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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同姿势的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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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一袭白裙,神色清冷,气质高洁,莲步轻移,款款走来。
以上,只存在于想象。
事实上,我没有穿白裙,因为魔法学校也是学校,就和大天、朝学生规定要穿校服一样,霍格沃茨也规定巫师要穿巫师袍。
气质那种飘忽不定的东西,我不知道,至于神色——我非常想高冷一下,然而我的技能树里没点亮这一枝,我只能努力绷着脸低着头,否则我会笑场。
好好的同人文玛丽苏女主惊艳全场的出场,被我硬生生扭曲破坏了,希望原作者不会想掐死我。
我的手刚接触到分院帽,分院帽便发出一声尖叫,我差点手一抖将它扔出去。
分院帽用饱含热情的语调尖声道:“喔——!殿下!没想到殿下会来霍格沃茨就读,这真是霍格沃茨的荣幸!”
我面无表情:“可以分院了吗?”
作为一个小女生,被万众瞩目我内心的确挺爽的,但比起分院完毕后的晚宴,这点虚荣心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tmd哪个王八蛋设计了精灵族后又设定精灵族不吃荤腥,我穿越过来后十一年里顿顿花蜜露水,一点肉渣都吃不到,馋的我差点把精灵之森里唯一的兽类独角兽给啃了。
所以说,请快点分院,老娘要!吃!肉!
分院帽非常识相的道:“鉴于殿下您高贵的血统,当然是斯——莱——特——林!”
为什么高贵的血统一定要进斯莱特林?如果是因为同人里血统至高无上论斯莱特林创始人有什么羽蛇血统的话,那么按同人设定其他三个创始人也应该有什么什么血统,所以说为什么是斯莱特林?难道就因为斯莱特林出过一个血统至上的黑魔王?
啊,不小心又吐槽了,这点不好,得改!
即使内里不平静,表面上我还是一脸高贵冷艳(大雾)的在小蛇们矜持又火热的目光中走向斯莱特林。
银质的小刀跳着优雅的舞步,轻轻划过微焦的外表,露出内里的粉红诱人。
我好想吃肉,然而我并不会用刀叉,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原文里的女主本来是靠着完美的餐桌礼仪俘虏了小蛇们的芳心(?),可惜换上了我这个西贝货。上辈子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小市民,出入不了高档场所,自然不会用刀叉用餐,而这辈子……你能指望一群精灵用刀叉吃东西?
所以我只能内牛满面看着别人将肉香四溢的各种烤肉塞进他们自己的嘴里,而我却只可以默默喝汤——这个不用刀叉。喔还有甜点。感谢西方的甜点是用勺子的。
啜了一口奶油蘑菇汤,我用勺子挖起一块晶莹的糖浆布丁送入口中。
没了肉肉,只有甜食可以安慰一下我脆弱的心灵了。
半夜一定要偷溜去厨房练习用刀叉吃肉,我受够吃素的日子了!
感谢这是同人的世界,为了突出所谓贵族的高贵,斯莱特林的都是单人单间,不用操心宿友问题,这真是太好了!
我的本意是好好享受七年的校园生活,然后找个理由在魔法界长住,坚决不回精灵之森吃素,什么黑魔王都交给救世主处理自己路人化就好。然并卵,我还是太天真了,忘了这世界是一篇“HP同人文”,忘了我这壳子还顶着“女主”身份,还忘了这篇文章有一个标签叫“言情”,还有一个标签叫“虐恋情深”……
口胡,虐恋你妹!情深你妹!
看到卢修斯·马尔福顶着那头传说中的铂金色的头发,后退一步,单手捂心秀眉微蹙,我就觉得我的幻肢第五肢在痛。
大叔,讲真,就算你再成熟再迷人,西施捧心什么的真心不适合你。
我当机立断,动用早便做好的门钥匙逃回寝室。
妈妈咪呀,刚才差点就扑上去了!灵魂伴侣这种东西真的太可怕了。
日子过得太舒适,我都忘了女主还有个灵魂伴侣……等等,我和女主不是同一个灵魂吧,为毛会有灵魂伴侣这玩意?
我在床上滚过来又滚过去,最后把脸埋在枕头下,不甘不愿开始回忆起那同人的故事。
女主是什么“自然之子”,身份各种酷炫,还能聆听万物之音——通俗讲就是能听懂动植物语言。别以为这种能力很好,你试试蹲个厕所的时候脚底下踩的草突然传个声音过来,瞬间没感觉了好吗?
大致剧情就是女主身为自然之子,从小被精灵养大,长大后收到霍格沃茨的邀请去霍格沃茨读书。因为其自身纯净、高雅的气质吸引了铂金小龙和碧眼小猫的视线,引得两人为他打生打死(雾)。又因为那双生机勃勃的绿眸和娴熟的魔药技巧引来【划掉】万人迷【划掉】魔药教授的注意。和铂金贵族是灵魂伴侣,还回到过去养成伏地魔——当然,养到一半又穿回来了。女主不愧是女主,放着各种深情的优质男配不爱,反而去倒追心底开着百合花的老男人——能忽视那一头比抹布还油腻肮脏的头发,我有理由相信女主对他绝壁是真爱!然后女主各种倒追,男主各种躲避,女主黯然神伤借酒消愁,躲在一旁狼子野心蓄谋已久的铂金贵族暗搓搓上前,借用灵魂间的吸引和女主啪了又啪,一夜七次狼。被啪啪的女主左右为难,一边是真爱,一边是灵魂伴侣。在女主纠结时【划掉】找妈妈的【划掉】大魔王终于找到女主,将女主抢走玩小黑屋囚禁play,爱慕女主的众男人不计前嫌齐心合力从魔王手中抢回公主。因为这次经历,男主终于意识到女主在他心中的分量,发挥情圣特性大度接受女主的追求,女主也投桃报李用XX之力封印住灵魂伴侣间的牵引力,成功和男主HE了。
真是个波澜壮阔感人肺腑可歌可泣的故事啊……呵呵。
最作的是,本着独雷雷不如众雷雷,我还给这篇雷文添砖加瓦,帮好友作者完善逻辑——比如为什么身为自然之子女主要去上魔法学校?因为初代自然之子受过四巨头的恩惠,霍格沃次有难自然之子要去帮忙,反正食死徒入侵霍格沃茨也算有难一种。至于上学,朝夕相处比空降更让人信任。
我跪在床上,双目放空,一下一下撞向枕头。
让你作死!让你作死!本来可以不用来霍格沃茨掺合剧情的……啊好想回到过去掐死提建议的自己。
不行,得解决掉那堆烂桃花才可以,不然连吃肉都不安生。
小动物好解决,无视就好,被暗恋又不会少块肉;魔药教授——好在我入学前用魔药换掉眼睛颜色,又没在魔药课上出风头,整个霍格沃茨学生那么多,不会注意到我这条伪蛇的;铂金贵族——按原著封掉灵魂牵引就好了;最后还剩个恋母的黑魔王——按理说我就算回到过去,不管有没有记忆我都不会去干养孩子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黑魔王和我没关系才对,但……
想到卢修斯·马尔福那灵魂不同伴侣依旧的坑爹反应,我觉得还是不要抱侥幸心理的好,万一被捉去XXOO……
打了个寒噤,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撒腿跑去校长室。
不管是原著白巫师还是同人白魔王,都是最想干掉伏地魔的人,为了美好未来——
我!要!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