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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番外:我们的故事2 ...

  •   十
      初潮发生在初一下半年,根据过来人的经验,我已经猜到怎么一回事。这是十分羞人的事,我坐在位置上像是被定住一样全身僵硬,一直到下课,依旧保持着雕塑式的姿势。
      他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很容易看到最前排的我。
      那时候,心有灵犀似的,他朝我走过来,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披在我身上。15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八的个子,所以他的制服很长,正好能遮住我整个屁股。
      这一举动太突兀,引来了同学们的唏嘘声。在那些猜测窃笑的目光中,他突然用两只手捧住了我的头,一个略显干燥的吻顷刻间压在了我的嘴上。
      我呆住了。
      全场男女生开始暴走,推翻了之前那个正确的猜测:为毛是她这个黄毛小丫头?一点也不配嘛!
      他用这种方法掩护我撤出了教室。到了门外我这才醒悟过来,我的清白和我的初吻在这一天英勇就义了。

      十一
      比起面子,身体的不适更要我命。走了几步,我死活不肯再走一步,两条腿像麻花一样紧紧地绞在一起。
      他问我是不是很痛。
      我说不痛——那是假的,天知道这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个男生!
      他把我背了起来,去学校附近的大超市。
      路上他好奇地问我是什么感觉。
      我没好气地说,我捅你一刀你就知道了。
      当我们停在女性用品区时,我听到几个女孩子在一旁猜我们是兄妹还是一对。我趴在他的背上,很想转头冲她们大声说:跟班,是跟班!才不是什么兄妹,更不是一对!

      十二
      在确定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后,沈时久就开始有一日无一日地旷课。因为爸爸有意要培养他,于是时常带他去南菁。
      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每隔半天,如果看不到他的人,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去猜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正在做着什么事,我甚至能想象出具体的情景,就像是电影镜头一样在脑子里盘旋。而这些镜头后面,永远纠缠着一幕,教室里那一触即离的初吻。
      我开始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
      这太可怕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在纠结这个问题,他早就忘了吧。

      十三
      高一的时候,我决定养一只狗,给它取名叫19。19是条纯黑色的德国牧羊犬,小的时候还挺可爱,长大后就变得很凶悍了。每次我放学回家,它都会从门口冲出来,在道上一个飞扑扑向我。起初,我还能勉强接住,但随着它的体型越来越大,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我很快被它扑倒在地,害得我以后只能绕道回家。
      有一次,我翻墙进门。侯在那里的19在我脚刚落地的一瞬间,将始料不及的我扑了个四脚朝天。我哇哇大叫着:“19走开!你这只流氓狗!信不信我把你送走?”
      这时候,沈时久突然从里屋跑了出来,一眼看到墙根处的我以及在我身上“捣乱”的19。然后我惊恐地发现,他居然随手抄起了一根木棍。哦,天!我赶紧拍拍19的脑袋喊:“快跑!”
      19是条很机灵的狗,它和沈时久相处的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每一次都能被他整得服服帖帖。他叫它站着,它就站着,他叫它坐下,它就坐下,连大气都不喘一个。
      连我都闻到了一股子杀气,更别说是19。但它没跑,反正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于是只是嗷嗷低叫着趴在一边,抬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持棍而至的他。
      沈时久正要举起手,我猛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叫道:“19是我养的,不准你打它!”
      19趁乱溜走。
      我仰着脏兮兮的脸,看他纠结的眉侧有一道浅浅的伤口。
      我问,你怎么受伤啦?
      他终于放下了棍子,说是被一个女人抓破的。

      十四
      那是一个坐台小姐,很漂亮,也很性感,但是已经上了年纪。十指细长,涂着黑色甲油,指间夹着一支爱喜,红唇微翘,缓缓吐出一口灰白色的烟雾。她用这样妩媚的姿态去吸引过往的客人,男人只是多看她两眼,却不靠近。对他们来说,她已经失去了年轻的资本。
      我不知道沈时久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他的眼神里,有我这个年纪尚无法看透的深沉。
      女人侧过头,看到了他。她扭着腰肢走过来,一只手轻轻扣在他的脸上,指尖擦过他眉侧的伤。
      她说:孩子,你的身体里流着两种不同的血,多么矛盾。
      她的指甲几乎掐进他刚刚结疤的伤口,而他沉寂得像只夜鹰,只有一双灰暗的眸子透出纯黑色的气息。
      这样诡异的场景,令我心里很不舒服。

      十五
      我们离开的时候,女人冲着我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里有种期待的疯狂。一股热血霎时冲上了我的头颅,我推开沈时久,冲出夜总会的大门,一路往前奔跑。
      两个人的暧昧,像是一把刀子凌迟着我的神经。我想起来,他只是我从旧金山的黑窟里带回来的混混,他的血液里流淌的不是什么高尚的思想,他会像很多男人一样做那些肮脏的事情。
      空旷的街巷,只听得见喘气的声音。他在后面追上我,用力抱住我的腰,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用尽全力低声嘶吼,像一只受困的野兽绷紧了全身的肌肉,恨不得将我绞碎在臂膀里。
      为什么会这样?他到底是怎么了?只是这心中的疑问,我始终没有问出口。
      好强,使我缺少了普通女孩应有的细腻心思,也缺少了关心对方的勇气。最后,我将这些归咎于少年的冲动,并没有任何意义。

      十六
      光阴如梭,少年的初吻终于被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不再被挖掘。
      成长,意味着将要面对更多的烦恼。眼前的世界越来越大,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其中有光明,也有黑暗,更多的是夹杂在中间的灰色地带。
      小时候我的理想其实是当一名警察,可爸告诉我,很多事情警察是没有办法做到的。懵懵懂懂的时候,我似乎领悟了那句话的涵义——任何一个国家的机器都只能按照设定好的程序执行它们的职责,然而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权力与金钱决定一切的世界里,很多法则都只能用来约束普通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愿意为权钱铤而走险的原因。
      但我不愿做一个冷漠的人,因为这个社会已经有太多这样的人。

      十七
      17岁的我褪去了一些幼稚的想法,同时也坚定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信念。
      爸给我起无殊这个名字,原是希望我和男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以此躲过厄运。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他大男子主义的体现。我从不觉得,女生就该弱于男生。体格,可以通过后天锻炼,只有拥有坚韧思想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20岁的沈时久,同样也脱离了一些东西。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使用暴力,而是学会了掌控人心,只有当对方冥顽不灵时,他才会从黑暗中站起身,伸出收敛许久的利爪。
      我们之间的关系随着这些无形的变化在不知不觉中站在了分叉路口,他选择了黑暗这条捷径,而我向往英雄式的光明。

      十八
      “魔王张开巨大的黑翼,引诱着急切想要获得成功的公主。他说,我会让你的国家变得强大,但你必须随我呆在地狱。公主并不想因此丢失尊严,可事实摆在了她的眼前,只有魔王才能征服那些令她束手无措邪恶力量。”
      过程与结果,哪个更重要?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且犹豫不决。而这段时间,是南菁发展最迅猛的一个时期。
      让中立于黑白两道的社团拥有今天的影响力,可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沈时久做到了。
      有不少人想要拉拢他,有□□的,也有白道的。
      谁都想将这把利器收入囊中,却不知道他的主人从来只有自己。
      爸在我面前感慨说,时久做得有点过了。
      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别人的话顶多只是异见。

      十九
      多次的不欢而散,令沈时久在我面前不再提及社团事务,而我每次想要套他的话,他都会找理由离开。他越来越忙,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好在无论多晚,他都会回到宁家大宅。
      我和他的房间面对面隔着一条走廊,因为是老房子,所以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他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安心闭眼。
      就像故事里那个等待楼上年轻人扔完靴子才能睡觉的老头一样,这一次,我只听到开门的声音。
      我竖起两只耳朵,听见自己房间的门上发出窸窣的声响。
      他走进来的步子很轻,如同脚上长着肉垫的黑猫,一步一步,靠近我的床。
      我迅速闭上眼睛,有些神经质的阻断了正常的呼吸,憋着一口气看他想要做什么。
      他在床沿坐下,什么也不做,就像是在跟我耗时间。
      十秒,三十秒,五十秒过去。我终于因为窒息而从床上窜起来。
      他故作惊讶,问我怎么还没睡。
      我说,三更半夜跑别人房间来,非奸即盗!
      他打个呵欠说,有点累,你让我躺一会。说着还把我往一边挤了挤。就这样,被我睡暖和的位置成了他现成的窝。
      我缓过神来暴怒:沈时久!这是我的床!我的床!
      他呢呢喃喃地说:是啊,你的床,等会就还给你。
      这个“等会”足足过了半小时,他却是越睡越沉,毫无醒转的迹象。我忍不住自问,为什么要放任他这样莫名其妙的行为。但当我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听着他匀畅轻松的呼吸,我的心就奇异般地软融了下来。只能移到床的另一边,再在中间用被子隔出一块位置,然后各睡各的。
      好在,他每次都会在半夜里离开,我也不用担心早上起来会被他的脸吓到。

      二十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渐渐的,我不耐烦了。
      我给自己的房门上了两道锁,终于如愿以偿睡了几次安稳觉,但是好景不长,有天我发现那两道锁成了虚设。
      我恶狠狠地警告他,再来跟我“借床”,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
      他一脸不正经地调笑道,什么颜色?yellow or Erotic(情色)?
      我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总有办法让你有火发不出,只能憋在肚子里。
      以后,他只要跑来睡我的床,我就跑去睡他的。
      终于有一天,爸发现了我们的异常。

      二十一

      爸以前最欣赏沈时久少年老成、世故沉稳的样子,可老成到自己女儿身上,就大大地不爽了。
      他拍着红木桌冲沈时久色厉内荏地问,为什么你会在在我女儿的床上?
      沈时久悠悠吐出一口气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没有什么高明的解释,只是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
      他坐在沙发里,右腿架在左腿膝盖上,嘴里还叼着一支烟,那腔调既非叛逆也不是傲慢,而是一种气定神闲的自信,这种自信令他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叫人信服的光彩。
      爸私下问我,有没有被他欺负。为了自己的名誉,我只能老实回答。
      结局就像是一出反转剧。
      爸非但没训他,反倒夸起来了,说时久这孩子还是很有分寸的。言外之意,他不是那种玩玩就算的人。
      我感觉我爸的态度十分有问题,八成心里还在偷着乐,觉得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美事。
      谁叫我又笨又凶又没出息。

      二十二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这件事后,他不再来抢我的床。我又恢复了每晚听着他房门开合的声音入睡的习惯。
      高考即将来临之际,我这个从不信佛的人也开始急急忙忙地抱起了佛脚。
      纵使挑灯夜读苦K书,无奈此心有余力不足。睡虫一上脑,书本上的黑字就像招魂似地在眼前飘来飘去。
      有时靠在椅背上睡着,梦见自己上了考场,看到试卷时脑子突然一片空白。
      沈时久坐在我后面,我听到他写字时的“沙沙”声,便回过头去,让他给我抄一下。
      他不肯,还说我是笨蛋。
      靠!我说沈时久你这个混蛋,别跟我拽,小心我打你。
      他说要抄也可以,给我亲一下。
      我居然有点乐,还有点羞涩。可是周围全是人,怎么亲?
      他就冲其它人叫了声,你们都出去。
      所有人哗啦一下全部走光了。
      我一看,觉得机不可失,赶紧光明正大地去抄他的试卷。抄着抄着,他的嘴就亲了上来。
      感觉……就像在吃软糖,甜糯湿软,直叫人流连忘返。
      我是缺乏浪漫细胞的人,就连做梦都非常理智,梦中我在想,这是在做梦吧?大脑一个激烈地挣扎,我终于醒了过来,却惊奇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在了床上。
      也许是错觉,我似乎又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二十三
      高考成绩没有任何悬念,我的分数用沈时久的话来说是惨不忍睹。他早就知道我爸给南汀最有名的私立大学塞了钱,让我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破格入校。
      大学生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精彩,学生和学生之间,不过是相互攀比与吹嘘。
      富家子弟比普通学生更爱扎堆,他们衣着鲜亮,自命不凡,身影无处不在,仿佛是为了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围着他们打转。
      至于我,有一个受争议的家庭背景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因此,隐瞒是必须的。
      我常常听到别人说到南菁,有时是在餐厅,有时是在操场。当然,都不是什么好话。比如,某大二女生经常去夜总会玩,跟南菁会的沈时久搭上了,还在哪个酒店开了房之类。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叫人不信都难。

      二十四
      说出去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南菁会的少东家居然很少踏足自家开设的娱乐场所。
      小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赌博是害人的东西,结果我却发现自家就是开赌场的。为这个我跟爸怄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气。后来他跟我讲道理说:你觉得爸爸是坏人吗?我说:不是。他又说:好人会拿着刀随便砍人吗?我说:不会。他说:刀,是一定会存在的东西,就看拿刀的人干些什么。这就是南菁会存在的意义。
      虽然我渐渐接受了这个理由,而骨子里的清高仍旧令我对某些地方有着些微抵触心理。
      距离上次被沈时久带进夜总会已经三年,再次踏入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里,我无意中见到了他的另一面。
      巨大的水晶灯后,是一组宽大的黑色U形沙发,前方的金属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十几瓶我叫不出名字的洋酒。
      十来个男女围坐在一起玩乐喧哗,我叫得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个,顾沅其,习天宇,伍向阳,徐露,他们是南菁分会的负责人。
      沈时久衣衫半敞,神情慵懒地坐在皮沙发的中央,一手搁在沙发靠上,呷着酒。在旖旎灯光的照映下,全身似透着一股子不正的邪气,就像当初我在旧金山的巷子里看到的模样,让人隐隐生寒。
      可能在别人看来,这样子的他更加有吸引力。某个漂亮的女孩子从人群里移了出来,挪到他的身边,亲昵地跟他说着话。从我坐着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胳膊好像搂在了她的肩膀上,两人很熟的样子,女孩子时不时撒娇似地嘟起嘴巴,他则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我从桌上的游戏盒里取出一颗不大不小的弹球,对准他的侧脸,用了十分力掷了过去。在大学我练的是排球,猛力扣杀是我的强项。
      弹球飞行的速度很快,他突然转了一下头,也许是眼角余光瞄到了它,竟在千钧一发之际将球给反扣在了手中。
      旁边的人统统静了下来,估计在想这球是从哪里来的。
      在他朝我这边望过来之前,我再次掷出一个弹球,这次,没有对准他的脸。他站起身,扫视了半周,终于看到了不远处位置上的我,脸色微变。
      我冲他举了举拳头,看着那颗弹球撞上柱子后一下子反弹过去,并成功地击中了他的头。
      我跑了,他捂着头追了出来。
      我们又像上一次一样,一个跑,一个追。
      我走投无路,拐进了一条特别窄的小巷。他追了过去,又突然倒回来。
      我喘着粗气,瞪着巷口的他。
      他说:你怎么在这?
      我不说话,往后面挪。我莫名地紧张,害怕他靠近自己。
      他突然喊道:别动!
      晚了。我的衣袖被一根从墙面上支出来的细长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他挤了进来,抓起我的手拖出窄巷。
      我的手心止不住的泛冷,看着他,胃里直泛酸水。
      书上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感情洁癖,不容许丝毫的肮脏,固执得莫名。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这一点,顾自撸起我的衣袖,似乎松了口气说:还好,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我抽出手说:关你什么事。
      这时,顾沅其等人也从夜总会出来了,看到这边的我们并不打算过来,而是在路口等着。
      这就是你天天要忙的事情?我忍不住讽刺他说:小心日夜操劳累坏了身子。
      他皱了皱眉头说:这种话不应该从你嘴里说出来。
      我说: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家教的面孔,你只是我从……我突然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幽深,两簇冷火在其中缓慢地跳跃。
      我知道了,这是他的软肋,我也知道,本性难移。曾经年幼,所以无知。以为伸一伸手,就可以救赎一个人,却不知道那是将罪恶引向了自己。
      这一次,我们又是不欢而散。
      没过多久,我在学校辗转得知,所谓的大二女生和沈时久上酒店的事纯粹是瞎扯,只是一些无聊人闲得牙疼无中生有。
      然而,我却迷茫了。
      18岁的时候,我终于在心底承认一个事实,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一个人。为了他,我烦恼过,生气过,喜悦过,想念过,挣扎过,可始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萧伯纳说:初恋不过是少许的愚蠢和大量的好奇心而已。
      我的愚蠢是在不知道谷底有什么的时候便手忙脚乱地纵身跳下,而我的好奇是想知道他会不会像我一样。
      以及,我希望他能因为我而改变。
      这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只是梦想往往离得很遥远。

      二十五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无论过程还是结果,永远都只有一个。因为时光不会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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