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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刀是好刀人是坏人 ...

  •   凤凰是什么?不是神兽,而是返古呕心沥血二十年才做出来的神器,要是这么容易就被人从上面敲点金块下来,返古好从墓里爬出来痛哭三天三夜了。
      原来用作弓身的黄金材质经过特殊的锻造手法,其硬度要比普通的黄金大上许多倍,是以经历了百年还不见半丝走形,这别说是敲块下来,就是想稍稍掰弯也是不太可能的事。莫晓风拿着借来的凿子敲打了半天,叮叮又当当,连片金屑都没刮下来。
      风是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烦恼,猛地弹起,七分命令三分哀求道:“李四,你给我安静一点!”
      莫晓风远远地背对着他,扔了凿子,改使内力,双腿夹着凤凰尾端,双手死死拽拔着凤头上翘起来的一根金翎毛。
      旁若无人,全神贯注,用力,再用力。
      风是寒垂目疾首,心中想:皇帝做到这个份上,的确该检讨了。才短短几天,他便心生动摇,倒情愿王爷就那么反了,也比折腾他要来得轻松。只是一切皆以大局为重,他决定再忍上一忍,等到事成,便将王爷捏扁搓圆,再将他扔出九天之外,从此天下太平。
      啾——
      什么声音?风是寒才看过去,立马一个翻身滚下床去。
      呯一声重响。
      凝目一瞥,只看见飞过来的凤凰硬是将床砸出了一个坑。
      风是寒抹了把冷汗,刚要爬起来,罪魁祸首便奔了过来,扑通一声跪下,双臂贴地,大呼:“李四该死,请张三赐李四失手之罪。”
      房间的窗户被风吹得开开合合,啪啪作响。屋内,两位绝色的脸色都很绝,一人铁青,一人灰白。铁青的高高在上,灰白的五体投地。
      持续地冷场,莫晓风忍不住慢慢缩回一只手,往后背挠了挠痒。
      风是寒那利薄如削的唇抿成了一线,墨色长眉慢慢聚拢,一只手伸至枕下,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
      寒光乍泄,凌意锃锃。
      莫晓风偷偷望上一瞄,顿时血逆流,气倒抽,七魂六魂争相逃走了一大半。
      “是是是……要就地正法么?”
      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女人抱着头,瑟瑟抖动。脑中的小人儿牵着狗跳了出来,举旗大喊:快逃啊!留得菜籽在,不怕没菜烧,难道你真想乖乖趴着受死?
      不不不,那只是客套话。
      她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还没能再见上四侍甚至是伏羲的一面,怎能因为想掰一片金毛而被皇帝以谋杀未遂的罪名砍了。如此死法,太窝囊。她窝囊了老久,不能到死都缺钙(英雄气概)。
      莫晓风趴着,慢慢往后移动,心中数着拍子。
      十下的时候,就要像只兔子一样窜起来,然后从窗口跳出去,胁持赤龙马一路朝西,直奔皇城,找到四侍,一齐躲进深山老林。
      乒乓——凶器就掉在她的跟前,明晃晃的刺眼。
      莫晓风眨眨眼,歪头看着地上的匕首,颤着声音,问:“要、要我自刎谢罪?”
      风是寒猛地捏住她削瘦的下颌,抬高了面向自己,对着那张黑白分明的脸,冷酷无情地吼:“有空想怎么死,不如想想怎么将我这把血眠卖个好价钱!”说着将匕首往她右手心一塞,重重握住,“拿着它,给我马上消失,还有,暂时别让我看见你。谢谢。”
      莫晓风耳边一直萦绕着那声冷冰冰的谢谢,感觉忽远忽近,忽冷忽热。
      满含痛苦地眼睛切切地望着风是寒,眼一闪,一滴泪落了下来,再一次砸在了他的手上。

      风是寒怔住,随之慢慢蜷起手指,紧抿着唇,目光陷入无底的暗沉,直衬得脸上的冷漠更甚,有如结成了霜,然而,手心的灼热,像是穿透了冰冷的外壳,一直传达至心口,也许该称之为温暖,但于他相当陌生的感觉油然升起。
      第一次对着眼前熟悉的脸产生一种陌生的触动,说不清是什么因素,让他甚至已经记不清前一刻说过什么,又做过什么。二十三岁的风是寒,尚不知情为何物,他的眼里装的只有天下,只有天下。此刻,他却迷茫了。然而正是因为迷茫,让他的心又骤然变冷。
      什么是亲情?就是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它在你背后划上一刀。
      “对不起……我知道我很没用……”莫晓风的眼泪越聚越多,虽不及洪水泛滥,却也是小溪淌淌,“但你的鞋子正踩在我的左手上……”
      所以痛得掉眼泪。
      长风忽起,卷起千丝万缕,黑发挡去他的眼,暗沉的眸光,像道利刃,划破所谓的暖意。他退了一步,她的手得以解脱,他手一挥,恰巧打在床柱之上。
      一边闷哼一边咬牙切齿,“我不想再说第三次,给我出去。”
      莫晓风跳了起来,飞快地说了声:“很快就回来。”
      风是寒立马转身扶着床柱,不发一言。
      莫晓风赶紧跑出门,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停住,慢慢擦去眼泪,抬头呢喃:“我真是小白兔么?”
      耸肩。
      跳着步子跑了。

      莫晓风跑到大街上,本想找间当铺将匕首当了,却发现唯一的一家当铺今日歇业。
      她掂了掂手上的匕首——三大名刀之首的血眠。光看精工细雕的鞘壳也是把值得珍藏的艺术品,更别说刀器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据说血眠的第一代主人是个家道中落的瞎子,而且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瞎子。他的老母亲为了上山给他采药,不幸被山中猛虎吞入腹中。瞎子一直不见老母亲回家,便让乡亲给他指路,想独自去寻找。有一樵夫对其道:在山中远远看见一虎,嘴里正嚼着半截人腿,恐怕你母亲凶多吉少。瞎子大恸,携着血眠刀就要上山去找老虎报仇。乡亲劝阻:别去白白送了性命。瞎子不听,执意上山。那个夜里,所有人都以为瞎子不会再回来。第二天清早,人们发现一只老虎死在山腿下,已被开膛破肚,肠血沿路拖了长长一条,蜿蜒至一座新堆的坟墓。坟前,缺了一手的瞎子跪倒在地,早已没了呼吸。人们后来推测,瞎子那断去的左手是自己斩下,为的是引出那只猛虎,趁其啃食发出声音时,将虎活活刺死。从瞎子死去的样子便可见当时的搏斗何等惨烈。世人没有记住瞎子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刀,血眠,见血方眠。

      莫晓风走到一杀猪卖肉的摊前,叫道:“师傅。”
      “要多少肉?”刀飞肉溅,卖肉的粗汉头也不抬地问。
      “呃。”莫晓风将溅在脸上的肉沫拨去,指着手上的血眠刀,说:“你抬眼看一看这把刀,别看它个子不大,可是刀中霸主,名字起得也好,杀猪血眠,有了它,保管你剁着不累,指头乱飞……不不,是肉沫不飞,这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粗汉手中的杀猪刀嚓一声插进了案板。
      莫晓风赶紧闭嘴。
      粗汉两手撑着案板,口鼻哼哧,明显不屑。
      “俺一个煞猪卖肉滴,要嫩那劳什子滴玩意儿作甚?嫩消遣俺捏?这么着吧,要是嫩那劳什子任把俺这里滴猪肉切成牛肉,俺就考虑买咧,嫩任吗?任吗?”
      莫晓风老实地摇头,“俺不任。”可是不死心,“但俺想,就是不任将猪肉切成牛肉,但切出来的猪肉好歹也任在卖相上高一筹筹,瞧,这么利滴刀,嫩要切方就切方,嫩要切圆就切圆,看着也讨喜捏。”
      咦,话又说回来,莫晓风为啥这么快就学会人家的方言呢?
      她转过头来解释:“就把我改成俺,把你改成嫩,把能改成任,把的改成滴,把呢改成捏就成了,还是很好懂的。”
      粗汉像轰苍蝇似地挥手:“去去,不买肉就一边儿玩去,吃饱勒撑滴也别挡俺做生意。”
      莫晓风赶紧走开。才不要傻瓜似地被人骂,而且那人手乱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把杀猪刀,万一不小心飞了出来……不见得能像皇帝那样幸运地躲过。
      嗯?这像是武林高手会考虑的问题?
      不,这是莫晓风会考虑的问题,和是不是武林高手没有一丁点的关系。
      莫晓风踱着步子走到一菜摊前,见卖菜的老婆婆看起来一团和气,于是笑吟吟地拱了拱手,老婆婆坐在小扎凳上也乐呵呵地看着她,嘴一咧,可爱得只剩下两门牙。
      莫晓风刷地拔出刀,嘴里喋喋不休地道:“老婆婆,买把刀吧,你瞧我手上这把,用来切菜,经久耐磨,还不生锈,若说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双用,坏人要见了你保管撒丫子就跑。”
      她举着把刀的样子看起来倒像是打劫的。
      老婆婆屁股不离扎凳地往后挪去。一买菜的大婶走了过来,弯腰捡了捆青菜,搁下几个铜钱,走了。
      莫晓风一斜眼,这才注意到旁边有块木板,上面写着几个字——
      “耳聋,勿欺。”
      莫晓风扭头,撒丫子跑了。

      气喘吁吁地跑到路尽头,莫晓风停下来歇歇,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拍上她的肩。以为是老太追了上来,心中不由大骇:不会跑得这么快吧?一转头,对上一双明惠聪亮的眼睛,竟是个眉清目秀的俊朗青年。
      他收回手,笑问:“这位兄弟,是要卖刀吗?”
      莫晓风看看他,再看看手上,总算反应了过来,喜道:“你想买它?”
      “呵呵,我见你一直在问人卖,所以有些好奇,跟过来看看。”那青年斜眼看看四周,稍稍挨近她,低声道:“这种小地方,识货的人少,你再怎么问也是没人买的。”
      莫晓风摊摊手:“这不是没办法嘛。”
      青年笑道:“你手中的可是名刀之首血眠,若要卖,自是要卖个好价钱,这样吧,我出……”
      “五千两,少一两都不行。” 她伸出五个手指头,在那人眼前一晃。谁也不是傻子,让他开口,还不趁火打劫?好歹是把名刀,不能任人宰割。
      青年抽了抽嘴角,真不知是谁趁火打劫。
      “好,五千两就五千两。”青年豪爽地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你数数。”
      “不用不用。”莫晓风见他豪爽,自己也不能差到哪里去。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笔诡异的交易居然就这么成了。

      青年看着莫晓风远去的背影,苦笑:不愧是信王,拿着五千两,连眼皮子也不眨一下。
      收好血眠刀,青年转身隐入市流。

      莫晓风回到客栈,见风是寒已将行装整理妥当,坐在床头静等自己。
      她挥了挥手中的银票,开心地道:“卖了五千两,嘿嘿。”

      风是寒低哼了声,将包裹以及凤凰扔给她,“拿着,现在就上路。”
      莫晓风皱眉:“你不要多休息一天再走吗?反正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上哪去……”
      “我已经没事了。”风是寒淡淡道:“此处不宜久留,走吧。”
      说着,人已经到了门口。

      两人走出客栈,经过马市时,一个头戴笠帽的人牵着匹马走过来,马一看就知是好马,毛色干净,蹬足有力。
      “这马卖吗?”风是寒突然叫住那人问。
      “卖。”一个字简单明了。
      莫晓风明知故问,“为什么还要买马?”
      风是寒望住她,反问:“你认为呢?”
      在经历这么多事后,还愿意跟她同乘一匹马的,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莫晓风喃喃道:“但骑马不是我的强项……”

      无疑,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风是寒不再理她,付了钱给那卖马之人,又从他手上拿过马鞭,那人拿了钱,脚步匆匆地走了。
      莫晓风绕着高大的白马走了一圈,脸上直犯愁,自己的骑术差得不是一般二般,慢慢蹓跶还好,若是跑起来,会比中风好看到哪去吗?
      白马眼珠儿溜溜地看着她,打了个响鼻。
      好像在说,我可是匹好马,你可别糟蹋了我。

      哒哒哒!清脆的马蹄声夹杂着车轮滚辗的声音由远及近。莫晓风一眼望过去,大吃了一惊,赶车的人竟是药铺那个叫杜九娘的女掌柜。

      不会是后悔没收药钱,于是讨债上门了吧?
      莫晓风赶紧往身旁白马上爬,见风是寒牵着赤龙马出来,急道:“张三,我们快走。”
      风是寒蹙了蹙眉,警惕地问:“什么事?”
      莫晓风见杜九娘的马车越来越近,压低了嗓子说:“那药铺的老板娘追来要钱了。”

      “哈哈哈!谁说我是来要钱的?”大女人的声音气势十足地传来,丝毫不逊色于男人。
      莫晓风脖子一缩,慢慢伸直,转头扯出一个笑来,作了作揖:“杜掌柜好啊,出来蹓马散步?”
      杜九娘坐在马车上,不知又从哪拿出了芭蕉扇,慢慢摇着,瞥了眼风是寒,鬼笑着跳下马车,将莫晓风拉至一边,问:“那男人看起来可不太一般,你这小白兔怎么会跟只大灰狼跑到一起去了?”
      原来杜九娘见她喝完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后眼睛红红脸色白白还一副啥事也没有的样子挺像小白兔,于是当场给她冠上这么个小名。
      莫晓风吸了吸鼻子,千言万语在心头,就是掏不出来。
      杜九娘叹了口气,用力一拍她的肩,颇侠气地道:“就冲着你是这几年来除我之外第一个能将十三太饱喝光的人,这忙我帮了。”
      莫晓风有点晕,“什么什么?”
      “替你看着大灰狼啊,免得你被一口吞了还不自知。”杜九娘说着,迈开步子走到风是寒跟前,大拇指朝自个一指,道:“我,梅龙镇杜九娘。”
      风是寒微一挑眉,淡淡道:“原来是江湖上令人闻风就跑的九趾鬼娘,幸会。”
      “咦,”杜九娘两脚跳开,怪声怪气道:“果然不简单,这么保密的事你也知道?”
      风是寒跨上马背,言简意骇:“江湖并不大。”
      莫晓风飘过来插嘴:“九趾鬼娘啊,就是说只有九根脚趾?”
      杜九娘哈哈一笑,当场就将鞋袜给脱了下来,将只有四根趾头的大脚凑在莫晓风眼前……莫晓风扑通一声倒了。
      杜九娘无疑是个漂亮女人,但脸蛋漂亮不代表就没有脚臭。
      杜九娘将头昏脑胀的莫晓风扶起,还用芭蕉扇替她扇了扇。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忘了脚上有点汗味。”
      岂止是有点。
      莫晓风一时飘无着际,跑着调问:“你、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杜九娘穿好鞋,道:“这不是在梅龙镇呆腻了,想找点事儿做。”
      莫晓风愁着一张脸看她。
      杜九娘拿穿鞋的手,掸了掸她的衣服,“何必这么严肃嘛?想我九趾鬼娘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彪悍之人,有我做你的保镖,岂不是很威风?”
      莫晓风咂咂嘴,“可我们现在是穷光蛋,请不起你这么高级的保镖。”
      杜九娘挥了挥扇子,悠悠道:“外加替你们做饭,只要五两银子一个月,干不干?”
      不等莫晓风开口,风是寒已经出声,“成交。”
      莫晓风转头泪,就这么不待见我煮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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