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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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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些些小确幸
第一年。
我上我的课,他上他的学。
那天的画面,随着军训、月考、期末考,淡出。
第二年。
他又出现。
在我快忘记有这个人的时候。
秋天吧,大概。
人山人海的夜间九点半。
站在甬道等校工开门,耳后传来阵阵聒噪。
“这人男的女的?”
几个男生以猜我性别为乐趣。
我忍不住回头。
当中有一大高个儿,推着辆破自行车。
嗯,就是他。
虽然当时我短发,还穿着工装裤。
但并不妨碍我用女生都很擅长的动作去鄙视他。
这,是故事的序幕。
很明显。
我对他产生的第一种感情并非爱慕。
而是因他怀疑我性别所导致的厌恶。
那之后,他,我记住了。
而当你开始留意一个人,他在你周围出现的次数就会增多。
他频繁地出现在我视线里。
窗外那片儿水泥地。
操场、篮球场、排球场……
甬道、街口、大马路上。
哪哪儿都有他。
反复遇见一个人,其实并不算奇遇。
这我知道,尤其是在芝麻大点儿的学校。
但那时我常看李碧华,她说过:
缘分尽了,就是住一条巷子里也碰不到。
反过来说。
一个月不知见了多少次。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还挺有缘的?
每多见一次,这种想法就加深一层。
每加深一层,对他的厌恶就减少一处。
每减少一处,就觉得他又顺眼了一度。
看习惯了,反而还觉得,他有那么点儿帅。
这一点儿帅呢,又让我感到有一些些小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