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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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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志胜回神时,他人已经在自己面前,深呼吸,猛的站起身。
“啊!”他反应激烈,蒙晖仁被吓到的咽口水,“你,你不要激动,吃个早饭而已,”转身按住胸口,“吃早饭,吃早饭。”
庄志胜跟在蒙晖仁身后,坐在桌边,安静的吃着早饭,可双眼却一直粘在蒙晖仁身上,怎么也移不开,蒙晖仁虽然不讨厌这样,但是总这么被人盯着看,实在是令人害羞,所以蒙晖仁又是草草的吃完了早餐,出了门。
蒙晖仁动作太快,庄志胜还没回过神,蒙晖仁就已经出了门,走下了楼梯,庄志胜木楞的僵在桌边,好几分钟,动了动拿着筷子的手指,低头看桌面,盘子里菜没少多少,但蒙晖仁的空碗却没有收走,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庄志胜眨了眨眼睛,抿了抿嘴,想了一会,决定吃好早饭,再去二哥的酒吧一趟。
35分钟之后,庄志胜又出现在了覃琦朗的酒吧柜台边,什么也没点,就这么在吧台边坐了半天。
“你这是一夜未眠,想要自我了结的状态吗?”覃琦朗等了半天他都不吭一声,“我刚给你安排工作,你就想死了?”放干净的擦杯抹布在空盆里,“要不要这样对我?你要是死了,一了百了,我呢?别人会怎么看我?用一份工作逼死自己的手足?”杯子进橱柜,“看来,我以后不能随便猜测你的想法,不是一个妈生的孩子,有些事情,我还是该避嫌。”
庄志胜看向他,“昨晚他和我一起洗澡。”
“啊?”覃琦朗瞪眼,“啊?啊?啊啊啊!”
庄志胜一直盯着他,“一起睡觉。”
“都发展到这阶段了,你干嘛一副想死的样子呀?”覃琦朗忍不住猜想,“是活不好?他看不起你?还是想像的和现实中的不一样?”如果是关于房内事,自己可以教他一二,“没事,痛是正常,谁第一次不痛,做多了就爽了,你改一下自己少话的习惯,多哄哄对方,恋人和陌生人的区别就是:恋人的情感需求不能忽视,陌生人没必要给于情感,”提高音调,“明白吗?”
庄志胜挑眉。
“我知道你明白,但是你不知道怎么做对不对?”覃琦朗走到他面前,“老弟,你多大了呀,还要二哥手把手教你谈恋爱,说出去,别人都怀疑你是智障,问题是你智商明明比我高好吗?要不是我身手比你快,准被你杀了不只一两回。”
庄志胜低头,淡淡的说,“我不想杀你。”
“是,你只想证明自己,不想我离开组织,要一直做你最棒的二哥,”覃琦朗明白他当初为何会反对自己,“我现在依旧是你的好二哥,”双手按住他肩膀,“一直都是你最好的二哥,所以,蝉,以前的生活,就让他过去,我们不能再回头了,好吗?”
庄志胜抬头看他,“我想通了。”
“谢天谢地,很好,很好,很好,你自我认识又提高了,二哥为你感到骄傲,”覃琦朗拍打他的肩膀,“然后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那个谁,都和你那啥了,你还郁闷什么?”
他要听,庄志胜就继续和他说,“他睡着了。”
“明白!”覃琦朗好似抓到了重点,“他睡着了,你没睡着是吧?”他点了点头,“这种情况,很明显是你体力比他好,他太累了,累的原因,大都是因为工作,志胜,好弟弟,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幸福,你可以劝他放弃工作,在家照顾你,”记得分给他的地盘有不少房子可以出租,“你能养活他对吧?”
庄志胜木木的点头。
“很好,”覃琦朗喜闻乐见他的反应,“我们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你回答二哥一个问题,”伸出一根手指,“对方是男的,对吧?”
庄志胜依旧木木的点头。
“怪不得第一次之后,你生无可恋了,”在覃琦朗设想里,对方应该和他有了肌肤之亲,“这种事情没两把刷子,是搞不定的,当年我为了这种事情,专门找了专业人士,秘密培训过,”他脸上虽然没有变化,但自己依旧要简洁的解释,“不是你想的那种哈,我很单纯的只是问清楚,不过这种事情,蝴蝶比我更清楚,”看向某处,和他一样坐在吧台,一直很安静的男人,“对吧?蝴蝶。”
“三哥也要安定下来了吗?”蝴蝶抚摸着自己手里装有酒的玻璃杯,“太不可思议了。”轻笑,“和你这样的男人谈情说爱,很有意思吗?”
“我认为有意思,”这种时刻,覃琦朗不能让他消极应对感情问题,“话少的人,种有种神秘感。”
“什么神秘感?”蝴蝶笑得更欢了,“就他这大胡子?”用指尖捏着杯口,喝了一口,“三哥,我劝你还是整理一下吧,免得对方过了新鲜期,就开始嫌弃你的邋遢了。”
庄志胜看向三弟,“会吗?”
“哟!问句?”蝴蝶看向二哥,“二哥,这是真的吗?”
“你看到都是真的,”覃琦朗松开三弟的手,交给四弟,“你快点传授他夜生活经验,省得他要死要活的呆在我吧台,影响我做生意。”
蝴蝶起身,“要不要这么爱财呀?”
覃琦朗拿走店员递给自己的点单,“你二嫂喜欢钱,你不知道吗?”
“少来,”蝴蝶走到三哥身边,“他威胁你的时候,有要你拿钱赎命了吗?”
庄志胜看到二哥在调酒,“钱多,没用。”
“你听听,”蝴蝶搂住三哥,“三哥比你还懂得爱情价更高这个道理。”弯腰,低头,侧脸近他耳边,“三哥,我和你说,不是你不行,是你用力不对,还有就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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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书店里,蒙晖仁正忙着新书上架,特意腾出一个靠前的书架,搬运走前一个星期发布的新书,摆上今天早上刚运过来的新书,正面摆几本在顶端,侧放几本编号连贯的书籍在中间,最下面全是同款新书。
这么一忙起来,蒙晖仁就忘记了时间,累得满头大汗,等停下来,已经是早上10点多,这种不上不下时间段,最适合偷闲,摸鱼,蒙晖仁呼口气,选了个没人又冷清的角落,靠着书架,安静的站着,发着呆。
“大白天的,发什么呆呀?”蒙晖仁的男同事跑到他身旁。
“啊?”蒙晖仁看向身旁,是自己认识的同事大哥,“我在想,要是认识个有阴阳眼的朋友,该怎么办才好,”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哪有什么阴阳眼,”蒙晖仁的男同事要他不要胡思乱想,“这些都是迷信,我和你说,我远方有个亲戚,他就是靠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赚钱养家的,后来他老了,眼睛不好使,就退出江湖了。”
“阴阳眼很伤眼的吗?”蒙晖仁皱眉头。
“什么伤眼了?就是拍马屁的察言观色,”蒙晖仁的男同事苦笑,“视力不好,玩不转这些,懂?”
“这样?”蒙晖仁还是不相信他说的话。
“是真的,”蒙晖仁的男同事严肃的板起脸来,“他自己亲口说的,这个世界虽然有奇奇怪怪的事情在发生,但不全是你想像中的那么可怕,”当他是弟弟,才这么照顾他,“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哈。”
“是这样的吗?”蒙晖仁抬手挠头发。
“是这样的,”蒙晖仁的男同事拍他肩膀,“不要疑神疑鬼了,好好工作。”
“哦哦,”蒙晖仁身子抖了一下,“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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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晖仁下班回到家,已经先去了菜市场,提着大袋小袋进门,换了拖鞋,经过客厅,没看见庄志胜人,从餐桌旁边过,见桌上有食物,少了的咸菜,可以想像得出,庄志胜有乖乖吃午饭,进厨房,打开煮有稀饭的铁锅,少了一大半的粥,蒙晖仁莫名的感到开心。
快七点的时候,庄志胜回到家中,看到玄关属于蒙晖仁的一双布鞋,不急着进门,规矩的换上拖鞋,直走厨房。
蒙晖仁端着青菜,转身,正好看见他人站在餐桌边,“早上我很早就出门了,没和你道谢,现在和你说谢谢,还来得急吧,”放盘子在桌面,“晚上我花了很多时间做饭,让你久等了,”速度准备好碗筷,“这个你应该不会讨厌吧?”招呼他坐下,“手工灌肠,里面是青菜,为剁碎它,我花了不少力气。”
庄志胜第一次看到这么恶心的灌肠,没下得了手,反倒是他,切开了,弄到自己碗里,用眼神逼着自己品尝。
蒙晖仁自己也吃了一块灌肠,“嗯,”自己认为味道不错,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好吃吗?”
庄志胜点点头。
“呵呵……”蒙晖仁笑得很开心,“下次我给你做更复杂一点的菜,不过,天天做,太花时间了,所以……”边和他说话,边吃饭,这种感觉很好,“要不,我一个星期做一次,你说怎么样?”
庄志胜默默地听着。
“今晚上,你还能让我住在你这里吗?”蒙晖仁含住筷子,不清不楚的说道,“我会很乖的,跟昨天一样,可以吗?”
庄志胜看着他,点点头。
“嘿嘿,”蒙晖仁低头,继续吃饭,“你真好,”想着自己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占他便宜,就特别的开心,“吃完饭我们就休息吧,我今天搬了好多东西,好累哦,”放下筷子,抬手臂,“肩膀酸得不得了,晚班还不用搬什么东西,白班天天要搬东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把我当苦力使,痛死了,”转不成圈的手关节,只能用另外一只手去按摩肩膀,“哎呦,好痛哦……用力捏更痛,好痛,”立刻松开手。“我的天!看来是要废了。”
庄志胜坐在一旁看着这画面,抿了抿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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