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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第三章、变成了一条哈士奇公狗!
黎昶之再度醒来,天色已经微芒,他正躺在一个泥水坑里。一向讲究的他顾不得坏境的脏污,捡了一条命的惊喜盖过了一切。
稍微冷静下来,他记起昨夜车祸的惨烈,赶忙挣扎着起来,想检查一下自己有没有哪里受伤。
但在他抬起自己的一只手时,看见的不是自己修长有力的手,而是一只狗爪子!
黎昶之大惊,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他眨了眨眼,再度看去,眼前还是一只沾满泥浆的狗爪子。
惊惶之下他赶忙抬起另一只手,也是一只狗爪子!
吓得不轻的他再朝下看,另外两只沾满泥浆的狗腿和狗子的下半身印入眼帘,连公狗毫无遮拦的的两个蛋蛋和火腿也直白的印入眼帘。
这是怎么回事?黎昶之脑子顿时一片空白。片刻之后清醒过来,慌忙朝泥坑里看去。泥坑里的水本来就少,加上他刚才的一番动作,现在就是一坑泥浆,根本没法照出影子。
黎昶之在周围找了好一圈,才又找到一个小水坑。他终于从水坑里看到了自己此时完整的模样,一只成年哈士奇!
就是人们俗称的二哈,雪橇三傻之一的老二!
黎昶之蹲在清晨的荒野中,思绪凌乱。他不明白,现代社会怎么还有这样奇幻的事情发生,遭遇车祸的他不是死了、伤了,而是变成了一条狗!
一条哈士奇公狗!
这比昨天他得知自己平白多出来一对双胞胎弟弟妹妹都还要惊悚。压根无法让人接受!
黎昶之迫切地希望自己变回人。他想起自己变成狗是因为遭受了车祸撞击的缘故,于是左右打量一番,飞快地朝附近的一处泥坎撞过去。
谁知泥坎里嵌得有石头,撞上泥坎的瞬间,疼得他头晕目眩呲牙咧嘴。黎昶之顾不得头上的疼痛,赶忙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还是一双狗爪子!
低头看去,该是脚的地方还是一双狗腿!
撞击能把人撞成狗,怎么就不能把狗撞回人呢?
黎昶之不甘心,想着自己的座驾被撞出高速后就往坡下滚了去。是不是光撞不行,还得从高处落下来才行?
于是黎昶之又站起来,努力地爬上旁边的坡坎,心一横,闭起眼睛从上面滚了下来。
顾不得从高处掉下来的疼痛,黎昶之落地之后,赶忙去看自己的手,还是两个狗爪子!!气得他在地上又滚又跳,折腾许久累了个半死还是没有变回人身。
不过体力的充分发泄却让黎昶之渐渐平静下来,他不得不接受自己变成一条狗的事实。
变成一条狗,也比丢命强,接受了现实的黎昶之安慰自己。
平静下来的他,又想起检查一下自己遭遇车祸有没有受伤的事。意外地发现除了自己刚才那番折腾弄出的轻微伤外,车祸那事好像没有给他这条狗身造成任何损伤。
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黎昶之安慰自己。要是这会还受伤的话,这时作为一条狗的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救自己。
接受了现实的黎昶之想起自己满身的泥浆,想把自己洗一洗,但是目前发现的两个坑都洗不了。
他醒来时的那个坑,只是一坑泥浆;后来照镜子的那个坑虽然有一层清水,但水很浅,并且水下也是黄泥。他要是下水里去洗,只会再裹上一层泥浆。
找不到足够的清水,黎昶之只得暂时放弃洗澡的打算。
恢复了理智的黎昶之分析了一下自己的现状,作为一条狗,生存处境肯定很不好。不要说远不及他作为人的时候在人类社会的地位,就是在狗的世界里,处境也很不好。
他虽然没有养过狗,但起码的常识还是有。哈士奇别看着体型大,实际上由于性格的原因,在大型犬里并没有多少战斗力。不然人也不会对这个犬种“有吵架没输过,打架没赢过”的评价。
知道自己的处境,黎昶之明白,眼下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如果这里还是江城的话,那就是想办法回到信安科技在江城的总部。毕竟在江城,他熟悉的地方只有那里。
一个晚上都过去了,自己没回去,他出车祸的消息江城这边早该知道了,或许京城总部那边和爸妈也知道了。
只有先回到信安科技在江城的总部,才能再想办法恢复人身之事。
也不知道跟他在一个车上的司机现在怎么样了。
原本把黎凌霄赶下车就后悔了的他,这会特别庆幸自己在遭遇车祸前把助理黎凌霄赶下了车。
不然出事的人又得多一个。
自从自己回国后,黎凌霄就做了自己的助理。两人在公司里是上下级,私下里是朋友,工作上也很有默契,彼此之间也很了解对方的禀性。黎凌霄可以说是他在公司最信任的人了。
他要是回到信安科技的江城总部,哪怕现在变成了一条狗,没准黎凌霄也能把他认出来。
虽然变成一条狗很奇幻,但眼下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了。
打定主意了,黎昶之打算先找到公路,确定自己所在的位置,接下来的一切才有实现的可能。
走之前他在自己醒来的水坑附近方圆一两公里的范围内寻了一圈,没有发现自己座驾的残骸。
也不知道昨晚的车祸是不是在这里发生的。
没找到昨夜的痕迹,黎昶之就按照既定计划去寻找公路。
好在他所在的地方离公路不是很远,眼前这座山坡的半山腰上就是一条公路。黎昶之爬到路上后,环顾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一块指示牌。
他发现这也是一条高速路,并且根据指示牌上的提示,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在江城境内。
太好了,起码没有因为变成狗,就把他投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但包括这次,黎昶之只来过江城三次,他对江城也不熟悉,也无法判断这条高速是哪条高速。
但根据指示牌上的提示,他知道这里距离市区只有十来公里的距离,跟发生车祸地方到市区的距离好像差不多。
十来公里对人来说,光靠走路可能有点费劲。但对一条狗,特别是一条哈士奇来说,这点距离就不算很远。
但这也没让黎昶之高兴起来,因为进入市区,并不代表就到了信安科技的总部。从市区边缘到信安科技,还不知道有多远呢。
在黎昶之思考的时候,高速上接二连三的有车驶过。看着眼前开走的车,一个想法勿然在黎昶之脑海里升起。刚才撞墙、跳坎没反应,是不是自己的方法不对?
自己是出了车祸才变成哈士奇的,那是不是再被车撞一下,自己就能变回人?
想到这里,黎昶之隐隐兴奋起来。他打算等下一辆车驶过时,就朝路中间跑去,让车撞他一下。
但接着路过的是一辆载重几十吨的大货车,黎昶之看着像巨物一样的大货车,迟疑了。
接二连三的又过了几辆车,终于在一辆小轿车开过来时,黎昶之心一横,一头扎进了路中间。
眼看着就要与小轿车来个亲密接触的时候,黎昶之忽然想到,万一这撞上了他也变不回人,连狗命也没了可怎么办?
但剩下的时间已经容不得他反悔,就在他闭眼等死的时候,耳旁传来刺耳的刹车声。
捡了条狗命回来,惊魂未定的黎昶之赶忙逃离路中央,跑到了路边的护栏外。
然后他就看见那辆车降下了车窗,一个男声骂骂咧咧:“woc,不要命了吗!大清早的,哪个王八羔子养狗不牵绳,扎死了活该!”
那人骂骂咧咧地朝外看了两眼,没看到养狗人,骂也没劲,就把车开走了。
在车开走时,坐在后座的一个小姑娘却惊喜地喊了起来:“哇,好可爱的狗狗,你要不要吃东西啊?”
说着将手里那个剥开的蛋黄派扔给黎昶之。
这一大早经历的变故太大,黎昶之都忘了饥饿这事。看到小女孩扔出来的蛋黄派,黎昶之才感觉到饿了。
昨天他看到突然之间冒出来的那对弟弟妹妹,气得都忘了吃晚饭。在飞机上空姐送来食物时,他也没胃口吃。这会被人提醒,饥饿的感觉顿时袭来。
但他可是堂堂信安科技的总裁,怎么可能去捡一个被人扔到地上的蛋黄派吃。
黎昶之看了眼地上的蛋黄派,往旁边挪了挪。
车上远远的传来一个男孩的声音:“看起来那个二哈看不上你的蛋黄派啊。”
然后黎昶之听到小女孩哼了一声。
折腾了这么久,天色已经大亮。高速上的车逐渐增多。因为小车司机的急刹车,后面跟着的车辆接连刹车,一时间路上堵了好几辆车。
隔远点的车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都在骂骂咧咧的。恢复通行后,车辆经过黎昶之身边时,黎昶之听了个清清楚楚。
高速路上急刹车的确容易造成追尾事故,黎昶之想起自己先前的做法有点心虚。因为刚才这一番剧烈运动,此前在山下撞到石头上的头又开始痛起来。
黎昶之伸着爪子摸了一把,头上好像撞了个包,疼得他呲牙咧嘴的。
黎昶之感受着头上那个包的痛感,觉得自己刚才那些操作并没有可行的依据。万一变不回人,连狗命也没了,那就太不划算了。
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还是先留住狗命,再图其他吧。
打定注意的黎昶之坚定起来,按着高速路上的指示牌,甩了甩尾巴,往市区跑去。
没跑两步,意识到自己甩尾巴这个动作的黎昶之裂开了,他定在原地。
没想到变成狗了,连狗的动作也不由自主的有了。
但有了这一早上的经历,黎昶之的接受度快了很多。既然都能变成狗,甩一下尾巴又怎么了。
想明白的黎昶之快乐的朝市区跑去,一时间又忘记了饥饿。
一路上黎昶之规避了很多危险才进入市区。他现在不会说话,没法跟人交流问路,幸好信安科技临时总部坐落的位置是江城有名的CBD,不用问路也有很多路牌指示位置。
一路走来,他就是按着路上指示牌走,在下午日头偏西的时候,终于到达了公司总部附近。
就在他松了口气,以为马上大功告成时,一群特警从天而降,非要来抓他。
其中有一个警察他认得。
第一次来江城时,在政府宴请他的酒店门前,那家伙冤枉他非礼一个女人。想他堂堂信安科技总裁,多少男人女人争着爬他床都找不到门的龙头科技企业新兴领航人,就算要解决生理需求,他需要调戏一个街边来历不明的女人?
黎昶之觉得那小警察脑子秀逗了,他正要发火让身边的人联系当地警局领导人,还是黎凌霄及时出来拦住了他。
那小警察也被后来赶来的,在酒店执勤的两个同事叫走了。小警察的同事们认出了自己,连声给自己道歉。
说是一场误会,那小警察是新来的实习警,都还没毕业,还是个学生,让自己多多海涵。还说会回去汇报,上门道歉。
初来咋到,以后还要跟江城这边合作,加之黎凌霄在中间当和事佬,自己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损失,黎昶之就没跟那个小警察计较。
没想到时隔几个月,那个学警竟然当了特警。自己还冤家路窄的在最狼狈落魄的时候又遇到他!
虽然这小警察现在不认得他,但黎昶之的自尊心还是受不了。落谁手里,他也不想落在这小子手里,所以他一定不能被这些警察抓住!
但当他左右突击还是没法冲破警察的包围圈时,气得他真想给这些拦住他去路的警察来一口。
但他很明白,自己现在是虎落平阳。
人有人权,狗没狗权。最近一条大狗咬了人的新闻正闹得沸沸扬扬,到处都在捕杀流浪狗和烈性犬。他这会要是敢咬人,咬的还是警察,没准狗命就当场交代了。
所以尽管黎昶之很来火,还是情绪稳定的与警察们周旋,没有表现出一点攻击的样子。最后被特警越缩越小的包围圈围到了一辆带拖斗的警车前。
那些警察要把他带走,让他上拖斗车的车斗。
自己以前的座驾可都是迈巴赫、宾利之类的豪车,现在这些警察竟然让他坐这个破车的车斗!
连个座位都没有不说,这警车整天在外面巡逻,铁皮做的车斗一直在太阳底下晒,还不得把他的狗爪子烤熟了。
太阳这么烈,这一路走来他狗爪子的肉垫都不知道被晒得滚烫的地面烫了多少次,他才没那么傻呢。
这时那个二了吧唧的小警察在听了围观的市民的议论后,对变成哈士奇的他说:“王子请上车。”
经过这番与警察的周旋,和听到围观市民对自己的议论。黎昶之明白,这世上喜欢小动物的人很多,但也有很多人不喜欢动物。
特别是对自己这种大体型的狗,怀着很深的恶意。
他不止听到一两个围观的人对警察说:“这么大的狗在街上乱跑多吓人啊,谁知道是不是疯狗,赶紧打死吧,别咬到人了。”
这么大一只狗,炖火锅得煮两大锅吧?”
“刚才从那边过来的时候,这大狗差点咬到一个小孩,吓得那孩子哇哇大哭。这流浪狗既然没人要,那就赶紧处理了,别出来祸害人。”
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天地良心,他这一路过来,只想着赶紧回到自己的公司,找到助理黎凌霄,想办法恢复自己的人形。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走路都是专挑人少的地方走,见到小孩就赶紧避开,他原本还是个人来着,他有病吗去咬小孩。
黎昶之明白,在眼下的大环境下,他的处境很是堪忧。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人无端打死,或者成为别人火锅里的肉,
所以在那小警察对他说:“王子请上车时”,他就跳上了那辆警车的后排座。
黎昶之有自己的打算,这个小警察虽然冤枉过自己,但绝对是一个朴素正义感爆棚的老好人,要不当初也不会冤枉自己。
毕竟在人们传统的印象中,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喊“流氓”时,人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维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女人,而不是听一个男人语气不善的质问。
特别是这小警察在得知自己的身份后,还正义凌然地反问他的同事:“有身份的人就不干坏事了吗?那个某某某不也是在交易的时候被光着身子抓出来的?”
某某某是国内一个颇有名气的企业老总,当年那事闹得沸沸扬扬,他也听说过。
以那个老总的身份,不是被跟他差不多地位的对手设计了,就是早被定位要动他。否则以那位老总的身份,怎么可能被一群派出所警察抓现场?
听了小警察那番义正言辞的话,他觉得那小警察真是单蠢得可爱。
眼下这个单蠢的人就在自己面前,黎昶之觉得眼下要想保住自己的狗命,还得先抱紧这条不怎么粗的大腿。
于是在小警察说“王子请上车”时,他虽然觉得这人好傻,但还是在翻了个白眼后,勉为其难地上了那辆拖斗警车的后排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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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接档新文 《江河万古》求个收^_^ 文案: 米子期穿成了一本书中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主角受。 但他不喜欢这本书中所谓的“斯文败类”正牌攻;也不喜欢书中霸占了原身身体,却联合外人对付原身最爱的人的主角受。他喜欢的是书中的原著攻受,更是原著攻X主角受原身CP的忠实粉丝。 正在他准备逃之夭夭之际,看到从逆光中走来的原著攻渐渐清晰了的模样,一眼沦陷在原著攻深邃的目光里 痴情忠犬精英受VS哥哥贴贴霸总攻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