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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风晨露 ...

  •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客栈,外面撒带木门的门缝里能看见光,谢流离推了推门,见是里面上了拴,于是拉起门钹敲了敲,“投宿的,麻烦店家开门。”

      喊了几声里面才有动静,有人推开内门走到院里来,脚步拖沓像是没穿好鞋子,快到跟前了停下,警觉地声音说,“投几天?”

      谢流离:“先住上三日,后面若还住就再续上,店家门前没挂客满呐,先让我进去吧。”

      等了一会儿没音,谢流离正待再说话,里面又说,“一天六十文钱,你住三日,再加上堂上押的一百文,合多少?算对了,扔进来,我再给你开门。”

      谢流离喉咙闷笑一声,从袋里把那鳞趾金拿出来,敲一敲金面放在耳朵听了听响,随后从头顶门豁里扔进去。

      “我的娘嗳!”

      这一声惊叹后,门栓从内打了开,穿着青麻布衫子的店小二上下打量着谢流离,看她是个清秀的小道,身上有些腐异和泥土的气味,却也毫无犹疑地开了门请她进来,又赶紧往外四下看看,见外面什么都没有,才放下心来。

      谢流离走进堂内,等那小二关上门回来,她伸出手掌盯着他。

      小二瞅了一眼,装傻充愣地问,“啥?”

      谢流离挑挑眉,“金子能是给你的吗?拿过来。“

      小二讪讪一笑,把手心里的麟指金死死地抓了一会儿,随后递过来,“我就说嘛,鬼一不会算数,二没钱,要是真还能往门里面丢金子,那就是恶鬼迎门我也得请他进来。那就不叫鬼,那叫财神。”

      谢流离呵一声,从照袋里找出一串钱来数了数,扔过去,“二百八十文足数了。”

      店小二接了钱,抬头问,“小道长应是不怕靠街带窗的屋吧,咱家靠着里面小花园的都住满了。“

      谢流离打了个哈气,“不怕,不过今日是真的劳碌累了,赶紧麻利地让我洗个澡,再睡它两个时辰。”

      店小二取了钥匙引她往楼上房间走,一边说,“小的姓蒋,家里老大,澡盆和水二十文,我就从您押的一百文里扣。但是我们城里用来喝的淡水和吃的肉食都贵,这个得看量另给。”

      谢流离思了思,“我不用吃肉,没事。不过洗澡的水和喝的不一样,你是用什么水给我洗?”

      蒋大说,“最后一遍的淘米水,不舍得丢……不过您要舍得花钱用干净的也行。”

      谢流离咬咬牙,“舍不得舍不得,淘米水就淘米水吧。皂荚多给我点,我这身上衣裳也得洗啊。”

      蒋大指着她掌心,“您有金子还不舍得用干净水?再说了,听口音,您还是从京里来的,我看您能拿金子,估摸肯定是给大家门户除邪祟的,这年头什么邪的东西都有,那赚头就更不可能少 。您肯定是太抠。”

      谢流离将金子收好了,不给他看,“我要带进棺材里的,你管我啊。眼力倒是挺好的,但当着人的面说出来就是不聪明,还不烧水去?”

      打发了蒋大,她找着了门进去,放下照袋,把里面的尸肝拿出来,随后用金银针按照方位插/进去,过了一会儿就有透明如水母一般的残魄钻了出来。

      谢流离伸出手指去触摸那个残魄,脑袋里呈现出一个少女的声音唤道,“阿姊,阿姊,你藏哪了……”

      长相白皙的小姑娘,十二三岁稍显稚嫩,快步地跑进西间厕所里关上门,从门缝里望出去,心怀忐忑又期望被找到。

      “咳咳,咳咳“,她发出声音吸引她妹妹,但是她妹妹好像还是没听见。

      “是……大哥家的长铃?”

      这声音熟悉,是妹家的姨娘在唤她,她一扭头,看见只穿着肚兜的姨娘和厨工滚在一起。她吓住了,哆嗦着去开门,却被那厨工一把摁在地上。那厨工拿起厕所里放的一把锄头,在她的背上一声声地砸下去。

      她的目光从门缝里望出去,望见妹妹还在满家里的找她,她将手伸了出去,脑海里喃喃,“来找我啊……我在这里……”

      谢流离摇摇脑袋,推开窗子,将这颗残魄放了出去。

      想起小时候有个童谣,“漂泊儿,天亮晒一晒,鬼伯怀里带,带回家乡好投胎。”

      这残魄的记忆太少,且只有生前处境,得不到什么关于“异物“始作俑者的线索。残魂去后,尸肝也凉了。谢流离将尸肝放在地上铜盆子里,拿个符纸吹出火,将那东西烧成了灰。

      随后蒋大也回来了,抱进一个大木盆子,又跑出去提了两桶烧出来的热水,放下后擦擦汗,“您要的都备齐了,大晚上的就别做法事了吧,要是让别个看见了,还以为我们客栈里闹鬼请的您。”

      谢流离舀出一点水浇灭了铜盆里剩下的小火苗,“知道了,出去带上门。”

      蒋大出去将门带上,却没走,从那门缝里面望过去,见她已开始解下外衣脱里衣,过不得片刻里衣也除了一半,露出光笋一般的肩头。

      方才他在下面就看出来了,小道士胸前丰满,脖颈白嫩,这个时候娇俏女子从颈到肩膀的曲线被月光给勾勒出来,还真叫人遐想。

      突然门缝里钻出两枚看不见的细针,嗖地穿过他的上眼皮和下眼皮。他吃痛得蹲在地上,从眼皮里拔出针来,眨了眨眼,看来眼珠子是无事。这下他得了记性,再也不敢偷看了。

      ————————

      翌日清晨,太子宁昱终于起床了。

      靳舍人端着盆来给他洗脸漱口,一边道,“昨夜是镇海王将您抱进来的,您可沉,我诓说您是酒醉了。”

      宁昱点点头,想起昨晚,嘴边扬起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殿下昨夜做了什么好梦?”

      宁昱转头瞧桌上,见端砚里墨还没干,笔丢在一旁纸张上,于是将笔拿起来,在纸上随意写了几个草字。

      “这字好看吗?”

      靳舍人走过来瞧了瞧,“不太好看,像喝醉写的醉字。”

      宁昱丢掉笔,“我看你是想掌嘴了。”

      靳舍人扁扁嘴,“昨天晚上殿下真不知多惊险,六七十人在下面接驾,您老人家却醒也无法醒,我是真胆子小,我要胆子大,指定掌嘴把您掌醒。”

      这时听到一声白鹭鸣叫,门前太阳光下扑啦飞进一只白鹭,掉了几根羽毛,往宁昱这边一步一轻盈地走过来,口中叫,“寡人!寡人!”

      宁昱拿起帕子再擦擦手,“你要是真敢,就让秋千把你脑袋啄了吧。”

      靳舍人笑两声,“我现在差人去告诉镇海王您醒了?”

      “不用,我们自己上去找他,叫人带路就是。”

      秋千已经熟门熟路,在前走两步,飞两步,回头看一看。

      宁昱一边走,一边回想起小时的往事来。

      他的娘亲是已故端静长仪皇后。娘亲早年与父皇奔波天下,为父皇生育三个姐姐,却一直没有嫡子。后来众大臣与娘亲曾劝父皇说,荐立温妃所出长庶子焽王宁嵠为太子,父皇口头答应下来,当时朝野内都道太子人选已定。结果娘亲在这个时候有了孕,十个月后生下了他,她自己却因年长生子,身体上没有挺过去。

      宗室之中,大哥三哥四哥都是父皇的骨血,战功赫赫,为朝野美谈。在他们十几岁征战沙场之时,宁昱才刚从娘亲肚子里生出来。父皇说,大哥的心事最重,父皇曾劝他以后好好辅佐自己,大哥也试着在幼时对他表达过友善。但后来父皇令兄长外镇,大哥与其他几个兄长就都与他疏离了。即便入京会宴,也只是同他客气。

      于他们威震四海的兵戎生涯来说,他这个弟弟只是在御花园的温床里长大的牡丹,秀丽华贵而勇武不足,即便那两场他死里逃生、险中求胜的战役,也被他们看作是父皇为了给他功勋所做的安排,就好像敌人是羊,围在圈里待他去宰似的。

      七哥宁升与他们不同,他是皇叔晟王之子,晟王又是父皇最小的弟弟,父皇一直疼爱有加,准许他在京养老。因此他与七哥亲密,算是少时最好的玩伴。

      宁昱正走着,望见头顶飞过一只信天翁。秋千也看见了,展翅向它飞了过去,两鸟忽高忽低,忽而并进。

      七哥从小向往海上,养的信使就是信天翁。这些寻海中鱼吃的大鸟,脚上是同鸭子一样的蹼,嘴巴看上去扁扁的不锐利,可若是扎猛子下水抓鱼,却一点不比陆上的鹰隼笨拙。

      七哥少时涉猎海上风物书籍,讲起来头头是道,能边和他吃酒边讲一个晚上。他就在旁边听着,就好似同七哥一起看到了大海的模样,感受到海风的吹拂。

      七哥及冠那年,恰逢海上尸闹,就向父皇自请来六螺城领兵镇尸,解了父皇的燃眉之急。尸闹解除之后,他将城墙高筑至八十丈,还在海上筑塔墙防卫,继续镇守,六年来再没出过类似祸患,因此受封镇海王。

      信天翁展开巨大的翅膀从风上拍下,那延展的宽度比他见过的鹰隼要大得多,如传说中的大鹏一样,仿佛能抟扶摇而上九万里。果然是海洋才有的造物。

      它高飞向苕华台主台,宁昱顺着它仰头望着那最高处闪着金色琉璃光的塔台,他听说从那里就可望见最深奥也是最壮观的奇景。潮汐、咸湿、深沉、无际和吞没一切,是过去书上与七哥口中的大海。生长在内陆的宁昱,对此好奇得如一个孩童。想及此,他便加快了脚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夜风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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