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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浪狗 ...

  •   一个馒头可以产生友情,为何苹果不可以?

      小狼不是一只狼,而是一个名字叫做小狼的男孩。
      小狗不是真的狗,而是一头名字叫做小狗的森林狼。
      这两样生物搭配在一起是很难想象的。
      可是如果你也住在那条繁荣的商业街,就会觉得他们应该天生就在一起。
      小狼其实并非真正的人。只是在他的体内,人类的基因远胜于狼的基因,所以他一出生就注定了自己是狼族里的异数,一个不成气候,抹煞狼族高贵血统的异教徒。
      所谓人狼,指的就是他这种人与狼结合的衍生物。
      不过他一点都不介意身份这种东西,反正有小狗陪他。
      小狗虽然是真正的狼,却并不是小狼所属的狼族份子。对于狼族那些进化后的高级种族,真正的森林狼只是他们的奴役,随便他们驱使的兵卒。
      但在小狼的心里,小狗不是他的奴役,而是他的兄弟,他最重要的亲人。毕竟父母相继死去后,只有小狗天天陪着他。
      为了让它获得与自己同等的地位,他连夜带着小狗逃出了狼族的势力范围。来到了长老口中最憎恨的地方——人类的城镇。
      尽管这是他第一次来到母亲曾经生活过的城市,可他一点都不陌生,相反非常熟悉。
      他知道人类害怕狼,害怕一切会伤害到他们的猛兽,尽管最终被伤害的只会是那些可怜的低级生物。
      不过为了入乡随俗,配合人类的生活条律,他把小狗先前一个非常威风的名字换成了现在这个很宠物的名字。
      因为人类喜欢那些向他们示弱的小动物。
      每逢有路人问起他身边这条蓝眼睛的宠物是什么品种,他都会回答说:抱歉,这只是一只脑子被烧坏的狼狗。
      小狗听得懂他的话,所以每逢这个时候它都会扮演弱者的角色,趴低身子去舔小狼的脚丫子。
      就靠这样默契的合作,他们蒙骗了不少人的眼睛。
      可是既然在人类的城市,如何生存下去是小狼面临的最大困境。他知道有街头卖艺这种适合流浪者的行业,可惜小狗毕竟不是会杂耍的猴子,更不是真正的宠物狗。
      它也会有自己的脾气,也会撕咬小狼的裤角以示报复。但小狼还是觉得很幸运,因为小狗是个爱吃素食的狼,这样说明它非常好养活。
      而它最爱吃的一种食物,就是小狼母亲健在时经常做给小狼吃的馒头。
      小狼每次都会掰一半给它吃,到最后,连小狼手上的那一半也会被小狗抢了去。
      或许他们的友谊就是从一个馒头开始,逐步升温,逐渐牢固。
      现在他们离开了自己的家园,只能彼此相依为命。
      实在饿极了,小狼就会蹲在包子铺的橱窗边,紧紧揽着小狗坐在角落闻着肉馅包子的香气。
      小狼觉得有必要给小狗一个希望,所以他对它说:小狗,闻到了吗?这些包子馊掉了。所以我们等他们出一笼最好的包子时,再去吃。
      小狗眼巴巴的瞧着他,似乎没有不相信的理由。
      可是等啊等啊,人家都快打烊了,小狗还是没有等来一笼最好的包子。
      包子铺的斜对面是一家脂粉店,老板娘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八岁大的女儿。小女孩见小狼可怜兮兮的模样,十分同情。她拿着两个大红苹果,一摇一晃的走到小狼的面前。
      她说:哥哥,请你吃苹果!
      稚嫩的童音很亲切,可是小狼不喜欢和比自己小几岁的女孩一块。以前在狼族的时候,他就很抗拒那些长老的女儿。
      可是他很饿,小狗也很饿,于是他只能接受这善意的苹果。
      他将苹果递到小狗的嘴边,喃喃自语:瞧见了吗?有女孩子请你吃东西。我们是兄弟,所以你一定会留个苹果给我吃的。
      言下之意,他接受的不是小女孩的苹果,而是小狗的口粮。
      小女孩和小狗都听不懂他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讯息,本来小狼也没打算让他们弄明白,那是他说给自己听的。

      乞丐苦乐

      骨头是坚硬的,奈何肚皮是最容易饥饿的。
      当有人说包你一日三餐,而你只需要付出同等的劳动力时,任何勒紧裤腰带的人都不会拒绝。
      所以云姨只动了几下嘴巴皮子,就将小狼还有他的宠物一起纳入了自己的脂粉店里。
      云姨磕着瓜子,用涂满血红色的手指,来回捏着小狼的下巴仔细打量,不时还将他的身子转前转后,就像在商场选衣服一样的挑剔着他。
      她吐出口中嚼烂了的瓜子壳,唤来了店里的老员工。
      [阿四,把这孩子和他的狗领去后院和昨天那小子一间房。注意点啊。]
      阿四木纳的点点头,他已经在这个店里呆了有些年岁,自己最黄金的时期就是在这里渡过,对于老板娘的交代从来都不会悖逆。也是因为他太愚忠,云姨才愿意让他一直跟着自己。
      在去后院的路上,他什么话也没跟小狼说,连小狼问他老板娘叫什么,他也只会摇头。当时小狼就有种感觉,他一定是哑巴。
      当他们来到一间看上去还不赖的瓦房时,阿四把门一开,就手将小狼和小狗推了进去,随后锁上门就离开了。
      屋里不算太亮,是因为四周门窗都是封闭状态,只靠着薄薄的窗纸映照些日光进来。由于房间内部没什么摆设,所以看着空荡荡的,一眼扫过去,整个房间就看光了。
      这时小狼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床上躺着的就是老板娘口中的‘昨天那小子’。
      ‘昨天那小子’也瞧见了新来的伙伴,他勉强从床上支撑起来,发呆的看着和自己一般大的少年,还有他的‘狗’。
      [喂,你从哪里弄条狼进来的?]
      小狼一怔,没想到这人认出了小狗的真面目。他站在那里,一动也没敢动。
      [别怕,我以前跟我老头狩猎的时候,经常逮到这些动物,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小子’将头枕在床头的杆子上,有气无力的对小狼说:[我叫苦乐,你可以叫我乐哥,往后大家互相有个照应。]
      [哦。]小狼应了一声,还是没敢靠过去。
      苦乐指了指小狼跟前的大圆桌,说:[帮我倒杯水来喝,那臭婆娘把我锁在床上,害我一晚都没喝水。]
      小狼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道义当前,倒了水给苦乐递了过去。
      苦乐大口大口喝着水,被呛到连着咳嗽,还是没命的往喉咙里灌。
      小狼这时候才发现他一双脚上拷着拇指粗的脚链,并且捆绑在床后的铁栏杆上。
      小狼好奇的问:[谁给你拷着这个的?]
      苦乐说:[还不是脂粉店那老妖婆干的!因为我不听话呗!如果你也不从她,今天你也会被她给拷上了。]
      小狼继续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干?不是来这里当杂工吗?]
      苦乐吐了一口唾沫,发狠的骂道:[老妖婆会那么好心?!这时她骗人的伎俩了!昨天我也是被她这么骗来的,后来听屋里原先的一个哥们告诉我,她这是卖人口,专门挑模样不错的小男孩往城里大户那儿送!]
      [今早就把那哥们给送去了!知道娈童是干嘛的吗? ]
      小狼摇摇头,不理解苦乐所指的意思。苦乐见他不懂得,只得换套方式解释。
      [就是要咱们男人去干女人干的事,现在懂了没?]苦乐见小狼还是摇头,只得叹口气,说:[算了,你不知道也好!反正咱们不能再继续呆下去,得想办法逃走!要不是我现在身上背着罪名,早叫人把这老妖婆的店给铲平了!]
      小狼将左眼闭起来,光用右眼瞅着苦乐,半响才道:[咦,我怎么在你背上看见了一只金龙?]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立马让苦乐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其实小狼真不是有意去窥视别人的身份,作为狼族的后人,他也只有右眼才能看见一些连他自己也无法解释的怪异现象。
      尽管这个发现,会令他日后走上另外一条不同寻常的路。
      但即使历史重演,想必他还是会这么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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