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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A

      看着眼前这杯最普通不过的七喜,我就直觉和朱朱一起泡吧是个错误。温暖的太阳从宽大的玻璃窗射进来,让人有种懒洋洋的惬意。这样美好的黄昏我宁愿独自写点什么,或者干脆就呆呆坐着老去也好过把光阴浪费在这里。前啜一口,连日来的感冒让我的味蕾变的极其麻木,喝什么都是一个味。

      人和人之间,有时到颇有些微妙的关系,只能用缘分去解释。就像我和朱朱,如果把我比作一棵姿态幽雅的植物,那么朱朱绝对是一场呼啸的飙风。就像我永远只穿纯色的衣服,拒绝任何饰品,她则是波西米亚式的唤胚叮当,我虽然对她的烟视媚行颇有言辞,但一旦有人想伤害到她,铁定了是要和她站在一条战线上的。

      朱朱今天穿的是一件吊带小背心,露出圆润而美好的肩膀,长长的卷发,遮住了大片裸露的背部,更加让人想入非非,手腕和脖子上照例是珠环翠绕。若是别人这么打扮,我肯定会大叫妖怪的,可是朱朱这么打扮给人的感觉却是俏丽是妩媚。

      朱朱见我兴趣缺缺,便停止了她那些八卦。

      “单宁,我想在咱们学校也开这么一间小酒吧,你说好不好?”

      我装腔作势的摸摸她的脑袋再摸摸我的脑袋,“好象没有发烧啊!”

      “你丫的,正经点,我说真的呢。”朱朱很努力的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笑倒她怀里。

      “那就开吧,反正你丫的有钱。”是啊,我为什么要反对,再说了我还不明白大小姐她吗?嘴上问我好不好,其实早就打定了主意,她想好要做的事情,就是八头牛都不一定能拉的回来,更何况我一纤纤弱女子呢,多次的经验告诉我,冤大头作不得。

      现在的社会,穷人要钱,要名利,而有钱有名利的人呢要快乐,所谓的物质需求满足以后就需要精神食粮了。对于我这种人能吃饱就不容易了,那里还管的了别的,而朱朱不一样,她正是那种需要精神食粮的人。

      她家是广州的,沾了改革开放的光,一夜之间成了所谓先富起来的人。温饱思□□,朱朱的父亲在富起来不久就找了个年轻漂亮的外来妹,而与糟糠之妻离婚了。之后,她母亲独自经营一家儿童服装厂。两人自觉唯一亏欠的就是这个神仙般的女儿,自是万般疼爱,打小便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主。这些是朱朱告诉我的,她说这些的时候,眼里照例是没有一丝正经,我自然不好去揣摩其中真假,不过每个月她总能收到数目不菲的汇款单。

      从大一到大三,朱朱的男友走马灯似的换了一拨有一拨,沾大小姐的光,我竟然成了全校大三了还没恋爱过的唯一女生。论相貌,我虽不敢夸是倾国倾城,但至少也算的上小家碧玉吧,但若和朱朱站一起就成了扶衬红花的绿叶,男人见了自然是一窝蜂的涌向朱朱,那里还看的到我。想想也是,那里有蜜蜂见了花不采而围着叶子打转的呢。即使真有那么几个有自知之明的见追求朱朱无望,退而求其次的把攻势转向我,但心底颇觉别扭,凭什么她朱朱不要的,才轮的到我?私底下发誓,若是有男人先向我打招呼而不是先招呼朱朱,那么……

      B

      我叫单宁,正宗的北方人,从小没离开过这个城市,家在离学校不到12分钟公车的距离。幼儿园、小学、中学直到大学都未能踏出x大这个有四个大门的校园,对于我来说,它是囚笼,禁锢了我所有的自由。所以热衷于认识陌生人,他们来自各地,带着不同于这个城市的味道,说不地道的普通话。所以虽然离家很近,我依然选择了住宿。

      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去看海,想象波浪击打着海石,溅起朵朵浪花,想象满眼那一片浓的抹不开的深蓝,想象温热潮湿而有略带腥味的海风吹着我白色的长裙,发出呼啦啦的声音。

      朱朱说爱情就是伤害,不是伤害别人,就是被别人伤害。保护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别人伤害你之前先伤害别人。

      很多人说大学的爱情很纯真,这让我感到可笑,他们只是有太多的时间感到无聊,找个人寂寞的安慰而已。另外一些人看到别人出双入对,也不□□俗地找个人搭伙,开始一场害人害己的所谓爱情。

      老实说我很怀疑爱情这个东西的存在,所有的爱情背后多少有些目的。爱一个人只因他(她)身上存在了我们所欣赏与喜欢的东西,或者身型外貌,或者名利家世,或者优点甚至缺点,说穿了就是个人自私的欲望。可是之前,我曾像美国人信仰圣诞老人一样信仰爱情的。想清楚这些的哪个下午,让我惶惶不安。我明白不是我病了,就是这个世界病了。惴惴的回到宿舍,问朱朱,我是不是已经很老了?朱朱一脸茫然,小样,又发什么神经呢?

      从那时起,我开始写字,它们大多数隐霉灰暗,像生长在墙角的苔藓一般见不得阳光。或者是作惯了配角,在文字中我永远是主角,我把自己对爱情的信仰重新写进文字,这个虚幻的生活让我有种安全感。生活永远要朦朦胧胧才好,如果什么都看穿了,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人开始变坏,肯定是在学会思考之后,因为看到的太多,想的太多,就有越多的不安,越多的无法改变让你充满了无奈的绝望。于是不可轮回的堕落了。

      我开始习惯随身带着劣质香烟,虽然我不会随时随地地抽它,可是我可能会在某一个时刻需要它,通常是在写字或者发呆的时候。我开始习惯坐在校园高高的栏杆上,晃荡着两条长腿看过往的一张张陌生的脸,他们(她们)年轻健康,皮肤光鲜。我的皮肤依然光鲜,但是心却老了,像一棵病恹恹的植物。

      C

      “等待太久的终不是你的东西,越早放手,越早看到幸福。”这是我对单毅说的,他有纯真明亮的笑容,高高瘦瘦,有点像漫画中的美少男。这样的人做男朋友,绝对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这也许正是朱朱迟迟没有彻底拒绝他的原因吧。我俩从小一起长大,是正经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记得他拍着小胸脯说要保护我一辈子不受欺负,但长大了,等他可以去为一个人遮风当雨的时候,那个人却已不再是我,而是朱朱。

      朱朱的酒吧,终于还是开业了。狭窄的门洞,墙壁上挂着的是艺术系的男生孝敬的色彩绚丽的油画,在幽幽的光里,它们看上去有种别样妖艳的美。营业的第一天出乎意料的繁忙。20:00点开的门,不到半个小时就挤满了人。单毅忙前忙后的招呼客人,单纯的快乐着。我啜着一杯冰水,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朱朱聊着天。

      “朱朱,你应该和他说清楚。”看到单毅轮转的身影,我对朱朱说。

      “说什么,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朱朱随意的说着。

      “可是你不觉得这样的欺骗,是可耻的吗?”我突然很恼怒,“你必须和他说清楚。”

      我相信朱朱对这场感情只是当作儿戏,而单毅却傻傻的投入了全部。这一刻,我的天平倒在了单毅的一边,我不想他受到任何伤害。

      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水,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朱朱的酒吧,“单……”朱朱的叫声连同酒吧里所有的喧嚣都被自动门生生的夹断了。这让我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外面流动着炙热的六月的空气,校园里一片寂静,我穿着白色的长裙,独自晃荡其中。对朱朱的冷战才真正开始而已……

      我的倔强并不亚于朱朱,而不同朱朱的不正经,让我的话看上去总是那么理直气壮,我相信在这件事上,我有绝对的控制权……

      D

      我终于决定要写篇小说了,并以次为理由而拒绝去上所有的课,其实大多数时间,我是在上网或者睡觉,有时会想一些形而上的问题,并沉溺其中,乐此不疲。只有夜里,才会敲敲打打开始折磨人兼自虐的写作。我承认脑海里并没有一个整体的雏形,甚至连蛋都还不是,有的只是一些片段和天马行空的句子。小豆角很识相的搬到隔壁宿舍去睡,朱朱自从开了酒吧是绝少回来睡了。而其他两位早已与男友在校外筑就爱巢,以至于连她们的名字我都异常生疏了。

      在饭卡里存了足够的钱,然后郑重其实的将一天的生计大事交托付于小豆角。小豆角同学是位文学爱好青年,在她看来我无疑是要从事一项伟大而又艰巨的事业,便满口答应了下来。于是我开始安心地装模做样地写我的小说。除了上厕所以外,我都是呆在宿舍里的。外面发生的一切都不再与我有关。

      在我啃着小馒头给我留在桌上的早餐的那个早上,我发现了一个关于她的秘密--一封来自互联网的公开情书。情书写的极其风趣煽情。

      “我俩属狗,姐姐说我们不合适,狗咬狗一嘴毛……”

      这个发现让我异常兴奋,连带中午的几个章节都写的非常顺畅。刺探别人的隐私似乎是人的天性,这让我多少有些理解了八姑六婆们的闲言碎语,家长里短,其实谁也不□□俗。很多时候不是别人把我们看成另类,而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看成是另类而已。

      单毅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和几个网友打的一片火热。我坚持自己是喜欢文字而不是文学,在我看来文学相对文字是要严肃的多了,而那么沉重的东西,不是我所能承担的了的。在电话响了5声之后,我拿起了话筒。

      “老地方,不见不散。”

      我知道是单毅,因为只有他跟我说话时,才没有任何的客气。洗脸、换衣服,找鞋子,收拾好这一切之后,我关上电脑,没有跟网上的那群人说再见。这就是网络,你可以随时来,随时走。即使是下次再见,彼此依然是陌生人,依然从那句客气的你好开始所有被重复一遍又一遍的对白。

      十分钟后,我来到单毅是所说的老地方。

      所谓老地方不过是一家老字号小吃店,有我打小爱吃的豆腐脑和臭豆腐。可是已经是好久不曾来过了。记忆中是一些油污的木桌木椅,臭豆腐的臭味和豆腐脑的香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奇妙的气味。

      而面前的小店与记忆中的却相去甚远,清一色的米色桌布盖着玻璃钢桌面,看上去干净而整洁。要不是一眼看见坐在门口的哪个熟悉的身影,我怕是要逃之夭夭的。

      想不通,一个人的独自怎么可能装的下那么多东西,默不做声的看着单毅把一瓶一瓶的啤酒灌进肚里,我疑惑的想。

      “朱朱和我分手了”单毅自顾自地说着。

      而这原本就是我要的结果,此刻他痛一时,却可以省却一辈子的痛苦。

      “三年了,我们一起三年了,她为什么最终不肯给我机会?”

      无语,我能说什么,此刻他需要的无非一个倾诉对象,别人说什么话,对他是没什么意义的。

      带着摇摇晃晃的单毅,勉强走出小吃店。一片月光照着他明亮的额头。我发现现在他竟是如此沉重,记得以前我是背的动他的,而现今只是扶着他,我竟有重不支的感觉。

      那一夜,我们在校园的长椅上坐了一夜,他枕着我的腿沉沉的睡去,还不时呼喊几句朱朱。我吻了他明亮的额头。如此近距离下,这张熟悉的脸看上去竟有种陌生的感觉。我没有告诉他,从12岁开始,我就一直等着嫁给他呢,而他一直不知道。现今,这一切都过去了,只能这样就过去了……

      E

      窗外的雨滴滴答答地下个没完,这在北方是绝少有的天气。感觉整个人都快要发霉了。我甚至怀疑这样下去人身上会不会长出绿毛来。我的小说毫无进展,好象走进一个死胡同,怎样都找不到出路,这让我无比沮丧。

      从小我就懂得自己照顾自己,不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但现在,却有些自暴自弃,有时连自己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不满……

      开始整日整日的发呆,整夜整夜的失眠。一旦闭上眼睛就会做同一个梦。梦里我在一片白茫茫的雾里奔跑,连鞋子也不知道掉到那里了。不是有东西硌的脚底一阵阵生疼。我想停下来,想看看我的脚是否在流血,却有一个陌生的声音大声喊着:“单宁,快跑啊……”于是就这样疲惫地奔在一片白雾之中,看不清方向,看不清路,只是盲目地向前奔……

      朱朱回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作这哪个混沌的梦。只不过这次听到的不是哪个陌生的声音,而是一个极其熟悉而有极其想听到的声音:“单宁,醒醒,单宁,你快醒醒啊。”那是朱朱,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实在抬不起来。

      “单宁,你快醒醒啊,别吓我啊”朱朱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想对她说我没事,只是在做梦而已,却发现发不出任何声音。有一滴温热的液体滴在我脸上,又慢慢变凉,那是朱朱的泪吗?她为我而流的泪吗?终于我又沉沉睡去。

      我发誓这是我这一生做的最长的梦也是最有意义的梦,因为它,我的人生就此改写。

      梦里我见到很多人。他们中有我见过的,也有我没见过的,但我却清楚的知道我是熟悉他们的,莫名的有种亲切感。梦到小时候看爸爸骑车去上班,他总不忘会亲亲我的脸蛋,而这个亲昵的动作是许久都不曾有过的了。妈妈的故事其实讲的糟糕极了,但我愿意腻在她怀里听那些早已经耳熟能详的故事。但单毅拍着还不结实的小胸脯说要保护我一辈子的时候,我就开始梦想有一天可以嫁给他。朱朱蹦蹦跳跳地拉过一个男孩对我说:“单宁,这是我男朋友。”我开始计算这可怜的男孩是她的第几任。之后,我又梦到了南,这个远在福建的男孩,在网上给过我无数的慰籍。他曾许诺带我去看海……我还梦到小豆角和给她写公开情书的可爱男生。我想告诉小豆角,虽然她有点胖,但在他的眼里是最美的……

      我觉得力量在身体里复苏,睁眼,面前是妈妈焦虑、关切的脸,还有爸爸,他的鬓角经在不觉中变的花白。朱朱的眼睛似乎还有些红红的……

      窗外已是一片阳光,而我的心也将灿烂。因为有那么多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在关心着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热爱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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