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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第一眼(2)-修改版 ...


  •   韦之弦接到郑谐的电话时,她正与友人聚会。
      当时席间正有人怨恨世道不公:“同人不同命,有人天生就是衔着玉出世。”她立即想到了自己的上司郑谐。
      郑谐的确好命,有身居要职的父亲,有出身世家的母亲,再向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性情也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
      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他根本却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究竟如何成功,她看得最明白。
      从理论上讲,世间万物总要讲究平衡,有得必有失,可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又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他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而且与那些她司空见惯的锦衣玉食的将大好青春全部蹉跎于吃喝玩乐的公子小姐们大不相同,郑谐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军人作派,而事实上他并没当过兵,至多从儿时起习武多年,少年时代的假期又总在训练营中度过。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可能有一点感情缺陷。
      其实郑谐绝不是一个花心的人,他不太容易被美色打动,对待时尚的妙龄女郎与街角老妇的态度没什么两样。
      可是他又有很多的女友,在上司自己口中,被称作“女性朋友”。这些女性朋友连他自己都分不太清谁谁,常常需要她查备忘录。
      因为他总是换,通常又是成批的换,就像公司定期招见习员工一样,与服装发布季节保持同步,一季度一换,从没有谁的任期超过三个月的见习期。
      这些“女性朋友”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有游玩女友,甚至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即专门用来帮他抵挡七大姑八大姨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是个高手。他看起来总是在同时与几名女性“交往”,却从来无人哭,无人闹,无人兴师问罪。除了进退合宜,分寸得当外,韦之弦觉得,他识人也很准。
      韦之弦将那些公司编外人员的名字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UCCI,歌剧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郑谐是个不错的上司,虽然要求很高,但对下属非常慷慨又亲和,付出与回报永远成正比,忠诚与所受尊重也绝对正相关,所以虽然她的很多工作看起来莫名其妙,但她做得心甘情愿。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说出第0810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每次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不耐烦,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和和会喜欢,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送给和和。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就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抱一只刚出生的小猫。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就只变成一句挖苦:“你连自己都不会养。”
      和和朝他吐吐舌头:“大男人怕猫,真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新开的望乡阁口味甚好,服务员也水灵,聚一聚?”
      “没兴致,改天。”郑谐草草地断了线,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
      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积极又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二十五年,当日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与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到一朵小红花,妈妈也要奖励他。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杠着那杠玩具枪抬头看,见一男子身材魅梧,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特别不协调。
      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没躲开,又气又恼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他正边玩着枪边等妈妈结帐归来,只听到四周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枪声,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那种枪声,空气中有像燃放鞭炮一样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又有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现在不在他身边。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似乎就来自他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突然听到一声女子尖叫,那正是他的妈妈的声音。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寻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这可怕事件的起因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先前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已经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脑中闪现过已故的爷爷曾经说过的话: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死后会上报纸和电视,不知道疼爱他的大人们会有多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各种声音混作一团,他一句也听不清,他已经被掐得快要窒息。又瞥见妈妈倒在地上,身上没有血,可能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惊呼中他的头被重物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得到了自由,但被惯性狠狠地反摔到地上。他迅速爬起来,见一个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到救他的人似乎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掐住了郑谐的脖子。
      他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朝人群扔出去,喊了一声“接住!”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无数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挣扎着想再看看他的模样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同时他听到人群中的惊叫。
      那几个歹徒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几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有人抱着他奔跑,把他放到车上,妈妈也被抬上车。
      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在折回时趁乱混入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长长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穿着带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五官缩成一团,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3-第一眼(2)-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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