,又舍不得老师这个大帅哥,结果昨天就和老师的拥护者吵起来了,好像还打架呢!”
“那么粗鲁?”某人鄙夷的声音。
“对啊,老师好可怜。”
我就像听见了一个童话故事,故事里我就是喷火的怪兽,而那个死男人便是被我困在古堡里的王子。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冲进来一个勇敢的美女将我打败,把王子救出去。
偏偏现实是王子调戏了怪兽,还一脸无辜地颠倒事非黑白。想来第四部洗冤录应该拿我作为原型,再找个宋慈来解救我。
我再也听不下去,便耸耸肩,一脸若无其事地推门出去。
洗手池前围着三、四个女生,其中两个一见到我便像见了鬼似的,但又要假装镇定。我不免多看了她们几眼,却发现越看越眼熟。
对于那搬出去住的两个女生,我们曾经打过几个照面,她们一人酷爱穿一件红色连衣裙,上面布满黑色圆点。另一个喜欢穿一套绿衣白裤,大大的袖子极其招摇。那身熟悉的瓢虫装和青菜装,不就是我家亲爱的小瓢同学和小青同学吗?相较于对锦嫣的一见便喜欢,那么对她们,我便是一见就讨厌了。所以每次遇见,仅仅几个回合,她们便总会落荒而逃。
“同学,很久没看见你们了。换了寝室还住得好吗?”我拿出万分和蔼可亲的表情,慢慢踱向她们。
“你……你要干嘛?”她们跟着我的节奏后退,但很快便已抵上洗手台,无路可退。
“没什么,只是想跟你们联络感情嘛。”我将手插入裤袋,在她们面前站定,“怎么说也曾经是一个寝室的,其实你们搬走我很舍不得的,不如就搬回来住吧。”最近极需要找人发泄,如果她们肯回来,倒多了些可以玩的事情。况且我敢拿人头担保,她们一定不肯回来住。
“谁……谁要跟你这种同性恋住在一起啊。”小瓢同学还是一贯的敢为天下先,她挺起胸将那张苍白的脸对着我,无端让我联想起日本的艺妓。
“咦?”我诧异,指指小青同学,“不是你和她为了你们俩伟大的同性恋情才搬出去同居的吗?怎么赖到我头上来了?”
“你……你你你……”小瓢将手指抖得跟筛子一般,一口气已经顺不过来了。所以说,跟太低段数的人玩这个实在是无趣得很。
周围的女生听得津津有味,毕竟现场秀的八卦是难得一见的。我基本可以担保,除了小瓢小青,其他在这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传闻中女主角的长相,否则早已经在我出现时便对我露出那副我今天已经见过无数遍的晚娘面孔。这样真好,我可以好好地在这儿玩一会儿,顺便将八卦新闻推向一个新高潮。
我再接再厉,转向小青,“况且我听说,昨天你们俩在食堂跟别人吵架,难道……”我倒抽一口气,“难道你们俩就是那个传说中抓住老师把柄不放的同性恋?”
“明明你才是昨天那个同性恋嘛。”小青挺身而出,让我思考是不是要把她的绰号改成青虫,这样更加适合瓢虫一点。
“好冤枉,人家是有男朋友的人了。再说我那么漂亮,用得着去喜欢女人吗?”
“骗人,你男朋友是谁?”
脑中灵光一闪,一个名字便脱口而出,“卫凌宇。”
其实我也没说错嘛,好歹是那么多年的青梅竹马了,他也勉强可以算是我的男性朋友,简称男朋友。
“卫凌宇?法律系二年级的卫凌宇?”一个女生喃喃问道。
法律系二年级?我努力在记忆中搜索关于他的信息。好像似乎那次他确实是这么说的。
“嗯,就是他。”我点头。想不到他还挺出名的,随便在哪里遇到的女生都会认识他。
“骗人……他那么花心,如果有换新女朋友早就公开承认了。”
“他公开过几次?”我十分好奇,像他那么花心的男人大学两年会换几个女朋友。
“好像……”她皱着眉努力地想,沉默半晌才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我,“一次也没有。每次都是女生先承认的,他也不否认,然后过不了多久女方就宣布把他甩了,不过我估计是被他甩了才对。”
“嗯,那我就是他的新女朋友。”大不了吃亏点让他甩好了。
“你听她瞎说。”小瓢终于缓过气来,抱着手臂冷冷地看着我,“卫凌宇怎么会看上一个同性恋。”口气酸酸的,像是几百里外打破了一个醋坛子。
我摊手,无辜地睁大眼睛眨了眨,“我们是九年的青梅竹马,他不看上我看上谁?再说了,人家确实不是同性恋嘛,你们就不要把自己威胁老师的事赖在我身上了,人家很难做人的。”话一说完,连自己都想吐。没想到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纯情小女生撒娇的本事,现在自己都用上了。
周围的女生看看我,又看看她们俩,似乎在努力比较谁才是传言中的丑同性恋。不一会儿,矛头便一致指向她们,“你们干嘛自己干的事不承认?做人怎么可以这样,看人家老师长得帅就拿把柄要胁他,也不好好照照镜子……”
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把两人堵得面色发青。
看看,这就是得罪我的下场了。我轻松地哼着小调走了出去,不再理会身后的是非。
八卦结束,上课要紧。
*** *** ***
下午,马上有一条新八卦新鲜出炉。
——真假同性恋,狭路相逢。惊现卫凌宇新女友,是真是假?
很精僻的总结,我阖掌赞许,和锦嫣笑成一团。
走出教学楼,已经是下午三点,天下着蒙蒙细雨,稍稍解除了一些窒闷。大部分人都拥在大厅门口,发愁该如何穿过这么漫长的林荫道回到宿舍。
我和锦嫣却不管这些,迳直穿过人群踏入雨幕。清凉的雨丝落入发中,密密织出一张愉快的网,将我俩罩住。
我干脆停下脚步,闭上眼睛。
似乎曾经也经常做这样的事情。总是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在露天淋雨,不分时节。然后他就一定会在一小时之内找到我,领我回家。
“小堇,淋雨会生病的。”他总会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将手中大大的黑伞撑在我头顶,然后弯腰摸着我的额头,用衣袖擦干我脸颊上的雨水。但其实他的衣袖早因为跑得太急而淋湿,擦不干我的脸。
至今都记得他那温柔的眼神,让人觉得自己是他捧在手心里的珍宝。只是,当他不在,谁又肯花时间找我,谁又将我当成宝?
口中逸出一声轻叹,我睁开眼,不期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面前。
“卫凌宇?”
锦嫣拍拍我的肩,让我自求多福,然后没义气地先行离去。我只好一步一步走进他的伞下,然后抬头直视他。他抿着唇,看不出情绪,让我不免有些忐忑。不过只是借他女朋友的头衔一用,他应该不会那么小气吧?
“走吧。”在我百般猜想的时候,他突然开口。
走去哪里?我站着不动,疑惑地望他。
他突然一勾唇角,眼神也变得戏谑,“下雨了,我总得来接女朋友回寝室的,不然别人以为我这个人没有绅士风度呢。”
果然,他知道了。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大厅,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众人的焦点。没道理让人白看戏,我将他拉至无人的角落,才松开手。
“学长。”妈妈教我在问别人借东西之前要对他友善点儿,至于借到之后怎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嗯哼,不是我的新女朋友吗?”
“那个……其实是这样的。”我试图采用感性的角度来跟他解释这件事,“今天被一对同性恋冤枉说我是同性恋,我又解释不通,就只好跟她们说我有男朋友了。但是她们非要问我的男朋友是谁,想来想去我就只好跟她们说你的名字了。”我垂下头,以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无辜。
“嗯哼?”完全不相信的语气。
“其实重点是,我想借你现任女朋友的头衔用一下。”
“讲真话。”他对重点似乎没有兴趣。
“好吧,她们不是同性恋。”回想刚才所讲的,似乎只有这一句不是真话了。
“所有的真话。”他一眼瞪过来,还是不满意的样子。
“干嘛非得知道得那么清楚。”我嘟囔,不忘将声音调至他能听到的大小。
“我总得看看这件事情值不值得我拿清白来换。”他居高临下斜瞥我,“或者你也可以不说,反正我没什么损失。”
怎么听起来我像是被威胁了?我眯起眼,用力盯住他的眸。他似乎没有意向要妥协,也不说话,只是默默与我对望。
我们就这样在翠绿色的树荫下同撑一把雨伞,静静站着。经过的人投来的目光,无一不是羡慕的,就像是看见了一对深陷爱河中的情侣。
我终于妥协,在眼睛瞪成逗鸡眼之前放弃。用五指顺了顺被风吹乱的头发,我缓缓开口,“昨天的传言你应该知道一些吧?”
“唔,知道。”
“真实情况是,我不慎被卷入了这场绯闻风暴中,所以今天一整天都不得安宁。为了可以脱身,就拿你出来做挡箭牌了。”我企图淡化重点。说真话是一回事,但跟那个死男人的恩怨,我并不想让无关的人知道,即使他即将成为我名义上的男朋友。
“不够精彩。”他抱怨,“所以我要求福利。”
我疑惑地偏过头,“什么福利?”
他别过下巴,勾起右边的嘴角,显出一个浅浅的酒窝。不知为何,我看见这样的笑容便觉得有不祥的预兆,仿佛自己已经成为被算计的对象。
果然,听见他的声音响起,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廓,“身为男朋友应该享有的福利。”
身为男朋友应该享有的福利?我的脑中从一垒一直跳到本垒,然后不禁后退,再后退,却在快要离开他势力范围的时候被他拉了回来。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低声笑着。这是我第一次看他那么开朗的笑容,他从来都只是微勾唇角,最多也就是不超过45度角的微笑。我怔了怔,才发现我竟然对这样的笑容不能免疫,非但不能免疫,似乎还有上瘾的趋势。
甩甩头,我皱起眉,“笑什么笑,有什么那么好笑?”
“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止住笑意,“我又不会吃了你,你逃什么?”
“那你要的福利是?”我发现自己的耐性已经即将告罄。
“每天一顿晚餐,你作陪。”
“理由?”我实在想不出这样做他能得到什么好处。
“你欠我的。”他说得理所当然,在瞥见我不满意的神情后继续补充,“如果你非要理由,我再给你一个。”
“什么?”
“边看赏心悦目的风景边吃饭比较利于消化。”
利于消化?这是什么怪理由。我忽略风景一说,觉得似乎还是挺受用的。
那么……
“成交。”
“那好,我五点在食堂门口等你。”他像是偷了腥的猫,笑得满足,我却觉得自己像是落入了猎人的陷阱。
我点头,无可奈何。
“合作愉快,女朋友。”他放柔声音,竟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将伞交到我手上,便转身离去。
我怎么最近总败在男人手上?那个医务室老男人也就算了,连卫凌宇那种表面无害的花花大少,都能那么轻易的威胁到我。难道我真的退步了?踱在路上,我不停思考这个问题,没有解答。
看来,仍需反省,努力反省。
总而言之,他们都不会有好下场。
*** *** ***
不论是什么季节,清晨的空气永远是最澄净的。但我总无缘闻到,因为从小喜欢赖床的缘故。那时候,还没上学,每天大段大段空余的时间都是用来睡觉。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不起床的,即使没有太阳,我也总要等到午饭时间在胃自动提示下才不得不妥协。
那年,爸爸早已经不在了,妈妈上班很忙又没钱请保姆,只好叫邻居代为照顾我。于是每天只要肚子一饿,我便很习惯地闭着眼晴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带上钥匙锁好门,转身敲开邻居家的门。
那天,给我开门的就是他。
“阿姨好。”我总是在开门后就习惯性对着面前的裙摆问好。
“阿姨?”头顶上有一个男生肆意的笑声,“妈,她叫我阿姨诶。”
我尚在梦游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出现在眼前的不是往常的景象,而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腰间的皮带。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他在我呆呆站在原地的时候蹲了下来,用他那深色的眸望着我。
我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似乎是不能接受原本不成不变的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陌生的异性。而他也像是没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下子都不知道该将手脚放在哪里。最终,他选择了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将我一把抱起。
我的下巴被搁在他的肩膀上,硬硬的有点痛,但很温暖。
“别哭了,乖。”他抚着我的头发,然后用衣袖给我擦眼泪,“再哭就不漂亮了哦。”
好笑的是,我似乎那时候就深谙美丽是女人一大筹码,听他这么一说便马上止住了眼泪。他好笑地望我,用修长的手指刮刮我的脸颊。
“小陌,带甄甄来吃饭。”阿姨在饭桌前喊他。
“秋——陌——”我重复着,拖长了的声音显得有些奶气。
他笑着弓起手指轻敲我的额头,然后忍不住在我的脸颊狠狠亲了一下,“好可爱,要叫我陌哥哥,知道吗?”
“不要,秋陌。”我撇过脸去,固执地认定第一次听到的名字。
“好吧。”他玩笑似地用手指勾起我的下巴,“要这么叫我也行,不过我们要交换。”
我眨巴着眼睛,显得很困惑。交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拿你的一样东西跟我换一样东西。”
“交换?”我点头,然后突然搂着他的脖子,学他刚刚的样子在他的颊上印上自己的口水。看着那个濡湿的印子,我满意地咯咯笑着。
他换了个姿势抱我,很稳当地将我置于他的右手臂弯处,腾出一只手来,却不是去擦我的口水,而只是伸出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这样不够哦。如果你答应我等你长大以后嫁给我,我就让你这么叫我。”
阿姨在一旁忍俊不禁,“小陌,别教坏小孩子。”
“我哪有教坏她,我在帮你找媳妇。”他的表情很认真,眸中倒映出我的脸,如此清晰,“她叫什么名字?”他转头问阿姨。
“她叫甄堇。”阿姨走过来,似乎也觉得这样的对话很有趣,“你不知道她的名字还想叫她嫁给你,真是的。”她笑着摇头。
“甄堇?那我叫你小堇哦。”他的眼睛笑得弯弯亮亮,宛如夜空中的星星。
“交换!”我现学现卖,还记恨刚才他为了称呼跟我要交换的事。
他和阿姨同时一怔,仿佛不能置信我将这个刚学的词语用得如此淋漓尽致。我感觉到他的胸腔微微震动,脸上的表情也丰富十足。
“好吧,交换。”他笑着,“换我以后只能娶你好了。但是,你也只能让我叫你小堇,别人可不行。”
我偏头想想,虽然完全不能理解娶的意思,但似乎交换到了东西就是赚了。我盯着他,大力地点头。
“那么,你也要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不然我就不让你叫我‘秋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只是我还太小,无法分辨。
“只能让我叫你秋陌!”继续依样画葫芦,并且忽略掉嫁的意义。不明白的事情就不要想,我从小就贯彻这一宗旨。
“好,我们拉勾勾。”他伸出小指。
那年他十五岁,而我五岁。他的小指对于我的来说仍是个庞然大物,我只得挂在上面,象征性地与他勾了勾。就这样,也将我的终生幸福换给了他。
只是,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是赔了许多。但此刻即使想要赔给他再多,他也收不到了。
彼时天蓝,现在依然蓝。但物是人非,他已不在。
自从那次梦后,我似乎常忆起那些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有时候忍不住想,如果有洗脑手术,不如就把这段记忆抹去。但如果真抹去,我又是否会快乐呢?
无解。不论我想多少次,都是无解。
我叹气,却发现自己正站在路中央发呆,不禁回想,我到底是要去哪里,做什么?
很快,记忆回炉——我要去公告牌,做一件伟大的事情。
今天的空气很清新,远处操场上已经零星有晨跑的人了。十月的早晨稍显凉意,他们却仍单薄地穿着一身无袖背心。想来青春真是无敌,再大的病,在床上躺几天也就过去了。但如果注定要死,再年轻也没有用。
比如他。
甩甩头,我发现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米黄色的公告牌立在那儿应该已经有些年头了,陈年旧纸总是没有撕干净,留下一些边边角角,杂乱地好像被爪子狠狠地抓过一样。
找个块比较干净的空地将手上的纸贴上去。退后几步,我得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我可是花了两天作资料搜集,才完成这项工作的。
将视线移去右上角,晃过一张彩色照片,再晃回来。似乎这张照片上的人很眼熟,我端着下巴扶着手努力思考。照片上的标题一大串,从我的角度看来是黑糊糊的一团,根本就辨不出是什么字。倒是三个字加粗加重加大,是我唯一能够看清的——同性恋。
“啊——”半晌,我终于认了出来。照片上的人,似乎就是站在教学楼门口的锦嫣和我。照片里的背景是大太阳,光线太充足而导致有些曝光,但仍丝毫不影响别人通过这张照片认出我们来。
毕竟,我是认人痴,他们不是。
原来有人手脚那么快,已经搜集好我们的照片资料,准备公布于众了。
左看右看,时间还太早,所以周围少人出没。我便将照片撕下,藏进口袋里。开学到现在,还没有跟锦嫣拍过双人照,这张正好拿回去用像框装好放在寝室最显眼的地方。
太早揭露谜底,是一个游戏最大的忌讳。
所以,本法官判定照片没收,偷拍者斩立决。至于得罪法官的人,本席会将他们一个一个揪出来,踢到西伯利亚去。
贼贼地笑着,我抬手看表。这个时间,还可以回寝室再补个眠。
清风仍徐徐地吹着,而游戏,才刚要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