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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如此很好 ...

  •   一直想写篇东西,叫“我们如此很好”,因为常常梦见一个人,醒来时,觉得偶尔能有这样一个梦,在梦里见到他,就很好。

      他们天各一方,一年通数次电话,或许还能见上一面。一根细线牵在中间,绵延多年。

      从1997年到现在,他们认识已经十六年。杨过等小龙女,也不过十六年。多少从前的朋友都断了联系,只有他。不是谁在努力,是彼此都不希望失去对方。

      然而,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已经失散,无可挽回——谁能让时光倒流,让我们在路口重新选择一次?

      大前晚,她接到他的电话,来电显示为“主叫号码未显示”,但他开口,声音低,听上去有些沙哑,“知道我是谁?”

      她说,当然,是你。

      毫无预料的电话,但永远只要他一开口,她就知道是他。

      打这个电话时,他在北卡罗来纳,她吃晚饭,他吃早餐。电话里,能讲什么呢,互诉年来近况。

      后来她看到他这一年的照片。比从前胖了些,像胖了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他听了哈哈大笑。在他的笑声里,她一下子就能想到那些最好的从前。

      记忆里,她从未见过长得比他更好看的男孩子。

      十六七岁时,他非常帅气,却一点也不轻浮,非常有教养、干净,又有那么一点神秘。那会儿,他是班长,她是转学生。高中的那些时间,不必再去说它,总是清早的教学楼天台,晚自习后的路灯底下,周末的河边。不可思议,人和人究竟是怎样彼此接近的。

      大学他们考到了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但校区不同,她在山边,他在江边。

      最记得二十岁那年,是大学三年级,放暑假他来找她,一起坐火车回家。他穿一件深海蓝的T恤,短裤球鞋,理着贴头皮的寸头。轮廓眉目那么俊朗。车厢里空调开得足,冻得人手脚冰冷,于是两人挤作一团。那张火车票她一直留着,夹在日记本里,当时在车票的背面,写了一行字:要一直记得这时候的他。

      二十一岁时,偌大的图书馆自习室,他进来找,穿过一排排的桌椅和人群。她低着头,并不知道,可邻座的女生看见了。日后,她的这位女生朋友,总爱说起,他的眼神是怎样的一往情深。

      那正是他们短暂的恋爱期,周周折折,终于在一起。

      关系的变化,让一切都变得陌生、新鲜、不知如何适应。甚至,她心里怀疑这样一份感情是否就是她所期待的。

      像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他们也有过绵长的亲吻,在寒冬夜晚无人的操场上拥抱。他的手大,掌纹碎,与她一样凉,握着并不能够温暖她。

      后来,她渐渐察觉到他的漂移不定,是啊,像他这样的男孩子,怎么可能没有人来找,年轻的女生,年长的女性。她甚至在心里下了结论,他不是那种有深厚感情的人。但现在可以肯定了,原来他最深的感情,也就是对她了,这么些年来。

      所以也就是这样了。

      再后来,大学毕业。他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一年里,辗转广州、北京、香港。她则继续留在这个城市读书。

      中间,他回来过一次,约她见面。冬天的夜里,他站在校门口等她。两人并肩走在路上,说着无关紧要的话。走了很久,风大,很冷。路过一间蛋糕店,他说,我们进去坐吧。店堂里,灯光亮如白昼,这时她才得以好好地看他。他眼里布满红血丝,嘴唇干裂,起了皮,疲惫让他一下子显得沧桑起来。才半年而已,他竟然沧桑了起来。那晚,他买了一盒蓝莓松饼给她,她捧着回到宿舍。那是2004年的冬天。

      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后来的事,就随便记一记吧。

      2005年秋天,对的事情在错的时间发生。

      2006年,他去了美国工作,在丹佛,打电话回来。几年后,她也去了美国,一次在Fort Collins逗留,只有一天时间,却特意租了车开去丹佛。开着车,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溜着。想,他曾在这里待过。

      2007年夏天,他回国,在江边买了幢建得奇形怪状的房子。他带她去看,试图挽留她,但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天黑了下来,他们坐在地上,靠着墙,心思不属地看一部□□片。那片子真长,她不断想,为什么连□□片都要拍得这么伤感。快看完时,她接了一个电话,随即匆匆离去。第二天她下了决心,发短信给他:我们还是不要再联系了。

      2008年的初秋,毫不特别的一个午后,她在公交站牌下等车,阳光晃着她的眼,不知怎么,那一刻她突然非常想他。于是拿起手机,拨出了心里记得的那串号码。她并不知道他在哪里,心中完全没有预期电话会拨通,她能和他说上话。所以当他接起时,她发着愣,一时无语。倒是他说,真巧啊,我刚好想到你。于是,她问,想我什么?他说,想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肯和我说话。

      2009年初夏,他又回国。他们一起吃了顿晚饭。在水果摊上挑黑布李,每一个她挑的,他都说好吃。新鲜的果子,汁水饱满,她递纸巾给他。他接过,问,还是那个男的?她说,对啊,你知道我这人长情。他叼着黑李子说,那怎么对我就这样绝情。
      ……

      如今,她还是会想起他,在电视剧里看见钟汉良,会想起他,想起他的脸,想起他笑起来的样子。在youtube上看见钟镇涛唱《让一切随风》,那声音和神情也让她想起他。看《步履不停》里的阿部宽,也叫她想起。这世上,长得好看的人,总有些相似之处。所以她总在别人身上寻找他的影子。他总爱轻轻拍她头,揉乱她头发,这样温柔亲昵,由他做来一点不觉过分。

      十六年了,他们到底没有在一起。或许在许多人眼里,他们应该在一起才对。

      可她觉得这样很好。

      她喜欢他时,他并不那么专情于她;等到他专情时,她却觉得已经过去,心里渴望的已是另外一些东西。

      她曾那么用力地喜欢过他,等待过他,也曾拥有过他,又失去了他。到后来,她还拒绝过他,那时他一再地回头,说尽了所有恳求的话,但她只是拒绝。

      昨晚,她看到他和他太太的照片,是的,他结婚了。他当然等过她,一年、两年、三年,但不可能更久,终于结了婚。

      好些时候,每当她觉得生活艰难,就会想如果当初答应了他,是不是一切就会容易许多。那将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她是不要结局的,她要生活像河水流淌。

      几年前她想的是,如果做了他的太太,就再不可能自由了。不是婚姻的问题,而是他与他的家庭。没有自由的生活,她不要。你问她现在后不后悔,也许有吧,但也不那么多。

      她喜欢这样偶尔地想起他,梦见他。他成了生活里一个温柔绚丽的隐喻。每一个关于他的梦,都是让她留恋的奇遇。醒来时恍恍惚惚,那半天的思绪如河上飘着柔曼轻纱,是有什么东西自内心满溢,缱绻难去。

      只记最近一个梦吧,是前些天随手写在便签簿里的,在日间工作停下来喝咖啡的间隙。

      “昨夜又梦见他。梦里,你怀孕了,捧着坠鼓鼓的肚子。他来找你,拉住你的手,很悲伤,问为什么。你也好惆怅。你说,我想要自由的生活,可是你不可能给我。他便垂下头。
      醒来,很诧异,又梦见他,这样的梦是告别吧。渐行渐远,渐无可能。”

      从沾着咖啡渍的便签纸上,转录下这些字的此刻,冷清的小餐馆里一首歌结束,突然转到朴树的《我爱你,再见》。是巧合吗,抑或如他所唱是命中注定?

      “生活在继续,舞会从来不曾停止,一错再错的,这故事才精彩。”

      她依旧自由地生活,而他也不会被现实与光阴损毁,似乎永远也不会。

      这多么好。

      电话里他问,这次休年假回来,可不可以见上一面?

      她说好。

      然而,后来,他们并没有见着。

      我忘了自己当时是如何写下成年后李想与连翘的一次次偶遇,我心软,给了他们太好的运气。现实中我们从没有过这样的运气。即使有,我们也已学会了克制并珍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们如此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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