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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竹酒澄芳(一) ...

  •   四年后,九月十二。

      天色是不甚清爽的鱼肚白,带着一丝灰蒙痕迹。天气却是依旧闷热的。

      尼阳城的城楼上横着一牌匾,上书“丰年为瑞”四个大字。护城河里飞柳垂荫,绿色不见衰败。

      通往城门口的大道上排着长长的队,官兵们挨个排查,百姓们汗流浃背。

      穿灰衣短打的青年混迹其中。只见他身材高大,脚步微瘸,脖子上挂着条脏兮兮的汗巾,五官大部分被汗迹掩住,推着独轮车跟着队伍往前面一点点挪。

      走到官兵身边时,便识趣停了下来,也不吭声,一脸麻木。

      “都是些什么啊?”为守那人皱着眉头问道,两边的人便上去翻起车上的竹篓与木箱。

      后面赶上来一人,做秀才打扮,年纪约莫三十出头,看着还算沉稳。见到他们态度轻慢,也不生气,笑呵呵作揖:“回大人的话,都是些书而已。在下本城桂家的一个穷酸秀才,四处游历,没别的爱好,就是看点书,写点字。”

      官兵瞥一眼推独轮车的青年,那秀才会意,又道:“哦,此乃我的家仆,唤做安子,跟了我十四年了。”

      官兵还要再问,那秀才悄悄递过来半吊钱,笑着说:“官老爷烦请给行个方便,这里有几本,还是达摩刹那边的僧人托我带来的经书,指明了要给密东宗送去的。按照规矩,在下得先斋戒沐浴一番,才好择良日上山去拜访高僧。”

      官兵想了想,拖长腔道:“也不是有意要为难与你,最近魔修四处作恶,尼阳城这边乱得很!密东寺才出了一桩大事,上面叫大家都得把招子放亮些。”

      话虽如此,却往边上侧身,将他们放行。

      入城后又行了大约一里路,那秀才才转过脸来,对青年施了一礼:“义士,到这里应当无事了。你随意行走便可,若是没有歇脚处,不嫌弃便请光临寒舍,在下家在吉昌街上,自当扫榻以待。”

      那青年抱拳道:“不妨事,是我该谢你,桂先生。”

      “这话说的,在下此行诸多不顺,若非路上幸得义士搭救,估计别说钱财,连身家性命都得交代在那伙盗贼手里。”桂先生说着,摇头叹息,“什么仙门侠士,路见不平,你也瞧见遇到的那些所谓的仙盟弟子了,个个眼观鼻鼻观心,生怕我求救于他们,还要绞尽脑汁想法子拒绝。当真好笑。”

      “怪不得他们。那些也不算山贼,好吃懒做的流民而已。按仙门规矩,仙修轻易不得随意介入人间事,除非……有危害苍生的大祸。这就是所谓的大道自然,清静无为。”

      青年说着,从独轮车的底盘处轻轻一摸,摸出一把被棕色皮革包裹的软剑来,用戴着黑手套的手将它捋直,兀自擦拭柔软剑鞘。

      “好一个清静无为……”桂先生冷笑道。

      青年倏然将软剑往腰上一贴,那剑似有感应,立刻游蛇般缠上他劲瘦腰际贴近,浑似一条再天然不过的腰带,再也看不出端倪。

      桂先生肃然起敬:“还未请教义士大名?”

      “寻常人而已,不值一提。”

      桂先生心知他不想说,也勉强不来,点点头道:“那不打扰义士了,便在此处分别罢,你们江湖中人都怎么说来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青年微微一笑:“好,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青年正是四年后的令狐荀。如今他个子蹿出了好高一截,但仍嫌清瘦,穿在那身粗布麻衣里,身型佝偻,俨然一个常年吃不饱饭的年轻庄稼汉。再加上右腿微瘸,走起路来略显笨拙,根本无法与修仙之人联系在一起。

      唯独那双雁眸黑得不透光,当中含着什么很沉的东西,看人时,连锋芒都是敛着的。

      尼阳城地处最南边,没有秋冬之说,中午头仍是热的。

      从这归德门进去,一路沿着仙湖街走,都没什么遮拦。不过两里,便看到一家茶庄的破旗子招展着垂下来,写着“宝方”二字。那茶庄看着不大,形状古朴,有二层那么高。里面人声鼎沸,小二穿梭其间,很是热闹。

      令狐荀在门口停了停脚步,细听里面,原是有说书先生在,便用手拨开半截布帘子,低头进去。

      小二眼神很是机灵,也未曾因为衣着打扮就怠慢新客人,笑着引他在角落唯一一桌空位上坐下。

      “客官想来点什么?”

      令狐荀动了动嘴唇:“有酒么?”

      “不好意思喽客官,咱这里主要卖茶,酒的话只有点薄酒,还是掌柜的前头里刚打来准备自己家喝的。若不嫌弃,给您来点?”

      小二说话就像唠家常,天生一张亲切笑脸,无端让人觉得心里熨帖。

      他脸上却没什么变化,只问:“什么酒?”

      “竹叶青。”

      令狐荀点头:“来半斤。再来半斤卤牛肉。”

      茶博士过来给他倒了点素茶。他接过,端起茶杯,轻嗅一下,才慢慢抿入口中。腰身笔挺,肩宽背阔,自带一种不容人接近的莫名气场。

      啪地一声,却听不远处木桌上的惊堂木骤响。

      说书先生起调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惹祸根苗,气是雷烟火炮。上一回说到啊,这碧云天外是侠士远行,恰逢落花铺满古道边,却盼来年桃花依然笑春风。”

      “风遥关里风雪未至,且听我言,相去不过数里的悬崖之上,有个世外仙境般的游灵村,村里却来了一名小小乞儿。”

      “那乞儿说不清自己是从何而来,只称母亲病入膏肓,但求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医者,好救人性命。诸位,小老儿在此便有一问,倘若有一名没见过的十岁少年,于半夜敲响你家房门,跪地磕头,苦苦哀求,请你找人救母,你是救也不救?”

      “为何不救?人命关天,若是在下,不论真假,自然要陪这少年亲自去看一眼才安心。”一名做游侠打扮的锦衣公子脱口而出,他衣着华贵,大拇指上还戴着个碧玉扳指,只可惜相貌平平,笑起来有种扑面而来的猥琐感。

      旁边一彪形大汉捋了捋胡须,嘿了一声:“你这公子哥儿一看就没出来闯荡过几天,月黑风高夜,万一有诈,第一个死的保管是你。”

      那锦衣公子不以为然:“行走江湖自然要锄强扶弱。一个十岁小儿,能翻出多大浪来?本少爷的剑也不是好惹的。”

      说着拍了拍身旁那个竖长的蓝色包袱。

      有人跟着哄笑,挤眉弄眼:“要是救了他娘,能当他爹,未尝不可。”

      另一人又打趣:“得了吧,貌比无盐你就当缩头乌龟了。”

      “这也简单,看那少年长相便可略知一二。说书老儿,你倒是讲讲,那小儿相貌何如?”

      茶室里一阵吵闹,却见那说书先生捻着胡须道:“那十岁小儿,细眉细眼,还勉强称得上清秀……”

      众人害了一声,颇有些扫兴。

      说书先生语调一转:“但是,那双眼睛却生的特异。并无眼白,只有眼黑。”

      众人不由吸了一口气。

      这时又有人道:“要我说,便稳妥些,把这事儿报给附近仙门便罢。这种靠近风遥关的村子,就算遇上怪异的人和事也算寻常。别是混了什么妖兽进来,趁机吸人精血,这一般村民哪里搞得定。”

      没想到一句话惹起更大的波澜。

      “你确定那处附近有仙门?悲狱山上,有魔教才差不多吧?”

      “仙门?没有百姓伤亡的确证,报给仙门如石沉大海,谁理你?”

      “若真如此,他娘亲尸身早凉透了。”

      “我听说,那种村子一般都跟魔教来往甚密,暗地里受魔教保护,正好直接找魔修得了。”

      “你们这些人,恁的大胆!仙门自有规矩,哪容你们随意揣测?”

      好容易这场讨论在更多人的强烈抗议下停止,说书先生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村民们本想帮忙,一见到那双妖瞳,心中害怕,纷纷将门锁死不应答。

      这乞儿为达目的,不肯罢休,隆冬的天在村子里四处徘徊。肚子饿了便去捡人倒的残羹冷炙吃几口,甚至不惜去抢狗食猪粮,把自己搞得邋遢恶臭。”

      “一天两天过去,三天五天过去,村中一直没有异状发生。村里的孩童们胆子变大了起来,竟敢跑去寻他开心,无事便拿石头树枝砸他。”

      “恰逢年岁,还有那更大胆的,趁他累极睡着时,绕到他身后将鞭炮与肮臢长发绑在一起,悄悄点着。幸而那乞儿反应机敏,忍痛扑到一旁的雪洞里,用四肢压住鞭炮不动。只听砰砰几声,被炸烂了一只手一条腿,还崩到一只眼睛。

      “又有人觉得扫兴,借机去寻家中恶犬,怂恿撕咬与他。”

      “侠士路过时看到这一幕,随手将那恶犬挥开。只见那乞儿独自躺在雪中,周围浸了一圈的血,奄奄一息。还未上前,便听得那乞儿从喉管里激出一声撕心裂肺、郁结心肝的长长吼声。

      “此子浑似一只小小困兽,身体动弹不得,却仍狠狠登视着渐渐围上来的半大孩子们。”

      “凡狼犬者,躬身静止不动时,便是袭击前兆。侠士心中渐渐生出不好的预感。孩童们并无所觉,依旧推搡与他,拍手笑着喊他蠢儿蠢妖丑八怪,谁也未看清那乞儿是如何暴起,扑倒为首的那个半大小子身上的。”

      “侠士只感觉眼前被那雪白锋利的犬齿一晃,下一刻少年衔着一只血肉模糊的耳朵抬起头来,呸的一声将它吐到地上。”

      “那小少年低头再度扑咬,直取那始作俑者的咽喉。”

      一口气说到此处,众人听得聚精会神,连话都懒得说了,茶室里安静得针落可闻。

      说书先生大喘气,再度微笑道:“诸位看官,若现在你是那侠士,看到此情此景,救还是不救?”

      众人愣了一瞬,瞬间又开始讨论起来,甚至比先前更热烈。这回倒是异口同声。

      “自然是得救的,眼见着要闹出人命来,见死不救实在说不过去?”

      “况且救那村中孩童,村民自然会承意,不亏。”

      “事出有因,这妖瞳少年虽来历不明,但既非主动挑事者,此刻也不过自卫反击,若真让他把那村中小孩打死,恐怕自己也要赔掉一条性命,不至于让他陷入这等无可挽回之境。”

      令狐荀听到这里,若无其事将筷子搁下,端起杯来,浅尝了一口微黄酒液。

      入口先是绵甜,再是微苦,异常温和顺口,细品隐有竹叶香气。但不确定。

      正要尝第二口时,胳膊肘突然受外力一撞,酒液大部分洒到自己前襟,顿感一片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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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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