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关后,采取圈占民田、调拨官地、逼民带地补充、垦拓官荒等方式占据了大量土地,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庄园。
康熙中期,畿辅有内务府所辖粮庄四百余所、银庄一百三十二所、果园二百五十余所、瓜菜园九十余所,盛京有内务府粮庄三百余所、果园一百三十一园,还有棉、靛、盐、碱庄六十所,以及盛京户部、礼部、工部、三陵所属官庄一百余所,总计皇帝共拥有庄园一千六百余所,占地近六百万亩,遍布于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及内蒙古。此后不断扩建,乾隆年间增至一千九百余所,壮丁七万余名,连带老幼家口,人数当在二三十万以上。
清朝皇庄之多及其皇粮数目之大,远远超过了明朝的皇庄,从而能够提供皇上大部分消费用品,减少了向户部要银和向民间征派。
一开始,皇庄采取农奴制经营方式,在里面服劳役的人就叫壮丁,多是一些有罪的人或关外旧奴等。壮丁在庄头的指挥下,耕种官地,缴纳皇粮,并遭受皇室子弟的残酷压迫。这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和剥削方式,早已不适合当时的生产力的发展。乾隆初年,皇庄采取庄头招民佃种的租佃制已非常盛行,但是皇庄里成千上万的壮丁却成了庄头无法解脱的累赘,他们无地可种,无力可下,还需要庄头养活,很多庄头因不堪重负,便不再赡养壮丁。在这种情况下,壮丁们又不愿意坐受饥寒,和庄头争控,滋生事端,有组织的进行反抗。
乾隆九年,宣布释放必须“留养”外的皇庄壮丁为平民,令其自谋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