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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短暂,人生命中的巨大变化所依靠的往往只是一两个选择。在人生的节点,只要稍微一转念,也许我们就会走向完全不同的结局。

      在我二十一岁离开人界,下定决心要到魔界来做主厨的时候,我并未意识到我是在做出一个会改变我一生的选择。如果我能够提前意识到这一点,可能我会更加慎重一点。不过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因此我几乎完全没有考虑,就辞掉了国王饭店的副主厨工作,拿着魔界的费内隆餐厅寄给我的邀请函,去出境办事处办好了去魔界的通行证和长期居住证,带上行李和多年来攒下的一点积蓄就到魔界去了。

      尽管去魔界旅行在几年以前就成为了年轻人的时尚,不过在那之前我确实从未去过魔界。事实上,我刚满十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小酒馆的厨房里做学徒,对厨房以外的世界都没什么了解,更不要说魔界了。当我到了路西菲尔才意识到,那里就是魔界的王都,其繁华程度甚至胜过了人界的王都玛尔斯。我到了那里,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一个乡下人。

      费内隆餐厅坐落在路西菲尔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同时为食客提供魔界和人界的菜肴。我在费内隆餐厅做了两年主厨,在那里也学到了不少关于魔界美食的知识,然后又跳槽到格调更加高雅的红丝绒餐厅工作了三年。这样算来,我已经在厨房里工作了差不多有十五年。我发觉自己已经开始有些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但是我对厨房以外的事情丝毫不懂,如果离开了餐厅,我又能到哪里去做什么呢?

      幸而我虽然孤身在此处,却还有一个人可以商量。魔界的首相安杰罗大人是这家店里的常客,他非常欣赏我的手艺,久而久之,竟成了我的挚友。他不仅是一位魔界的高官,更是一位睿智长者。于是当我感到不知所措时,就首先来问他的意见。

      “克里斯,你是个好厨师。倘若真的就这样转行,未免太过可惜。”安杰罗大人这样对我说,“你这些年一直在厨房工作,基础倒是打得很牢,见识却不足。倒不如暂且辞了工作,在魔界游历一番,长长见识,看看其他地方都有什么样的美食,再回转来做厨师,心境定然大不一样。”

      安杰罗大人所说的,听来确实令我心动。只不过我虽然做了许久主厨,钱却没有积攒下来多少,倘若真的按他所说的行事,只怕还没走几个地方,钱就已经花光了。我把这难处同他说了,他低下头沉思半晌,又问道:

      “我曾经见过你的字写得很漂亮,你平时可会写文章么?”

      听到安杰罗大人这样问我,我着实有些不好意思,只得向他承认,我确实有些写日记的习惯,不过要让我写别的,只怕不成。却见他笑道:

      “不妨,能写日记就行。你辞了工作之后,可以一边游历,一边把见闻写出来,编辑成一本魔界美食笔记,王都的出版商们一定有兴趣。这两天你不妨在王都附近转一转,先写出两篇文章来,我可以帮你把文章送给一些出版商看看,如果他们喜欢,我可以作保让他们预支给你一些钱,给你当做旅费使用。”

      安杰罗大人竟然肯这样帮助我,让我十分感激。我将我这几年在路西菲尔的见闻写出两篇文章,交给了安杰罗大人。没过几天他就派人给我带来出版商的回信,还加上一大口袋金币,说是出版商预先支付的定金。这让我振奋不已,很快我就不再是厨师,而是要成为一个旅行美食作家了。

      不过,说是旅行美食作家,我的旅程还是得先从路西菲尔开始。路西菲尔是魔界的王都,同时也是魔界的经济和文化中心。我在这里生活了五年,知道要想了解路西菲尔的特色美食,就绝不能错过小巷里那些一个接一个的小酒馆。

      路西菲尔的小酒馆,在我看来是路西菲尔最有意思的地方。当你在路西菲尔宽敞的街道上漫游,享受着只有路西菲尔才有的美丽月光时,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拐进了一条肮脏的小巷。这种小巷的路通常是用石子铺成,非常狭窄,除了一种小巷居民使用的小手推车以外,不能容许其他任何车子通过。路西菲尔著名的小酒馆就坐落在这种小巷里。

      此类小酒馆的外表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都有着低矮的门楣和丑陋的外墙,唯一不同的是门上用粉笔写下的酒馆名字。当你推门进去,所能看见的也总是差不多的景象:狭窄的房间里只有几张桌子,一个长得奇形怪状的酒馆老板坐在油腻腻的吧台后面,用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眼神打量着你,似乎想要揣测出你口袋里有多少钱,好让他可以一口气掏空。

      此类的酒馆老板似乎都专门学习过运用腔调和言语的特技,他的语气会随着他对顾客的判断而发生改变,只要一秒钟就能完成从最令人觉得丧气的腔调到谄媚得让人感到恶心的语气转换。不过一旦你成了熟客,那种油腻的谄媚语气也就都不见了,酒馆老板对待你就好像对待一个亲切的朋友,无论你是想要赊账,还是拜托他做点菜单上没有的美味佳肴,都不成问题。

      普通的游客很难想象出,这样的地方会有什么样的美味佳肴。不过实际上,这里确实有着足以令人惊奇的美食。每一位酒馆老板都像个魔术师,不仅有着用最便宜的食材做出美味食物的本事,而且通常有一两个渠道,能够买到平常人家买不到的昂贵材料,只要你是他熟悉的客人,跟他事先预约好了,他就能给你准备出令人惊讶的高档食品。

      在这些相似的酒馆中,我最喜欢的一家叫做“往事”。说是“我最喜欢”,实际上,我喜欢它的理由,也不过是因为在我住处附近的几家酒馆里,这一家的菜做得更好些而已。酒馆老板是个相当有趣的胖子,面相看起来比其他的酒馆老板显得更温和一点,总喜欢吹牛说人界的女王陛下在当勇者的时候,曾经到他这里吃过饭。虽然没人知道他的这种说法是真是假,不过那些游客看起来还真的挺吃这一套,他的酒馆里生意一直不坏。那天我和安杰罗大人聊过之后,下了班,就和往常一样,到“往事”去喝酒。

      酒馆老板看见我去了,什么都没说,就先给我上了一盘炙烤哥布林腿肉,配上一大杯啤酒。这是一种只有熟客才能享受得到的默契,让我隐约产生了一点自己高人一等的幻觉。

      “往事”的老板很擅长烹调肉类,他的菜谱上写着数十种肉类的名字。如果是一个外地人走进酒馆,老板就会拼命地向他推荐菜单上最贵的龙肉馅饼。这种馅饼所用的材料是一种被称为亚龙的蜥蜴肉,肉质粗糙,算不上什么美味佳肴,“往事”的秘密招牌菜,实际上是菜单上最便宜的肉食炙烤哥布林腿肉。

      一般来说,正常人大概都不会想吃哥布林腿这种东西吧,只要看到这种魔物的绿色皮肤就足以让人倒胃口了,而哥布林这种东西在魔界的数量偏偏又多得好像害虫一样。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哥布林腿的价格便宜到令人惊叹。通常情况下,这玩意从来都不会被认真烹调,只是丢进锅里煮熟了事,而这样的烹调方式只会让这种食物的外表和味道显得更加恶心。

      不过在这里,哥布林腿却不会被这样简单处理。酒馆的老板会将批发来的哥布林腿全部洗刷干净,然后沥干水分,倒入他自己特制的秘制酱料中腌制数小时。腌制过后,酒馆老板就会开始用猛火对哥布林腿进行烧烤。此时绿色的哥布林皮已经被烤焦,哥布林腿的内部却还始终保持着原有的香浓肉汁。

      等到肉被烤得半熟,老板就会把烤焦了的哥布林皮撕掉,再度给肉刷上些调料,放到一边作为半成品保存,等到有人点这道菜的时候,就再烤一次,直到肉被烤得呈现出美丽的红褐色为止。

      我们这些熟客都喜欢点这道菜,不仅仅因为它的价格便宜,更重要的是,哥布林腿肉经过这样的精心烹调,就散发出一种非常特殊的肉香,与其他肉类完全不一样。这种烤肉被烹调得外焦里嫩,肉质紧实而细腻,内部却又显得非常多汁,只要吃一次,就会让人再也忘不了。

      今天的炙烤哥布林腿肉味道似乎格外好,啤酒的泡沫也好像显得特别丰富。我的心情有点奇妙,说不清楚到底是愉快还是烦恼,等我自己察觉到的时候,我已经喝掉了比平时多两倍的酒,双腿酥软,简直要走不动路。

      我趴在吧台上,并不想睡,只是打算稍作休息。我睁着眼睛,无意识地盯着酒馆的门,看着门开开合合,酒客们来了又去。我看见有人走进来,坐在了与我相隔两个座位的地方。

      我侧着头趴在这里,双眼直视前方,看不见那位新客的脸,只能看见他的衣袖和手腕在我的眼前晃着。那是一件深蓝色外套的衣袖,裁剪得极为得体,每一个衣褶的位置都显得非常讲究,显然是由高级裁缝特别定制的。袖口用银色的丝线绣出花朵的图案,一枚闪闪发光的袖扣正像是花蕊,被巧妙地安置在花朵的中央。

      我为什么会注意这衣袖?大概是因为,这衣袖与这里的环境实在太不相称。据我猜测,这件衣服至少能值个一两千金币,这样的一笔钱如果用来投资,足以买下三家像这样的破烂酒馆。然而此时,这位客人却非常随意地将双手搭在那油腻腻的吧台上,完全不在乎这件昂贵外套的衣袖会沾染吧台上的油渍,似乎这只是一件随便穿穿的常服。

      然后他开了口,声音非常温和:

      “请给我一杯月光红葡萄酒。”

      他说完这句话,就不再出声,只是默默等待着。我怀疑酒馆老板已经被这位突如其来的尊贵客人吓傻了,以至于完全没有像平时一样,大力推荐他那卖不出去的龙肉馅饼,不仅如此,他甚至忘了要问问这位客人,是否需要别的什么下酒菜,只是连声称是,走回吧台倒酒去了。他这样的态度,我还从来没见过。

      酒很快就被端过来。那样一个晶莹剔透的精巧玻璃杯,里面盛着红宝石色的液体,被人小心翼翼地放在吧台上,看起来就像是这位客人一样,与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那客人却好像并不觉得这气氛有什么不对,他用他那白皙细腻的手托起亮晶晶的玻璃酒杯,轻轻晃动。

      那是一双无与伦比的手,手指修长,骨骼纤细,看起来非常灵巧。宝石色的酒液在他的晃动下反射出月光般的光芒,美得令人吃惊。看着他手的动作,我感觉自己仿佛产生了幻觉,仿佛自己身处的地方并不是这又脏又破的小酒馆,而是宫廷的晚宴。而我面前的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小酒馆的奇怪客人,而是一位坐在自己宫廷中的国王。

      不知怎么,我似乎觉得自己被眼前这位陌生的奇怪客人迷住了。他的身上似乎有某种力量,让人渴望靠近。我着了魔一样地挪动了一下身体,让自己处在能够看到他面颊的角度。可惜他戴着风帽,似乎并不想摘下来,我到底还是看不清他的脸。

      我只能看见他的唇,他的唇很薄,简直像是一条线。他漫不经心地啜饮着杯中的酒液,很难讲到底是酒液更红,还是他的朱唇更美。

      他的手和嘴唇看起来都像是人类,我却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他身上穿着的服装样式符合魔界贵族之中的流行,他或许是一个魔族的贵族,他身上我看不到的地方,也许有一些非人的特征……毕竟,人类是不会有这样的吸引力的。

      他始终没再说话,也没有再点别的东西,只是喝完了酒,扔下两枚金币,就转身出去了。如果不是那透明的玻璃杯里还有着葡萄酒的残液,那两枚金币确确实实地躺在吧台上,我会以为我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再这样的话我一定会疯掉。于是我努力抵抗着酒精的威力,挣扎着从座位上站起来,付过账,对酒馆老板道过一声晚安,走出酒馆,试图把这一切梦境全部忘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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