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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干妈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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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离开奥兰多没多久,风铃的假期也即将过完。在一个太阳还在大海尽头昏昏欲睡的半夜,她收拾好行李,告别了南次郎夫妻,告别柑橘园的猫猫狗狗,与龙雅一起踏上了回纽约的路途。
明显比来的时候胖了不止一圈的叉烧包和一大筐新鲜采摘的柑橘坐在后排,车厢里充满了柑橘的香甜,龙雅打开车顶的天窗,带着些许凉意的秋风徐徐吹来,拂起了风铃额前的刘海。
“这个给你。”龙雅突然想起什么,把放在驾驶台上的一个袋子递给了风铃。
“啊,这是什么?”风铃有些诧异地接过袋子,打开一卡,是一本新的素描本,还有两支削得正好的炭笔,她不由得一愣,“菲尔斯先生给的?”
“嗯。”龙雅点了点头,从车子的暗格里摸出一副墨镜架在鼻梁上,“昨天去跟他们道别,菲尔斯特地交代让我带给你的。”
风铃道了声谢,拿出素描本,套在本子上的塑料膜还没有撕去,她抿了抿嘴,说道:“龙雅君,我是不是做了一些多余的事情?”
“嗯?”龙雅一愣,转头看了风铃一眼,“你是说菲尔斯?”
风铃低头垂眸,指腹滑过素描本的封面,没有说话。
“菲尔斯以前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画手,只是后来出了一场事故夺去了他的视力。”龙雅握着方向盘,说道,“他告诉我们他放弃了画画,并且把所有的绘画工具都锁了起来,我们也就相信了,再后来我们三个合伙开了这间酒吧,菲尔斯偶尔也去客串一下钢琴手的角色。只是我们不知道,菲尔斯将那个遗憾埋藏这么深,深到就连他最亲密的人也看不见。”龙雅唇边的笑意带了几分无奈。
风铃轻轻地咬着下唇。
“或许有人看见了菲尔斯心目中的那个遗憾,但你也知道修斯那个人,揭菲尔斯的伤疤就跟要他老命似得,甚至比这么还严重,所以从来没有人在菲尔斯面前提起画这个字。我们也以为这一篇就这么永远地翻过去,怎么知道那天菲尔斯看到了你,还拿出他藏了很久的素描本。”
“而我毫不留情地揭了他的伤疤,还很圣母地给他撒了一把不知道是好是坏的药粉。”风铃自嘲地说道。
“呵呵……”龙雅被风铃的话逗乐了,他笑了笑,说道,“不过从现在的效果看来,你那把药粉还是起了作用的。菲尔斯买了两本素描本,一本给你,一本他自己留着,我昨天去的时候,他好像正在慢慢地画画。”
“诶?”风铃一愣。那天大脑发热地圣母一番后,她回去便后悔不已,生怕会发生什么事情,已经脑补了不少让人胆战心惊的场面。
“干嘛?你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好,不会是……”
“我已经做好了投案自首、警察上门的准备了。”
车厢里先是一片沉寂,后来龙雅朗声大笑,方向盘在他手中微微一滑,车头一歪,风铃撞到了车门上:“龙……龙雅君……”大哥,你在开车啊,不要笑得这么邪魅狷狂好伐。
“咳咳……抱歉,噗……抱歉。”龙雅定了定神,握住方向盘,让车回归到正途上,他瞥一眼倒车镜,叉烧包非常艰难的顶着橘子框从橘子堆里探出头来,连忙靠左将车停好,与风铃一起将叉烧包解救出来,把散落在后排的柑橘收拾好。
上车,重新上路。
风铃瞥了龙雅一眼,抱着素描本不说话。
“呐,小铃。”
“嗯?”
“修斯让我代他向你道谢。”
“修斯先生太客气了,他不嫌我多事就好。”
“小铃。”过了一会,龙雅再度唤了一声。
“啊?”风铃转头看着龙雅。
“谢谢呢。”
“怎么又说谢谢?”
“这是代表我自己说的。谢谢。”
“……不客气。”
进入了金秋十月,天气渐渐转凉。
被强迫调整的生物钟准时响了,风铃睁开眼睛,看着墙上的挂钟,时针和分针的指向为早上六点,她翻了一个身,将被子拉起来蒙在头上,强行让自己继续进入深度睡眠,但周公大人却不再光顾她。
“啊,混蛋越前龙雅!讨厌你!”风铃叫了一声,爬起来,瞪着墙壁。
睡在她枕头边的金毛叉烧包撩起眼皮看了头发凌乱、睡眼惺忪的饭东大人一眼,甩了甩尾巴,再度合上眼皮。
一分钟过去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风铃万分哀怨地瞥了一眼叫嚣个不停的手机,从床上跳了起来,冲进洗手间,叉烧包衔起手机撞开了洗手间的门,看着坐在马桶盖上捂着耳朵的饭东大人,用脑袋去蹭了蹭她的小腿,而此时,手机铃声停歇了,门铃却响了。
“啊,疯了!”风铃抓了抓头发,拖着脚步走到大门前,拉开一个门缝,眯着眼看着站在门口换上运动装的精神奕奕的罪魁祸首,哀嚎一声,“龙雅君,我今天很忙,能不能不……”从奥兰多回来以后,她的这位邻居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过来邀请她晨跑,到今天为止,已经二十三天,美其名曰锻炼身体。
“既然起来了,那就走吧。”一只手撑着门,门缝渐渐变大,龙雅挑了挑眉头,视线落在了风铃脚边的叉烧包身上,“早上好,跟我们一起跑步么?”从奥兰多回来以后,龙雅明显感觉到这只狗对他的态度没有以前那么嚣张。
“汪……”叉烧包冲着龙雅吠了一声,转身进了客厅,找了一个地方趴下,大脑袋冲着玄关,杏核大小的眼眸滴溜溜地转动着。人类,你不就想跟我家饭东大人二人世界么,我还是一只比较识相的狗。
两人一狗,三种心思。
“我今天还要去摄影棚。”风铃嘟囔一句,转身朝卧室走去。
“今天拍?”龙雅进屋,顺手将大门关上。
“嗯。”风铃应了一声,关上房门。
十分钟后,脸上的水珠尚未擦干的风铃出现在龙雅面前,桃红色的运动套装使她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不少,一头青丝扎成了高高的马尾,额前的刘海被一条藏青色的发带束缚着,露出了光洁的额头。
发带似乎有点眼熟。
龙雅没有过多地纠结风铃的装束,继续刚才的话题:“你们这次广告找的谁?”
“我还不知道呢。问了文姐好几次,文姐总是不说,还说什么保持神秘感。”风铃将钥匙挂在发绳上套进了手腕,弯腰摸了摸叉烧包的大脑袋,开门下楼。
纽约的清晨宛若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带着几分少女的娇羞,站在公寓大楼门口,大街上没几个行人,抬头看着天边微微泛起的鱼肚白,风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暮秋的凉意渗透到心底,。
“走吧。”龙雅领头。
“是是……”风铃打了一个哈欠,拍了拍脸颊,跟在他身后跑了起来,“龙雅君,明天的晨跑训练不要把我算上了。”
“怎么?你又想偷懒?”龙雅原地跑步等风铃跟上。
“女孩子嘛,总有那么几天不方便呀。”
“……”
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早晨将龙雅成功地调戏一番扳回一局的风铃心情非常不错,一直持续到她中午进入摄影棚,嘴里哼着轻快的小调,手上不停地核对着今天拍摄所需要的道具。
“心情很好?”广告部老大走了过来,原本纤细的腰肢看起来有些粗,纵使她穿着略显宽松的连衣裙也看了出来。这位姐姐从亚特兰大回来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而距离她上一次例假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天,惊得爱妻如命的总监大人立刻把她当成国宝保护起来,若不是她再三强调自己身强力壮,生龙活虎,指不定这次的拍摄都不会让她出现在摄影棚里。
“还不错。”风铃扬起嘴角笑了笑。
“是因为越前龙雅?”张文眼睛一眯,低声问道。
“嗯?”
“他是不是答应当你男朋友了?”
“张文姐姐,您最近跟男、朋、友这三个字杠上了?”
“没有啊,我是已婚妇女,还是即将当妈妈的人,要杠也是跟老公和孩子这四个字杠上。”
“那您怎么总是在我面前提男朋友啊?”自从她很不小心地认识了越前龙雅,男朋友这三个字就每天都会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我这不是替你着急嘛?”张文有些委屈地解释道。
“我都不着急,姐姐您着急什么呀?”
“就是因为你不着急,所以我才着急啊。”
“那您为什么着急呀?”
“以前我们说过,结婚生孩子以后是要互相当对方的娃的干妈的,可是你想啊,我现在已经怀孕了,你都可以当干妈了,我还不能当干妈,你要再过几年,我都要熬成老干妈了。”
“……你不是可以当亲妈么?”第一道黑线爬上了风铃的后脑勺。
“哎呀,干妈和亲妈不一样,两个概念。干儿子是拿来疼得,亲儿子是拿来揍的。”张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你那是后妈,姐姐。你亲儿子会哭的。”第二道黑线爬上了风铃的后脑勺。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当干妈,你赶紧结婚生孩子让我当干妈。”张文开始耍无赖。
“那我大街上随便拉个男的?”
“不是有现成的嘛?还是高质量的。”
“……”风铃觉得她所有的耐心都已经被日本东京的那个孕妇和美国纽约的这个孕妇磨光了,她深吸几口气,决定无视这个大肚婆。
微微掩上的大门被推开,摄影棚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那扇门,风铃也不例外,她转过头,一双FILA最新款的白色运动鞋率先进入她的视线,抬起眼眸,当看清那人的面容时,风铃的嘴角狠狠一抽。
居然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